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手册范本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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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中心感所有业户的理解和合作。
一、装修流程审批表
(一)业主进行装修
为确保业主的装修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时间阻滞,请业主及早呈交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为其设计的装修图纸及业主聘用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文件予物业服务中心审核。
装修图纸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所有装修工程(包括改建、增建)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及物业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装修需提交的图纸
业主于装修之前,需向物业服务中心递交建筑平面图、电气平面图、水暖平面图各一份。
(三)准备装修图纸
为免延误,业主在提交装修图纸、图样之前,所有图纸均应采用A3纸打印。
(四)交图地点及受理时间
交图地点:
物业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
30-12:
00、下午13:
30-17: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装修保证金及各项装修费用
装修保证金主要用于装修过程中确保装修工程不会对楼宇主体结构造成损坏,以及对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的赔偿和维修更换。
装修完成后,在规定时间通过物业服务中心的检查验收(包括复检)且达到合格标准,三个月后退回,但不附带任何利息。
具体数额见下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费用说明
1
装修保证金
RMB3000元/户
装修验收后三个月无息退还
2
装修人员出入证
RMB5元/
根据《XXX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收取
RMB10元/
10元为保证金,装修结束后给予退还
3
灭火器租赁
RMB50元/具/三个月
业主或装修公司可到物业服务中心租赁,也可自行配备
RMB100元/具
100元为保证金,装修结束后给予退还
4
电梯使用费
RMB3元/平方米
装修过程中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5
装修垃圾清运费
RMB4元/平方米
用于装修后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用
(六)装修施工时间
周期
上午
下午
周一至周五
7:
30—12:
00
13:
30—19:
业主或装修公司不得擅自加班加点,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每日19时起只允许进行无噪声及无振动的施工作业。
需要加班时,业主或装修公司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加班手续。
(七)装修期限:
三个月,如超出装修期限须办理延期手续。
(八)装修检查及竣工验收
1.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将不定时到装修单元进行装修检查,以确保室装修严格依照审批图纸进行施工。
2.在进场居住之前业主或装修公司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竣工验收,应自行预留验收及整改时间。
物业服务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发出验收意见书,如有整改项目,必须在15天完成整改,并预约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复验。
3.在任何情况下,物业服务中心均保留向业主及装修公司追讨损失及赔偿的权利。
(一)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和承重结构(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二)禁止改变卫生间、厨房的使用功能。
(三)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禁止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禁止施工区域吸烟、酗酒、赌博、闹事、向窗外抛扔杂物或其他不检行为。
(六)禁止装修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同意擅自施工。
(七)禁止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项目要求
(一)业主进行室装修时,凡涉及未经政府有权部门审批的拆改主体结构和加大荷载的,物业服务中心不予审批。
(二)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业主方可进行室装修,在装修前应做到:
1.业主对本单元进行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2.房屋室外公用楼梯已装修完毕,提醒装修公司搬运材料或工具时做好保护措施;
3.如装修施工中涉及动火作业的,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
4.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进场前必须袋装化,否则门岗不予放行;
5.装修垃圾需放置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
严禁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
6.为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厨房须其他空间用门进行分割,否则燃气公司不给予通气。
(三)涉水装修
1.业主进行装修时,需督导装修公司补做并保护好防水层,并由装修公司做24小时闭水试验。
2.选购卫生间座便器时,请事先量好座便器预留下水口与墙体的距离,以免不相匹配。
安装座便器时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并用硅酮胶连结密封,以免污水渗出。
3.装上水混合口时,一定要检查接口是否紧密。
因为接口在防水层里面,一旦漏水将使卫生间以外的装饰装修受到损失。
4.在装修过程中要督导装修公司保护地漏及下水预留口,避免石块等施工垃圾进入,由此引起的损失,业主或装修公司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涉电装修
1.每户用电设计最大使用功率为6KW,请业主合理安排用电设备。
2.室电源线路、插座、灯具的预留位置已按使用要求合理布置,如业主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或改动原线路及位置,在改动线路过程中因剔凿造成室墙面、顶面抹灰、找平层开裂、空鼓、脱落或导致结构损坏等一切后果,由业主及装修公司承担责任。
(六)涉暖气、燃气的装修
1.房屋室暖气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暖气管线已预埋,切勿钉凿。
如进行拆改可能会造成暖气漏水、不热或室温度低等损失,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2.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公司或业主不准擅自拆改暖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不得私自加装燃气热水器。
