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枫亭中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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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定结果能作出明确解释,提供有说服力的详实材料佐证。
三、评定内容
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包括以下六个维度: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爱国爱家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正直守信、关心集体、环保意识、自尊自律、社会责任感。
2.学习能力:
兴趣与态度、能力与方法、学习效果。
3.交流与合作:
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
4.运动与健康:
体质健康、健康生活方式。
5.审美与表现:
审美情趣、艺术活动与表现。
6.综合实践活动:
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
四、评定指标
评定结果满分100分,共6个项目20个要素,每要素分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为5分、4分、3分、2分。
评定结果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自评15%,家长评10%,小组评30%,评定组评45%。
各要素评定指标如下表:
项
目
要素
关键表现
评定情况
权
重
自
评
家
长
学
习
组
定
道
德
品
质
与
公
民
素
养
爱国
爱家
乡
A、关心国内外大事,关心家乡发展,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与愿望。
B、了解国内外大事,了解家乡发展概况,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C、敬重国旗、国徽、国歌,有国家意识。
D、不关心祖国、家乡的发展,甚至有反国家反社会的言行。
5
尊敬
师长
团结
同学
A、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
B、尊敬师长,能与同学搞好团结,不做妨碍他人的事情。
C、懂得尊敬师长,不与同学制造矛盾,不做损人利已的事情。
D、经常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和表现,与同学关系紧张,常做损人利已的事情。
正直
守信
A、真诚待人,守信用,并勇于对他人的不良现象展开批评。
B、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守信用,不作弊,爱护公物。
C、知道应该遵守社会公德,能约束自己,不做损人利已的事情。
D、不遵守社会公德,经常撒谎,常做妨碍他人的事情。
关心
集体
A、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主动积极地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B、有集体荣誉感,能按要求认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C、能参加集体活动,尚能完成集体分配的工作。
D、不愿参加集体活动,自由散漫,曾多次做过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环保
意识
A、具备环保意识,并能主动宣传环保知识,能参加有关环保的社会活动,自觉维护生活园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B、能维护生活园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C、能按要求参加班级的陌生值日,不做破坏班级环境卫生的事。
D、无环保意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自尊
自律
A、自信自强,珍惜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能做到有错即改。
B、能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尊重他人。
C、自我接纳,认可自己与他人的差异,不曲意奉承他人。
D、总是觉得自己没有用,自暴自弃。
社会
责任
感
A、遵守社会公德,主动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和他人,自觉行使公民权利,改选公民义务。
B、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能够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能维护本校、本班的集体利益。
C、有一定的自觉性,能参加集体活动,维护本班的集体利益,不破坏公物。
D、没有集体观念,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经常损坏公物。
能
力
兴趣
态度
A、有很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努力克服学习中的任何困难。
B、学习态度端正,能按要求参加学习活动,并主动积极学习。
C、能按时到校学习,不做妨碍他人学习的事。
D、经常迟到早退,常做妨碍他人学习的事。
能力
方法
A、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能独立思考,有创意意识。
B、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C、学习上遇到困难较多,但还能坚持学习,并有所进步。
D、没有学习计划,学什么都学得不好,完不成学习任务。
学习
效果
A、平时的学业成绩突出。
B、平时的学习成绩较好。
C、平时成绩一般,但经过努力,有所进步。
D、平时的学业成绩差。
交
流
合
作
团队
精神
A、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B、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愿意与他人合作。
C、有团队意识,能够与他人合作。
D、协作精神差,个人主义思想严重。
沟通
分享
A、善于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尊重并理解他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与家长、同学、老师的生态系统和谐。
B、能理解他人,愿意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并能约束自己的行为。
C、基本上能与他人沟通,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与他人制造矛盾。
D、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很难与他人沟通,经常与他人闹矛盾。
运
动
健
康
体质
健康
A、体质健康考核为优秀的。
B、体质健康考核为良好的。
C、体质健康考核为及格的。
D、体质健康考核为不及格的。
生活
方式
A、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熟练有关体育活动技能。
B、讲卫生,经常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活动技能。
C、能够努力去改变陋习,坚持认真地上好体育课。
D、不讲卫生,经常不上体育课。
审
美
表
现
审美
情趣
A、注重自己的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能感受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
B、能保持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喜欢上音乐、美术、体育课,珍惜周围的美好事物。
C、能保持仪表整洁,认真上好音乐、美术、体育课,不破坏周围的美好事物。
D、不爱整洁,言谈举止粗俗,常毁坏周边的美好事物。
艺术
活动
表现
A、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表现优秀者(有校级以上的获奖证明材料)。
B、认真欣赏或参加艺术展演。
C、支持或参加班级以上的艺术活动。
D、不喜欢艺术,连音乐、美术、体育不能认真上好。
综合
实践
信息技术教育
根据学时、考查情况得分。
研究性学习
社会实践
劳动技术教育
五、评定方法
