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能源管理规定概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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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如下管理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当以下管理文件的相关条款发生变化时,本标准的相关条款亦进行相应调整。
5.1FSD-SOP-16《厂务设施、设备节假日及夜间紧急维修方案》
5.2FSD-SOP-17《运行参数超标处理指导书》
5.3FSD-SOP-20《厂务核心机组应急切换操作指导书》
5.4FSD-SOP-13《市政动力能源供应中断紧急应变计划》
5.5JVP1233C《劳动管理制度》
5.6JVP1020C《固定资产购置及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能源标准和设备采购标准与本标准发生冲突时,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相关安全条款与公司安全规章、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发生冲突时,以相关公司安全规章、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准。
6能源分类
6.1一次能源
公司一次能源包括:
序号
项目
规格标准
供应商
备注
1
电力
50Hz,3相,10KV±
10%
市供电局
西北电网
2
液氮
罐装,纯度不低于99.999%,露点-60℃,含氧量小于10PPM
泰达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3
氢气
瓶装,纯度不低于99.999%,露点-60℃,含氧量小于10PPM
4
自来水
≥0.3MPa,水质指标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高新市政配套中心
市政管网
5
天然气
≥8KPa,其中甲烷的体积百分比不小于94%,低位热值不小于33MJ/Nm3
西安市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6.2二次能源
公司二次能源包括:
6.2.1电力照明类:
6.2.1.13相380V交流电
6.2.1.2单相220V交流电
6.2.1.33相380V紧急供电
6.2.1.4单相220V紧急供电
6.2.1.5普通照明
6.2.1.6应急照明
6.2.2气体动力类:
6.2.2.1氮气
6.2.2.2氮氢混合气
6.2.2.3压缩空气
6.2.2.4真空
6.2.2.5蒸汽(用于空调系统的供热与加湿)
6.2.3给排水类:
6.2.3.1工艺冷却水
6.2.3.2工业软水(用于锅炉、工艺冷却水、冷冻水、空压机循环冷却水的补水)
6.2.3.3去离子水
6.2.3.4冷冻水(用于空调系统的供冷和工艺冷却水系统的一次侧供水)
6.2.3.5生活热水(用于卫生间)
6.2.3.6回送的蒸汽凝水(用于锅炉给水)
6.2.3.7工业废水排放(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6.2.3.8工业污水排放(电镀线排放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6.2.3.9生活污水排放(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6.2.4暖通空调类
6.2.4.1舒适性空调
6.2.4.2生产性空调
6.2.4.3普通工业通风
6.2.4.4工业废气处理
6.2.4.5恒温恒湿空调
6.2.4.6冷库
6.2.5消防类
6.2.5.1消防喷淋
6.2.5.2消防消火栓
7能源的标准化
7.1生产直接应用的电、压空、真空、混气、纯水、工艺冷却水、自来水等能源,均采用统一集中供应的方式。
7.2统一供应的能源,其控制参数均采用公司统一标准供应至各总管、空开的上端。
能源供应标准及供应范围见附表一。
7.3各用户取用标准能源后,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设备就近进行参数调节。
7.4用户根据自身需要在对标准能源进行调节时,不得影响总管、空开上端等标准能源的参数。
7.5需增加能源供应种类的管理。
7.5.1公司进行工艺及布局调整,需增加能源供应的种类,或改变现有能源供应参数标准,用户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制定改造计划时,以书面《新增动力能源种类需求申请表》(见附件二)的形式向厂务部提出申请。
7.5.2填写《新增动力能源种类需求申请表》,内容如下:
7.5.2.1新增能源的种类;
7.5.2.2新能源的使用设备和该设备的使用区域;
7.5.2.3新能源所起的作用;
7.5.2.4新能源的规格、品质及容量;
7.5.2.5新能源对环境的影响;
7.5.2.6新能源对安全的影响。
7.5.3厂务部根据《新增动力能源种类需求申请表》,进行可行性评估。
7.5.4厂务部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设备、设施的改造。
