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部文档格式.docx
《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部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部文档格式.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宝泉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进展顺利,近期火电装机容量可达500万千瓦。
新乡市是全国重要的能源、交通枢纽城市,京广和太石铁路在此交汇,106、107国道以及大广、京港澳高速在此纵联南北,长济高速在此横贯东西,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工程穿境而过,黄河二桥已建成通车,黄河三桥、四桥正在建设。
全市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06公里,被确定为豫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
新乡市是中华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自然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以万仙山、八里沟、关山、回龙等为代表的南太行山水景观和以百泉、潞王陵、比干庙为代表的人文景观各具特色。
至2005年底,新乡市拥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60处,其中4A级景区3个,3A级景区5个。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由新乡市人民政府从1997年开始组织编制,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规划主要指标: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533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10734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46945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5400公顷。
1997~2005年规划完成情况:
2005年耕地面积为454256公顷,比规划目标少15198公顷。
虽然规划实施期间耕地总量有所减少,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所增加,达到395550公顷。
上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土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工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用地,促进了新乡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1.农用地
2005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5693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9.02%。
耕地面积为4542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5.06%。
其中水浇地面积34602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6.17%;
水田面积3785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33%;
旱地面积7037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5.49%。
耕地集中分布在中部平原区。
园地面积为1130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7%。
主要分布在北部山丘区和沿黄滩区。
林地面积为5671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87%。
主要分布在北部太行山区、丘陵地区和沿黄滩区。
分布面积最大的是辉县市,面积达36997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5.24%。
牧草地面积为2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04%。
主要分布在北部太行浅山区的辉县市和卫辉市。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7057公顷,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0%。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2512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17%。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690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96%。
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1155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81%;
建制镇用地面积为1044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77%;
农村居民点面积为703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5.83%;
采矿用地面积为83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7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369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2.81%。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468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8%。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53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43%。
3.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304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1%。
其中水域面积4691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5.96%;
自然保留地8355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4.04%。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较为缺乏
新乡市2005年已利用土地面积694482公顷,土地利用率84.19%,土地垦殖率为55.06%。
其他土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81%,其中可开垦为耕地的面积31344公顷左右,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仅为3.79%。
其他土地中有相当部分为近期难以开发的自然保留地。
2.土地利用呈现区域性分布规律
中部和西南部平原区农业自然条件优越,高产稳产田集中分布,耕地所占比重高;
西北部地势较高的山区、丘陵区,林地和自然保留地分布多,耕地少,且耕地中以旱地为主;
东部黄河故道区,盐碱、风沙、沼泽、贫瘠地多,土地生产力低。
3.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够集约,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0389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00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具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人地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据统计,新乡市人均耕地从1996年的1.34亩下降到2005年的1.21亩,低于全国人均1.44亩的平均水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均耕地占有量将进一步下降。
2.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利用难度相对较大
据调查,2005年新乡市共有后备耕地资源31344公顷。
主要分布在原阳县、封丘县和长垣县的黄河滩区、延津的黄河故道区和辉县市、卫辉市的低山丘陵区,对其开发既有来自生态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又有地形坡度大、水资源缺乏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开发利用难度相对较大。
3.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038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25%,且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坪隙地较多,土地利用不够充分。
近年来新乡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土地缺乏互动的二元结构和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
4.生态环境有待改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增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和水库造成水体污染,水资源的过度开采使用造成水环境恶化。
根据对全市8条主要河道的监测结果表明,有77.6%的河段受到严重污染,河流水质劣于V类标准。
部分山区水土流失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全市还有1324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本世纪前二十年是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如何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条件下,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未来时期土地利用面临的艰巨任务。
1.战略发展机遇
国家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支持;
新乡市是中原城市群紧密层城市,是距离郑州核心增长极最近的城市之一,处于京广和南太行两大产业发展带的交汇点,河南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中原城市群核心区率先发展,加快郑州和新乡的功能对接,城市化进入加快发展阶段,有利于新乡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全省的科学发展示范区。
2.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
2005年新乡市城镇化率为37.25%,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新乡市城镇化率将达到45%,2020年达到60%。
规划期间,新乡市正值工业化加速阶段,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必将直接带动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3.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1997年到2005年期间,全市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至2005年耕地面积为45425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为1.21亩。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人口预计增长到630万,比2005年增加70万,从粮食需求角度讲对耕地的需求将增加;
城镇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不可避免占用耕地;
而十分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和脆弱生态环境对开发利用的制约,加剧了未来全市耕地资源供需矛盾。
综合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有限等多种因素,新乡市耕地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
规划实施期间,新乡市不断加大对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力度,且成效显著,但总体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1997~2005年期间,全市因灾毁1327公顷农用地,计划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将达到1251平方公里,治理风沙区面积达到724平方公里。
规划期间必须要坚持土地开发与保护并重,进一步加强对土地退化的防治和对水土流失的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新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
非农业建设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能源、交通、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
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根据《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新乡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期内,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4500公顷,确保387800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实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59平方米分别降到2010年的151平方米和2020年的134平方米;
