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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权益问题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指名举报的;
10、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11、超越本区职权范围的;
12、其他不符合立案标准的。
(二)不立案提案的处理办法。
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原则上采取转化成信息、转来信或撤消等方式处理,并由提案委员会在审定后的20天内,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告知提案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凡涉及某有关职能部门、质量较高的未立案提案,可考虑采取修改、补充、合并等方式,通过在我
篇二:
提案改善制度作业细则
1.目的:
为鼓励全体员工提出有利于公司营运改进之意见,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生产力、质量、安全、效率与士气,降低成本与费用,达成合理化与制度化,进而改善经营体质,特订定本细则。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3.权责:
3.1初审:
单位主管。
3.2受理:
提案改善委员会干事。
3.3执行:
相关部门。
3.4提案审查及效益审查:
提案改善委员会委员(以下称评审小组)。
3.5奖励金发放:
人资单位。
4.组织架构:
提案改善委员会组织如下:
主任委员:
总经理
召集人:
暂由特助担任,待制度实施例行化后转管理单位主管担任委员:
由公司内各领域具专长的人员4~6名所组成,由总经理遴选之。
执行干事:
管理单位专责人以此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事务之推展5.说明:
5.1凡涉及本公司营运,具有开源节流之具体及建议性、可实施性的改善方法,均可作为提案,概括如下:
5.1.1有关总务、人事、财会、业务、生产、物流、服务、生管、品管、采购..等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之
改善或流程简化。
5.1.2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生产质量、QC检测、操作方法、提高收率及作业程序的改进。
5.1.3改进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并能降低成本的包装方式或包材改善。
5.1.4改进生产设备、能源节约、减少废水废弃物以及增进生产效率等方法。
5.1.5改进工厂布置、管路、搬运作业、物流流程、仓库储存等对效率提升或成本降低有帮助之方法。
5.1.6直接原料、间接物料或五金物料节省之方法。
5.1.7降低原料之报废率及呆滞原料、废料之再利用方式建议。
5.1.8有关机器设备维
护保养或制程合理化改善事项。
5.1.9对管理效率、质量提升有帮助的有关ISO标准书、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之改善建议。
5.1.10对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帐款管理与风险降低、经营绩效的提升有帮助之建议。
5.1.11工厂安全之加强、工作安全、工作环境、职业健康之改善。
5.1.12节省各项制造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之建议。
5.1.13其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节省费用、提高士气之建议。
5.2提案内容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予受理审核:
5.2.1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欠缺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者。
5.2.2公知之事项及正在改善者。
5.2.3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之提案(但其有更佳方法或更大效果者不在此限)。
5.2.4业务上已经被指示改善者或主管交办研究改善之事项。
5.2.5属职责范围内应做之事项或课长级(含)以上主管之提案,但如有特殊贡献者由总经理酌予奖励。
5.2.6有关人事异动及任免、调薪或类似之情事。
5.2.7非建设性之批评、抱怨、诉苦、对他人个人私生活之攻击或类似事项者。
5.2.8政治性之问题。
5.2.9其它对公司没有利益,或无实现可能之提案。
6.作业内容:
6.1提案受理流程:
6.1提案需以书面提出,须填写《提案改善建议书》(窗体编号:
4-GA-010-01),并记载下列事项:
提案名称、现状分析及问题点(最好能将改善前与改善后之现状、方法、数据、流程..等差异作比较说明)、具体提案内容、预期之效益(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必要时可附具图面、模型或样品,以便了解。
6.2提案人的课长或部门主管应对《提案改善建议书》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可行性并加注意见后,才可提交至评审小组执行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
6.3执行干事接到提案后,应先了解提案内容,并根据5.1与5.2之规定,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然后整理
及编号登录于《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窗体编号:
4-GA-011-01)。
6.4同一内容之提案采先提出先受理,后提出者不受理为原则。
但后提出者能具体证明其方案明显优于先提出者,则可一并受理并交评审小组裁决。
6.5提案之方式可个人或小组(部门)共同提出,但小组(部门)提案得推派一人代表署名,若经采用其奖金依人数平分之。
6.2提案审查与提案奖金:
6.2.1提案审核及处理流程:
提案人拟案?
《提案改善建议书》?
主管加注意见?
送评审小组执行干事(管理单位专责人)登记编号立案?
召开月提案审查会议?
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评定提案等级?
审查结果记录于《提案改善建议书》?
复印一份分发提案单位(人)?
交相关单位执行?
提案案件及评核等级公告?
