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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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管理实施办法.doc

关于组织全体教职工讨论《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

首次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通知

各单位:

请下载《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讨论并将讨论后的意见梳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加盖部门行政章),于6月3日上午10点前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不交的单位视为没有意见。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管理

实施办法(草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皖办发[2008]17号)和《淮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淮办发[2009]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岗位设置与聘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依据,以教师为主体,转换学院用人机制,优化学院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实施范围

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为:

与学院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的现有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总体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其基本原则是:

(一)总量控制、统筹兼顾

坚持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科学合理确定学院岗位总量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的比例。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科学设岗、规范管理

根据学院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优先保证重点专业教学需要,充分保证主要职能部门管理需要,适当控制其他管理岗位,紧缩工勤岗位。

依任务定编,据编制定员,使定编与定岗、定责、考核和聘任相结合,形成竞争上岗、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激励机制。

(四)平稳过渡、逐步到位

学院岗位设置遵循“先入轨、后完善、平稳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要尊重现实,注意处理好改革与现行政策的衔接;既要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又要充分考虑各类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平稳过渡、积极稳妥地推进。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总量

我院编制内拟设岗位694个。

管理岗位94个(含政工岗28个);专业技术岗位555个;工勤岗位45个。

现有人员通过3--5年时间的调整,如职称评审、退休减员、培训转岗等逐步到位。

(二)岗位类别

学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

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院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增强学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2、专业技术岗位。

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职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学院发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是学院的主系列,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会计、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等。

3、工勤技能岗位。

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设置

学院设管理岗位66个。

其中四级岗位2个,五级4个,六级22个,七级33个。

设政工岗28个,其中高级3个,分别为五级、六级、七级各1人;中级8个,分别为八级2个,九级3个,十级3个;初级17个,分别为十一级9个,十二级8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1)全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85个。

教学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63个,其中正高岗位16个,三级3个,四级13个;副高岗位147个,五级28个,六级57个,七级62个。

教辅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2个,其中,正高岗位2个,三级1个,四级1个;副高岗位20个,五级4个,六级8个,七级8个。

(2)全院中级岗位249个。

教学岗中级198个,其中八级59个,九级79个,十级60个。

教辅岗中级51个,其中八级15个,九级20个,十级16个。

(3)全院初级岗位121个。

教学岗初级79个,其中十一级40个,十二级39个。

教辅岗初级42个,其中十一级21个,十二级21个。

3、工勤技能岗位45个。

技师2个,高级工9个,中级工20个,初级工9个,普工5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学院根据国家对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并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

各级各类人员的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高校各类岗位均应满足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首次岗位竞聘中现有人员的过渡办法

岗位设置本着“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竞聘管理岗位,在工勤技能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竞聘工勤技能岗位。

实现平稳过渡,具体竞聘办法如下:

 1、管理岗位的竞聘

管理岗位竞聘,原则上应根据本人职员级别或现工作岗位参加管理岗位竞聘,并执行管理岗位工资。

应聘政工类管理岗位,原则上根据本人是否已聘政工职称或现是否在政工岗位,参加政工岗位的分级竞聘,并兑现竞聘后的工资待遇。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根据本人现聘职称或现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竞聘,并兑现竞聘后的工资待遇。

3、工勤技能岗位竞聘

现在工勤技能岗位的工勤人员,在首聘期内按照现在工人技术等级对应聘用到工勤技能岗位上。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三种类别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分别在附件《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工勤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中另行制定。

六、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

组长:

汪绪武魏仕民

副组长:

姬兴华阚玉明张亚张静刘明

组员:

王学平张衍兴徐凤纯李山仲少华徐超华任学超訾兴建黄炳龙刘华烈张辉管卫东黄淮平王皖临周宗元何平王浩民周晓曙李柯孙杰军冯亦工刘军薛大山董凤仲耀黎丁江华刘学思王启华朱水龙金显跃苗衷伟李芳林学军孙早王文宁谢民夏凌青段国华肖胜利汝玉霞徐晓冀智燕凌

工作职责:

负责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系部处室及直聘岗位的认定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魏仕民(兼)

副主任:

刘明

成员:

刘荣生丁黎明韩冰高明彭峰徐祖倩张淑侠戚明莉

朱凌云丁惠影杨梅范红

工作职责:

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聘用结果的审核、政策解释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2、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督申诉工作组

组长:

张静

副组长:

刘学思

成员:

周天祥李树德向卫东刘暮村丁黎明韩冰闫玲黄兵

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各部门、系部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程序和相关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徇私舞弊行为等。

负责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工作。

工作组挂靠在纪委。

3、学院成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三个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

(1)管理(政工)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

主任:

汪绪武魏仕民副主任:

张静刘明

成员:

丁江华刘学思王启华朱水龙林学军苗衷伟孙早李芳

管卫东黄淮平王皖临周宗元何平王浩民周晓曙李柯

孙杰军冯亦工刘华烈金显跃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

主任:

魏仕民副主任:

姬兴华张亚

成员:

仲耀黎谢民王学平张衍兴徐凤纯李山仲少华徐超华任学超訾兴建黄炳龙刘华烈王文宁张辉刘军夏凌青肖胜利徐晓冀智燕凌薛大山董凤汝玉霞

(3)工勤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

主任:

阚玉明副主任:

张静

成员:

丁江华金显跃段国华林学军

4、各部门、系部成立“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

由部门、系部党政负责人、中层干部、科长等组成。

系部的“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成员还包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3人以上,工作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推荐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及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同时,各部门、系部应成立“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监督组”,由本部门、系部主要党政领导、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主要负责岗位聘用及考核工作的监督。

规模较小,教职工人数少的部门、系部(分院)可以不设置上述机构。

七、岗位设置与聘用程序

1、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等,结合学院现有人员状况,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岗位设置实施总体方案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4、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基础上,修改并完善。

5、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讨论通过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并发文颁布。

6、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将按照管理、专技、工勤等顺序,分步实施,按照工作步骤公布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发布各岗位空缺的数量、类别与职责以及聘用条件等事项。

7、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填写相应应聘申请表,并向拟聘部门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资格审查。

各部门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提交相应的聘用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

9、提出拟聘人选。

学院各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评议,并以有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提出各岗位的拟聘人选。

10、聘前公示。

各部门和学院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分别对各自评审出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者,由各公示部门进行审核复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报学院审定。

11、上报备案。

学院将拟聘用名单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12、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统一采用学院印发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聘用期限截止于退休年龄之月。

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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