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自检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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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上海跃菱电梯有限公司
021-
制造单位□
改造单位□
电梯
型号
制造日期
额定
载重量(kg)
规格型号
上行额定速度(m/s)
油缸数量
油缸型式
顶升方式
控制方式
资质证号
TS-2011
国产□进口□
层站门
二、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三、主要仪器设备、工具使用情况记录:
序号
名称
使用前核查
1
钳形电流表
4
磁力线坠
2
游标卡尺
5
钢直尺
3
测力计
6
钢卷尺
四、检验结论:
不合格重要项目序号:
不合格一般项目序号:
:
检验结论:
合格□
不合格□
检验人员:
年月日
备注:
限速器下次检验日期:
检验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检验结论
B
技术资料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过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和曰常维护保养合同等)。
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
机房
机房门窗应防风雨,门上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入”字样;
机房门不得向内开启,且应装带有钥匙的锁,并可从机房内不用钥匙将其打开。
机房内应有固定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开关应设在靠近机房入口的适当高度,并保证在打开照明时,需要进行检查、紧急操作和维修处地板表面的照度应不小于200IX。
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该是2P+PE型250V或以安全电压供电。
电动机、线槽、轿厢等易于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应良好。
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
MΩ
名义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SELV
250
≧0.25
≦500
500
≧0.5
﹥500
1000
≧1.0
液压电梯的上行运动控制方法中,如两个串联接触器或电气装置中的任意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或是其中一个电气装置保持闭合,必须防止液压电梯再启动。
7
液压电梯下行阀的电源应采用下列任一方法来控制:
a.由至少两组互相独立且串联的电气装置控制;
b.直接使用电气安全装置,但它必须符合电气的额定值。
8
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由两组独立且串联的电气装置实现。
当液压电梯停止在下一次运行方向变化之前,如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或是其中一个电气装置保持闭合,必须防止液压电梯再启动。
9
在连接油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设置安全溢流阀,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140%。
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负荷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油缸)的计算说明。
10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控制的下降阀功能可靠,能将轿厢以不大于0.3m/s的速度下降到平层位置。
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链条出现松弛现象,当系统压力低于该阀的最小操作压力时,手动下降操作应无效。
手动下降阀必须是在人力持续的操作下才有效;
手动下降应加以防护,防止误动作。
11
当轿厢装有安全钳时,在机房内必须设置一个手动泵应连接在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管路上并应配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2.3倍。
12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可靠,当油箱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能立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
13
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动板门全部关闭时,液压电梯才能运行。
14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其最高点和最低点0.5m内各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
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和底坑底面以上1m处的照度中至少为50IX。
对于非封闭式井道,如果井道周围有足够的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装置。
15
井道
间接顶升的液压电梯必须设轿厢安全钳,且装在轿厢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在安全钳动作之前动作或同时使主机停止运转。
16
直顶式液压电梯如没有设置安全钳装置,则必须设置限速切断阀(破断阀)。
17
限速器应设有超速保护电气开关,该开关最迟应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动作。
对于额定载重量很大且速度较低的液压电梯,其限速器必须为此专门设计。
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限速器机械动作装置处于动作状态期间,液压电梯不能启动。
18
对于设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液压电梯和限速器更换、封记移动、标牌不齐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达到2年时,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年月
19
对于采用多个油缸间接驱动的液压电梯,任意一个油缸的悬挂出现断绳,都应使安全钳动作。
20
采用多个油缸并行工作的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以使用一个共同的限速切断阀,或是将各油缸限速切断阀从内部加以连接,使其能同时关闭,以避免轿厢地板的倾斜度超过正常位置的5%。
21
油缸应有柱塞行程的限位装置,在柱塞行程末端,该装置能使其以缓冲的效果制停。
22
在与轿厢行程上端相对应的柱塞位置应设置一个极限位置保护开关。
它应在柱塞缓冲制动之前起作用,并在柱塞进入缓冲制动区期间保持始终动作状态。
极限开关动作后,即使轿厢以爬行的方式运行而离开了动作区,液压电梯不能应答呼梯及指令而运行。
23
对于间接驱动的液压电梯,极限开关应通过柱塞直接来操作,或者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间接来操作。
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应通过一个电气开关使主机停止运转。
24
轿厢
如轿厢设有安全窗,其尺寸应不小于0.35×
0.50m;
如果设有安全门,其尺寸应至少为1.8×
0.35m,且应设置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其锁紧状态。
25
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的,并设有误动作防护的开关来操纵,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对接操作、电气防沉降系统;
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液压电梯重新恢复正常运行;
b.轿厢运行仍应依靠安全装置;
c.轿厢运行应依靠一种持续揿压按钮,标明运行方向,并防止误操作;
d.检修控制装置应包括一个停止开关;
e.不应超过轿厢的正常行程范围。
26
轿顶检修控制优先于其他检修控制。
27
