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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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控、工程安全监理、工程环境监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花费看管以及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
3、交工及缺点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工程完工后,只需签发交接证书后即进入缺点责任期阶段监理,除应付工程缺点、修理及重修进行监理外,并应视同第二条同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监理机构
一、四川凯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部,农村公路监理部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二、驻地办设监理工程师1名。
第二节监理机构职责
一、驻地办职责
1、承包商的主要人员在场状况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查记录,对不切合合同要求、影响工程工期与质量的人员应向驻地办提出改换建议;
2、在动工前和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资料、设备,关于不切合合同要求的,应果断拒绝使用并敦促将其运出工地现场;
3、负责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的每个月已达成合格工程计量支付的汇总、确认,敌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私自涂改以及其余不切合规定的计量支付报表有权拒绝和退还;
4、对承包商的分项工程动工申请报告单进行审批。
5、对承包商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认同;
6、依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缓期、花费索赔的本质状况进行检查、核实、采集、整理报驻地办;
7、随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
对有疑问的隐蔽工程有官僚求开仓检查;
对不合格工程有官僚求返工;
对严重违犯要求的状况有权下达暂停施工令,监察承包商整顿;
8、按规定达成试验及质量检测任务;
9、准备工地会议的相关资料,负责办理工地上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驻地办主要监理人员职责
(一)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是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
主要包含以下工作:
1、明确质量目标,评定工程质量;
2、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举措和手段,组织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
3、赞同分项工程动工报告,发出分项工程动工通知;
4、常常巡视工地,实时解决办理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5、向承包人发出质量控制指示;
6、成立部门或专业监理人员的平时报告制度,每个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剖析报告。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
监察承包人实行各项质量控制目标并知足标准、规范、图纸的要求。
一般应包含以下工作:
1、熟习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及其更改或特别要求,并予以落实和实行;
2、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察、检查和测试工程质量;
3、系统记录并剖析整理各项质量成就;
4、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质量状况,每个月提出本专业(或项目)的质量报告。
(三)旁站监理主要职责
1、负责所在施工路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对驻地办负责;
2、坚持每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认识其施工范围内各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达成状况;
3、施工程序推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察,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从检查。
对不切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报驻地办要求承包人返工和采纳其余挽救举措,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4、负责核实承包人每个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的工程数目,并认真做好每天的监理日记。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一)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系统
1、按合同要求承包人成立一个完好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系统。
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裕施工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熟习规范和图纸,而且工作作风优秀的技术人员担当;
2、审察赞同承包人在招标书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向来在工程现场用所有的时间特意进行质量管理;
3、应监察、检查和赞同承包人装备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其建筑面积、实验设备及人员装备应能知足本工程各项实验的需要;
4、承包人质量保证系统及要求:
(1)承包人试验室人员一定切合承包人的招标书中人员资质及业绩。
(2)试验仪器应切合承包合同的要求,并经试验室检查认同;
(3)工作重点:
a、自检各个单项工程的动工条件,供给自检资料;
b、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资料、设备及施工质量切合要求并获取监理工程师的认同;
c、过程中出现的缺点实时采纳举措;
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实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d、按本“方法”规定的抽样检测频次、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e、实时检测工程各部的地点、标高和几何尺寸,供给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取认同;
f、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查收;
g、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剖析整理,成立质量档案,交工查收时供给详确的施薪资料。
(二)审察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出版面建议报审批。
(三)检查承包人的进场资料
资料一定切合技术要求,不合格资料不得进场。
(四)审批承包人的配货比能否切合规范要求。
(五)审察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含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目、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满率与招标书所填列的能否切合;
2、各样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各样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知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六)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动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付承包人依照合同规定达成并提交的各样施工图进行审察赞同。
1、要求承包人在未进行施工丈量从前或在施工丈量的过程中,对合同图纸中各种结构物进行现场查对和增补,必需时就地增补丈量,以保证原始资料的正确和完好。
2、所有施工图的图幅应有一致规定,完工图应与其一致。
第四章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工程质量监理概括
一、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付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察和管理,除去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样不利要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切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乞降查收标准。
二、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动工从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依照,使质量控制程序化。
质量控制按以下贱程进行:
(一)工程动工报告:
工程动工报告应供给资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状况,并供给放线丈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需的基础资料。
1、单位工程:
承包人提出动工报告后,经过驻地办审批。
2、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
承包人提出动工报告后,报驻地办审批。
(二)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依照专业监理工程师赞同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艺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第一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查收。
(三)工序检查认同:
驻地办在承包人的工序自检后,48小时内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查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应指令承包人进行缺点修理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查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四)中间交工报告:
