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刑法犯罪字义解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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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刑字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意志的载体及工具。
之后的刑字又经过进一步演变,其字的金、篆、隶书的书写成,均留有井字,有的金文省去“井”中的点。
篆文误将金文的“井”写成“开”。
至两汉后出现的楷书,该字则写成我们今天的“刑”。
由楷书刑字,我们不难发现:
刑字的左半部是开字,其实为从井——引申为牢房、关押的意思。
而右边的立刀,则表示的是刑具。
按照楷书写法该字显然有“开刀动刑”的意思。
可见,刑字是动词。
寓意着刑,它不但是书写于竹简尺牍上法条,其更多的时候是对人的行为有着主动而强制的约束力。
一旦你触犯了它——统治者的法令,它必然对你的罪过予以处罚。
同时还是以国家作为实现这一处罚的保证。
关于刑字的左半部字形,另有学者则是这般认为,它是棺材的象形字,是死的寓意。
加上该字右半部的刀形,两者便产生出了用刀执行和剥夺他人死亡的意识形态。
这一行为即为刑罚雏形。
所以自刑诞生以来,其在国家中就扮演着不可空缺的角色。
在我们今天的中国,其刑法中,如果没有死刑,这不是文明不文明之事,而是刑字本义中内在因素影响所致。
至于法字,大家在理解其字义时千万莫有望文生义之念。
今天展示在大家的法字,是由古灋字在战国至西汉间过渡为法字的。
其左半边的三点水其实原为去字所居。
在很多的时候,它是一个理屈的人正被一种能断案的兽(后人多把这种兽泛称为独角兽【注①】)触进牢房的那个人及牢房;
当然也救助那些被诬告、蒙冤的人离开牢房的场景。
其右半部的去字部分是省去廌字的简化形态。
法字的右半部是那个断案的神兽去甄别涉案人是非状的演变形态。
这些都是法字的本义。
结合法的当今人们的思想和法的理念,我们完全可以顾“法”思义,就是指法律要“清明如水,要公正“去——即独角兽獬豸(音xiè
zhì
)驱或祛邪归正(去掉邪恶,归于正道)”。
我想法字的字义加上这一内涵,以上就应当是“法”字较为完整的诠释了。
另外,在我国《说文》解说中,法的古体为灋——“三点水+去+独角兽(字符)”,古法音废,废、法往往通义,废有废止、禁止、限制的意思,另外古音法、伐相近,法借为伐,具有攻击、惩罚的意思。
“刑始于兵”、“兵刑合一”、“法就是刑”的这种传统在史前和上古三代形成之后,对中国法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当然,我们完全很直观地从法字写作:
灋。
即“三点水”、“去”和“独角兽(字符)”三位一体。
其“水”居字左——左及上均系一个字的首部。
可见,法字中的三点水,顾名思义,就是要突出水字,即突出法律的职责只能是清明如“水”地公正“去”邪归正的意思。
同时,还有告诫人们:
法,是高智慧的事物。
因为智者爱水、水存灵性。
对于这个水字。
古人为何造法字时要把土(即人)+私(即口或“坑”)合为去字放到水字之上呢?
这里古人为何不用除“水”五行以外的“金”“木”“火”“土”之字呢?
我想这一定是我们的古人已经发现了“水”的灵性了。
即“水可载舟水亦覆舟”和“以水为净”等特性。
同时,用水字又存有作为执法者,在处理有关刑事法务的时候,你得踢出案件中的水分、要有一碗水端平的职业道德。
为了加深对法字的理解,我们不妨把法字的几种字义归纳一下。
该字鉴于其古字写成左边上半部为人;
中为井;
下为水。
其字的右半部为鹿+去的形。
这里的“去”——离开住地,代表为生存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社会活动;
而“水”——柔软、流动,无所抗拒又无坚不克的物质;
至于“廌”——轻盈灵巧的动物,表示古代参天察地的高人在野外活动时,从流水顺其自然的特性、麋鹿等动物的灵巧自由中,领悟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存之道。
我们知道:
道家思想信奉“上善若水”的理念,认为水的特质代表了自然的本质精神。
造字本义:
人类从水、鹿等自然中领悟并践行的生存之道,即暗合宇宙万物的本质精神、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有的金文调整结构,突出了代表自然的“水”和“廌”。
篆文书写的法字,基本承续金文字形,只是将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
篆文异体字简化结构,省去“鹿”后即称为现在的法字了。
这也是隶书书写的法字。
在道家思想观念中,“道”——代表宇宙万物和谐运行的本质规律;
而“法”则代表的是人类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为了让读者你能对法字进一步的理解,我们不妨枚举和借鉴一下相关历史文献。
在众多的历史文献中,将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人对法的诠释及对法字的解读展现给大家,一同分享。
具体如下。
1,法字作名词运用部分。
文言版《説文解字》:
“灋,刑也。
平之如水,从水;
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法,今文省。
”而把这段话译成今天的白话文意思是说。
法,刑法。
量刑标准平得像水面一样,因此字形采用“水”作边旁;
