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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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是新乡市重要的卫星城之一,综合实力位居新乡市首位,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60931万元。
其中,第一产业132974万元;
第二产业520882万元;
第三产业207255万元。
辉县市自然风光独特,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1990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猕猴自然保护区。
有国家森林公园1处,有关山国家级地质公园、万仙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百泉为全省最大的古建筑园林。
主要景区有百泉、宝泉、万仙山(郭亮、南坪)、八里沟、回龙、白云寺、齐王寨、方山、关山等,自然山水,奇险秀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既荟萃了太行山之精华,又有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存及殷商、战国、汉代大量墓葬,历代名人志士游历百泉等名胜留下众多史料书碣。
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由辉县市人民政府自1997年开始组织编制,1999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主要指标: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477.21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3400.59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62191.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3802.00公顷。
1997~2005年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499.76公顷,占规划总指标的60.54%;
补充耕地量为5957.28公顷,超额完成规划任务;
耕地保有量为64432.30公顷,超出规划指标2240.75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3868.80公顷,超出规划指标66.80公顷。
上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工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用地,促进了辉县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估计不足,在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产业协调等关系处理上未能很好地做到统筹兼顾。
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一)农用地
2005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8702.4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4.65%。
耕地:
面积为64432.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32%。
其中旱地面积15737.4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4.42%;
水浇地面积48694.8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5.58%。
主要分布在北云门镇、薄壁镇、冀屯乡、吴村镇、赵固乡等中南部平原地区。
园地:
面积为1814.1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8%。
主要分布在峪河镇、上八里镇、洪州乡等乡镇。
林地:
面积为36996.6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
主要分布在薄壁镇、南寨镇、沙窑乡等西北部山地区。
牧草地:
面积为17.3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1%。
其他农用地:
面积为5442.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4%。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6107.1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58%。
城乡建设用地:
面积为13933.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
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2568.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8.43%;
建制镇用地面积为892.3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40%;
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090.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5.24%;
采矿用地面积为545.9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92%,主要分布在常村镇、上八里镇、西平罗乡、洪州乡、张村乡等乡镇;
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836.4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00%,主要分布在常村镇、北云门镇、高庄乡、冀屯乡等乡镇。
交通水利用地:
面积为1467.9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87%。
其他建设用地:
面积为705.4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42%。
(三)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为43332.3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77%。
其中水域面积666.27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1.54%;
滩涂沼泽面积3722.63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8.59%;
自然保留地38943.48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89.87%。
主要分布在拍石头乡、黄水乡等中北部山地。
辉县市土地利用现状详见表1-1。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地貌类型多样,山区面积大
辉县市地貌类型多样,其中山区面积844.0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20%;
平原面积459.0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30%;
丘陵面积334.6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90%;
盆地面积43.7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0%。
(二)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明显
辉县市境内自然地理环境复杂,不同地形地貌其光热水土等自然要素的分布和组合差异悬殊,受其影响,土地利用具有十分明显的空间地域分异特征,耕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平原,林地主要分布在西北山区、丘陵地,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各交通沿线和城镇周围,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山区。
(三)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较大,有一定整治潜力
2005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090.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5.24%,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88.1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150.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具有较大的整理潜力。
辉县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表1-1单位:
公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面积
占总面积比重
农用地
耕地
水浇地
48694.85
28.96
旱地
15737.45
9.36
小计
64432.30
38.32
园地
1814.15
1.08
林地
有林地
15941.97
9.48
灌木林地
7440.87
4.42
其他林地
13613.83
8.10
36996.67
22.00
牧草地
人工草地
17.32
0.01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218.90
0.13
农村道路
3119.66
1.86
坑塘水面
232.57
0.14
农田水利用地
1377.20
0.82
田坎
493.68
0.29
5442.01
3.24
合计
108702.45
64.6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市用地
2568.23
1.53
建制镇用地
892.38
0.53
农村居民点用地
9090.84
5.41
采矿用地
545.90
0.32
独立建设用地
836.41
0.50
13933.76
8.29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58.69
0.03
公路用地
718.65
0.43
水库水面
363.83
0.22
水工建筑
326.77
0.19
1467.94
0.87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223.77
特殊用地
481.72
705.49
0.42
16107.19
9.58
未利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666.27
0.40
滩涂沼泽
滩涂
3721.32
2.21
沼泽地
1.31
0.00
3722.63
自然保留地
沙地
100.84
0.06
裸地
35630.36
21.19
其他未利用土地
3212.28
1.91
38943.48
23.16
43332.38
25.77
土地总面积
168142.02
100.00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衡,耕地中中低产田面积相对较大
辉县市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衡,耕地集中于平原区,林地集中于山地、丘陵区。
辉县市土地利用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是气候偏冷,无霜期短、积温低、降雨量少;
二是山区地形复杂,大部分地区坡度大,土层薄,肥力低。
辉县市现有耕地中高产田面积22551.3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5.00%;
中产田面积25772.9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0.00%;
低产田面积16108.0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00%,中低产田所占比重较大,耕地总体质量不高。
(二)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090.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24%,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坪隙地较多,土地利用不够充分。
近年来辉县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土地缺乏互动的二元结构,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
(三)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主要表现在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集约利用水平低。
一是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较低,2005年辉县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53.0平方米,人均城镇用地面积122.1平方米。
而2005年河南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34.0平方米,人均城镇用地面积为58.0平方米;
二是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高,布局分散,2005年辉县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88.1平方米,而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为150.0平方米;
三是工矿企业用地较为混乱,缺乏长远和整体规划,部分工矿企业占地面积大,有效利用率低,加上近几年部分乡镇企业经营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
