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后勤集团相关保险采购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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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相关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年度后勤集团编外员工意外人身意外保险与榆中校区游泳馆公众责任险,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服务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和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兰州市设有分支机构。
()投标单位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且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代表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隶属同一总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联合体投标时需携带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应注明联合体主办人及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联合体成员一标多投,则该成员及其在内的联合体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办公室,报名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给采购人用于报名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将不接受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
在正式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同时,还需交纳磋商保证金,每个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只需交一份磋商保证金。
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依法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办事处、项目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本项目须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元);
.缴纳方式:
供应商从以支票的形式向招标方财务缴纳。
(二)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
开标前向招标方财务缴纳。
(三)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单位名称:
兰州大学
开户户名:
开户行:
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银行天水路支行
账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磋商开始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年月日下午至。
递交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后勤集团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活动实施部门联系方式
后勤集团
联系人:
周老师(报名事宜)
联系电话:
报名
电子邮箱:
魏老师(答疑事宜)
(二)项目技术联系人
魏老师,联系电话:
。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
年月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采购人
名称:
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
技术联系人:
魏老师,电话:
2
采购活动实施部门
办公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号兰州大学后勤集团室
联系人:
周老师(报名事宜)、魏老师(质疑事宜)
报名,质疑。
电子邮件:
3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4
交货(服务)地点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内容
年度后勤集团编外员工意外人身意外保险与榆中校区游泳馆公众责任险,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8
交货(实施)时间
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9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10
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合格供应商”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符合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分包
中标人(或成交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依任何形式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或成交人)的责任。
1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1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
元);
.转款方式: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或响应函)、开标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要求签署姓名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
18
响应文件份数等要求
纸质件: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9
装订及密封要求
同时报名多个标段的,响应文件必须分标段制作并装订,复印件应每页标注“本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逐页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和密封:
.打印(印刷)、幅面、清晰、工整、美观。
.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方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将封面作为起始第页,目录作为第页,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均须严格密封,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
20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投标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21
响应文件及资质原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应携带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编制递交原件的目录):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装订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
()有效的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原件(正本或副本);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国家有特殊要求的行业许可正本或副本,如出版印刷类、医疗类、建筑类、消防类等);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企业近三年依法纳税证明;
()企业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原件(供应商可视情况决定原件是否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中);
()磋商文件附件中规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表格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装订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将不接受投标。
以上所列资质证明文件应是发证机关或相关单位检验有效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出具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核,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以上相应资质复印件应逐页标注“本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后参照响应文件编写要求按顺序采用左侧无线胶订方式装订到响应文件。
中,其中()、()的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中。
.以上资质证明原件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整(北京时间)
2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后勤集团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号)
24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后勤集团会议室(兰州市天水南路号)
26
开标程序
.响应文件的密封检查:
由供应商代表在监督小组监督下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
27
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构成:
人,其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人,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小时内由招标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确定拟中标人(或成交人)
是;
磋商小组推荐名成交候选人,并现场评定名拟成交人。
29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入账,可支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一般项目:
中标价的百分之五();
资格准入类项目:
实际实施金额的百分之五()。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
中标公示
(或成交公示)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采购单位将拟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无代理服务。
3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年;
三年总计金额为万元。
对设置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是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33
中标候选人评定
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评定名拟成交人。
若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若技术得分相同,则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
34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
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相关澄清和承诺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兰州大学后勤集团相关保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定义
采购人和实施部门:
采购人是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实施部门是指采购人自身设置的负责采购活动的部门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是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合格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规定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能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能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能按要求提供企业近年依法纳税证明和企业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能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确实无重大违法记录。
()与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产品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地市政府采购有关招标的规定;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及其他条件。
中标人(或成交人):
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
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货物”是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保障的供应。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货物伴随服务:
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及法律适用等声明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本次投标活动及由本次投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本磋商文件由发售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文件相关事宜的申明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磋商公告
三、响应文件编写的规范要求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规范要求
五、开标与评标相关事宜申明
六、中标公示(或成交公示)授予合同及验收
第四章合同样本
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材料格式
第六章招标项目内容、需求及技术要求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未按规定签署的响应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
如果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有解释,否则,以第二部分为准。
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第九章中如标有产品商标、参考品牌、型号的,仅起说明或参考作用并非进行限制。
.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收到的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十天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完全认可。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至所有潜在供应商。
.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在磋商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不足十五日时,若招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会影响到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澄清、修改内容无法按时送达,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在收到上述通知三日内不回复,即视为对修改内容无异议。
.投标语言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可能造成在评标时不被充分认识并理解,对此造成的任何结果供应商自负。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取消中标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一)报价材料
.投标函(或响应函)
.开标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
.项目清单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其它附加服务明细及报价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提供)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同时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含各类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近三年纳税证明
.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商务证明文件
.供应商概况(基本情况、财务、业绩等)
.商务条款偏离表
.相关信誉证明材料
.非制造商须提供经销、代理投标货物及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如制造商(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制造商可变为负责该进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书、货物经销或代理授权书等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联合体协议(若有)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商务证明文件
.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
.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保证服务成果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格式自拟)
.保证服务成果交付的实施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磋商文件中的每个标段(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应商必须按此标段(包)编制响应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
.投标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或响应函)、开标一览表(或响应一览表)、主要货物分项报价表、备件专用工具价格表等(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附件格式)。
.投标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
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
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总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用、办理进口手续相关费用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投标,其报价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对于进口货物,供应商须同时报出外币价格、参考汇率及人民币价格。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