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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指南修

导言

为使阁下能顺利完成装修,尽快进入金利来数码网络大厦(以下称“本大厦”)拓展业务,特心之所向,所向披靡

制定《广州金利来数码网络大厦业户装修指南》(以下称“本指南”)。

本指南可让阁下及阁下聘请之装修承建商熟悉金利来数码网络本大厦之装修程序。

内容包括:

装修管理程序、施工管理规定、施工规范、相关收费标准、装修指定材料一览表等。

同时,本公司大厦管理人员均乐意为阁下解释装修规则及相关程序,欢迎随时致电或亲临本大厦公司管理处垂询。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恳请阁下及阁下聘请之装修承建商细心阅读本指南内之有关规则及程序内容。

有关指南之各项规则和程序内容,本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作出修订或补充,修订或补充内容将会及时通知阁下及装修承建商。

广州市银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谨启

总则

2.1楼宇接收

2.2装修责任

2.3推荐承建商

装修管理程序

3.1管理

3.2装修申请及审批

3.3监管

3.4验收

3.5按金的退还

3.6迁入

施工管理规定

4.1目的和使用范围

4.2施工期及施工时间

4.3保护措施

4.4施工安全

4.5物料运送

4.6废料排放

4.7噪音管理

4.8异味管理

4.9临电管理

4.10动火证的申请

4.11洗手间的管理

4.12其他禁止行为

装修施工规范

5.1敷线

5.2开关、插座的安装

5.3用电安全

5.4其他

附件

附件1相关收费

附件2装修材料一览表

附件3指定项目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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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2.1.楼宇接收

2.1.1.阁下(以下称“业户”)和本大厦业主签妥广州市房屋租赁合约及补充契约等一切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到本管理公司领取所租赁楼宇(以下称“该楼宇”)的其单位钥匙和接收该楼宇。

2.1.2.业户在交收该楼宇时如发现交收楼宇时有任何欠妥善之处,应马上或最多不超过收取该楼宇后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会本管理公司,以便尽快安排修缮。

逾时之报告将不予受理。

2.2.装修责任

2.2.1.业户在接收该楼宇后,即可开始各项装修工作,除本大厦结构性设施外,业户有权在租赁合约及补充契约的规定内对该楼宇室内设施进行改造,并应充分考虑结构的合理性和维修保养的便利性,以免为日后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2.2.2.本大厦结构性设施指:

玻璃幕墙及其框架、梁、柱、楼板、剪力墙、共用的分隔墙、经过该楼宇业户室内的共用的各种管线。

2.2.3.除上述设施外,业户有权对该楼宇其室内一切其他设施进行改造,并承担日后维修保养的责任,本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指定承建商

2.3.1.如当业户需对该楼宇室内的消防系统进行改动(以下称“上述项目”),有鉴于上述项目和本大厦中央系统相连,如施工不当,容易对本大厦及其他业户造成影响,故必须归于统一管理,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破坏,因此,上述项目必须由本大厦推荐的专业承建商进行施工;施工费用由业户自行承担。

2.3.2.推荐承建商联络方式请见附件3

装修管理程序

3.1.管理

3.1.1.本指南将可直接及有效地提醒阁下业户在装修之前须予遵循之最基本步骤;违反本指南时,本管理公司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直至停止施工,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自行承担。

3.1.2.本指南所述一切条文及措施,同时适用于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

3.1.3.业户或其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倘若对本指南或装修细节、规则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和本管理公司联系。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12:

30下午13:

30~18:

00,法定节日休息。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38号金利来数码网络大厦BM层。

电话:

转客户管理部。

3.2.装修申请及审批

3.2.1.业户须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

业户委托装修授权书、装修承建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复印件、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表复印件)。

所有复印文件必须加盖业户或装修承建商的有效公章。

本管理公司不会对未经有有效授权的装修承建商提供给予任何协助或配合。

3.2.2.业户须向本公司提交装修计划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延误,请业户阁下提供详细装修计划,并在图样上标明内部的构造、设备和机电设施等,并向本管理公司递交一套一式三份比例为1:

100的详细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业户或装修承建商的图纸资料必须有设计单位盖公章或专用章及相关人士的签名,并应清楚显示如下内容:

3.2.2.1.室内平面布置图

3.2.2.1.1.该楼宇室内的总体布置

3.2.2.1.2.所有间隔的位置、厚度和材料

3.2.2.1.3.地面装修类型、所用材料,如地台填高,请说明其构造及用料

3.2.2.1.4.各门布置材料及转动方向

3.2.2.1.5.摆放重型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和重量,以便适应楼层允许承载重量,楼层写字楼楼板承重为250kg/㎡

3.2.2.1.6.如有结构的改动,则必须提交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

3.2.2.2.天花平面图及线路布置图

3.2.2.2.1.在每一个闸制及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

3.2.2.2.2.天花照明的位置及线路布置

3.2.2.3.空调系统布置图

3.2.2.3.1.出风口、回风口位置

3.2.2.3.2.检查口位置及大小

3.2.2.4.电气系统图

3.2.2.4.1.最高用电电流/功率以及各分项功率、配电装置,导线型号、截面、敷设方式,开关柜格型号

3.2.2.5.插座及照明线路布置图

3.2.2.5.1.各分开关箱的安装位置

3.2.2.5.2.该楼宇室内电气线路走向、电源插座的安装位置

3.2.2.5.3.电话插座的安装位置

3.2.2.5.4.电脑插座的安装位置

3.2.2.6.若业户经营餐饮业务,还须增加提供以下的图纸技术资料:

