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处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服务项目教学文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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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道清理、清淤疏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施工条例施工作业。
施工前,安全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设备和设施是否到位。
安全措施不到位严禁下井施工。
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
6、一段时间的运行可能造成管道内积存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
因此在疏通作业前,一定要对管道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待有害气体排出,确保管道中有足够的氧气后,再实施疏通作业;
7、管道内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以免引起可能积存的易燃气体爆炸。
在管道内操作时也要避免摩擦或碰撞引起火花,造成事故隐患;
8、市政管网出现污水外溢现象,养护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24小时内完成。
如需开挖施工,说明情况,可适当延期。
9、对排水设施巡查,要有每天日常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在处理的同时应及时上报。
无日常巡查记录的扣除200元/次,重大问题不上报的视情况扣除500-2000元。
第二条做好泵站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工作
1、泵站机组要求:
泵站机组的完好率达到100%,汛期雨水泵站机组可运行率应达到100%。
达不到100%出现一次扣除1000元,造成重大影响和事故的,扣除5000-10000元。
2、水泵的要求
(1)盘车时,水泵、电机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现象;
(2)弹性圆柱销联轴器轴向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规定;
(3)水泵各部轴承应处于正常润滑状态;
(4)水泵轴封机构的密封性能良好。
出现问题的,每次扣200元。
3、电器设备要求
(1)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扫、除氧化;
(2)电缆终端应清洁,接线端子无氧化;
(3)电缆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
(4)避雷针完好,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
(5)变压器每2个月检查、保养一次,保证无漏油、渗油现象。
出现问题的每次扣200-500元。
4、泵站设施及附属设备要求
(1)进出水口维护:
启闭机、拦污栅等应经常清除垃圾及油污,并应加注润滑脂(油)保持启闭灵活;
(2)闸阀的全开全闭转向、转数等标记清晰完整;
(3)电动闸阀应经常检查机械传动部件齿轮箱;
(4)闸阀启闭,出现卡位、突跳等现象时,应停止操作,并进行检查、维护;
(5)储水池必须每年清淤一次,漂浮垃圾日常清理;
(6)泵站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
发现问题,每次扣除200元。
5、管理人员要求
(1)各泵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无值班室的泵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时巡视,随时检查,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巡视次数和看守时间。
无故脱岗的每次扣除500元
(2)管理好各泵站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等工作。
并做好相关运行、保养、维修、值班记录(服务企业统一格式,随时记录备查)及设备隐患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马上采取故障应急措施。
大修必须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完成。
无维修记录的每次扣200元,在指定时间完不成大修的扣1000元/次。
(3)严格操作规程,非汛期每周对各泵站运行一次,汛期泵站24小时确保正常运行。
无记录的每次扣200元/次。
(4)各泵站负责站内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地面平整,整洁,过道通畅,备品备件堆放整齐。
发现问题扣200元/次。
(5)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等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并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
(6)做好站内绿化养护工作,对站内绿地苗木及时修剪整理,保持干净整洁的花园式工作环境。
因管理不规范收到批评的,扣500元/次。
(7)做好自检自查,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第三条认真组织好城市防汛工作
1、城市防汛是事关民生的重大市政管理事项。
服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照防汛管理范围和国家、省、市管理标准和要求安排防汛工作。
2、认真执行《市政处城市防汛办公室值班制度》,不断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做到防汛排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汛情记录。