轿顶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该开关应能使液压电梯停止,并保持非服务状态,包括自动门。
轿顶停止装置应设置在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如果检修控制装置上的停止开关至入口的距离不超过1m,可以将该停止开关作为轿顶的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的操作机构应为红色,停止开关上或其旁边应标出“停止”字样,并且开关应是双稳态,能防止误动作释放的安全触点。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28
轿厢内应装设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保持联系;
如机房与井道之间无法直接通过正常对话的方式进行联络,则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29
C
轿厢应装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在控制装置上和在轿厢地板上应该保证有不小于50IX的照度。
要有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在正常照明电源被中断的情况下,它们至少供1W灯泡可用1h。
在正常照明电源一旦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照明紧急电源。
30
轿厢应设超载装置;
当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荷10%,且不少于75kg时,超载装置应可靠动作。
此时:
a.轿内应有声音和/或发光信号通知使用者;
b.自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
c.手动门应保持在未锁状态。
31
对于客梯,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6mm;
货梯不得大于8mm。
在水平滑动门开启方向,以150N的力,施加在最不利点上时,间隙应不大于30mm。
(超标情况记录在附表一)
门扇
门套
地坎
最大
mm
32
层站层门与轿门
轿门自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门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每个层门都应有自动关闭层门装置,且工作有效。
采用重锤式自动关闭装置应有防止重锤坠落的措施。
33
每个层门都应有紧急开锁装置,开锁后能自动复位。
34
当层门锁紧装置保持锁紧的弹簧(磁铁)失效时,重力不应导致开锁。
35
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材料制造或加固锁紧装置与安全触点元件间应是直接的和防止误动作的链接。
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mm
36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并应有检查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一个层门(在多扇门中的任一扇门)打开,液压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37
当层门门扇间是由绳、链、带联接时,被动门需装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且动作可靠。
38
轿厢门应设有验证其闭合的装置,并且如果轿门(或在多扇门情况下的任一扇门)打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可能启动液压电梯,也不能使它保持运行。
39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应有防止夹人的保护装置,且工作有效。
40
当轿厢具有在门开着的情况下平层、再平层、防沉降的功能时,应至少设一个开关防止轿厢在开锁区域外的所有运行。
41
如果5.15所述开关的动作是依靠一个不与轿厢直接机械连接的装置,如绳、带或链,应设有一个电气装置在连接元件断开或松弛时,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
42
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43
消防开关应设在基站或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完好,并标有“消防”字样。
消防开关动作后,此时外呼和内选信号无效,轿厢应直接回到指定撤离层,将轿门打开。
44
悬挂钢丝绳
非直顶式液压电梯的滑轮节圆直径与悬挂绳的公称直径之比应不小于40
45
非直顶式液压电梯的悬挂钢丝绳或链条不能少于两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小于12;
链条安全系数不小于10;
钢丝绳绳端固定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部件无缺损。
46
非直顶式液压电梯的悬挂钢丝绳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
(可见的断丝数报废标准见附表三)
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少7%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绳也应报废。
47
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当使用两根钢丝绳悬挂轿厢时,应设有防止钢丝绳松弛的电气装置。
该装置动作时,液压电梯不能启动及运行。
48
底坑
底坑应设有双稳态且防误动作释放的紧急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
紧急停止开关应设置在从底坑入口及和底坑地面容易接近的位置。
停止开关的操作机构应为红色,在停止开关或其旁边应标出“停止”字样。
49
液压缓冲器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液压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
50
当底坑深度大于2.5m时,若设有检修门,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关闭时,液压电梯才能运行。
51
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设有导向装置。
张紧装置应设检查限速器绳松弛和断裂的电气安全装置,且动作可靠。
52
试验
液压电梯应设置有一种装置,当启动液压电梯时,驱动油泵的电动机不旋转,此时该装置动作并使液压电梯停止并保持停车状态。
该装置应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时间不大于下列两个数的较小值:
a.45s;
b.运行全程的时间加上10s。
若全程时间少于10s,则最小值为20s。
该装置必须手动复位,并且动作时也不得影响检修操作和防沉降系统的功能。
53
当液压液体处于正常工作温度条件下,当电源为额定频率,额定电压时,空载轿厢上行速度不应超过上行额定速度8%,额定载荷轿厢下行速度不应超过下行额定速度8%。
54
额定载重量轿厢沉降试验:
载有额定载荷的轿厢停靠在上端站,在10min内轿厢下沉距离不超过10mm(应考虑油温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
55
电气防沉降系统应符合:
当轿厢位于平层面以下最大0.12m至开锁区下端的区间内时,无论轿门处于任何位置,都应按上行方向给主机通电,使轿厢向上移动。
56
轿厢安全钳试验:
对于乘客液压电梯,轿箱内均匀分布额定载荷;
对于载货液压电梯,当轿箱内有效面积与额定载重量的关系符合附表2、3的规定时,轿厢装均匀分布额定载荷。
当轿厢有效面积大于2、3规定的值时,轿厢装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荷,但不得超过附表2、3中与该液压电梯轿厢有效面积相对应的载重量值。
轿厢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进行试验。
安全钳工作应可靠。
如液压电梯采用其他的防坠落装置,则需按照上述的试验条件进行试验。
57
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下行超速,当达到限速切断阀的动作速度时,限速切断阀可靠动作,其调定速度应符合出厂资料的要求。
定期检验做空载相应试验。
58
运行试验:
在轿厢空载和额定载荷的情况下,由底层至顶层逐层各运行4h,观察液压电梯运行中部件的工作情况,及油温变化,电机发热等情况。
59
耐压试验:
对液压系统加以200%的满负荷压力,持续5min,液压系统应无明显的压力下降和泄漏。
该试验应在安全钳试验完成后进行。
60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