7.5.5将新能源纳入公司标准能源管理。
7.5.6流程如下图
开始
使用单位提出增加新能源种类的需求
使用单位填写《新增动力能源种类需求申请表》
厂务部进行填写可行性评价
是否可行
厂务部进行相应的设备、设施的改造
YES
NO
厂务部将新能源种类纳入标准能源管理
修改方案
取消该计划
结束
8一次能源管理的职责分类
8.1商务部与厂务部共同负责公司一次能源供方的评价及选择。
8.2商务部负责与一次能源供方签订商务合同或供应协议。
8.3厂务部负责公司一次能源的安全管理、使用管理、施工项目管理、规划设计、用量统计、与供方的结算。
8.4财务部负责公司一次能源结算的付款。
9二次能源管理的职责分类
9.1电力照明类
9.1.1生产性用电和实验设备用电
9.1.1.1厂务部负责将动力电源引至生产设备就近的末端动力配电箱,并配置符合要求的空气开关和保护。
配电箱断路器以上(含断路器)的线路和设备由厂务部负责维护、保养,以及扩容的施工。
9.1.1.2厂务部负责车间内的插座、接线端子(含以前的线路)的维护、保养。
9.1.1.3设备维修部负责将末端配电箱的电源引入生产设备。
配电箱空开及接线端子以下(不含空开)的线路和设备由维修部负责维护保养。
9.1.1.4非标(特殊)电压及频率等级的转换设备由设备维修部负责维护保养。
9.1.1.5设备维修部负责插座、接线端子以下的插头、接线的维护、保养。
9.1.2用于二次能源生产与转换的公用设备及其配电系统由厂务部负责维护,保养。
9.1.3公共设施供电的线路及配电设备由厂务部负责维护保养。
9.1.4办公设备供电由厂务部负责将符合容量和安全要求的电源引至相关的插座。
插座以前(含插座)的线路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由厂务部负责。
插座至用电设备的电源线、插头等的使用、维护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9.1.5网络室UPS电源的使用,维护,保养由网络工程师负责。
9.2气体动力类
9.2.1厂务部负责将符合能源供应标准的相关气体引至设备用气点附近,并安装切断阀门。
切断阀门以上应安装可直读的气体主要控制参数监测仪表。
9.2.2维修部负责将自切断阀后的气体能源接入用气设备。
9.2.3靠近设备使用点的最后一个标准能源的切断控制阀以前的管线、阀门、仪表由厂务部负责维护,保养,送检。
9.2.4标准能源切断控制阀门以下的管线、仪表及转换设备的调整、维护、保养、送检由维修部负责。
9.3给排水类
9.3.1厂务部负责将符合能源供应标准的工艺冷却水、去离子水引致设备用水点附近,并安装切断阀门。
切断阀门以上应安装可直读的主要控制参数监测仪表。
9.3.2维修部负责将标准能源转化为符合设备要求的能源后接入设备。
9.3.3靠近设备使用点的最后一个标准能源的切断阀以前的管线、阀门、仪表由厂务部负责维护,保养,送检。
9.3.4标准能源控制阀门以下的管线、仪表及转换设备的调整、维护、保养、送检由维修部负责。
9.3.5厂务部负责工业冷却水、冷冻水、生活热水供应的管线、设备、仪表的维护保养。
9.3.6厂务部负责工业废水排放和工业污水排放管道(水池)的清理和维护保养。
9.3.7厂务部负责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
9.4暖通空调类
9.4.1生产性空调系统的温湿度参数、洁净度参数、压差要求由工艺部提出。
9.4.2生产性空调的参数设定、运行、维护、保养由厂务部负责。
9.4.3舒适性空调房间的温度参数调节由各使用部门按照厂务部所发的参数调节说明自行调节。
9.4.4餐厅的温度参数调节由用户按照厂务部所发的参数调节说明自行调节。
9.4.5普通工业通风、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由厂务部负责。
9.4.6冷库设备的参数调节由商务部负责。
9.4.7冷库的设备维护、保养由厂务部负责。
9.4.8恒温恒湿机的参数调节由使用者负责。
9.4.9恒温恒湿机的维护、保养由厂务部负责。
9.5消防设备
9.5.1喷淋系统的设备、管道系统、喷头、仪表的维护、保养、日常管理、检测由厂务部负责。
9.5.2消火栓系统的设备、管道系统、仪表及附件的维护、保养、日常管理、检测由厂务部负责。
9.5.3消防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日常管理、检测由厂务部负责。
10能源消耗的记录与统计
10.1厂务部运行值班人员每2小时抄记电能、氮气、氢气、天然气表一次。
10.2值班工程师每周一将早8:
00记录的公司总电表、总自来水表、氮气、氢气、天然气(不含餐厅)表读数报告给厂务部PM工程师。
10.3PM工程师负责对抄表数据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分析,若发现结果异常,应及时通告运行主管和维修主管,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0.4PM工程师负责定期将能源统计处理结果通报财务部相关人员。
10.5厂务部根据历史能耗统计数据与全厂动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能耗指标。
10.6能耗指标每季度进行复核,若公司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种类、产能有大的调整,能耗指标也应进行相应调整。
10.7流程如下图
值班工程师将抄表数字抄送PM工程师