如有降雨天气各管养单位要根据降水情况按照指令及时开泵排水。
4、加强日常督导和检查,汛期每天巡查两次并增加巡查人员,降雨时段要连续巡查,要做到对积水点(易涝点)情况及时发现,确保雨停4小时内积水消除。
每月30日前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无人员上路巡查,每次扣200元/次,特别是易涝点无人值守的扣1000元/次。
5、根据天气预报,在汛情到来前,安排人员、机械设备上路,打开井盖做好排水准备。
同时做好警示标志,严防死守。
汛情解除后,服务企业要开会总结汛情处置情况,分析汛情成因及方法得失,形成报告报市政处。
排水现场无安全措施、无警示标志的扣500元/次。
6、降雨强度在30mm以下的中小雨,积水面积在200-500平方之内的应在2小时内清除;
降雨强度在30mm以上,积水面积在500平方以上的应在4小时内清除。
5cm以下的道路积水不予清理。
第四条做好道路桥梁维护和管理
1、熟悉管辖区内的地理环境,掌握区内的道路、桥梁、井盖的情况;
2、发现道路塌陷,雨水污水井冒水,桥梁损坏等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报市政处,未发现而被通报批评的扣200元/次。
3、按照巡查路线、巡查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按照市政处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修理;
4、路面破损小于0.4(含)平方且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暂不维修,路面破损小于0.4平方但存在安全隐患或破损大于于0.4平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轻度路面车辙、壅包,沉陷、裂缝,龟裂,坑槽,啃边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道路质量通病问题,暂不修补,由处里安排适时进行修补。
由于冬季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出现道路破损问题,因气温较低,不便施工,须待天气转暖统一维修,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施工,应按要求及时处理。
5、路沿石、防护墩出现歪斜、破损、缺失等现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需进行材料加工定制的异形石材,可适当延期。
6、道路路面、人行道出现沉降情况的,无需做混凝土基础施工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需要做混凝土基础施工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因管线破损、穿越施工等造成塌陷,应一事一议,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按照完成时限进行维修施工。
7、桥梁护栏出现破损、缺失等现象,应立即设置简易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8、因开设路口、穿越施工、开挖人行道及局外的工程施工等造成市政设施损坏,首先应核验其是否办理施工手续,手续齐全的,督促其尽快完成施工并恢复,如未办理施工手续或手续不全,应制止施工,保护现场,报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进行处理。
同时,巡查人员及时上报市政处,经市政处批准、通知后方可允许施工。
发现不符合要求一次扣除1000元,造成重大影响和破坏的每次扣除5000-10000元。
9、认真做好巡查记录,每天早上九点之前将前一天巡查记录交市政处,由市政处存档;
否则发现一次扣200元。
10、管辖区内每日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不留死角。
重点部位及特殊情况应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隐患,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11、服务企业应根据日常及防汛要求做好常用建材机具、物资的储备,以免贻误管养时机。
第五条做好道路、铺装维护施工及道路塌陷、管网维修
1、严格按照有关行业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安全、文明、规范。
2、施工前,施工企业上报工程施工方案,将有关围挡设置方案上报局市容市貌科。
3、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否则,每延期一天,扣除违约金1000元,造成重大影响和事故的,扣除2000-10000元。
4、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00元。
第六条服务企业人员要统一工装,工装前后要印有“市政维护”和“城市防汛”字样,字迹要黄色印刷,兼具标识和警示作用,若无,扣除200元/人.次。
第七条在日常管理中,市政处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服务企业合同履行不到位的下列情况扣除违约金
1、服务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对排水管道、雨水井、检查井进行维护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做到雨后4小时路面无积水。
(1)汛期如出现一处因清理不及时造成雨水井堵塞、管道不通,造成路面积水,视情扣违约金1000—5000元。
(2)非汛期出现一处雨水井堵塞、管道不通、人员不到位、未穿着统一工装,造成路面积水,视情扣违约金1000—5000元。
2、服务企业必须加强雨水井、检查井、管道明沟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破损、井盖丢失现象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车辆行人安全。
(1)雨污水井盖及雨水篦子出现移位、倾斜,应立即复位;
井盖破损缺失的,应在2小时内完成修补;
井盖出现沉降、弹跳等现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维修更换施工时,应设立警示标志。
因井盖、雨水井篦、明沟盖板检查、维修、未及时发现,出现缺损、丢失的,一处视情扣违约金200—2000元。
