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访情况说明工作汇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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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识上高度敏感。
8月8日,我院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的具体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四项排查”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方案》和《当前维稳工作方案》,通过动态式、拉网式的方法全面深入排查检察环节涉及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信访问题,有效保障涉法涉诉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预警和报送。
同时,院党组将涉及信访工作的13项内容全部列入考核指标,并以推进表的形式每周上报分管检察长,做到时时查风险、时时保稳定,坚决防止因排查化解不到位发生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力发生极端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因应对不当发生媒体炒作上访问题的事件。
(三)行动上高度迅速。
8月6日,我院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贯彻落实全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8月8日,我院再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根据省委罗志军书记“三个坚决防止”的目标要求,从领导机制、风险评估、提前介入、联合接访、内部协作、信访档案等八个方面落实具体的维稳工作举措。
同时,每周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了解信访案件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情况,特别是班子成员各自包案的重点案件化解进展情况和可能进京赴省访的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从中抓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信访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一)积极打造“一把手工程”。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检察长重视是关键。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控申、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检察长是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亲自包案处理;
其他分管领导是维稳工作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科室负责人是维稳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按照包案领导制定的维稳措施组织好接访下访和案件办理等工作。
今年以来的二级风险案件,检察长包案2件,分管刑检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包案4件,分管控申、反渎、民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各包案2件。
领导班子成员纷纷深入执法办案一线,带头办案,就地解决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提高化解和处理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
2月份,针对一起历时3年多次赴省信访案由检察长包案办理。
信访人张祝勤自XX年起,以交警大队徇私枉法庇护肇事者、错误认定其子事故责任为由,4次赴省上访,数十次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并多次采取围堵、滞留、自杀、暴力威胁等极端过激行为。
我院检察长多次赴洋口镇走访张祝勤,在认真听取其诉求的基础上,建议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县人大、洋口镇、张祝勤所在村委会及其家属召开听证会,公开办理该案。
同时协调洋口镇政府及其所在村委会,根据张祝勤家庭经济困难的客观情况,给予其适当的一次性救助。
4月29日,张祝勤对此信访事项的处理表示满意,并签下了不再上访的承诺书。
5月14日,针对信访人张祝勤对调解结果多次反复的情况,我们又到洋口镇再次回访,张祝勤表示非常感谢政府的帮扶和救助,今后安心生活,不再上访。
(二)积极打造“全院性工程”。
涉检信访虽然扎口在控申部门管理,但是其具体内容往往涉及全院各个部门,因此,强化各业务部门和干警的维稳工作意识,强调全院整体协作配合,改变以往在处理信访工作上控申部门孤军奋战的状况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
因此,我院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理念,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将信访维稳工作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强调在案件办理阶段做好过细工作,严格落实办案部门就是息诉息访责任部门、办案人员就是息诉息访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
二是密织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建立各部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协同机制。
充分发挥办案部门对案情比较熟悉、分析问题更有针对性的特点,在处置解决涉及执法办案各类问题的过程中共同分析、参与办理,形成信访维稳工作合力。
4月份,信访人黄彬彬不服法院民事判决来我院申诉,认为该判决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两年来黄彬彬多次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人大、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信访,并制作扬言采取爆炸、杀害政法干警、开车轧死小学生并点火自尽的录音光盘,邮寄多张爆炸现场照片给如东县法院及承办法官。
我院控申部门在受理后及时与民行部门联系,加强对信访情况的及时通报和案件办理的配合协作。
在接待过程中共同分析判断诉求是否合理,在风险应对方式上共同分析角度是否准确,在矛盾化解上共同分析措施是否得力,最终使申诉人黄彬彬放弃上访,与对方达成和解。
(三)积极打造“长效性工程”。
一是根据我院信访工作规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及时了解信访案件的具体案情,及时掌握动态发展情况,及时研究防范化解措施。
遇有重大、紧急事项时,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切实发挥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作用。
二是根据信访的实际情况,经常性的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
对因批捕或不批捕犯罪嫌疑人引起当事人或其亲属情绪激烈、有信访隐患的案件,对舆论高度关注、被告人、证人当庭翻供、翻证的案件,对公检法之间分歧较大的案件,或者有反映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不仅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还要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作,迅速果断处理。
三是落实值班和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我院坚持日报告和月排查,以及重大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按照省院通知要求,确保每日16时前,将本地区重要信访情况报送省院控申处。
