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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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指标要求,全县实现环境保护模范县考核指标持续、稳定、全面达标。
1.4考核指标
1.4.1设置原则
1.体现先进性。
符合“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2.体现科学性。
严格引用国家法规、标准、政策及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公报、技术规范。
3.体现亲民性。
指标更贴近老百姓,突出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体现示范性。
起到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作用。
5.体现操作性。
便于实际操作,数据可获得。
6.体现独特性。
与各种创建活动既有机结合,又自成体系,有独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4.2创模指标
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见表1-1。
表1-1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
编号
考核内容
一、
基本条件
1、
全县(区)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
2、
近三年内全县(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
二、
考核指标
社会经济
(1)
全县(区)人均GDP大于6千元(三州地区作为参考指标);
(2)
全县(区)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省县级平均增长水平(三州地区作为参考指标)。
(3)
人口出生率小于省计划指标;
(4)
县(区)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
城区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适用于采用自动大气监测的县(区)或SO2、NO2、PM10(或TSP)三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
城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0%,县(区)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且无劣Ⅴ类水体;
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
(5)
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3、
环境建设
城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大于90%;
城区气化率大于70%;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
(6)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
(7)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率大于50%或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40%;
(8)
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大于50%。
4、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含将环境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0%;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60%;
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环境监测、监察系统完成达标建设。
1.5范围及期限
1.5.1规划范围
大邑县行政区为本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大邑县辖20个乡镇,即晋原镇、鹤鸣乡、出江镇、青霞镇、沙渠镇、雾山乡、蔡场镇、金星乡、三岔镇、安仁镇、韩场镇、上安镇、悦来镇、董场镇、西岭镇、苏家镇、新场镇、斜源镇、王泗镇、花水湾镇。
县辖行政区域面积1327平方公里,城区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建成区用地面积12平方公里。
1.5.2规划期限
《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规划》以2006年为基准年,2007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启动年,2008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目标达标年,2009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验收年。
即:
在2~3年左右时间建成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
基准年:
2006年为规划基准年;
目标年:
2007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启动年;
2008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目标达标年;
2009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验收命名年;
2012年为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持续改进远景年。
1.6规划重点及编制内容
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环保模范县考核指标为达标内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工程性措施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性措施为载体,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循环经济试点、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环保示范工程及其子工程、环境污染事故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公众参与等为重要内容。
1.7创模基本程序
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工作基本程序分为10个阶段进行:
1.大邑县政府自愿申请;
2.编制创模规划;
3.大邑县政府扎实推进创模工作;
4.成都市环保局指导把关;
5.四川省环保局调研和技术核查;
6.四川省环保局验收;
7.四川省环保局公示;
8.四川省人民政府审议命名;
9.四川省人民政府授牌表彰;
10.复查。
1.8申报需要的材料
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申报主要材料:
1.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申报表;
2.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申请报告;
3.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工作报告;
4.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技术报告;
5.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规划(经过县级政府或人大批复实施);
6.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多媒体材料(VCD);
7.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其它支持材料(宣传画册、照片等)。
二、指标差距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创模指标都是科学的、量化的、可见的、可感的,可以直接体会的硬指标,没有软指标,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是一项综合性和创造性工作。
吃透“创模”标准的精神内涵,把握“创模”工作的核心要点,明确“创模”的攻坚内容。
2.1创模指标细化
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共有25项指标,指标分为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两大类,其中基本条件2项,社会经济4项,环境质量5项,环境建设8项,环境管理6项。
25项指标共含有36项具体组成指标,36组成指标见表2-1。
表2-1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36项组成指标
序号
组成指标
组成指标
一、基本条件
1
2
二、考核指标
1、社会经济
3
4
全县(区)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省县级平均增长水平;
5
6
①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废水排放强度<
全省平均水平;
7
②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COD排放强度<
8
③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烟尘排放强度<
9
④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全省平均水平。
2、环境质量
10
11
12
①城市市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0%;
13
②城市地区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
14
③且市内无劣Ⅴ类水体。
1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
16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3、环境建设
17
18
19
①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90%;
20
②重点工业企业烟尘排放稳定达标率90%;
21
③重点工业企业粉尘排放稳定达标率90%;
22
④重点工业企业SO2排放稳定达标率90%。
23
24
25
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
26
②并无危险废物排放。