PM工程师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PM工程师将处理结果通报财务部
数据是否正常
通知运行主管和维修主管,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正常
不正常
11能源的设备容量管理
11.1设备维修部(MaintenanceDept)提出公司生产设备的能源需求。
11.2质量部(QADept)提出公司试验(实验)设备的能源需求。
11.3相关部门提出各自的办公用能源需求。
11.4厂务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各能源需求总量,确定公司能源需求总量,包括:
11.4.1生产设备能源需求;
11.4.2试验(试验)设备能源需求;
11.4.3二次能源生产的能源需求;
11.4.4公共设施的能源需求;
11.4.5办公设备能源需求;
11.4.6其他临时消耗的能源需求。
11.5厂务部根据公司能源需求总量合理确定和校核能源供应的设备容量,管道线路容量。
11.6厂务部负责因新增设备、设施、或改变现有设备需求而导致能源需求增加时对动力设备、管道、线路的容量进行校核,对校核结果提出增容预警,以及随公司生产扩容而进行的动力设备、设施能力扩容的施工管理。
11.7用户因设备改造、工艺调整等原因需要减少或取消该能源消耗时,应及时通知厂务部予以备案。
11.8增加或改变动力需求的管理
11.8.1现有设备增加或改变能源需求的管理
11.8.1.1使用单位要对现有设备增加新需求(供能扩容、规格变换),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申请表》的形式向厂务部提出申请。
11.8.1.2填写《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申请表》(见附表三),内容如下:
11.8.1.2.1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的设备使用要求及对环境影响;
11.8.1.2.2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的设备使用区域、安装位置;
11.8.1.2.3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的设备的工作制度,同时工作系数、容量系数;
11.8.1.2.4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的规格及容量(电压、电流、功率/压力、流量、品质等);
11.8.1.2.5增加动力能源的原因。
11.8.1.3厂务部根据《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申请表》,对现有设备容量,管道、线路容量进行校核,填写可行性评价。
11.8.1.4经校核,现有设备、管道、线路容量允许,厂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维修部或其他用户,在厂务部工作人员协助下进行容量的更改操作。
11.8.1.5经校核,现有设备、管道、线路容量不允许,厂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部门,申请部门应修改方案解决该问题,或会同厂务部共同向公司提出增容申请。
11.8.1.6流程如下图:
11.8.2新增设备增加能源需求的管理
11.8.2.1使用部门预购置新设备,须提前至少1个月,根据预购置设备的技术规范,以书面《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申请表》的形式向厂务部提出申请。
11.8.2.2厂务部根据《增加动力能源需求申请表》,对现有设备容量,管道、线路容量进行校核,填写可行性评价。
11.8.2.3厂务部经理根据可行性评价结果,分别在申请表和设备技术规范边上签字后,方可进入财务申请和审批程序。
11.8.2.4生产工艺设备、实验室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合同评审,须经厂务部经理进行汇签。
11.8.2.5厂务部根据可行性评价结果,在新设备的采供申请单的特殊验证栏上签字。
11.8.2.6能源供应可行性评价结果不合格,商务部不得予以采购。
11.8.2.7能源供应可行性评价结果不合格,使用部门应考虑选择其它低能耗设备或更换该设备的使用地点,以使公司的标准能源能满足其要求,或会同厂务部共同向公司提出增容申请,或取消该采购计划。
11.8.2.8流程如下图:
11.9动力系统增容的管理
11.9.1公司进行工艺调整或进行产能增容,设备维修部(MaintenanceDept)在做计划时,必须向厂务部提供改造设备的如下信息:
11.9.1.1名称、数量、安装位置;
11.9.1.2动力能源需求的种类、规格、容量;
11.9.1.3改造设备的工作制度、同时工作系数、容量系数;
11.9.1.4排气、排水、散热量;
11.9.1.5对洁净度、温度、湿度的要求;
11.9.1.6产生的污染(包括噪音、废气、废水、异味、震动);
11.9.1.7标准报表见附件四。
11.9.2厂务部根据维修部提供的数据,确定公司动力扩容总量,包括:
11.9.2.1生产设备能源需求;
11.9.2.2试验(试验)设备能源需求;
11.9.2.3二次能源生产的能源需求;
11.9.2.4公共设施的能源需求;
11.9.2.5办公设备能源需求;
11.9.2.6其它用途的能源需求;