今年以来,我院共被省院控申处录用重大信访信息25篇,较好的向上级院反映了我院的信访维稳工作情况。
坚持节日信访值班和双人值班制度。
除了在周末、两会以及各个重大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外,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十八大,从8月份起,我院又确定了双人值班制度,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接待。
5月28日下午,安徽籍包工头陈勇在得知我院未对工程诈骗嫌疑人李莉批捕后,带领6名农民工来访,情绪非常激动,声称我院如果不改变决定,不追回他们的血汗钱,就住在检察院,并扬言到市里、省里去上访。
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向院工作小组通报。
经检察长批准,由控申部门牵头侦监部门、公安部门、工地所在地区洋口镇共同制定接待方案和化解措施。
一方面,向陈勇和农民工们说明不予批捕的事实和证据;
另一方面,协调公安和洋口镇,先行垫付农民工的返乡路费,积极向嫌疑人追回欠款。
经过接待人员长达4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解说和真心诚意的帮助,上访人离开该院,表示愿意等待案件处理结果。
(一)全力深入排查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根据省委政法委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百日活动的要求,我院对所有的信访和执法办案风险进行了全面梳理,逐案汇报,逐案分析,逐案评估,确定案件的症结,可能发展的趋势,可以采取的措施等。
我们把涉检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视为动态工程,随时有效排查新发生的涉检重信重访问题,每季度开展重信重访案件集中梳理工作,逢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则开展即时排查,通过进行摸底性排查,做到对有可能在敏感时期发生的非正常上访案件心中有数,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密切掌握信访动态,积极防范各类风险。
活动期间,我院各部门共计排查各类案件232件,其中公诉47件,侦监74件,反贪8件,监所1件,检调60件,民行37件,控申5件;
对排查出的8起案件作出三级预警,对排查出的4起案件作出二级预警。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访案件建档工作。
为推动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息诉,全面有效地了解重点信访人员的信访动态,确保及时稳控,我院对接待、处理的群众来访以及协调处理的各类集体访、告急访、缠访闹访、涉检的重点信访和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了完善性排查摸底,摸清了重点信访人员和不稳定问题的总体信息和最新动态,收集整理其最新信访材料,逐件逐案建立完善了信访档案,详细记录历次来信来访处理情况,真正做到重大信访案件有档可查、有据可依,确保了全院上下信息通畅,答复口径一致,牢牢把握答复处置工作主动权。
今年以来,我院共建立信访档案22件,做到资料详实、程序完备。
三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为了牢牢把握引导网络舆论的主动权,发挥网上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时有效处置舆情危机,我院专门制定了《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网络涉检舆情应对处置暂行办法》,成立了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快速反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成员由政治处、办公室、控申科、技术科、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与报送机制,配备专用电脑,落实网络舆情监测员,每天及时搜索、收集与我院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在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建立网络舆情研判与预警、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网络舆情,及时掌握情况,迅速主动做出积极反应,及时引导,防止恶意炒作。
今年以来,共监测本院网络舆情100多条,成功处置莫德宝恶意辱骂、攻击公诉人案、佘云建不服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案、陈杰申请抗诉网络发帖扬言赴省进京案等7件案件。
(二)全力综合施策化解重点涉检信访案件。
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制。
为防止挂名包案,工作不实、不细、不深入情况的发生,我院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包案领导具体抓、控申科长亲自干的工作责任制,并要求包案领导坚持“五亲自工作模式”,即亲自约谈信访人、亲自阅卷核实证据、亲自组织制定化解方案、亲自出面协调、亲自做息诉工作,深入到案发地了解真实情况。
二是因案施策、综合化解。
根据信访形成的具体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和工作难点,对案件作出客观公正的法律结论,理性评价信访诉求,分清是非曲直,在此基础上“一案一策”、因人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将解决法律问题、思想问题和民生问题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信访人实际问题实现彻底息诉罢访。
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错案瑕疵案,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该纠正的纠正,该赔偿的赔偿;
坚持对无理诉求的思想教育到位,对一些纯属无理取闹或已经各方面问题解决到位,签订了息诉承诺书又反复的案件,敢于坚持原则,绝不任意迁就;
坚持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
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力予以落实。
三是优化资源,内联外协。
对涉及到院内有关业务部门的信访案件,加强控申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
对涉及到院外有关单位的信访案件,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与法院、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加强联席、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信访工作。
5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星涉嫌强奸精神病患者陈晓琴,并生下一身体缺陷女婴一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被害人的父亲陈敦和来我院上访,要求检察机关严格办理。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由于证明王星主观明知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于7月3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在此期间,陈敦和两次来访,要求该院予以严惩。
8月15日,陈敦和再次来访,情绪激动,反映王星既不承担抚养责任,又与他人结婚,抛妻弃女,犯罪性质恶劣,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该案涉及弱势人员利益,我院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及时启动二级风险预警。