廌,是用来在疑犯中撞触不正直真犯的动物,判别出真犯后将其除灭,所以字形也采用“去”作边旁。
“法”,今天文字的写法省去“廌”字而成。
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
——《汉书.刑法字》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
所以禁强暴也。
——《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
——《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大戴礼记》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
——《吕氏春秋*察今》
失期,法当斩。
——《史记*陈涉世家》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
兼儒、墨,合名、法。
——《汉书》
如上诸家对法字的归纳,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各有所长,值得大家借鉴。
2,法字作动词运用部分。
法,则效也。
——《字彙*水部》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韩非子*五蠹》
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
——《墨子*辞过》
法其所以为法。
由以上诸多文献有关对法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法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统治者实现其意志的工具,并随时代发展而取舍其内涵。
其实那个但是,对于汉字字义的诠释,应当本着古人造字的本义。
任何掺杂些个人的好恶,甚至望文生义或者是望文主义,都有歪曲原意之嫌。
这是不严谨的。
有的读者看到如上有关法字的演绎过程,貌似一瞧,还真有那么回事。
但总觉着哪里感觉不十分妥当。
也罢,鉴于当今的人们对法治理念增强的迫切需求,请再给一点时间,容对法字从头再仔细地缕一缕,好好把法字字义总结一下。
总体一览诸家文献外加研判该字创造的本义和初衷,发现历朝历代的能人志士,都是结合当时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背景对法字予以诠释,或多或少地存有望文生义、为我所需之嫌。
这当然亦包括为了迎合大众习惯思维所做的如上对法字的片面理解。
为此,特本着尊重先人造字的态度,正本清源,把自己对法字的认知和理解,并吸收众家对法字认识之所长,消除孤立地静止地对待该字各个组成部分字根语言,而忽视了各个字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诸字根间的有机统一。
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金文书写体法字它多么似画没有。
其实该字胜似一幅画,一幅描绘刑、法即刑与法内涵最原始最基本最终极法字之原貌。
我想,这样对法字字义的诠释才是完美无缺的。
当然我也不是墨守成规一味守旧地排排斥汉字字义的新意。
汉字,它亦得与时俱进,也会因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而产生新意,甚至会出现与原义相悖的意义。
咱们还是长话短说,请看对法字所作的终极诠释,仅供大家参考。
1、法字的基本架构如下:
灋
2、其字形演变过程:
法字金文书写体是“”。
其包括“”、“”、“”三个部分。
该字经演变后,其金文调整结构,突出了代表自然的“水”和“廌”。
篆文基本承续金文字形,只是将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
篆文异体字简化结构,省去“鹿”。
隶书将篆文的写成。
3、法字各个部分的字根语言基本意义是:
(1)对于,即去字。
该字有离开住地,代表为生存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社会活动的意思。
去的上部系一个行人走路具体呈人离开背影状;
下部系一个洞口。
今天我们所见的去字楷书体,其上部为一个土字——它可由一个行人的符号所演变体,大家千万不要把土字看;
而下部的私字其实与自私无关。
它可是一个洞的象形字所演变体。
结合法字的内涵,有理由认为:
这个口字,把它理解为一个关人的牢房较合乎其本义。
因为分析这个去字不能视左边的(即廌)而不见。
也许这“去”字上面的“土”——其实为人字与下面的“私”——其实为口字。
把这土、口两部分拆开并放置在下方水字之上,则是否有:
,它一方面将有罪的人触到口字(坑之意思,引申为牢房)里去;
另一方用“水”为蒙难的人洗去冤屈。
(2)我们再来看:
这个,其头部且应当是其的角正顶向那个右边人。
如果这个人系坏人是做了坏事的人,将其朝口字里顶(惩罚)不让其离开(牢房);
反之,将这个好人(被诬告或被连株)离开(牢房),使其免遭牢狱之灾;
(廌,轻盈灵巧的动物),表示古代参天察地的高人在野外活动时,从流水顺其自然的特性、麋鹿等动物的灵巧自由中,领悟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存之道。
(3)至于该字中的,水,柔软、流动,无所抗拒又无坚不克的物质。
现也有学者根据法字金文书写体,即“”。
认为獬豸将一个“去(指人)”放到“水”上(漂移)。
引申为将有罪之人触到水上溺死(处于刑罚)或洗去蒙冤之人污渍(洗冤)。
这个观点挺有意思,但还欠严谨。
是啊!