综合素质评定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参考班级日记、升旗活动情况记录、好人好事记载、考试成绩、出勤日记、作业完成情况检查登记、体育健康标准登记卡、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相关原始材料,通过观察、访谈、活动展示、作品集呈现、检测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家长评、学习组评和评定组评,并综合其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定。
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1.爱国爱家乡: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升旗仪式等,凡一学年无故缺席累计1—2次,得4分;
3—4次,得3分;
5—6次,得2分;
6次以上不得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凡在校参与打架、斗殴,在家庭不尊敬家长、长辈或背后起老师、同学绰号者得2分,其他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表现酌情得分。
3.正直守信:
凡考试作弊、经常抄袭作业且屡教不改者不得分,破坏学校或班级公物情节严重者不得分,其他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表现酌情得分。
4.关心集体:
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班级值日者,一学年累计1—3次得4分,4—6次得3分,7—9次得2分,9次以上不得分。
5.环保意识:
一学年中在学校和班级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或乱涂乱画累计3—5次得4分,6—8次得3分,8—10次得2分,10次以上不得分。
6.自尊自律:
学校集会和上课期间违反纪律,一学年累计2—4次得4分,4—6次得3分,7—8次得2分,8次以上或打架斗殴不得分。
7.社会责任感:
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大型捐款活动累计3—4次得4分,5—6次得3分,7—8次得2分,8次以上不得分。
8.兴趣与态度:
一学年中上课无故缺席累计1—5节得4分,6—10节得3分,11—15节得2分,15节以上不得分。
9.能力与方法:
凡各学科老师上课布置的作业、练习、预习等未能按规定完成累计3—5次得4分,6—8次得3分,9—11次得2分,11次以上不得分。
10.学习效果:
一学年中期中、期末共四次考试,总评总分在班级1—10名得5分,11—20名得4分,21—30名得3分,其他得2分。
(总评总分由期中、期末四次考试组成,期中2次各占20%,期末2次各占30%。
)
11.团队精神:
凡无故缺席集体活动1—2次得4分,3—4分得3分,5—6次得2分,6次以上不得分。
担任学校团委、学生会、班级班干部并切实负起职责,或参加集体活动并获奖者得5分。
12.沟通与分享:
凡一学年中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或纠集同学打群架者不得分;
顶撞家长、无故在外留宿者不得分;
上网吧2—4次得4分,5—7次得3分,8—10次得2分,10次以上不得分。
13.体质与健康:
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为依据得分。
14.健康生活方式:
一学年中凡无故缺席体育课、课间操累计2—4次得4分,5—7次得3分,8—10次得2分,10次以上不得分。
抽烟、喝酒和带手机、MP3等进课堂者不得分。
15.审美情趣:
着奇装异服、穿拖鞋、染发、男生留长发,或配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首饰且屡教不改者不得分,其他根据其日常行为表现酌情得分。
16.艺术活动与表现:
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竞赛获奖者得5分;
无故缺席体、音、美累计3—4次得4分,5—6次得3分,7—8得2分,8次以上不得分。
故意破坏体、音、美教学器材者不得分。
17.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
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无故缺席2—4次得4分,5—7次得3分,8—10得2分,10次以上不得分。
六、评定程序
1.组织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由班主任组织进行。
事前,班主任应当就学生评定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做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六个维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并为自己在六个维度确定一个得分。
2.组织家长评定
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就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家长做出详细说明,由家长对子女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评定由班主任收集、汇总。
3.学习组评定
根据学生在班级表现、学习情况,由学习组成员对全体学习作出符合实际的评定。
4.评定组评定
由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事实材料,充分协商后对学生进行评定。
5.初定评定等级,草拟评语
班主任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将学生自评、家长评、学习组评和评定组评的结果合成,初步得到六个维度的评定等级。
根据评定等级和学生的特点、特长、发展潜能等因素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
6.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记录
评定小组在完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评定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凡取得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其申诉。
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班主任将评定结果记入《仙游枫亭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并将评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
七、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团委负责人及学生会成员代表、班主任、教师、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
其职责是认定各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具体领导和监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实施评定工作。
2.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期,对全班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3.成立学习组。
成员由学生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人,得票最高的成员为组长。
成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公示制度
1.建立公示制度。
学校评定委员会、各班级评定小组及学习组的名单及其职责、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使用等,在开展评定工作一个月前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如有1/3以上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小组成员的,则需换用其他合适人选。
2.建立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应以书面形式首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学校评定委员会在收到举报或申诉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