依托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对被害人进行疏导安抚,与镇维稳办一起做好稳控工作,及时与法院沟通,通过民事调解,达成王星支付女儿抚养费每月500元的协议,我院根据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规定,救助被害人陈晓琴XX元。
同时考虑到陈敦和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抚养人数较多的客观情况,我院又协调民政等部门,为该家庭申请低保。
最终,公安机关撤销了该案,陈敦和也谅解了王星,有效化解了一起可能发生的涉检信访。
(三)全力稳控重点上访人员。
十八大临近召开,一些重点信访人员上访的倾向更趋明显,他们以各种方式,甚至采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一旦防范处置不当,就可能激化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对此,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制定落实专门方案,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事件。
对部分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需多部门协作配合才能稳控处理的,我院加强了与公安、法院、涉法涉诉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享信息,互相配合,全力将重点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对无理取闹又不听劝的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对借上访之名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及时收集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来信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和来访中寻死觅活的告急访,坚持基础工作和应急预案两手抓。
根据《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加强来访接待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和应急预警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有序应对、妥善处置,不出现严重后果、不引发普遍关注、不造成恶劣影响。
如被告人莫德宝极端信访一案。
3月28日,莫德宝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期间,莫德宝多次以生活困难,仅依靠运输维持生活为由,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从而能够保证其驾照不被吊销。
经检调对接工作局审查,认为莫德宝虽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为分期付款提供了担保,但该担保人是其儿子,不足以化解因莫德宝后续支付能力不足引发的风险。
莫德宝虽称驾驶技能为其唯一生活技能,但其已涉嫌犯罪,且家庭情况无重大困难,以此为由要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于法无据。
综合本案的各项情节,决定对莫德宝提起公诉。
5月6日,莫德宝来到我院,要求作不起诉处理。
同时大吵大闹、扰乱秩序,要求检察院解决其生活来源问题,否则将赴省进京由上级部门处理。
鉴于莫德宝存在越级上访的可能性,我院及时启动二级风险预警并制订了详细的风险预警工作预案。
5月9日,我院依法对其送达起诉书时,莫德宝情绪失控,无理谩骂承办人,并在多个办公室大声吵囔、毁坏物品。
我院运用突发事件预警处置机制,紧急稳控。
针对该案的具体情况,我院一方面由分管检察长带领控申、检调部门负责人向莫德宝再次讲解案件情况,由曹埠镇矛盾调处中心出面联系莫德宝的亲友协助规劝;
另一方面,联系曹埠镇维稳办综治员约谈莫德宝,告知如其继续采取不正当闹访方式,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通过上述工作,成功打消了莫德宝非法上访的想法,将其控制在当地,防止涉检矛盾上交。
同时,鉴于莫德宝吊销驾驶执照暂无工作的情况,联系其所在乡镇为其推荐工作,保证生活来源。
6月11日,莫德宝解开心结,放弃继续上访,并向承办人员主动道歉,恳请谅解。
(一)树立风险意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涉检矛盾发生。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及时预防、超前应对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信访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涉检信访联动化解处置大格局的重要一环,在促进释法说理、提高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执行高检院、省院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南通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工作实施办法》,把风险评估预警处置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上访,全面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执法目标。
1至9月份,我院共评定三级风险案件19件,二级风险案件12件,除两件二级风险案件外,其余均成功化解。
如7月份,我院妥善处置了一起群访事件。
6月30日,我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建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鉴于该案涉案数额巨大,被害人众多,且部分被害人情绪激动,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同时启动二级风险预警。
7月7日凌晨2点,被害人严黎明带领40多人驾驶9辆轿车围守在如东县看守所大门口,扬言挟持张建赴省上访。
我院得知这一突发情况后,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进行了有效的疏导、劝解,防止了被害人群体挟持犯罪嫌疑人赴省上访事件的发生。
7月8日上午,我院与公安机关就案件情况进行协商,决定针对张建伪造房产证担保借款情节,先行予以治安拘留。
7月11日,省院王方林副检察长就该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密切关注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稳控工作。
我院高度重视,要求侦监、控申部门迅速落实批示精神,做好案件引导侦查和信访接待稳控相关工作。
7月12日,我院与公安机关召开协调会,积极引导侦查,就案件的定性处理、不捕理由充分释法说理,明确了案件下一步的侦查重点和侦查方向,向公安机关列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
案件补充侦查过程中,及时与公安承办人交换意见,同步做好证据复核工作。
在案件继续补充侦查期间,我院对被害人进行了主动释法,合理答复,有效稳控、逐步平息了被害人情绪,得到了被害人的理解,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7月19日,在做好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如东县公安机关再次对张建提请逮捕。
7月20日,我院以张建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7月23日,案件被害人专程向我院送来“执法如山、公正不阿”的锦旗。
至此一起聚众围守看守所大门,扬言挟持犯罪嫌疑人赴省进京上访的群体性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二)树立服务意识,突出抓好信访接待的效率和质量,从窗口上提升初信初访化解率。
当前重复信访居高不下,赴省进京访、缠访闹访等非正常访时有发生。
上级院的窗口接待数远远高于下级院。
信访倒三角的状况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
我院通过完备硬件设施、加强接访安全措施、严格首办责任制等措施,把好窗口第一道关,提高接待质量,提升一次性接处成功率,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4月25日下午5时,谭燕红携其父母至我院,情绪激动,反映如东县人社局仲裁员渎职贪污,伪造证据出具不实的劳动争议仲裁书,非法扣押其个人合法财产,强烈要求检察院查处,否则就赴省进京访。