3.入户燃气管道严禁包封。
由于燃气是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包封后不易于及时发现泄漏。
如进行包封限期拆除,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七)室外、阳台、门窗的装饰装修
1.室外的公用部位和所有的外墙立面,不得随意改动,不得有破坏外墙立面的剔凿、涂涮、镶贴、加封、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等及其他行为。
2.安装防盗护栏(网),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按统一规格、部位、款式、材料进行安装。
3.不准封闭、封堵楼道或改变室外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
4.不得扩大和缩小原有的门窗尺寸,不得改变门窗材质,不得加建门窗或封闭门窗;
不准在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或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用水排入雨落管道。
5.业主安装空调时,应在指定的位置安装。
空调室机冷凝水管接入预留的冷凝水管道。
如空调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造成外墙立面损坏或污染,均有业主承担相应责任。
(一)装修施工人员出入管理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须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检查装修施工人员的《施工人员出入证》、、暂住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如发现持有无效证件,立即没收,并将无证人员驱逐出本小区。
2.携带电器、设备、工具、大件及贵重物品出本小区时,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条》。
搬运物资出本小区只限于在早7:
00—晚21:
30之间,其余时间不予放行。
3.装修施工人员不准在小区及楼道闲逛,不准侵扰其他业主,禁止一切非法活动。
(二)装修责任
1.装修公司入户施工时,每户必须配备有效期4kg干粉灭火器两具,并在明显位置摆放。
装修施工期间,物业服务中心配合业主对装修公司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理。
2.施工过程中用电不得超过该户的最大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施工过程中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接在用电开关或插座上。
4.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因用电不当造成线路损坏、触电及其他事故的,后果由装修公司或业主负责。
5.装修施工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或污染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证楼道、墙壁等公共区域的清洁。
同一栋楼由两户以上装修的,若损坏楼道等分不清责任的,由装修公司或业主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业主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检查地漏、下水是否畅通,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7.装修公司在装修卫生间前一定要先做防水,装修完工后再次作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如有渗漏发生,由业主或装修公司赔偿其他业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负责修复。
8.因装修施工影响毗邻业主正常生活而发生矛盾时,应由业主主动与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协商无效致使矛盾激化而影响管理秩序,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令该单元业主停工,直至矛盾解决方可施工。
9.如业主提出违反《装修手册》及《装修管理协议》的装修要求,装修公司有责任拒绝施工,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装修公司承担。
10.本物业区域装修公司必须保证其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严禁违反《省安全生产条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该装修公司承担。
六、违约责任
施工违约行为及相应责任承担见《装修管理承诺书》。
本规定由XXXXXX物业管理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对全体业主及其委托的装修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装修管理承诺书
业主/装修公司及其所属施工人员承诺自觉遵守XXXXXX物业管理制定的《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下列违规现象自愿接受XXXXXX物业管理的处罚,装修方在接受处罚后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违约金,对不及时交纳的,将有权从装修押保证金中扣除。
施工单位人员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处以100元罚款/人次
△不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现场不贴或未按要求贴施工许可证的;
△非正常使用公用设施,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
△施工现场敞胸、光背、赤足的;
△在园区大声喧哗,在非施工区域无故停留;
△破坏公共区域卫生;
△运输物料造成遗洒;
△不按规定使用电梯未造成损失。
处以200元罚款/人次(不包括赔偿费)
△施工垃圾未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垃圾点而放在公共通道;
△随地大小便、聚众赌博;
△现场吸烟(包括现场发现烟蒂),按每烟蒂处罚;
△未经许可在园区留宿、做饭;
△损坏公共设备、设施;
△未办理施工出入证、使用假证、使用他人证件;
△从楼上或从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未造成损失;
△当日施工结束后,未关闭总电源或照明电源;
△不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处以500元罚款/人次
(不包括赔偿费)
△电源线不使用接头,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噪音及异味施工;
△违反环境保护条款;
△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未按要求种类、数量配备灭火器或使用过期灭火器;
△在申请装修区域外贴广告宣传品。
处以1000元罚款
/人/次
△施工单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引发事故、灾害,给其他业主或本小区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装修公司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本广场消防系统、保安技防系统故障、停用、瘫痪的。
业主签字:
装修公司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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