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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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接到报验单后应一周内予以复检,不合格则书面指示整改,合格则在报验单上签署合格意见。
4、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对安装单位的施工作业准备状态的控制,经常性的检查人员、机具、作业环境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5、施工过程中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的工程变更进行监控,安装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设计状态的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工程部,项目负责人根据变更申请,经与设计部门研究后,共同签批《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图(设计状态改变、修改)。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也应通过工程部下达到安装单位。
四、竣工交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内部竣工预验收,同时整理好竣工文件资料(含竣工图电子文档光盘)。
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应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的竣工验收申请。
2、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安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设计、安装和工程接收单位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书面指示整改;
同时要对安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书面要求其补充和调整。
3、现场检查合格和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后,工程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相关程序,验收后应签发竣工验收单(或纪要),如有不完善的地方,须明确完成整改的时限。
整改完成后,安装单位填写《整改工作报验单》报工程部,工程组织人员复查。
工程部还需协助房开组织的专项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相关接收部门要积极配合。
建设准备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刊物否
同意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否
是
是
否
是
否
竣工验收、交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否否
是是
有不合格项
合格
不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为了加强本公司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明确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和内容,特制定本程序。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安装单位已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工程已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在竣工申请上签署了合格意见;
3、有监检的工程,工程监检单位(特检中心)已出具监检证书。
二、时间的规定
工程部在接到竣工申请,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三、竣工验收参加部门
1、市政管:
总工办、工程部、安全部、管网部、安装单位、设计单位、市特检中心、市政园林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等。
2、场站工程:
总工办、工程部、安全部、供气部、安装单位、设计单位、市特检中心、市政园林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等。
3、庭院、户内工程:
工程部、管网部、客户部、安装单位、设计单位。
(其中客户部对户内工程进行验收)
4、商业供气工程:
工程部还要参加由业主单位组织的庭院、户内燃气工程的专项验收。
(参加的单位有:
业主、物业、设计、安装、工程部、特检中心、区市政园林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等)。
四、竣工验收程序
1、集中参与验收人员,工程部简单介绍工程建设情况,明确工程验收程序;
2、施工单位介绍整个工程施工情况;
3、监检(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检情况及监检结论;
4、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检查工程施工质量;
5、再次集中参与验收的人员,各单位、部门发表意见;
6、整理各部门所提意见,明确整改内容、时间,形成验收纪要;
7、安装单位根据纪要进行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工作报验单》,由工程部会同参与验收部门进行复检,合格后签署意见。
工程交接条件及程序
为了加强本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明确燃气工程竣工交接的条件和步骤,特制定本程序。
一、工程交接条件
工程部在向相关部门移交工程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有验收纪要;
2.竣工验收纪要中提出的问题都须已整改并通过复查确认;
3.工程竣工资料完整、齐全(公建、商业供气工程应有用气设备资料);
4.竣工图纸相关数据与现场实际相符;
5.工程部已书面提出《工程交接申请单》;
二、工程交接程序
1.接收《工程交接申请单》;
市政管、庭院、户内工程由管网部接收
场站工程由供气部由接收
商业供气工程由客户部接收
2.接收部门指定专人针对工程交接条件逐项进行核对和审查,发现缺项或不符合交接条件的,书面指示工程部补充或整改;
3.工程部在接到补充或整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根据整改难度限时组织落实;
4.工程部在完成整改后,重新提请相关部门交接;
5.接收部门核对和审查整改项,符合要求,签署《工程交接申请单》。
三、特殊工程项目的处理
对一些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而急需要通气的特殊的工程,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由移交双方的分管副总在《工程交接申请单》签署意见后,交接双方可先办理交接手续,但应明确须补充、完善的内容和时间要求。
工程协调会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在建工程按计划、有序实施,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特进一步明确工程协调会制度。
一、协调会形式
1.工程计划协调会;
2.工程质量、进度协调会
二、参加单位、部门和人员
1、工程计划协调会:
会议由工程部牵头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工程部、管网部、总工办、安全部、物资采购部、安装单位、设计单位等部门的负责人,工程部的分管领导,必要时应邀请其他部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参加。
2、工程质量、进度协调会:
会议由工程部牵头组织召开,由工程部根据会议的内容、部门的相关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问题的严重程度,提出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单位、部门与人员等。
三、会议时间
定期召开,时间为每月的28日至30日期间;
不定期召开,在具体建设中发现工程的质量或进度与计划有较大偏差时召开。
四、会议的内容和程序
⑴工程相关各单位、部门在每月28日前拿出本月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在月小结中须对本月计划以及上次协调会中提出内容的未完成情况作分析说明,在下月计划中应明确下月计划中须协调的问题和内容;
会前工程部应检查上次计划协调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提出本次协调会具体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
⑵工程部讲解本月工程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次工程计划协调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讲解下月工程建设计划以及对相关单位、部门的具体要求。