而此时谭燕红的丈夫等亲属十余人正在如东县人社局上访,造成围观。
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分管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人,对来访人进行安抚。
同时立即安排控申、反渎部门人员连夜调查。
经调查发现仲裁员陈某有重大职务犯罪嫌疑,随即立案侦查。
同时劳动局撤销了原仲裁裁定,并对扣押谭某的18万元予以发还。
至此,一起欲赴省进京的告急访就在初访环节得以解决,也得到了来访人的满意。
(三)树立亲民意识,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从制度上畅通信访受理渠道。
我院以“三解三促”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开展检察长接访下访和“百千万”走访活动。
在走访中与维稳相结合,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稳定意识,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全面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发现影响稳定的各类不和谐因素并及时加以解决,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3月28日,我们到掘港镇古池村答复举报群众,详细而耐心的解答,不仅解决了群众的诉求,还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村民的赞扬。
同时,建议村委会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消除村民不必要的疑虑,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我院通过“百千万”走访活动,还化解了1起长达近一年的邻里矛盾纠纷,发现2起立案监督线索,并成功进行了监督。
(四)树立创新意识,强势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从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平台创建、机制创新、管理创优为抓手,切实加强检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将检调对接工作打造成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工作新机制。
一是以制度化建设为着力点,大力推行检调对接“三类案件”办理机制。
XX年9月1日,我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将检调对接案件根据不同特点分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息诉和解和涉法民生诉求罢访和解三大类集中统一办理,和解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100%。
二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出发点,着力创新检调对接“5+1”工作法。
包括“书面告知、风险评估、预调解、监督和解、跟踪回访”五个常规步骤和“公开听证”一个特别步骤,实现了检察职能与大调解机制的有效结合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以专业化建设为突破点,努力创优检调对接“12345”工作模式。
即坚持硬化和解结案率“一”项指标,突出调解工作和调解结果运用“两”个一体化,探索民事纠纷的化解、刑事案件的办理和监督职能的履行“三”位一体办案机制,推动加害方、被害方、检察院、调处中心“四”方联动工作格局,深化“5+1”工作法。
检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改变了全院干警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执法理念,进一步修复了社会关系,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树立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查究力度,从根本上遏制涉检信访的发生。
今年以来徐安检察长多次要求强化责任查究力度,对于那些严重不负责任引起涉检信访严重后果的要决不手软,该处理的一定要处理,起到查究一案、警示一片、影响一方的作用,要通过信访维稳的倒逼机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我院严格按照徐检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查纠工作。
一是对违法办案或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导致当事人反复赴省进京上访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属初信初访的,倒查原办案人的责任;
属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首办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控申检察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工作中,发现检察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提出建议,连同有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发现检察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的,移送政工部门处理。
三是在十八大期间,凡是因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造成赴省进京重复访的,要全院通报;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信访工作责任。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在这敏感的历史时期,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从而确保信访维稳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涉检信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召开日益临近,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面临新的爆发期,给涉检信访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新的挑战。
二是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功能的日益健全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给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是新刑诉法和高检院“两个规定”的实施,将对信访维稳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委、省院和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署,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以深入推进“抓源头、化积案、保稳定”杜绝涉检信访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主动地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把维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止因检察工作失误导致在如东发生影响大局稳定的事件,坚决防止因检察工作不到位引发十八大前后的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坚决防止因检察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给党和国家形象抹黑,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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