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实验作业指导书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石实验作业指导书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实验作业指导书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秤的称量20kg感量20g
烘箱:
温度控制范围为(105±
5)℃
试验筛:
80um方孔筛
称量2kg,感量2g
针状规准仪和片状规准仪
摇筛机:
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规定
浅盘和硬、软毛刷,10L瓷盘和水桶
2)材料准备
以16个不同点位取样,每一单项最小取样量
试验项目
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筛分析
8
15
25
32
含水量
24
40
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含量
1.2
12
20
2/8
5
试验方法
1)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⑴试验前,应将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下表所规定的试样最小质量,并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小试样质量(kg)
最大公称粒径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3.2
6.3
16
含水率
6
10
0.3
⑵按上表的规定称取试样4kg(粒径20.0mm);
将试样按筛孔大小顺序过筛,当每只筛上的筛余层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值时,应将该筛上的筛余试样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至各筛每分钟的经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当筛余试样颗粒粒径比公称粒径大20mm以上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拨动颗粒)称取各筛筛余的质量,精确至试样总质量的0.1%,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筛底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⑶计算分计筛余(各筛上筛余量除以试样的百分率)精确至0.1%;
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总和)精确至1%;
根据各筛累计筛余,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2)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
⑴按上表的要求称取试样2kg(粒径20.0mm),分成两份备用,将试样置于干燥容器中,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重(m1),并在温度为105±
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试样,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m2),并称取容器的质量(m3)
⑵含水率ωwc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ωwc=(m1–m2)/(m2–m3)x100
式中ωwc—含水率(%);
m1—烘干前的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g)
3/8
m2—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g)
m3—容器质量(g)
以上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3)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试验
⑴将样品用四分法缩分至略大于上表所示的量6kg(粒径20.0mm),缩分时防止细粉丢失。
缩分后的试样在105±
5℃的烘箱中烘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分为两份备用
⑵称取试样一份(m0)装入容器中摊平,并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子表面约150mm,浸泡2h后,用手在水中淘洗颗粒,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较粗颗粒分离,并使之悬浮或溶于水中。
缓缓地将混浊液倒入公称直径为1.25mm、80µ
m的方孔套筛(1.25mm筛放置于上面)上,滤去小于80µ
m的颗粒。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湿润,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大于80µ
m的颗粒丢失。
再次加水与容器中,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洗出的水清澈为止。
用水冲洗剩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80µ
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内颗粒)来回摇动,以充分洗除小于80µ
然后将两只筛上剩余的颗粒和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装入浅盘,置于温度为105±
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来冷却至室温后,称试样的质量(m1)
⑶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ωc=(m0–m1)/m0x100
式中ωc—含泥量(%)
m0—试验前的烘干试样质量(g)
m1—试验后的烘干试样质量(g)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0.5%时,应重新取试样进行试验
4)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试验
⑴将样品用四分法缩分至略大于上表所示的量6kg(粒径20.0mm),缩分时防止所含粘土块被压碎。
4/8
⑵筛去公称粒径5.00mm以下颗粒,称取质量(m1);
将试样在容器中摊平,并加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24h后把水放出,用手在水中碾压泥块,然后把试样放在公称直径为2.5mm的方孔摇动淘洗,直至洗出的水清澈为止。
将筛上的试样应小心地从筛里取出,置于温度为105±
取出来冷却至室温后称取质量(m2)
⑶泥块含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ωc,L=(m1–m2)/m1x100
式中ωc,L—泥块含量(%)
m1—公称直径5.00mm筛上筛余量(g)
m2—试验后的烘干试样质量(g)
以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5)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⑴将来样在室内风干至表面干燥,并用四分法缩分至上表规定的数量,称量2kg(粒径20.0mm)(m0),然后筛分成下表所规定的粒级备用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宽或间距
公称粒级(mm)
5.00~10.0
10.0~16.0
16.0~20.0
20.0~25.0
25.0~31.5
31.5~40.0
片状规准仪上相应的孔宽(mm)
2.8
5.1
7.0
9.1
11.6
13.8
针状规准仪上相应的孔长(mm)
17.1
30.6
42.0
54.6
69.6
82.8
⑵按表所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逐粒对试样进行鉴定,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的间距的,为针状颗粒。
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的,为片状颗粒。
公称直径大于40mm的碎石可用卡尺鉴定其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符合下表的规定
5/8
公称直径大于40mm用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
40.0~63.0
63.0~80.0
鉴定片状颗粒的卡口宽度
20.1
27.6
鉴定针状颗粒的卡口宽度
120.6
165.6
称取由各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质量
⑶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ωp=m1/m0x100(%)
式中ωp—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m1—试样中所含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质量(g)
m0—试验总质量(g)
验收检验标准
1)石筛应采用方孔筛。
石的公称粒径、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5.2.1-1石的公称粒径、石筛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筛孔边长(mm)
石的公称粒径
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
方孔筛筛孔边长
2.50
2.36
5.00
4.75
9.5
19.0
26.5
37.5
50.0
53.0
75.0
100.0
90.0
6/8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混凝土用石应采取连续粒级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级配情况
公称
直径
累积筛余,按质量(%)
方孔筛边长尺寸(mm)
2.36
4.75
9.5
19.0
26.5
37.5
连续粒级
5-10
95-
100
80-
0-
—
5-16
85-
30-
60
0-10
5-20
90-
40-
80
5-25
70
0-5
5-31.5
70-
90
15-
45
5-40
65
7/8
单粒级
10-20
0-15
16-31.5
20-40
31.5-63
75-
45-
75
40-80
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进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
当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本表中的要求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方可使用
2)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30
≤C25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应不大于1.0%
3)碎石或卵石泥块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0.7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要求的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应不大于0.5%
8/8
4)碎石或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针、片状颗粒含量
≤8
≤1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