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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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Word文档格式.docx

2.1.3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

,生产科科长;

,公司办公室主任;

,技术设备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车间主任;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

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二○一一年×

2.1.4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安全生产会议签名表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会议主题

序号

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签名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主持人

记录人

参会人数

参会

人员

 

(注:

本项不够附另页)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2.2职责。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分)

见2.2.2.2

2.2.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2.2.1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2.2.2.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科室、车间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公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各级主管领导为安全生产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公司领导、综合办、生产部、财务部、供应部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

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研发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四)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的奖惩事宜。

(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生产部,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编制安全生产研发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研发措施项目的实施。

(三)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

(五)策划并参加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同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

配合综合办、工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七)积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厂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并作出报告。

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研发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十)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

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十四)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第三章 各类人员职责

第九条董事长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二)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安全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的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总经理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十一条分管生产副总经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五同时”。

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

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三)检查督促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四)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二条分管研发副总经理

(一)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研发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研发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二)负责审定公司关键性的安全研发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研发、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研发标准。

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

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研发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研发人员查清事故的研发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研发措施。

(五)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其他副总经理

(一)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二)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四条生产性部门主要领导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正常秩序。

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四)严格执行“五同时”规定。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认真组织好操作人员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五)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研发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

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六)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性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大型搬运作业、带电作业、深坑作业、罐内作业、设备内部维修作业等)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七)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

按时检查本部门危险点,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八)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九)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工作。

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十一)对本部门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

(十二)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第十五条一般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三)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六)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七)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八)领导并支持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联络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部门其他副职领导

(一)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二)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部门主要领导不在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领导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第十七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督促和指导本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四)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五)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六)编制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发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七)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研发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九)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

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研发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十)参加使用新研发、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研发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十一)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十二)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

(十三)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

(十四)负责对公司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六)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

参加安全研发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十八条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

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生产计划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生产计划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生产计划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研发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研发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七)经常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八)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九)负责制订、修订有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十)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

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十一)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十二)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生产调度员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二)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三)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第二十条动力管理、研发人员

(一)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公司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研发、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四)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五)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

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七)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生产班(组)长

(一)认真执行公司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三)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

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四)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

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

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

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润滑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五)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

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六)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研发革新活动。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条班组安全员

(一)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

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

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二)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

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三)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五)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二十三条技能人员(工人)

(一)积极参加安全研发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研发,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四)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

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六)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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