27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率大于50%或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40%。
28
4、环境管理
29
①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0
②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
31
32
33
34
35
①环境监测系统完成达标建设;
36
②环境监察系统完成达标建设。
2.2指标对标
在争创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时,必须摸清家底,分析差距,找出问题。
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考核指标相关考核文件、关联数据结果见表2-2。
城考和环保模范城市都是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抓手,一个是约束指标,必须完成;
一个是激励指标,必须成功。
创模指标对标数据大多来自城考,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对标结论见表2-3。
表2-2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相关考核文件、关联数据
数据来源
统计局、环保局
环保局
GDP总量来源于《城市统计年鉴》,当年数据可由统计部门出具证明
统计局、人口和计生局
主要废水排放强度<
工业废水中COD排放强度<
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工业废气中烟尘排放强度<
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适用于采用自动连续大气监测的城市)或SO2、NO2、PM10三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县环境监测站
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
城市市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0%;
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县环境监测站
城市地区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
市内无劣Ⅴ类水体;
建设局、林业和园林局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建设局、水务局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重点工业企业烟尘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重点工业企业粉尘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重点工业企业SO2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城市气化率大于90%;
现场300个样本调查。
生活垃圾无达化处理率大于80%;
城管局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
无危险废物排放;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率大地50%或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40%;
建设局、统计局、经济局、环保局
经济局、环保局
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目督办、环保局
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
县委、政府有关政府机构设置的文件和环境统计
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现场问卷调查
教育局、环保局
发改局、经济局、水务局、中小企业局、农发局、旅游局、卫生局、环保局
环境监测系统完成达标建设;
省环保局验收资料
环境监察系统完成达标建设。
表2-3大邑县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对标结论
2006年
对标结论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
达标
三年内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
人均GDP为1.06万元;
经济持续增长率11.3%;
未达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2.9‰低于四川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控制目标为4.5‰;
85.4吨/万元大于四川省37.44吨/万元;
0.011吨/万元大于四川省0.0098吨/万元;
0.0157吨/万元大于四川省0.0151吨/万元;
0.0149吨/万元小于四川省0.0356吨/万元。
SO2、NO2、PM10三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城市市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邑县城市地区2个出境断面5项指标水质达标率大于80%;
建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0dB(A);
建城区区域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4.3dB(A)。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2.27%;
2006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9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78%;
重点工业企业烟尘排放稳定达标率90%;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8.96%;
重点工业企业粉尘排放稳定达标率90%;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8.28%;
重点工业企业SO2排放稳定达标率90%;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99.76%;
城市气化率大于70%;
城市气化率为85.3%;
(抽样调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锅炉及窑炉清洁能源使用率为83.3%,清洁能源使用率(晋原镇)为80%;
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为50.1%。
省环境保护局考核组现场发表调查统计获得;
/
未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环境监测系统未达标;
环境监察系统未达标。
2.2.1基本条件
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基本条件类共2项。
1.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
环境保护投资的界定,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环财发〔1999〕64号文规定。
2006年大邑县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该项指标符合四川省创模指标要求。
2.三年内全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
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的界定按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执行。
根据2004年~2006年大邑县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年度环境质量报告,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证明三年内大邑县全县辖区内(城市地区)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的情况。
表2-4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情况统计
项目
计量单位
2004年
2005年
事故次数与直接经济损失
次/万元
其中:
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污染事故罚款总额
万元
污染事故赔款总额
四川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基本条件共2项考核指标,大邑县2006年全部达标。
2.2.2考核指标
2.2.2.1社会经济
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区)考核指标社会经济类共4项,其中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有4项组成指标。
⑴市区人均GDP大于6000元。
根据大邑县2006年城考统计年鉴资料,大邑县2005年年末总人口50.6万人,2006年年末总人口51.4万人(按户籍人口计算),2005年大邑县GDP为48.239亿元,人均GDP为0.953万元/人,2006年大邑县GDP为54.541亿元,人均GDP为1.061万元/人,该项指标大于四川省环境模范县(区)指标人均大于6000元考核要求,该项指标达标。
而且随着大邑县经济的持续发展,大邑县2007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县达标年人均GDP值将会明显提高。
表2-5大邑县人均GDP情况
考核项目
全县年末总人口
万人
50.6
51.4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48.239
54.541
工业增加值
13.119
15.451
人均GDP
万元/人
0.953
1.061
⑵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省县级平均增长水平。
经济增长率是指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度增长的百分率。
经济持续增长率是指考核前三年的经济增长率平均值。
根据2006年大邑县统计年鉴资料,采用2004年~2006年三年间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大邑县经济持续增长率为11.3%。
表2-6大邑县近三年经济持续增长率
经济持续增长率%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40.966
11.3
经济增长率%
10.5
12.3
11.2
根据2006年四川省统计局资料,2004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13.5%,2005年全省国内生产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