11.9.2.7空气处理;
11.9.2.8废气处理;
11.9.2.9废水处理;
11.9.2.10噪音处理;
11.9.2.11隔振处理。
11.9.3厂务部根据扩容后公司能源需求总量合理对动力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增容改造。
12公司内和承包商临时用电的管理
12.1因临时性生产、试验、施工需要,确需装设临时线的,必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经厂务部值班组审查同意后才能安装。
12.2临时电安装程序:
12.2.1用户(施工包商由包商管理员代表)向厂务部值班组提出安装临时电申请,并填写《停/送电审批表》,见附件五。
12.2.2经值班工程师审批合格后,由电气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指定电源位置。
12.2.3电气值班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督包商接线,接线完毕经电气工程师认可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12.2.4临时线路、开关必须有明显标识。
12.2.5承包商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经厂务部运行工程师检查认可,如存在安全问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
12.2.6值班工程师可随时检查监督承包商施工过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的可立即予以纠正,直至责令其停止施工。
12.2.7工作完成后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厂务部值班工程师,在值班工程师监督下完成拆线工作并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12.3安装临时线的安全要求:
12.3.1应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橡胶护套软线,并不得使用金属丝绑扎。
户内电线离地不准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必须铺放在地上的部分,应采取使导线不受外力损伤的可靠保护措施。
12.3.2控制开关必须有符合国标的各项保护功能(过热、过流、短路、缺相等)。
12.3.3开关箱不得直接放置在地上,必须装在墙上或适当支架上,室外开关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
12.3.4开关箱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并可上锁上标签。
12.3.5临时使用的马达、开关、电动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12.3.6严禁将动力线直接接到电源线上。
12.4临时电使用期限为7天,到期仍需继续使用,不能拆除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3能源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13.1能源供应的电缆、电线、接口、插座、管道、阀门等的安装均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
13.2用户在标准能源的取用和转换中的接线、插头、接口、阀门、管道的连接均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安全标准。
13.3设备能源需求量确定后,使用者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改做他用。
13.4除厂务部外,任何部门不得拆除、更换能源供应系统管网、回路的测量仪表。
13.5任何在动力能源管道、线路上开孔、增加分枝或更改、延长管线、线缆,必须向厂务部提出申请,由厂务部执行安装、改造。
13.6大功率用电设备必须安装自己的继电保护装置,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
13.7厂务部对能源使用的用途、负荷和安全保护装置装置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有权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按期予以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有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协调或考核,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予以紧急关闭处理。
13.8公司的各种电源插座使用标准制式,220V单相使用2孔或3孔插座,380V三相一律使用4孔插座。
13.9任何在动力能源管道、线路上安装有源设备(如风机、发电机、吸尘器、增压泵、能产生谐波干扰的变频器等),必须向厂务部提出申请,由厂务部评估、批准后方可实施。