(四)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导致局部地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辉县市山区面积较大,在长期的土地开发活动中,多为农民自发开发陡坡地耕植,由于缺乏合理引导、综合规划,导致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生态遭到破坏。
与此同时耕地用养失调,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广大浅山丘陵区尤甚;
农药化肥使用不当,利用率低,造成面源污染,从而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近几年辉县市工业发展迅速,工业“三废”排放明显增多,导致境内大气、水质和土壤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辉县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如何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条件下,保障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未来时期土地利用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辉县市是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五个卫星城之一,是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良好的工业基础和发展环境有利于辉县市承接周边地区的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向合理分工和互利协作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新乡市关于城乡一体化若干具体政策的出台,为辉县市推动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经济社会形态转变、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辉县市进一步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3.辉县市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技术条件的不断完善,为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供了经济基础和技术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进行,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增加土地产出。
4.辉县市北部有太行山区丰富的森林、植被等生物资源,为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观光等闲暇经济奠定了基础,有效地促进了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人口预计增长到89.89万人,与2005年相比增加9.90万人,对耕地的需求增加;
城镇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不可避免占用耕地;
而辉县市现有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对其开发既有来自生态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又有地形坡度大、水资源缺乏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实施开发难度较大。
综合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有限等多种因素,辉县市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
经济增长与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呈正相关关系。
2005年辉县市城镇化率为39.57%,预计到2020年辉县市城镇化率达到49.16%。
规划期间,辉县市正值工业化加速阶段,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必将直接带动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
未利用地开垦方面,为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辉县市还需开垦一定数量的未利用地,由于未利用地大多分布在山区等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建设用地增加方面,今后十几年是辉县市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项建设用地增加较多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
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方面,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辉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要从2005年的86.09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390.00亿元,由此必然带来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的大量增加,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城镇废弃物排放对耕作土壤的污染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辉县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战略任务
坚持“两个最严格”(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土地管理制度,采取既要保护土地资源,又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业结构,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稳市”。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为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实现“工业强市”。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最大化。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
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能源、交通、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
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三节战略定位
辉县市位于京广产业发展带,是全国重要的贸易交易中心;
是河南省重要的能源、建材、纺织、化工基地;
是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县,处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内的高产巩固区和中产开发区;
是河南省首批经济扩权县(市)、城镇化发展重点县(市)和知识产权试点县(市),河南省独具特色的生态山水旅游区;
是新乡市重要的卫星城之一,综合实力位居新乡市首位;
是以发展能源、化工、汽车配件、生物医药等为主的豫北山水旅游城市。
第四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对土地利用的要求
一、社会经济目标
1.宏观经济目标
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00亿元,年均增长14.8%,人均GDP达到2.2万元。
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0.00亿元,年均增长8.0%,人均GDP达到4.4万元。
2.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至2010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10:
55:
35;
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85.0%以上。
至202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0.0%以上。
3.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至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1.6%,五年累计达到420亿元;
公路通车里程超过2500公里,改建二级公路254公里,高速公路65公里;
准轨铁路达到70公里,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4.人民生活主要预期目标
至201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
至202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600元。
5.可持续发展目标
至2020年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0.0%以上;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至2010年达到80.0%,至2020年达到95.0%;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至2010年降低20.0%,至2020年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降20.0%;
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至2010年达到85.0%,至2020年达到98.0%;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至2010年达到1.26吨标煤,至2020年达到1.0吨标煤左右。
森林覆盖率至2010年达到45.0%,至2020年达到50.0%。
6.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0‰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2.41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2%。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00‰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9.89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9.16%。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
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辉县市土地资源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要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集约利用是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发展道路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选择。
中国土地资源紧缺、人地矛盾尖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不仅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辉县市土地资源紧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尤为重要。
二是要求统筹城乡用地。
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人为地割裂了城乡间的有机联系。
随着社会经济变革及引发的城乡关系的转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和规划模式已逐渐不能适应辉县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同时也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新的要求。
三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的需要。
辉县市作为河南省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县,又处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内的高产巩固区和中产开发区,必须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强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
保障粮食安全对全市耕地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辉县市是滑坡、地面坍塌、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容易发生的生态脆弱地区,因此,新时期土地利用战略的制定必须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保障生态安全目标。
第五节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辉县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期内,确保全市耕地保护面积为64432.30公顷,不低于新乡市规划下达得61430.00公顷指标,确保54185.00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