当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丈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由驻地办组织查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查收。
(五)中间交工证书:
驻地办组织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查收,必需时作丈量或抽样试验;
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六)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交薪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三、工序(工艺)质量检查步骤
驻地办在分项工程动工从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艺)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依照。
工序(工艺)检查程序按以下原则提出:
1、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
2、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纳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3、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查收标准、检验频次和检验方法相当合;
4、工序(工艺)检查程序宜采纳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
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当套。
四、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行中的本质内在质量进行复核性检查,内容应包含各样资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办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样抽样频次、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频次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必定频次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判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能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资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需时还要求承包人增添抽样频次。
4、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抽样频次为100%,监理试验室抽样频次为5%-10%。
五、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监原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当,推行全方向、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资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余施工条件与赞同的分部(项)工程动工报告相切合。
2、检查各样集料的构成、配合比及用量与赞同的标准试验通知单能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和工艺,对劣质的产品实时报请驻地办发出监理指令。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6、监察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察看认识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面扰乱的信息,实时报告。
第二节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一、动工程序
1、各合同段的动工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公布各合同段的动工令。
2、分项工程动工程序
二、质量事故办理程序
不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以下程序抓紧办理。
①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刻采纳紧迫办理举措(包含暂停施工),同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驻地办。
②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随即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察,同时依据事故现场状况下达指示;
③承包人依据驻地办的指示,立刻采纳相应举措,查清事故原由并提出办理建议报驻地办,并依据质量经济损失额度,按部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确立质量事故等级;
④若为重要质量事故,承包人、驻地办应立刻书面报告。
⑤组织由相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查明原由,提失事故办理建议,并抄送相关各方;
⑥若事故原由迟迟不可以查明,驻地办以为事故隐患未除去,则不发复工令,或依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由查明后方可恢复施工,下达进行办理的指令。
三、试验工作程序
合格
3、混凝土质量监理
,
第三节结构物工程现场监理
一、砼及其原资料的试验
(一)原资料的检验
(1)原资料试验第一应做好原资料的检验和报批工作。
承包人应将原资料的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办审察,驻地办检查合格并予赞同后,开始原资料的进场和储存。
(2)原资料进场及储存
驻地办应检查水泥寄存时距离地面高度能否适合,有无覆盖遮挡,使水泥不致防潮。
(二)混凝土工程
(1)原资料检验与审批
第一承包人应做好原资料的试验和报批工作。
承包人应将原资料的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地办审察,经驻地办检查合格并予赞同后,开始原资料的进场和储存。
(2)资料储藏检查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场所硬化和隔绝储藏,由驻地办进行检查查收。
(3)工序检查
监理对以下施工工序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检查、查收。
a.支架和模板制作安装;
b.混凝土浇筑和养生;
c.砼外观和表面修饰。
(4)砼强度检查
所有砼试件制作养生及试验,均须在旁站监理人员监察下按规范进行。
由旁站人员署名认同,驻地办按规定频次对砼强度进行抽样,送驻办试验室试压,签发强度试验报告。
(5)混凝土工程的中间交工
在对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强度及外观检查均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中间交工证书,连同相应的动工申请单及质量检验单调并报驻地办审察,并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第五章工程进度监理
第一节进度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承包人按合同要求编制的所有工程进度计划(包含总计划、年度计划、月计划、周作业计划及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
2、确立工程动工时间(整体动工、单位及分项工程动工)和完工时间。
3、检查落实进度计划的执行状况,敦促承包人改正调整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
4、办理工程缓期及确立最后完工时间。
5、处理工期延迟(加速进度、指定分包、停止合同)
第二节进度计划的内容及编制
一、整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项目合同工期
2、达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应注明各重点工程名称)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3、各单位工程各施工阶段所需要达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量。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装备的人力和机械数目。
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二、月(季)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月(季)计划达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次序安排。
2、达成本月(季)各分项的工程数目及投资额。
3、达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置。
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改正的详尽说明等。
第三节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与调整
一、每天进度检查记录
驻地办应每天检查承包人的进度执行状况,依据检查结果填写《监理日报》,并上报驻地办作为掌握进度和进行决议的依照。
二、每个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办应依据所掌握的当月进度状况及《监理日报》进行剖析、整理,每个月向总监办提交每个月工程进度报告。
说明当月进度计划执行大要。
三、进度计划的调整
驻地办应依据进度计划的执行状况,联合各方面原由,敦促承包人实时调整订正进度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
第四节施工进度延迟的办理
一、在承包人没有获得合理缓期的状况下,假如监理工程师(包含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为本质工程进度过慢,不可以按进度计划预约的时间达成工程时,应书面警示并要求承包人采纳举措加速进度。
其举措方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二、假如在监理工程师提出版面警示后,承包人拒绝执行加速进度的指令或虽采纳了必定的举措,但施工进度仍滞后于原定进度计划20%以上,没法如期完工时,由业主会同驻地办与承包人磋商,并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建议停止工程承包合同,或将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分工程交给指定分包人达成。