执行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
提案单人领取提案奖金。
6.2.2每月10日左右由评审小组干事通知提案改善委员会召集人及评审小组成员开会,由召集人组织评
审小组成员对上月受理的提案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
4-GA-013-01)逐件进行评核。
若上月受理的提案件数不超过3件(不含),则会议改到隔月一并审查。
6.2.3评核分数以评审小组每位成员的给分扣除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加总平均分数为准(若有两位评委同时
给最高分或最低分时则不须扣除),并以此分数评定提案等级或效益等级,及核定奖金金额。
6.2.4提案是否执行之裁定:
6.2.4.1采用:
经采用的提案,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采用并付诸执行”。
由召集人
授命,按行政系统责成有关单位实施。
6.2.4.2不采用:
提案未被采用,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不采用”。
6.2.4.3保留:
提案须经试做,试验始能得知结果或需长时间考虑者,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
上勾选”保留”(一般保留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必须做决议以答复提案人,但特别问题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延至六个月)。
6.2.5提案审查结束后,执行干事应将审查结果记录于《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与《提案改善建议书》
上,并复印《提案改善建议书》一份给提案单位(人)。
6.2.6经审查评定为不采用之提案,在日后被发现甚有价值而应实施者,或经审查而由公司径行实施者,
均应对原提案人或部门追发奖金。
6.2.7执行干事须记录所审查的提案决议、提案等级、提案奖金金额、效益等级、效益奖金金额,制表
呈核后公布于公布栏,并请领奖金通知相关人员前来领取。
6.3.提案执行与效益奖金:
6.3.1提案执行及处理流程
于《提案改善建议书》填写提案执行情况?
送主管签核?
送评审小组执行干事?
提案审查会议?
效益等级评核?
提案单人领取效益奖金。
6.3.2提案经评审委员会决定采用后,即交由相关部门执行之,提案之执行由相关部门之课长负责。
6.3.3提案经执行后,提案人可至审查小组执行干事处调出该案之《提案改善建议书》(或以复印的版本
填写),填写执行效果追踪,详细说明节省或提升的效益金额后,交主管确认并加注意见后,提交至评审小组干事执行干事。
6.3.4评审小组根据前次提案审查会议时所记录的《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
4-GA-013-01)之预
计效益金额,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计算效益等级金额,并根据效益等级金额核定效益等级及效益奖金。
效益等级金额=实际效益金额+(实际效益金额-预计效益金额)
举例:
若前次提案案查时所评核的预计效益金额是8000元,而提案经执行后的实际效益为10000元,则评估效益等级的金额应以10000+(10000-8000)=1201X元作为评核基准,以弥补前次提案审核时所多给或少给的提案等级奖金。
6.4提案等级、得分、得点与提案奖金:
6.5效益等级、得分、得点与效益奖金:
7.附则:
若提案内容涉及国家专利法者,由公司代为申请,其权益概属公司所有。
8.管理重点:
8.1《提案改善建议书》的预期之效益,有否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计算公式是否合理。
8.2主管有无在《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加注意见。
8.3提案审查时有否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的标准给分,计算平均分时有否最高分与最低分。
8.4预计效益金额计算是否合理,核定效益等级金额时有无依据第6.3.4条确实执行。
9.参考文件:
无10.使用窗体:
10.1《提案改善建议书》(窗体编号:
4-GA-010-01)10.2《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窗体编号:
4-GA-011-01)10.3《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窗体编号:
4-GA-013-01)
篇三:
提案改善作业实施细则
为鼓励全体员工提出有利于公司营运改进的意见,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生产力、质量、安全、效率与士气,降低成本与费用,达成合理化与制度化,不断改善经营体质,特制订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精益管理突破提升”总体部署要求,以精益营销、精益物流、精益财审、精益生产、精益服务、精益机关等为工作重点,运用精益思维,塑造全员参与改善、时时改善、处处改善的公司文化,建立长期有效的运作系统和组织,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工作原则