3.2.2.6.1.给排水设计图

a.给排水的管道走向;

b.给排水管道的材料明细表;

c.给排水管道的施工方法。

3.2.2.6.2.如装设鱼池,请提交其结构图

3.2.2.6.3.排烟设计图

3.2.2.6.4.厨房设备图

3.2.2.6.5.煤气系统设计图

煤气系统的设计、制造必须依照《城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消防规范安装,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3.2.2.6.6.厨房及茶水间必须使用认可的材料作防水处理

3.2.2.7.材料说明书(按附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

3.2.2.8.其他(若业户还有其他的系统需要增加,也应附图说明)

3.2.3.装修审批

3.2.3.1.接到装修计划及图纸后七个工作日内,本管理公司将审阅有关图纸是否达到本大厦要求,如有关图纸达到本大厦要求,则本管理公司将会通知业户可安排装修承建商申请进场施工;如有未达到要求者,本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户修改,则按装修申请程序重新进行。

本管理公司将收取审图费,收费标准请见附件1。

3.2.3.2.消防申报

3.2.3.2.1.业户应填妥《广东省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连同装修计划等资料自行呈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应根据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以达到相应要求。

业户应将公安消防机构出具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交本管理公司存档备查。

3.2.3.2.2.工程竣工后,应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3.3.业户在未得到本管理公司核准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后果自负。

3.2.3.4.装修保险及装修按金

3.2.3.4.1.在得到装修核准后,业户或装修承建商应立即购买装修保险,以备在发生意外后,能获得补偿,将损失减少。

保单上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一栏必须为本管理公司,并且应准确注明施工地点。

业户或装修承建商应将保单副本原件及发票复印件交本管理公司存档。

有关保额大小请见附件1。

3.2.3.4.2.装修承建商并应向本管理公司缴交装修按金,装修完毕经本管理公司或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由本公司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

如因装修承建商操作不当对本大厦或其他业户造成损失,本管理公司有权从装修按金扣取以作抵偿,如若按金不足,本管理公司有权向该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追讨。

装修按金金额请见附件1。

3.2.3.5.业户在履行全部通过上述手续后,可随时知会本管理公司实际施工日期,并办妥施工进场通知书及施工工作证等手续后,即可进场施工。

施工工作证的办理必须提供施工工人身份证原件,备案后立即归还。

装修工程完成后,装修承建商办理退证手续,如有遗失,在按金内扣除见附件1。

3.3.监管

3.3.1.业户及装修承建商的装修方案经本管理公司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本管理公司亦按此进行监管和验收。

如在装修过程中业户及装修承建商提出部分变更,须经本管理公司同意,并由业户及装修承建商提交修改后的图纸资料,本管理公司按修改后的图纸资料进行监管和验收。

3.3.2.为保持本大厦优良的办公环境,尽量减少对业户的滋扰,本管理公司有权随时对装修工程进行各方面的监管,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必须充分尊重本管理公司的监管人员,并给予配合,否则本管理公司有权中止工程,一切责任由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承担。

3.3.3.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对施工工人在本大厦内施工期间的行为负有管束的责任。

3.3.4.装修承建商在施工现场必须至少保持有一名胜任之负责人,负责管理现场施工及和本管理公司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姓名及可靠联络方式必须于本管理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3.3.5.所有工程不得和国家法律发生任何抵触。

3.4.验收

3.4.1.隐蔽工程验收

3.4.1.1.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初验,否则,本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拆除。

隐蔽工程完成后,装修承建商必须按照国家及本大厦相关规范进行自检,并填妥《装修工程验收表》交本管理公司,本管理公司将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3.4.1.2.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3.4.2.消防验收

3.4.2.1.所有装修工程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者,按国家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3.4.2.2.消防验收前,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初步自检验收。

3.4.2.3.自检验收后,填妥《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3.4.2.4.将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消防产品相关资料、工程竣工图及工程施工记录等资料送公安消防机构。

由消防监督员安排时间进行验收。

3.4.3.竣工验收

3.4.3.1.竣工后,装修承建商必须按照国家及本大厦相关规范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妥《装修工程验收表》连同竣工图交本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3.4.3.2.竣工图要求:

必须为1:

100蓝图,并加盖业户及装修承建商公章;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格式为DWG的电子文档。

3.4.3.3.验收不合格,本管理公司将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

3.5.按金的退还

3.5.1.所有验收合格后,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可申请退还相关按金。

3.5.2.本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装修指南,对违反本装修指南而造成之任何损失,从相关按金中扣除,以作抵偿,不足部分有权向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追讨。

3.6.迁入

3.6.1.业户应于全部上述各个项目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迁入办公,若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及本管理公司同意而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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