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简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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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秩序,加强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文件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各类违法犯罪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化管理氛围,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主任张瑞麟同志为为组长,街道武装部长谢杲同志为副组长,综治办主任、民政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项目协调办主任、城管办主任、药检所所长、文化站站长、村建国土中心主任、安办主任为成员的乐贤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隆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日常事务。
1.整治重点
排查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火灾隐患;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打击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规范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的经营活动,取缔影响社会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流动摊点等经营行为;
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卫生监管工作。
规范和清理校园周边网吧、影吧、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音、商业噪声的查处,查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做好学生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街道统一部署,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涉及的领域,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全面排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要对辖区内的学校及校园周边企业、工厂、“九小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排除,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督整改全覆盖”。
(三)集中治理阶段(11月1日-11月30)。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开展综合治理,强化工作推进落实,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排除的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
凡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对因停产停业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要及时报告乐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统筹研究整改解决。
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门按要对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方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六、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一)民政办:
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全面掌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基本情况和安全工作状况,督促学校做好学生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其它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派出所:
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
配合教育及相关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违法办校、办园等行为的单位进行整改和取缔。
(三)道交办:
负责对校车、校园及其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摸排,做到对校车、校车驾驶人以及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情况的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并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责任制,强化对校车管理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四)安办:
对辖区内各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校园配套消防设施及校车安全器材配备等进行检查、整治,监督、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努力解决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的校园、校车及周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查相关单位的特殊设备及操作从业人员资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依法实施对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综合监管,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在发生;
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药监所: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卫生安全的综合治理,检查、指导学校及周边相关单位卫生防疫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宣传、检测工作;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和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的监督管理。
(六)村建国土中心:
负责对学校校舍及校园周边房屋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存在建筑物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项目协调办: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
发现建筑工地、校舍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八)城管办:
加强对学校周边小商贩的管理;
监促、指导学校及校园周边商家等排查不安全因素,依法取缔学校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清理整治工作,取缔学校附近的游商游贩、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
清理乱张贴小广告、占道招牌和灯箱;
严查占道经营、违法经营、商业噪音、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九)文化站:
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出版物,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净化文化市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校园,利用班队活动课讲座、橱窗、板报等宣传形式,加大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校园综合治理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抓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务求校园及周边环境综治治理工作实效。
(三)加强协调,建立长效。
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做到任务层层分解细化。
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走过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导致校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责任单位,将按照《四川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进行责任查究。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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