最后支付程序框图
第六章工地会议制度
第一节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一、工地会议的形式
1.工地会议按合同段分别召开。
2.工地会议分为:
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议等三种形式。
二、工地会议的目的
1.第一次工地会议是驻地办对工程动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以保证工程实行有一个优秀的初步。
2.工地会议是驻地办对工程实行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花费的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议供给依照,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现场协调会是驻地办对平时或常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解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亲密配合。
三、工地会议记录
1.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总监办人员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按监表10的固定格式,由记录人员署名。
2.现场协调会议由参加会议各方自行记录,监理人员负责汇总并编制会议纪要。
3.会议记录仅对业主、承包人及各级监理机构和人员起拘束作用。
会议中决定的相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需的手续。
第二节第一次工地会议
一、会议的组织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相关部门、驻地办代表参加会议,承包人的受权代表一定列席,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当主要职务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2.总监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通知业主相关部门、驻地办、承包人及相关方面,必需时可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
3.会议召开时间:
在正式动工从前,并应尽可能的初期举行。
4.会议的暂时休会与复会,会议举行中假如某些重要问题达不到目的要求,能够暂时休会,待条件具备时再行复会。
二、会议内容
①总监理工程师将总监办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给业主与承包商。
②驻地办书面将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给承包人并报总监办存案。
③承包人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受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料给驻地办,以获得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赞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察并口头予以赞同(或有保存的赞同),会后正式予以确认。
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驻地办。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以下说明:
①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赞同或哪些分项已获取赞同;
②依据赞同或将要赞同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能够开始那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余条件限制;
③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独自编制进度计划提交赞同;
④其余需要承包人作出说明或解说的问题;
承包人就施工准备状况按以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说报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或评论:
①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赞同或哪些分项已获取赞同;
②依据赞同或将要赞同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能够开始那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余条件限制;
③用于工程的当地资料料源能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详细地点及供料计划清单;
④施工驻地及暂时工程建设进展状况,并应提交驻地及暂时工程建设计划散布和散布图;
⑤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及其设备能否准备就绪并应提交试验室部署图;
流动试验室散布图,仪器设备清单;
⑥施工丈量的基础资料能否已经复核,施工丈量能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安装就绪,并应提交施工丈量计划及相关资料;
⑦履约保函和动员予付款保函及各样保险能否已经办理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成,并应提交相关已办手续的副本;
⑧其余与动工条件相关的内容及事项;
4.驻地办说明动工条件
业主协调管理处应就工程占地,暂时用地,暂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余与动工条件相关的问题进行说明;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依据赞同或将要赞同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讲和要求。
①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按“本细则”第四章及附录各相关章节条款及程序框图的相关规定。
②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按“本细则”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③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按“本细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
④缓期及索赔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按“本细则”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⑤工程更改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⑥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按“本细则”第二章、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⑦信函的来往传达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⑧确立工地会议时间、地址及程序。
第三节工地会议
1.工地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
驻地办相关人员、承包人的受权代表,指定分包人及相关人员。
2.会议召开时间:
动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期内按期举行,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其详细时间间隔可依据施工进度及存在问题的程度,由驻地办确立。
3.会议中如出现缓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要问题,可另行召开特意会议协调办理。
二、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说并提出问题的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议论并作出决定或决定意愿,会议一般按以下议程进行议论和研究:
1.确认上一次会议记录:
可由会议记录人对上一次会议记录征询建议并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2.审察工程进度:
主假如重点线路上的施工进展状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要素和对策;
3.审察现场状况:
主假如现场机械、资料、劳动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性状况并提出解决举措;
4.审察工程质量:
主要应针对工程缺点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查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举措;
5.审察工程花费事项:
主假如资料设备的付款、价风格整、计日工等发生或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的办理建议或意愿;
6.审察安全事项:
主假如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要素,以及对交通和公众的扰乱提出问题及解决举措;
7.议论施工环境:
主假如承包人无力防备的外面施工阻扰或不行预示的施工阻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举措;
8.议论缓期与索赔:
主假如承包人提出缓期或索赔意愿,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议论,另按程序申报并商定特意会议的时间和地址;
9.审议工程分包:
主假如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意愿进行初步审讲和澄清,确立进行正式审察的程序和安排,并解决已赞同(或赞同进场)分包中管理方面的问题;
10.其余事项。
第四节现场协调会议
1.现场协调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代表列席,相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在整个施工活动时期,依据工程施工的详细状况,按期或不按期召开不一样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3.会议的主题:
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明、协调解落实,主要研究施工进度计划,对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实时予以纠正。
对其余重要问题只提出而不进行议论,另行召开特意会议或在工地会议长进行研究办理。
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说发生或存
在的问题;
2.会议主持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