(2)因检查、维修、更换不及时,出现检查井盖、雨水井篦、明沟盖板缺损,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均由服务企业承担。
3、泵站设备。
服务企业认真组织对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严格要求维修、看护和操作人员按规范标准进行操作、维修、保养。
(1)因维修管理不善,造成汛期不能正常运行,由服务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扣违约金5000—10000元,并及时修复。
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较大的,加倍处罚,直至解除管养合同。
(2)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保证信息畅通,联络及时。
遇有阴雨天气,泵站看护人员必须提前对水泵、电器设备进行检查、试运行,确保强排正常运转。
如擅离职守、脱岗,发现一次扣违约金200-500元;
遇有阴雨天气脱岗,一次性扣违约金1000-2000元。
第八条在市城管局组织的网格化管理评比中,若承担管养任务的网格评比排名列最后5名的,扣违约金,3000-5000元;
排名列后6-10名,1000-2000元;
排名列后11-20名,500-1000元;
第九条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1)日常考勤:
服务企业配备专职联络人员常驻市政处,负责联系维修等事宜,联络员、安全员、专业工人(电工),每天按时到市政处考勤。
服务企业应按照市政处要求制定考勤制度并要求所有应到岗人员执行。
考勤结果做为月度考核打分资料。
(2)日常巡查:
市政处每天安排专人对各服务企业负责的道路桥梁、排水设施、泵站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照相摄像、现场指正等方式及时记录,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凡在要求期限内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在月度一次扣1分。
巡查结果做为月度考核打分资料。
(3)定期检查:
市政处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定期对服务企业的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的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以通报的形式公布。
每次考核原始记录由市市政处存档备案;
(4)专项督查:
市政处督查办会同管理所室,安排专人对领导要求、数字化城管、热线、投诉、网上民生及其他形式等反映的和对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推进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督查结果做为月度考核打分资料。
2、评分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市市政处服务企业月度考核标准进行(详见市市政处服务企业月度考核表,85分为合格)
(2)专项督查扣分标准。
在督查项目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成任务的,每项扣除当月考核分0.5分。
(3)凡受到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
受到市级领导批评的,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分1.5分;
受到局级领导批评的,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分1.0分;
受到处领导批评的,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分1分。
结果一并计入当月考核成绩。
凡受到以上媒体网络、各级领导表扬的,奖励相对应分值。
(4)处理突发性事件及时得当的,在如黄河口(国际)马拉松赛、创城等重大活动中,能服从安排,服务大局,及时处理相关事宜,为市政处争得荣誉的,视情况当月考核加1-2分。
如当月在加分的基础上,考核分值超过100分,则加分放入下个月,依次类推。
对上述情况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的,给予对应分值的扣分。
其他事项的奖惩加(扣)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评分与合同服务费挂钩
(1)市政处按照每月考核分数相加总分确定应拨款额(仅指包干价部分)。
月度考核合格(85分),合格月份的养护费=年度包干价÷
12。
月度考核不合格,将按考核分值扣除当月相应比例的养护费(仅指包干价部分),不合格月份的养护费=当月养护合同费用×
(当月考核的分值÷
100),同时责成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加倍扣罚。
直至扣完100分为止。
(2)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的,取消当月的扣分(新闻媒体、网络曝光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除外)
(3)一年内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非连续但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市政处有权终止与该服务企业的服务合同,并有权追偿因不能按期履约养护管理造成的损失。
注:
井盖损坏、丢失,路面、管道塌陷均由服务企业巡线人员发现并上报
服务企业履约情况月度考核表
(一)
考核部门:
日期:
年月日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评分标准
(总分20)
泵
站
管
理
泵站机组的完好率达到100%,汛期雨水泵站机组可运行率应达到100%
每项不合格扣2分
(1)水泵无异常声响和振动;
(2)盘车时,水泵、电机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现象;
(3)弹性圆柱销联轴器轴向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规定;