(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
(二)动态管理、持续改善
(三)注重执行、及时奖励
三、组织机构
为使提案制度顺利推进,成立公司“提案改善”推行组织。
(一)设立改善提案委员会,负责审订规章制度、活动细则、活动计划及预算;
听取委员会审查提案的工作报告及审查提案的表决。
主任委员:
王传勇
副主任委员:
戴金霞张建军袁训健都红英(常务)王铁军谭维民慈学亮宋利香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
(二)委员会下设提案改善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设在计划信息部,负责提案的受理、评审与登录;
负责保管提案记录与审查结果;
负责委员会组织纲要、活动细则、会务活动及预算案的拟定;
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
主任:
都红英
副主任:
谢明
郑飞刘春红邓华忠王文才张召珍齐媛于会栋
四、适用范围
凡对公司经营有益的改善案,且已实施并合乎下属情形者,均可提出:
(一)与制品、材料等有关的提案;
(二)与产品、技术、方案等有关的提案;
(三)与行政、人力、财务、物流管理等有关的提案;
(四)与品质管理、产品设备检查等有关的提案;
(五)与安全和卫生、生活、环境有关的提案;
(六)与业务上有关及其他有益的改善案。
五、提案等级及奖励
将提案等级划分为8个等级,分别为优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六等奖和受理奖,8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对的提案得分和提案奖金。
详见《提案等级奖励表》。
六、流程与要求
(一)申请流程
1.提案需以书面提出,填写《提案改善申请表》,填报提案名称、现状描述与分析、改善措施及方法建议及预期改善后的效果描述等内容,必要时可附具图面、模型或样品,以便了解。
2.提案人的部门负责人对《提案改善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可行性并加注意见后提报评审办。
3.评审办接到提案后,了解提案内容,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然后整理及编号登录于《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
4.同一内容提案采取先提出先受理,后提出者不受理的原则。
若后提出者能具体证明其方案明显优于先提出者,则可一并受理并交改善委员会裁决。
5.提案提报方式可个人或小组(部门)共同提出,小组(部门)提案必须推派一人代表署名。
(二)评定流程
1.改善申请被评审办受理后,部门或提案人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填报《改善提案效果评价报告书》,主要填写改善前情况(简述改善前的方法、效率及关键数据)、怎样改善(简述改善过程、方法、及费用开支情况、改善效果(简述改善成效)等内容,将改善前与改善后之现状、方法、数据、流程等差异作比较说明,必要时可附具图面、模型或样品,以便了解。
2.部门对改善效果进行初评,填写《提案改善评分表》后报评审办。
3.每月初评审办根据提案提报情况适时组织评审,评审分数以评审小组每位成员的给分扣除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加权平均数为准(若有两位评委同时给最高分或最低分时则不须扣除),并以此分数评定提案等级和核定奖金金额。
4.评审办将评审后的提案提报改善委员会会议,会议研究审查,审查通过后,评审办将提案决议、提案等级、提案奖金金额进行公示。
七、附则
若提案内容涉及国家专利法,由公司代为申请,其权益概属公司所有。
本细则从201X年月日执行。
篇四:
提案改善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鼓励从业员运用其聪明才智及经验,促进本公司生产之改善,营运效率之提高,及激励员工士气,提升工作价值,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对象及提案资格
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
提案之范围
一、受理之提案:
凡对生产管理、公司营运具正面意义者,均可提出,其分类为:
(一)各种制造途径、制造技术、操作方法等之改善。
(二)各种销售方法、文书作业、行政效率等改善。
(三)有关机器设备之改良、自制、维护保养的改善。
(四)不良率降低、增加产品寿命、提升产品品质、增加附加价值之品质提升。
(五)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包材之改善、材料之节省、材料之替代。
(六)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七)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八)改善作业环境,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九)其它
二、不受理之提案
(一)人身攻击之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之提案。
(三)未具体说明,仅为凭空之期望者。
(四)不合乎ISO精神及与专利法抵触者。
。