加大农田整理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新技术,不断推进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规划期内统筹布局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有力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32.45%增加到35.48%,2020年达到43.84%。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
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
到201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4685公顷,到2020年全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12653公顷,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5.土地退化和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明显进展,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到28%以上,2020年达30%以上,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569356公顷,2010年增加到576300公顷,2020年增加到585800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6944公顷、16444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9.02%,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69.86%和2020年的71.01%。
1.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458公顷以内,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2006~2010年全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68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723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98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564公顷。
2011~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592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不少于7968公顷。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545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7800公顷。
2.适当增加园地
稳定平原区园地面积,利用浅山、丘陵区荒坡地等适当集中发展园地。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11302公顷,规划至2010年园地增加到11702公顷,2020年增加到1210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00公顷、8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1.99%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2.03%和2020年的2.07%。
3.逐步增加林地
在太行山、南水北调中线沿线、黄河故道区、黄河滩区等重要生态区域,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
在立地条件好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四旁”空闲地,建设一批以速生生态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56712公顷,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64512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7861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7800公顷、21900公顷。
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9.96%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11.19%和2020年的13.42%。
4.稳定牧草地
2005年全市牧草地面积29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稳定在29公顷。
5.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47057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到45557公顷,至2020年减少到40557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500公顷、6500公顷。
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8.26%分别降低到2010年的7.91%和2020年的6.92%。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基本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国家及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25125公顷;
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132325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4202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7200公顷、16900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5.17%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16.04%和2020年的17.22%。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
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36520公顷,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40720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51720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200公顷、15200公顷。
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9.19%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30.77%和2020年的36.42%。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70389公顷,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到68889公顷;
至2020年减少到6208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500公顷、8300公顷。
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6.25%分别降低到2010年的52.06%和2020年的43.72%。
3.增加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比重。
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22716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28216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4500公顷、10000公顷。
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4.56%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17.16%和2020年的19.87%。
(三)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30464公顷,规划至2010年面积减少到116319公顷,至2020年面积减少到97119公顷。
与2005年相比,通过开发分别减少其他土地14144公顷、33344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5.81%分别减少到2010年的14.10%和2020年的11.77%。
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布局
把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放在突出位置,统筹考虑城市和产业发展的生态保障,合理布局重大生态工程,构筑城镇连绵带、产业密集带与生态涵养带相互交融、互为支撑的空间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城市、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着力构建区域内“三圈四层次”生态屏障。
(1)第一圈(一层)
依托黄河标准化堤防,在黄河大堤和黄河滩区,布局建设黄河生态工程,推行滩区安全建设和退耕还草,发展滩区生态农业,保护和恢复黄河湿地,着力营造区域南部的生态涵养带。
在区域东部平原地区,布局建设荒漠化土地治理工程和湿地保护工程,努力使其成为区域东部的生态涵养区。
在区域西北部地区,布局建设南太行绿化工程,努力使南太行山区成为区域的生态屏障。
(2)第二圈(二层)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区域内,依托总干渠和支渠,布局建设沿线绿化工程,努力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成为区域北部的生态走廊。
在区域卫星城周围地区,进一步布局完善环城防护林工程,构建城市外围地区森林生态廊道,调节城市生态环境。
(3)第三圈(三层)
在中心城区周围地区,逐步构筑北有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南有贾太湖生态休闲苑、西有卫源湖生态休闲苑、东有新乡森林生态旅游区生态屏障。
(4)第四层
依托区域内河渠道路两侧的防护林,构筑区域内生态廊道。
(二)基本农田布局
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区域,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优先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和连片分布。
依据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
同时将因采煤塌陷、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点将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城市规划区、重点小城镇、产业集聚区、黄河河道内、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重点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
河南省下达新乡市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50公顷,据此将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及周边乡镇一定范围的基本农田核减6504公顷,长垣县核减705公顷,新乡县核减541公顷,其他县(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2005年的基础上都有所增加。
根据优化布局结果,新乡市基本农田调出面积39522公顷,调整比例为10%,基本农田调入面积39522公顷,调整比例为10%。
调整后连片15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比例由原来的75%增加到85%,集中连片程度明显提高。
调整后,基本农田2-5等地的比重降低,6-9等地的比重提高,调整后的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依据基本农田优化布局成果,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
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全市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基本农田面积达245000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63.18%。
(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交通运输、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交通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铁路和新、改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以及运输场站建设,加速把新乡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交通运输枢纽和豫北地区最大的现代物流中心。
水利设施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乡段及配套工程,以及兴建河道、保护水源、灌区和库区建设用地。
(四)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重点地区、重要项目用地,推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