⑶各相关单位、部门依次对本月计划以及上次协调会中提出内容的未完成情况作说明,讲解下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并针对本部门下月的工作难点提出须协调的问题和内容。
⑷会上应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协调问题和内容落实责任单位、部门,提出时间要求,并形成会议纪要。
⑴提出协调要求或意向(工程建设各相关方均可提出);
⑵工程部根据具体协调事项组织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召开协调会;
⑶、明确改进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形成会议纪要;
五、组织落实和监督
工程建设相关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根据协调会纪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部门人员予以落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履行部门监督职责,各部门分管副总应履行领导监督职责。
工程内部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部以及内部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各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提高工程建设内部质量监理、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的监理程序和内容三部分。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程序
1、确定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
接到工程建设项目任务后,工程部负责人根据部门人员工作分配情况,任命工程项目负责人,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内容、要求等事项。
2、组织或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1)工程项目负责人在组织或参加图纸会审前要熟悉施工设计图纸;
规模、难度较大工程(如重要市政管、站场工程等),在参加图纸会审前工程部负责人应先组织内部图纸会审。
(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发表自己的意见。
3、工程设备、材料的检验
(1)检查物资采购部或承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各项性能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2)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实物按要求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性能检查,必要时进行全面检测。
(3)监督查核安装单位对投入工程的阀门、钢塑过渡接头、凝水缸等进行安装前的压力试验。
4、编写监理方案
对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和站场工程,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写工程监理方案,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工程监理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理依据和监理目标;
③监理内容;
④质量控制(见证)点设置;
⑤隐蔽工程签单项目;
⑥检验、试验项目及合格标准。
5、审查开工条件
在接到安装单位的开工申请及附件材料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开工条件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
②材料到位、检验情况的审查;
③施工机具准备情况的检查;
④分包单位(如有)资质的审查;
⑤现场施工条件的审查;
⑥施工许可证审查及消防审核意见书复查存档。
上述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开工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
6、组织召开施工前的第一次监理例会
对规模、难度较大工程(重要市政管、站场工程)在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应组织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召开监理例会,例会主要内容:
①明确工程各方(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
②安装单位介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③项目负责人介绍工程的监理方案;
④明确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要求;
⑤明确今后的协调方式。
二、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1、作业准备状态控制
(1)检查机具、材料到位及人员的资格情况;
(2)检查作业环境以及安全设施是否落实;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技术、安全交底情况;
(4)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5)检查进场施工设备、机具的性能及状态。
2、作业活动过程控制
(1)现场监督质量控制点和工程关键部位、环节的施工,作好质量记录;
(2)监督检查安装单位的自检和专检工作;
(3)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并书面签发《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发出《罚款通知单》并限定时间予以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到期不予整改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要下达停工令并监控整改的全过程;
(4)对工程变更、技术调整,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商洽,审批《工程变更联系单》并提出监理意见,同时向工程部负责人报告,在得到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做出设计修改;
﹙5﹚项目负责人应详细记录好《工程监理日记》。
3、作业活动结果控制
根据监理方案,在安装单位提交关键工序报验单后,项目负责人应按工序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签署合格意见,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般作整改指示,直到符合规定要求,重要的作处罚指示;
严重的作解除施工合同指示
三、竣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1、现场复查和竣工资料的审核
接到安装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进行验收,一方面对现场质量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审查竣工资料,提出现场和竣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书面要求安装单位整改,督促安装单位整改的实施。
2、签署并转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中签署意见,并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转报工程部负责人。
3、监理工作总(小)结
工程规模大或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安装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进行总结,监理总结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②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③监理工作成效;
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⑤经验、教训及建议。
4、组织或参加竣工验收
项目监理负责人应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进行阐述。
5、监督整改、复检
针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内容,项目负责人应按竣工验收纪要的要求,督促安装单位实施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在《整改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工程材料、设备申购及申领程序
