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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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四个阶段”抓好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2—3月份):
动员部署。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开展活动的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制定具体方案,抓好部署。
第二阶段(4月一11月):
工作推进。
对照活动目标和工作要求,深入查找本地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拟定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逐一抓好推进和落实。
第三阶段(12月):
总结提高。
总结主要做法、亮点特色、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
(11月上旬—12月上旬):
考核通报。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落实每月走访、排查分析工作,完善再犯风险较大等重点人员的报告(通报)工作机制以及责任承包管控帮教机制。
二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工作,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和管控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日常维护,进一步提高定位手机定位成功率,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和作用,对高风险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率达100%,四是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例分析报告制度,对每例重新犯罪案例,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举一反三,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在纠错中不断积累矫正经验,弥补漏洞,提高监管、教育和服务水平。
2、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规范开展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工作,对被告人和拟假释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措施提出客观评估建议,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
规范交付衔接工作,建立完善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交付衔接机制,全面推广“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交付对接方法。
规范入矫、解矫程序,做到登记有表格、谈话有记录、宣告有文书,使社区服刑人员树立“在刑”意识,知晓各项监管要求和自身权利义务,为
接受矫正打好基础;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的,要认真开展期满鉴定、解矫教育工作,并按时宣告终止矫正。
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权限、工作时限、调查取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开展监管教育、考核奖惩等执法活动。
3、进一步规范教育矫正工作形式和内容。
一是注重抓好日常教育矫正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认真落实教育矫正工作制度,通过入矫教育、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常规教育、专题教育、解矫教育等日常教育环节,强化社区矫正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是坚持“三结合”的教育方式。
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重点时段教育与平时教育相结合,时事政策教育与法律法规、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三是深入开展分类教育矫正。
各地要在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类别、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和再犯风险程度等,全面落实分类教育工作,做到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使分类教育矫正工作经常化、系统化、科学化。
要对未成年、重点管控、外出务工、“三无”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人员,逐个分析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专门落实教育矫正小组和责任人,实行重点谈话、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回访。
四是不断加强心理矫正工作。
充分调动现有的心理矫正专业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心理测试和心理危机干预档案,探索心理矫正评估机制,提高教育矫正工
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参观成就展、开展大学生村官“一帮一”结对帮教、爱心共建等活动,增强教育效果。
各地要有所侧重地对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相对统一、有针对性的教材、教案等,总结推广、规范使用,提高教育矫正内容的系统性、实用性,市局适时进行教材、教案评比。
4、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工作的通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
与相关部门商讨“吴江市非吴江籍罪犯接收实施社区矫正暂行办法”,通过制度的确立,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规范实施。
5、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从适应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心理矫正专业人员,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性人才支持;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等活动,活跃工作,促进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教育专家库,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是今年全省统一部署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的重大举措。
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能,增强责任意识,确保“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扎实开展。
2、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作出阶段性部署,把工作的部署、措施分解细化,逐一落实到每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要注意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XX镇成立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活动开展的领导力度。
建立健全开展活动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确保“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我所将在活动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社区矫正重点工作和重点考核指标进行定期总结。
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措施,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工作落实。
篇二:
司法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总结
陇西镇司法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总结
自今年年初开始,陇西镇司法所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出台文件,保障矫正工作有章可循。
为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我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先后制定出台了《陇西镇司法所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等文件,对社区矫正各个工作环节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二是查漏补缺,矫正环节合法规范。
为促进社区矫正质量逐步提升,我所深入社区,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交接衔接、日常管理、档案管理、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听取各方工作意见建议,并通过联席会议,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按章办事,矫正制度切实落实。
对有正当外出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该区严格按照矫正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一次请假不得超过3个月,并要求及时续假。
对未外出人员,在社区、街道管理人员掌控的同时,利用手机定位系统适时把握人员动向,对越界人员及时提出警告,对擅自离开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以人为本,管帮并重
在日常监管中,我所坚持“宽严相济”和“恩威并举”原则,将严格监管与人性化帮教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制定矫正个案。
我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异,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按现实危险程度和重新犯罪可能性大小,实行重点对象严格监控、一般对象普通监管、放心对象宽松管理,不同的监管等级和方式,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
管控帮扶结合。
日常管理中,我所坚持做到“四知、五清、二跟上”:
知社区服刑人员、知所判刑罚、知体貌特征、知思想状况;
来龙去脉清、家庭背景清、本人经历清、性格爱好清、现实表现清;
思想工作跟上、帮困工作跟上。
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我所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心理、交友、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用真情来关爱他们。
开展审前调查和假释环境评估。
为提高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效果,我所积极配合非监禁刑审(诉)前调查工作和假释罪犯环境评估。
在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前,由社区矫正机关对他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向法院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为人民法院正确量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使司法所提前介入矫正工作,为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突出思想教育工作。
我所以“矫正推进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截至当前,接收的各类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篇三: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司?
20XX?
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
“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化规范试点工作,以规范化提升试点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20XX年,我县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的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基础保障机制,有效提升了全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水平,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成果,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省厅、市局的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基层单位要紧紧抓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的有利契机,按照全县《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
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制定序时计划,层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顺利启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为保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要全面贯彻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要求。
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排头兵”的工作目标,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确保矫正秩序安全稳定为重点,深入推进机构队伍建设。
要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教育帮扶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要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把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重大恶劣影响案件,不参与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扎实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
各地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关心和相关部门支持,按照刑罚执行工作属性,着眼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
要充分利用被确立为全省机构建设试点单位的有利条件,力争年内完成社区矫正管理局建设任务。
继续稳步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大
力加强基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司法所至少要有1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数多、工作任务重的司法所要有2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加大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配备力度,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配比不低于1:
20,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的乡镇要按1:
15的比例配置专职工作者。
切实推进工作队伍规范化管理。
要通过培训和现场观摩等方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社区矫正队伍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基层司法所要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建章立制。
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一些已经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上升为制度。
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完善。
进一步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制作调查笔录和执法文书,充分体现调查笔录应有的证明作用和记载功能。
加强档案管理,定期整理、归档社区矫正工作资料和社区服刑人员个人资料,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原始性和真实性。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将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制
度公开上墙。
将月考核、季评议、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向社区服刑人员公开,接受社会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活动。
要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法规范刑罚执行活动,着重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实施警告处罚、提请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等重点执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实体违
法、程序不严、作风不正等不规范执法现象。
严格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按照法定准假情形、准假期限、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落实外出期间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盲区。
规范变更居住地审批,在征求社区服刑人员新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意见后慎重作出决定,对准予变更的,要做好移交衔接工作,避免脱管现象发生。
公正实施警告、提请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构成警告、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情形或符合减刑条件的,要查清事实,收集有效证据材料,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当事入或提交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
加强执法考评,定期开展监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分析问题和不足,跟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四)进一步提升教育帮扶质量。
要确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帮扶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要紧紧抓住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和解矫两个教育转化的重要环节,做到法制教育和劳动教育并举,专题教育和集中教育并重。
所有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一律由县社区矫正中心统一宣告,并集中开展入矫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对即将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县矫正中心提前一个月组织开展集中解矫教育,开展绩效评估、进行形势教育,做好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
对青少年和“高风险”社区服刑人员,由县矫正中心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全面开展分类教育。
结合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类别、犯罪类型、犯罪原因、再犯风险程度等落实分类教育制度,做到因人施教,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