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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三是要具备深刻的人本关怀思想,关心和爱护安全监管监察人员。

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就是要把监管监察人员作为国家重要人才资源来开发,使其适应安全发展的需要。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讲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正确对待名利和个人职务升迁,力戒心浮气躁,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队伍建设才能找准定位,抓住重点,把握方向,取得实效。

第二,队伍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

只有紧紧围绕总局党组中心开展工作,总局党组重视什么,我们就做好什么;

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考核什么,并自觉把队伍建设放在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下来认识、来把握、来部署,队伍建设才能服从服务于大局,才能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第三,队伍建设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

思想政治建设从来都是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是牵头抓总、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

在新形势下,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没有一支思想一致、政治坚定、创新意识强、执法能力强的队伍,就难以担当重任、攻坚克难、完成任务。

因此,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位置,突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切实抓紧抓好。

第四,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由之路,也是队伍建设工作保持活力和动力的必由之路。

只有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和把握队伍建设的规律,坚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队伍建设工作才能上台阶、创水平。

以上四个方面的经验,既是队伍建设工作的实践总结,也是队伍建设工作应当遵循的指导原则。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对策

当前,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仍存在“四个不适应”:

一是精神状态不适应。

有的同志认为“不下井是失职,下井容易渎职”,到了矿上不愿下井,到了井下不愿去工作面,表现出怨天尤人、消极的心态;

有的感到精神压力大、工作辛苦、危险性高、收入低,还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存在畏难心理和厌战情绪;

有的认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可以松口气了,出现了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

二是执法能力不适应。

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普遍偏大,致使队伍结构不合理。

有许多县安监局没有1名专业人员,多数市(地)安监局只有1-2名专业人员;

省级煤监机构干部平均年龄达48岁,其中局级干部平均年龄52岁,正职领导平均年龄54岁,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很难适应执法需要。

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适应。

选人用人的竞争择优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入口渠道单一,出口渠道不畅;

干部工作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业务轻教育的现象;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

四是作风不适应。

一些班子和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细、作风不实的现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没有盯住不放;

有的执法不够严格,不敢碰硬,避重就轻,有矛盾绕着走。

个别省煤监局2007年行政罚款收缴率仅为79%,事故按期结案率仅为36.9%。

另外,近年来,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我们有些干部私欲膨胀,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出现了违法违纪行为。

仅煤监队伍组建至今,已有7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9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重点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公开选拔竞争机制。

在各级机关、监察分局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使大批德才兼备、经历丰富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以简便实用为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结合起来,完善年度考核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

三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及时给予记功、表彰和奖励;

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做到对优秀者重用,对有潜力者培养,对落后者鞭策。

第二,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使命感,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不断增强工作系统性、主动性和超前性。

二是要强化执行意识,保证政令畅通,不能上热下冷、上快下慢,做到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要强化危机意识,要树立“看不到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意识不到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找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的危机意识,克服盲目乐观、松懈厌战情绪。

第三,在突破重点难点上下功夫。

就是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攻坚克难、带动全局,强化弱项、整体提高。

比如,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进展,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如何搞?

需要我们积极进行探索。

又如,队伍廉政建设形势日趋严峻,如何保证队伍不出事?

这就需要我们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生命工程来抓,从教育、制度、监督几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取得突破。

第四,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

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到位、执法没有权威。

为此,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执法专业水平;

要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果;

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提高执法权威。

第五,在做好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重点做好“四基一化”工作。

一是做好基层工作,注重基层,深入基层,听实话、摸实情、察实绩,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探索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完善队伍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

三是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开展对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普查,做好对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建立比较完备的资料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加强基本功训练,按照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做好公务员培训教育,从起草公文抓起,提高动手能力。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队伍管理相关基础数据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措施

基于上述认识,下一步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总局党组中心工作,以建设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强化基础,突破重点难点,提高执法水平,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重点工作措施:

(一)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1.加强对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推动。

在调研基础上,抓紧制定《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于10月中旬召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对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进行部署。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奥运会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在全党推开,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精心组织,力求在联系实际、系统掌握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上求实效,努力把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转化为班子谋划发展的共识、领导发展的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

3.坚持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

一是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定期开展以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近期要就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召开1次理想信念专题学习讨论会。

二是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结合下情吃透上情,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

三是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要求每次集体学习研讨都要确定重点题目,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认真准备,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做到研讨一个专题、推动一项工作。

4.建立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要求各省局、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建立并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一是要建立班子内部谈心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与班子成员谈心1次,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二是要建立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下一级党政正职谈话每届至少1次,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每年至少1次,与所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谈话届内至少1次。

三是要建立健全提醒谈话制度,在干部职务变动、接到群众反映、班子出现不团结苗头等问题时,及时谈话,加以提醒。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

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同时,要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今后,我们对各单位特别是省局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并建立民主生活会测评制度,既要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进行测评,又要对每个班子成员的表现进行测评。

(二)在着眼长远、优化结构方面

重点要按照总局党组“公开选拔一批,下基层锻炼一批,对口培训一批”的要求,加强培养锻炼,把机关“龙头”摆起来。

1.公开选拔一批。

对部分总局机关副司局级和煤监局机关副司级职位、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职位以及部分处级岗位,要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方式,面向本系统、面向全国,从熟悉相关行业和领域、有在国有大型企业生产一线较长时间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拔一批领导干部。

2.下基层锻炼一批。

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特别是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每年要选派一批到大同矿务局、开滦集团、燕山石化和齐鲁石化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基层安全监管局)和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进行为期各1年、共3年的挂职锻炼,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推荐一部分同志到地方政府任职。