(4)水泵各部轴承应处于正常润滑状态;
(5)水泵轴封机构的密封性能良好。
本项目共5分,每项不合格扣1分
(1)配电柜、控制柜等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扫、除氧化;
(3)电缆应定期检查,无破损老化,电缆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
启闭机无锈迹,应经常清除垃圾及油污,丝杠、齿轮箱不缺油并应加注润滑脂(油)保持启闭灵活;
(5)清污机、齿耙完整无损坏,无悬挂垃圾,电机转动部分运转正常,
(6)储水池必须每年清淤一次,漂浮垃圾日常清理;
(7)泵站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无乱停乱放现象,
(8)泵房内上墙的制度、警示标志干净整洁,摆放整齐到位。
本项目共4分,每项不合格扣0.5分
(1)各泵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无值班室的泵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时巡视,随时检查,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巡视次数和看守事件
大修必须在每年的5月20日前完成。
(8)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劳动保护有保障。
总分
考核人员(签字):
服务企业履约情况月度考核表
(二)
日期:
(总分15)
道路
桥梁
维护
管理
每项不合格扣1分
2、发现道路塌陷,雨水污水井冒水,桥梁损坏等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报市政处
4、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和应急处置:
发现有在管辖区内有开挖道路、人行道、开设路口、穿越、设置围挡和接管线等施工行为和破坏市政设施的,巡查人员应核验施工手续并及时上报市政处,经市政处批准、通知后方可允许施工;
5、认真做好巡查记录,每天早上九点之前将前一天巡查记录交市政处,由市政处存档;
6、管辖区内每日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不留死角。
7、服务企业应根据日常及防汛要求做好常用建材机具、物资的储备,以免贻误管养时机。
8、桥梁、硬化铺装、护栏等基础设施无尘土、蜘蛛网、油迹、污迹等杂物;
9、工单及时完成及时回复;
10、设施维修质量达标情况。
服务企业履约情况月度考核表(三)
考核日期:
排水管网管理
1、做好日常的巡视检查,发现雨水井、检查井损坏、井盖被盗,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上报市政处,督促市政处及时更换;
2、每年3月20日-5月20日对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疏通,每3个月维护检查一次,管道内淤积物不得超出管径20%,超出的部分应尽快清除,特别是雨后易形成淤积物,检查井、收水井、支管应及时清理干净,无杂物泥沙,确保检查井、排水管道畅通无阻;
盖板应保持无缺损、断裂现象,安放平整,缝隙紧密,相邻盖板之间高差不应大于10mm;
4、发现管道有渗漏、破裂、坍塌现象,应及时上报维修,保障管道正常运行;
安全措施不到位严禁下井施工;
6、一段时间的运行可能造成管道内积存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在疏通作业前,对管道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待有害气体排出,确保管道中有足够的氧气后,再实施疏通作业;
8、对排水设施巡查,要有日常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在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上汇报。
9、对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泄水孔齐全整洁,雨水井内淤积物不得超出井底5cm,连接管无堵塞现象,加强对道路排水设施的巡查,日常巡查有记录;
发现井盖雨水篦子损坏被盗,及时更换;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按时更换。
因排水设施损坏丢失,出现安全事故。
10、基础设施管理,无脱管漏管。
各类检查井井壁结构完好;
井盖、井框固定平稳,井盖与井框吻合,并和路面接顺,无缺失、破损现象,避免因排水设施损坏丢失,出现安全事故;
服务企业履约情况月度考核表(四)
考核日期:
防汛值班应急处置
1、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照防汛管理范围、管理标准和要求安排防汛工作;
2、认真执行《市政处城市防汛办公室值班制度》,不断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做到防汛排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如有降雨天气各管养单位要根据降水情况按照指令开泵排水;
4、加强日常督导和检查,汛期每天巡查两次并增加巡查人员,降雨时段要连续巡查,要做到对积水点(易涝点)情况及时发现,雨停4小时内抢险消除。
每月30日前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汛情解除后,服务企业要开会总结汛情处置情况,分析汛情成因及方法得失,形成报告报市政处;
6、按照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建立物资仓库,完成道路清淤和泵站设施设备的保养,检修等各项准备工作;
7、遇强降雨时,要有领导带班、迅速成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
8、泵站要求2名以上的值班人员负责泵的开启;
每项不合格扣1.5分
9、道路安排巡查人员,特别是易积水路段要安排专人盯守,及时清理雨水口,必要时打开检查井,确保最短时间内排净路面积水排空管道内雨水;
10、必要时,采取移动泵车等设备应急排涝;
11、汛后或强降雨后,对易积水路段的积水原因进行分析、判断、整改。
服务企业履约情况月度考核表(五)
(总分25)
人员到岗情况、
投诉处理、综合服务能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