13.10当供电系统出现跳闸现象,维修部门应查明跳闸原因并消除后,方能再次供电。
13.11临时用电的安全按照公司内和承包商临时用电的管理条款进行。
13.12用户设备保养检修时应执行LOCKOUT/TAGOUT(上锁/上标签)制度。
14节能管理
14.1公司的各设备、系统在规划、设计、采购、安装中均应考虑未来设备、系统运行的节能要求。
14.2公司在引入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时应考虑能耗指标,在规划、设计时由厂务部、工艺部、维修部共同评估。
14.3提倡均衡生产,能源供应与生产设备合理匹配,杜绝大马拉小车和过负荷运行现象发生,减少管网和线路的损耗。
14.4各能源消耗设备在设置、调整中应考虑节能的要求。
14.5厂务部定期对公司的能源消耗统计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14.6厂务部将公司动力设备、系统的跑、冒、滴、漏的检查列入PM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14.7生产部、质量部、维修部定期对各生产、试验设备的跑、冒、滴、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8厂务部对各生产、试验设备的跑、冒、滴、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跑、冒、滴、漏现象,有权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按期予以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有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协调或考核。
14.9合理使用能源,避免高级能源降级使用(例如将氮气当压空使用、将超干压缩空气当普通压缩空气使用等),严禁用压空、氮气吹扫衣物等。
14.10各公共设施、办公设备、照明、非生产性空调的使用中应做到合理使用,各相关部门的经理为本部门节能管理的负责人。
14.11群众性的节能合理化建议,经相关部门的评估、实测,确能够达到节能效果的,公司将根据节能效果,依照JVP1233C《劳动管理制度》中关于员工奖励的条款予以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15能源供应的可靠性管理
15.1动力系统在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如下方面内容:
15.1.1动力供应的品质与工艺需求的适应性;
15.1.2动力供应的容量的裕度;
15.1.3设备、系统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15.1.4动力系统切换检修所必需的备用设备;
15.1.5当一次能源供应中断时的应急动力供应;
15.1.6动力系统的可扩展性;
15.1.7动力系统本身的安全性。
15.1.8消防设备、设施的容量与厂房面积的匹配;
15.2动力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15.3夜间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的、危及动力系统正常安全运行、严重影响正常动力供应、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的厂务设备、设施的故障进行紧急抢修,执行FSD-SOP-16《厂务设施、设备节假日及夜间紧急维修方案》。
15.4当动力供应参数超标时,执行FSD-SOP-17《运行参数超标处理指导书》。
15.5对部分没有备用机组的厂务核心机组突发故障而导致无法保证正常规格的能源供应时,执行FSD-SOP-20《厂务核心机组应急切换操作指导书》。
15.6当市政电力中断属于计划性中断,厂务部应在接到供电局的通知后2小时内书面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各部门做好停机计划和各自的安排。
15.7电力中断前,厂务部应对紧急发电机和EPS应急电源进行检查,确保应急供电系统能正常运转。
15.8由于应急供电系统的容量和布线方式的限制,应急供电系统只保证公司必要的照明和安全设施的供电,不保证生产供电。
15.9当天然气中断属于计划性中断时,厂务部应在接到然气公司的通知后2小时内通知到生产部、维修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应做好车间温湿度超标时的应急计划和准备,以及餐厅的应急准备。
15.10当自来水属于计划性中断时,厂务部应在接到自来水公司的通知后2小时内书面通知到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做好自来水、去离子水中断的应急计划和准备。
若中断时间较长,相关部门应考虑公司停产。
15.11当发生临时一次能源中断时执行FSD-SOP-13《市政动力能源供应中断紧急应变计划》。
15.12对于液氮和氢气的供应,公司开发多家备用供应商,确保能源的保证供应。
16结束
附表1
动力能源供应标准
明细
供应范围
电力照明
3相380V交流电
50Hz,3相380V,±
全厂各建筑物(办公区除外)
1.生产车间电力供应采用插接式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