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路物流园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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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路物流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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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路物流园报告精选文档
前言
现代物流指的是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配送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营造了优越的发展环境。
兰州,位于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自古就是“丝绸之路”上的商埠重镇和着名的“茶马互市”,现已发展成为黄河上游经济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的支撑点和辐射源,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联系西部地区的桥梁和纽带,是大西北的交通通信枢纽。
2013年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兰州市被确定为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十大振兴规划》把兰州市确定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
近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流业的发展,《兰州市“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中确定:
把兰州建成通达全国、面向中亚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建成辐射全省、面向西北的商业批发配送中心;建成兰州都市经济圈的物流核心城市。
目前,全市现有物流企业382家、各类总部企业18家,直营连锁店374个,加盟连锁店584个,专业电子商务公司22家。
物流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7%,物流成本由2000年的20%下降到目前的19%。
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甘肃省物产集团通过市场调研、实地考察,决定在榆中县和平镇建设集建材、钢材、汽配、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预包装小食品、饮料等生产、生活资料的交易、储存、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办公、住宿为一体的综合型、大型物流园区。
该园区通过构建开放畅通的物流通道体系,高效立体的运输枢纽体系,完善快捷的物流大通关体系,强大坚实的物流产业支撑体系和健全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对提高甘肃省和兰州市物流业总体发展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物流园区共分为3个区域,其中:
中区、北区位于徐家山庄东侧的空地,地块北临火家圈村、南临S312,西侧为石源生态度假山庄及徐家山庄,东侧为家盛市场,G30连霍高速从两区之间穿过。
南区原属于兰州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出城入园、产业升级新建厂房,该公司于2007年12月12日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同时办理了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具体见附件),2010年开工建设,因兰棉厂资金不足,该项目建设被迫停止。
甘肃省物产集团在实际调研中发现这块地的价值,与兰州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多次接触及谈判后达成一致:
由兰棉公司提供项目用地,物产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组建新公司共同开发兰棉公司新厂区126亩土地。
这样不仅有效解决了兰棉公司资金不足的窘境,又充分利用了和平地区新厂区的闲置土地来大力发展物流园项目。
南区地块北侧为和平村,南侧为牡丹路,西南侧为金川公司,东临S309及甘肃陇大国际学校。
项目总占地面积亩,其中:
北区占地亩,中区占地亩,南区占地亩;规划建筑面积,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为×104m2,由办公、酒店、商业、餐饮、零担、仓库、汽车维修组成;地下建筑面积为×104m2,由地下车库及地下室设备用房、人防等设施构成。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14年7月,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兰州公路物流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公众意见调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兰州公路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建设单位、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城关区环保局的协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
1、委托书;
2、兰州市发改委备案通知;
3、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用地事宜的函;
4、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兰保指[2013]1号);
5、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兰保指[2012]09号);
6、甘肃省五金交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7、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8、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影响报告;
9、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10、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11、公众参与调查表;
12、《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西太华佳苑”经济适用房声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13、登记表。
1、总则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家及地方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21号令);
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6)《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8)《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3年9月8日);
9)《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8月);
10)《兰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4年2月17日);
11)《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1年7月);
12)《兰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13)《兰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饮食业环保设计规范》(HJ554-2010)。
其他相关资料
1)《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北区、中区概念规划》(甘肃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甘肃省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兰州公路物流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甘肃省商业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2014年3月);
3)《兰州物流园(北园)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年5月);
4)《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佳苑”经济适用房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兰州市环境监测站,2014年7月);
5)《兰州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2006年9月);
6)《兰州和平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2月);
7)委托书。
评价目的及原则
评价目的
1、通过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监测,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自然环境概况。
2、分析、预测及评价该项目建设、营运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并分析项目所在地已有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程度。
3、提出防治和控制污染的对策及建议,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并提出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管理计划,为环保执法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评价原则
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政策、规划的相符性,并遵循国家、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3、广泛参与原则
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环境功能区划
大气环境
根据《兰州和平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界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
声环境
根据《兰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2014年2月),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区划划分为:
⑴南区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东侧距S30920±5m区域为4类区,执行4a类标准;
⑵中区为2类声功能区,北侧距连霍高速G3030±5m的区域及南侧距G31230±5m的区域为4类区,执行4a类标准;
⑶北区为2类声功能区,南侧距连霍高速G3030±5m的区域为4类区,执行4a类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2。
水环境
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该项目所在区域为宛川河榆中工业、从业用水区,属Ⅳ类水体。
地表水功能区划见图1-3。
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
mg/N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PM10
年均值
日均值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见表1-2;
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
mg/L
序号
监测项目
Ⅲ标准值
序号
监测项目
Ⅲ标准值
1
pH
6~9
7
挥发酚
≤
2
溶解氧
≥3
8
总砷
≤
3
高锰酸盐指数
≤10
9
汞
≤
4
生化需氧量(BOD5)
≤6
10
铬(六价)
≤
5
总磷(以P计)
≤
11
氨氮
≤
6
氰化物
≤
12
水温(℃)
周平均最大升温≤1
周平均最大降温≤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3类及4a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3;
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3类
65
55
4a
70
55
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值见表1-4。
表1-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参数类别
参数
单位
标准值
备注
1
化
学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