为及时、准确地准备工程材料、设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明确各方的职责,特制定工程材料、设备申购程序如下:
一、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审批安装公司的进场施工报告后,应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周期的要求,认真填报甲供材料申购单。
申购单中应注明安装单位及具体的施工队并申明材料需求的先后与缓急程度。
二、工程部负责人对材料申购单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分管工程的总工程师对材料申购单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重大项目材料或贵重设备的申购应呈报总经理指示批准。
四、工程部应及时把经审批的材料申购单交物资采购部与安装公司。
五、物资采购部应分轻重缓急落实采购计划,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
六、安装单位每次在领料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填写领料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物资采购部门,物资采购部要严格按照申购单且在此限额内及时予以发放。
七、申购单限额的领料,必须附有诸如工程变更单等说明并经上述申购单的审批程序办理,否则物资管理部应拒绝发料。
八、安装单位对所领的材料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并索取相关的材料与设备的监检证书、质量证明书,质量保证书、材质化验单、产品合格证及进口设备与材料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等。
九、安装单位要妥善保管好材料物资,工程完工后一星期内将多领的合格材料、设备要及时退还。
十、领料申购单一式三份,物资采购部、工程部、安装单位各一份。
新旧管道对接程序
为保证新旧燃气管道对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并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碰头工作,减少停气时间,特制定以下碰头程序:
一、安装单位要详细了解新旧管网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碰头对接方案,并附有必要的简图,预计动工7天前报工程部审查。
二、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碰头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核。
若方案不合要求则退回安装公司责令修改。
三、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碰头方案后,报安全部审核安全措施(未通气PE管道碰头除外)。
四、安全部审定方案后,由项目负责人送达管网部,由管网部制定停气、置换方案,报安全部备案。
五、工程对接具体时间原则上由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管网部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从管网部接到审定的碰头方案3日内进行。
重点工程及紧急工程由二个部门的主管副总协商确定,特事特办。
六、安装单位在进场施工前须办理相关的动火证。
七、涉及用气单位停气的碰头,由客户部于停气前24小时通知用户。
若需要补气的由管网部负责落实。
八、安装单位根据碰头方案进行施工,工程部、管网部和安全部等部门各司其责进行现场监督和配合。
九、各部门做好管网碰头的善后工作。
竣工资料的审核程序
为了及时、准确地审核竣工工程资料,把好工程竣工资料审查关,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特制定以下程序:
一、工程在建时,施工单位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在一周内做好竣工资料,并按规定的格式、数量送工程部审核。
二、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核的依据:
1、《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4、《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规定》温管燃字[2006]50号
5、特检中心的有关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三、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要对竣工资料,特别是竣工图认真核对;
对其中不完善和错误之处限时责令施工队修改。
四、工程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已核对的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核,不完善和错误之处责令施工队整改。
五、竣工资料经工程部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安装单位提交特检中心。
六、对急需验收或通气的工程,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督促特检中心对竣工资料尽快进行审核。
七、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安装单位对特检中心针对竣工资料中提出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一般情况下,竣工资料送交特检中心后10天内应取得监检证书。
工程结算程序
为及时、准确的完成工程结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以利于资金良性循环,进一步搞好燃气工程建设,特制定以下工程结算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队共同核对工程量填写工程量确认单并办理工程结算书送至造价员处(确认时间2天)
二、造价员到物资采购部领取该项目甲供材料清单至财务部核对(确认时间3天)
三、造价员到财务科领取核对后甲供材料清单按照相关造价政策及公司文件确定主材价格、相应定额及费率计算最终造价(确认时间3天)
四、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确认时间1天)
五、总工办审核(确认时间2天)
六、财务部复核结算书(确认时间2天)
七、施工队开发票办理结算(竣工资料应已由工程部档案管理员送交档案室确认)(以上均指有效工作日)
(注:
结算资料里应含发票、竣工结算审核流转卡、工程结算书、工程量确认单)
燃气工程建设处罚办法
为有效地控制燃气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成本,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对工程的资料和合同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燃气工程建设处罚办法。
一、对安装单位违规的处罚
安装单位违规情况视情节严重分为三类,即一般、较严重、严重(具体见附表)。
工程以具体项目为单位,凡施工单位违反其中某条款则由项目负责人据处罚明细表的金额范围酌情予以扣款,并发书面通知给安装单位,安装单位若有异议,则务必在24小时内向工程部负责人申诉,否则视同处罚生效,安装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持通知书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罚款。
否则将加倍处罚并视情况可以取消与安装单位签订的合同。
1、首次违反一般违规条款按次酌情扣罚,首次严重违规和重复违反同类条款则按上限处罚。
并以等比级数额度类推,第三次起可考虑取消工程合同。
2、以上违规条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安装公司承担。
二、对工程部项目负责人的的处罚
对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实行扣分制,以每月为单位,凡每个条款违反一次按表中分值酌情扣取,若有重复犯错,则取上限处罚。
每月累计扣分数作为当月项目负责人的考核依据。
1、工程质量违反条款处罚规定
序号
违规条款
处罚额度
1
电焊条没有施置在保温筒中
10-100
2
管材管件保护措施不当
3
下管前管沟未清理,有硬石等杂物
4
用铁榔头等硬物敲打电熔套筒
5
套管两端封接材料不合要求
6
用PE管代替套管使用
7
路面恢复砼无配合比资料
8
开挖管沟,不测标高
20-200
9
对已施工管道无防护措施
10
油漆任意添加溶剂
11
管沟下管时,没有排尽积水
12
隐蔽工程没有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13
现场没有带签单表
14
示踪线、警示带敷设不合要求
15
施工现场无负责人
16
夜间施工照明不良
17
未进行材料的检查就当合格材料
18
施工组织方案无针对性
19
下管后补挖工作坑
20
覆土质量不合要求
21
没有做好自检工作
22
自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
30-300
23
防腐作业不合要求
24
内外胶带混淆使用
25
没有按规定做坡口
26
焊接结束后没有按要求自然冷却
27
钢管弯曲不圆度不合要求
28
施工前无交底,盲目施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