獬豸---独角兽,这是人们对唯一、公正、不偏不倚之寄托和载体;
水---不歪不斜(一碗水端平),才是水的特性,更是人们对法的寄托。
如今的法字,人们对它又有了新的期许和新的含义。
这就是:
法,去水也。
这就告诫我们司法人员,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要将案中的“水分”去除或者不要夹杂着半点“水分”。
这也是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
另外,对于法字从水——以水为净。
法律,存有水的去污的功能,也必将像水一样洗去人间的污垢。
只不过的是这里的污垢二字,指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罢了。
本节评注词语是:
把法字大讲特讲一通,其目的就在于从事法工作的人员,不知晓法字的出处法的内涵怎么行。
刑法二字,它形象地告诉人们,一切触犯刑律的人,都是要得到刑事追究的。
一旦你做了理屈的事或者你是被冤枉的,那个能断案的独角兽都将给你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因此,今天的人们,请你千万要敬畏刑法二字,守法才是每位公民做人最低的道德底线啊。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刑法中一个重要的词,这个词就是犯罪二字。
为什么犯罪二字在刑法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词,这个我们完全可以从其在刑法出现的时间及出现次数,足以表明。
在刑法的第一条中该词竟然出现了两次。
可见,该二字在刑法中的角色的确不一般,非同小可,不可小觑。
之所以这么说,这是由其结构特别所定。
你看这个犯字,它的左半部分是犬字旁,古字犬字特指的是狗。
我国现存的九十多个有反犬字的成语,其犬字均指狗的意思。
古人将狗咬人的情形称作“犯”。
所以《说文解字》一书中,则把“侵”作为犯字的本义,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犯系诅楚文。
该字是由(犬)+(巳,人)所组成。
狗攻击、侵扰陌生人。
在当今文明社会里,狗咬了人,其豢养者是要承担责任的。
可见,“犯”之行为的背后,是要得到相应的惩罚的(或曰报应;
当然你讲是义务,我看亦可)。
这犹如狗咬了人,其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一样。
那“罪”字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
对于罪字这个会意字,从网从非。
其字本义是缉捕,有“为非作歹的人逃不脱法网的制裁”的含义。
当然将罪字诠释为“犯法的行为”则也是一说。
而我们今天所说的罪字,其实不是这个字,原来是睾字。
秦时,罪本来为辠的。
秦始皇以为辠与皇容易混淆,皇帝有点犯罪的感觉,于是有了新罪。
这些我们完全可以从《说文》记载的“辠,犯法也。
秦以辠似皇字,改用罪”文献得出。
秦为何用罪字来替代睾字而不用其他字呢?
这是由罪的含义所决定的。
睾字,其义为(自,鼻子)(辛,刑具),表示割鼻刑罚。
古代酷刑,割去罪犯鼻子。
可见,用罪字字义来代替睾字字义或睾之刑罚,显然可行。
那我们如何理解罪字呢?
首先还是让我们瞧瞧这个字构成的各个字根。
罪字,其是上下结构。
该字的上半部是一个卧目。
这个卧目,与目无关,它可是(渔)网的象形字。
在此,这个渔网特指的是法网。
按照罪字下半部是一个非字。
我们都知道:
非字是古人根据鸟的左右翅膀展翅时相对情形。
寓意相悖或相背。
其字反义词为是字。
所以,罪字中的非字就是指是非一词中的非字。
非什么呢?
当然是指为非作歹、搬弄是非、非法等言和行。
而据《说文解字》则认为非字为指示词,是两个人相背坐在一起;
头部并有一短横,表示:
两人的思想不一;
其行为也相反。
这寓意其中一个是违(反公益)的(是要受到法网制裁的)。
可见,古人是根据犯罪与刑罚的关联关系的刑法原理,将这卧目与非字合在一起,组成一个较为抽象的含有“犯罪或者一个有罪的人及事,都将逃不掉法网(制裁)的”字,即罪字。
所以,对犯罪二字的理解,我们既可以从二字的各偏旁字根的相互组合,很快就会有“如果一个人如果实施了像狗咬人一样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惩罚)、如果一个人实施了非法的或为非作歹的言行,终究是逃脱不掉法网惩罚”的理解了。
有理由认为:
古人之所以把罪字的卧目写在非字的上,这是古人充分体现了“邪不压正、因果报应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主张。
其用意则在于向世人昭示:
那些搬弄是非、为非作歹等言行,永远都逃脱不掉法网的制约、抑制和惩处。
我们现在不妨对罪字“望文生义”一下,还挺有那么回事。
罪,具体讲是“非”“网”。
对于非网二字,则有“与法网相悖之行为,即罪也。
”咦!
原来罪字字义,我们还可以这么诠释。
其实罪字又何尝不是这个意思。
犯与罪二合一组成犯罪一词,古人按照和顺意法的特性和法的意愿,创造出犯、罪二字,充分向人们揭示了犯罪是违法的,犯罪是要受到刑罚的特性。
罪字中的卧目,更是向人们昭示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因果报应之公理。
这一哲言,它必将无时无刻地告诫当今的人们:
你得逐步提高你的道德修养,洁身自好,克己奉公。
只有廉洁自律才是抵达幸福彼岸的捷径啊。
对此,伟大的思想家、理论家孔子早在二千年前就大力向人们倡导:
“克己复礼”。
这是多么精辟多么意义非凡的教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