(五)新机器设备于保修期内/试车阶段所发生之各项问题点。
三、不采用之提案
(一)提案实施结果不具任何效益或负面影响大过正面效益者。
(二)所提提案方法或使用设备、改善点已于其它单位实施过或正实施中,为重
复提案。
第四条:
组织及职掌
一、组织
(一)设改善提案委员会,分设主任委员一人及审查委员、推行委员各若干人。
(二)主任委员由总经理兼任,审查委员部门主管兼任,推行委员由各基层主管
兼任或由各主管指定人选。
二、职责
(一)主任委员
1.处理改善提案事宜。
2.召开提案审查会议、委员会议。
3.提案最后之审定。
4.提案奖金之核定。
5.年度提案各项目标之设定。
(二)委员
1.审查提案。
2.提案之教育与辅导。
3.提案执行效果评估审核
(三)推行委员
1.激励提案。
2.估计提案有效期限。
3.提案之推行实施。
4.提案效益之评估。
5.提案改善工作(本身具提案资格)。
6.提案目标未达成时向审查委员报告。
第五条:
实施办法
一、收件
(一)提案人领取改善提案单,详填各项资料:
1.提案之日期。
2.提案之类别。
3.提案人之姓名。
4.提案人之员工编号。
5.提案人所属之单位。
6.提案人之职称。
7.提案之案由。
8.提案前之原实施(作业)方法(含缺点分析)。
9.提案之改进措施(必要时得另附评估资料或附图说明)。
10.预计效益(尽可能以金额表示)。
11.估计有效期限。
※属问题点提报者仅填写1~8项。
※属由问题点提报所引发改善构想及建议者,请于改善提案单上注明该问题点之提案编号,并填写9~11项。
(二)如有口头提案时,可委托单位主管代为填写「改善提案单」。
(三)改善提案单填妥后,交由部门主管签核后转交总经办。
(四)总经办收到提案改善单,先予剔除不受理之提案,然后予以编号,汇整后
统一于下次提案审查会议讨论。
(五)提案分类及编号
1.分类
A各种制造途程、制造技术、操作方法等之改善。
B各种销售方法、文书作业、行政效率等之改善。
C各种制造途程、制造技术、操作方法等之改善。
D各种销售方法、文书作业、行政效率等之改善。
E有关机器设备之改良、自制、维护保养的改善。
F不良率降低、增加产品寿命、提升产品品质、增加附加价值之
品质提升。
G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包材之改善、材料之节省、材料
之替代。
H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I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J改善作业环境,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K其它
2.编号
△△△△△△△△
流水编号
类别
月
年
二、审查
(一)提案审查期间订为二周,最长不得超过四周。
(二)提案审查会议每两周进行一次,在会前,总经办应负责将拟讨论之提案送
至各审查委员处。
(三)提案审查主要确认提案之可行性以及「改善提案单」所述之效益是否合理,
而决定是否进行改善之工作,若经审核通过则送提案单位推行委员进行改善工作之推行。
(四)提案于审查时,如有必要得要求提案人或单位推行委员列席说明。
三、实施
(一)提案实施期间订为八周。
(二)推行委员得与提案人共同讨论实施提案,并必须报告处主管了解有此改善
方案进行。
(三)确定实施之改善提案,为推行所需购买之零配件或拟请购新的设备来取代
或使用时,依核决权限之规定提出呈核{须于备注栏加以注明系为进行改善(提案单编号)之需要}经核准后始得提出请购及实施,并将实施情形及成果评估填写于「改善提案评估意见表」上,连同「改善提案单」一并转回总经办.
(四)若推行委员接获提案经评估或提出无法配合或实施之情况,则将相应之意
见填写于「改善提案评估意见表」.连同「改善提案单」一并转回总经办,并重新列入提案审查会议之议程.
(五)有关生产技术类之改善提案,得会相关部门,如品保等,请其协助评估或
提供意见,由审查会议决议发业务联系函会签意见。
四、评估
(一)提案审查期间应为提案改善完成后二周,最长不得超过四周。
(二)主任委员于就所得之评估资料召开议案评估会议,评估提案之实施结果,其审核决议:
1.采用
※特殊情况
(1)提案经实施后,确有产生效益,但审查会讨论结果,知有其它更佳方法可进一步引用,且可获得更大效益者得予以并案实施但提案效益则不得计算审查会讨论增加之改善方法所得效益,只计算原提案方法实施之效益。
(2)问题点提报
仅提出作业缺失之所在或欲进行改善之点,而未能有详细明确之改善方案,为问题点提报,则予以公布供其它提案人参考及提出改善方法;
由公布之问题点提报引发之改善方案作业比照提案处理程序办理,但其效益须加以六折计算。
2.不采用。
(三)总经办就审查会议所得之提案采用者其效益核给奖金,并填写「提案处理
结果通知单」会知提案人。
(四)奖金核给标准
1.以提案实际效益金额之10%发给奖金。
2.由问题点所引发之改善案,则以其产生之效益之10%再打六折发给奖金。
2.如提案效益或由问题点引发之改善效益打折后小于1,000元,或无形效
益时,则发给100元以下之奖励(由审查会议讨论决定)。
3.若为本部门工作执掌内之提案,发给参与奖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考量.
4.推行委员奖励
就奖金金额之10%作为该件提案推行委员之奖金。
(五)提案效果以实施后实际产生之效益(年效益)计算,并应考虑提案执行后
造成之负面影响,以达客观合理之要求。
1.有形效果
(1)品质效果
因改善后品质提升所获得之效果,可以计算式:
(改善前不良数-改善后不良数)×
单位成本
计算而得。
(2)工时效果
因改善后工时节省所获得之效果,可以计算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