3.对口培训一批。

对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学习经历的总局机关中青年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需求,要分专业、分批次选送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有关高校,在采矿、通风、化工等对口专业委托开展1-2年的专业培训(有的可以是半年),提高安全监管监察的专业水平。

以上“三批”干部,我们正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尽快启动。

下一步,要求各省局也要参照总局做法,抓好“三批”干部的培养。

同时,还要关心其他干部的成长,发挥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各个方面干部的作用,努力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干部基本上都能人岗相适、各得其所。

4.加强考核调整。

对缺职、年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的领导班子,加大补充调整力度,及时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

特别是要放开视野,选准配好“一把手”。

要强化“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和意识,支持“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从组织上为班子和谐创造条件。

5.建立长远规划。

要着眼于未来5年、10年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加强“一把手”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确保安全生产事业后继有人。

(三)在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方面

1.规范队伍建设标准。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从队伍编制、结构、执法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执法人员的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进行考试,统一颁发执法证,而且要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合格执法人员要达到70%以上,切实解决基层队伍业务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随便进人的问题。

2.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对各省局、分局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制度建设的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分局制度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参照分局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市县安监局制度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监管执法、内部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3.加强学习培训。

一是要加强规划指导。

制定《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积极选送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培训学习;

逐步扩大总局党校办学和招生规模;

利用安全生产视频系统开展相关专题业务培训;

在办好执法资格培训和分管市长培训的同时,举办市、县安监局局长培训班和煤矿、化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专业培训班。

三是鼓励在职自学。

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少应酬、多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

鼓励监管监察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与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或学历教育,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4.强化实践锻炼。

加强岗位练兵,通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技术比武、案例分析、执法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现场执法和事故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成立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通过专家会诊、专家咨询,推行“专业监管”、“专家执法”,逐步把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在狠抓工作落实方面

1.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

按照简便实用原则,改进和加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机关司局承担的党组重点工作,要逐项明确目标和责任,进行单项考核或深入考核,不仅要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而且要考核实际效果,年底进行综合评定和民主测评,并作为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使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

2.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专员的监督检查作用。

制定《安全生产专员管理办法》,将专员按地区或专业分成若干组,明确专员除了做好调研、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以外,还要受总局局长委托就总局党组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或明查暗访。

建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局领导主持、有关司局参加的情况分析通报会,听取专员汇报督查或调研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

人事司将为专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3.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和蹲点调研制度。

一是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建议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每人都要定点联系一个省、一个地区、一个县或一个企业,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建立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总结百日安全督查的经验,将督查和调研有机结合,通过领导干部定期蹲点调研等形式,走进群众、体验民生,解剖麻雀、把握大局,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行探索和实践。

4.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坚持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对辖区发生惊天动地事故的,分局局长要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事故特别重大或影响特别恶劣的,要追究省局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建立完善安全许可责任追究、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责任追究,促进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

5.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大力宣传总局“百日安全督查”、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以此为契机,把“讲奉献、比贡献、创一流、树形象”创建活动和“五型”机关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通过创建活动,在全系统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单位,在监管监察队伍中选树一批标兵,总结他们的经验,树立队伍建设标杆,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

1.扩大选人用人民主。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注重运用考察公示、媒体公示,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

要求各直属机构和单位要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和推荐、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健全集体决策机制;

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进一步落实干部群众“四权”。

2.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加强重大活动和关键时刻的考核,实行延伸考察,使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与任前考核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年度考核班子要分三个等次、个人分四个等次,一等班子的成员提拔、评优优先,三等班子的成员两年内不能提拔正职,对评为三、四等次的班子成员要进行戒勉谈话。

特别是对未完成安全控制指标的省局班子、辖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分局班子要进行重点考核,必要时予以调整。

3.加强交流和轮岗。

畅通纵向和横向之间、系统内和系统外之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渠道,在继续做好分局局长、书记交流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推进省局主要负责人和副职省际交流,并要求省局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到分局交流挂职。

4.完善干部双重管理制度。

目前省级煤监机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但有的地方似管非管,造成了有的班子管理形成真空地带。

针对这种状况,要积极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机关工委等协商,完善双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省局党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

5.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

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选人用人工作记实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对违规用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加强教育。

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特别是本系统发生的案例,抓好干部权力观教育、党纪党规教育以及警示教育。

推广一些分局邀请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同志讲课的做法,增强教育效果。

切实增强监管监察人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

2.严格制度。

切实抓好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双五条规定”、“六条禁令”等规定的贯彻执行。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严格“一岗双责”。

一个省局一年内发生2起或者两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组书记、分管局长、纪检组长要来京向总局党组作检查;

因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领导或相关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3.强化监督。

一是要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入申报、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二是会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继续加强对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的巡视检查,力争3-5年内巡视一遍。

三是要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建议以总局名义从人大、政协、地方厅局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单位中聘请一定数量的特邀监督员,以加强外部监督。

同时,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建立监察员家属助廉机制,充分发挥“贤内助、廉内助”的作用。

(七)在关心爱护队伍方面

1.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部门牵头,政策法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定期召开队伍建设分析会,及时研究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真情关怀爱护基层同志。

对基层同志,在政治上要多关心,在工作上要多支持,在生活上要多关怀,在精神上要多鼓励。

定期开展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监管监察人员活动,体察他们的冷暖疾苦,了解他们所思所想,努力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住房等实际困难。

3.努力改善监管监察人员待遇。

认真组织好每年的体检。

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继续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继续推进安全监管监察特殊津贴的申报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力争早日促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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