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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压力容器产品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工作程序

4.2.1压力空器以台为单位建立档案。

4.2.2检验责任师、焊接责任师、热处理责任师、无损检测责任师、理化检验责任师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收集产品制造过程中形成的、规定要归档的各种原始质量记录,并审核其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在确认无误后交资料员整理。

4.2.3资料员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上述各责任人员送交的归档原始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整,直到符合要求。

4.2.4资料员对经检查、核对符合要求的归档原始记录,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成卷,并编制归档资料一览表,报检验责任师审核。

4.2.5检验责任师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报质保工程师审核。

4.2.6检验责任师对经质保工程师审核批准的,向监督检验机构提请监检。

4.2.7检验责任师对监检人员提出的需要整改的事项,负责做好记录和组织整改,并判断整改结果是否满足要求。

整改结果需要提请监检人员确认的,负责提交确认。

4.2.8检验责任师负责将提交监检的原始记录、监检报告以及对监检中需要整改事项的整改记录一并移交档案资料室,办理交接手续。

4.2.9档案资料室管理员负责保存压力容器产品质量档案,建立并保存压力容器产品质量档案台帐。

4.3检验责任师在向档案资料室提交压力容器制造归档资料时,应编制资料目录(清单),资料目录至少应包括每份资料的名称、份数、页面数。

每份资料的每页上应编写有页码。

当分为多卷归档时,除应有总目录外,每卷还应有本卷目录。

4.4凡属归档的资料在提交时,提交人与接收人必须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的签署必须完整,即必须签署姓名和表明年月日的时间。

4.5压力容器产品质量档案应长期保存。

4.6档案资料室的保管条件应与资料的承载媒体相适应,至少应做到防损坏、防变质、防丢失、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4.7已归入档案室的资料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时,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商定借阅时间,且一般来说,只能在档案室内阅读,确需带离档案室的,应经档案资料室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必要时,须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并规定归还时间。

当借出资料在借出期间发生损坏、变质、霉变、虫蛀、鼠咬、丢失等情况,应追究借阅人的主要责任和同意人的连带责任。

5引用标准/文件

Q/YHHJ-YRSC-2015《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Q/YHHJ-YRCX301-2015《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

6本制度涉及的质量记录:

Q/YHHJZLJL75-2015《借阅申请单》

 

外来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Q/YHHJ-YRCX501.1-2015

为审核外来设计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符合性和工艺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外来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控制。

3职责和权限

3.1设计工艺责任师:

a)负责组织对外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核结论报质保工程师批准;

b)对有变动的外来设计文件,由设计责任工程师负责对图样的变动部分与原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并取得对方对更改部分的书面意见。

3.2有关责任师(人员)参加外来设计文件的审查。

有关责任师(人员)包括材料、工艺、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等质控系统的责任师或人员。

4质量活动

4.1审查内容

4.1外来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

4.1.1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进行审核和确认

4.1.2审核主要设计文件(设计总图、强度计算书等)上是否有有效的容器设计单位设计许可印章,且为红章;

核实其”印章”是否是有效印章(时效性以审查时间为准);

核实图样所标注的类别、级别及品种是否符合设计单位的实际许可范围;

核实设计产品是否符合本制造企业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范围;

核实签字栏签名是否齐全。

4.1.3审核压力容器的类别划分是否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4.2符合性审查

4.2.1审查设计图样所选用的技术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

审查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比例、合格级别是否符合法规、标准的规定。

4.2.2审核受压元件的结构和选材是否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2.3检查图形表达是否正确、完整、统一。

4.3工艺性审查

4.3.1根据现有的制造水平、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测手段,审查外来设计文件工艺性的优缺点。

4.3.2审查各零部件的加工和组装工艺性能及制造的可行性。

4.3.3审查装配尺寸、公差精度的正确、合规性。

4.3.4审查技术要求的完整、合理、正确性。

4.4外来设计文件审查完毕填写审图记录(见附录)。

4.5加工过程中的管理程序同本企业自行设计图样,加工完成后需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4.6外来设计文件的存档要求同本单位自行设计文件。

Q/YHHJ-YRCX501-2015《设计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本制度无相关质量记录)

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Q/YHHJ-YRCX601.1-2015

规范压力容器原材料、零部件(以下简称材料)验收程序,确保材料符合技术质量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用材料的检验、验收(焊接材料的验收见YRCX801.1《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3.1技术质量部门:

a)提供采购的材料的验收技术要求;

b)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3.2材料采购模块:

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技术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3.3仓库管理人员:

负责材料的报验。

3.4检验人员:

a)负责材料的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

b)参与制订不合格品处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3.5材料责任师:

a)审查供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对质量证明书的符合性、有效性和与实物的一致性作出判断;

b)监督材料验收各环节,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技术质量要求。

4质量活动

4.1材料的到货验收

4.1.1材料到公司后由采购业务员持送货单交材料责任师登记确认。

4.1.2仓储部门保管员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负责验收材料的数量、重量(点斤检尺),且卸放到仓库的待检区待检。

4.1.3材料仓库保管员根据所到材料填写材料报检单。

4.2检验

检验员收到报检单后对材料进行检验。

内容包括:

a)审查质量证明书和实物的一致性、与对应标准的符合性以及有效性;

b)按材料编号规定进行入库编号,并检查外观质量(钢板表面不得有裂纹、拉裂、气泡、折叠、夹杂、结疤和压入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材料标志(牌号、规格尺寸、执行标准、

炉批号、制造许可标志等)。

c)检验、测量实物尺寸,并将数据如实记录于报检单。

4.3复验

4.3.1材料检验员依据规范、技术标准(含材料标准)和图样技术要求,核对材料质证书,材料外观质量报告、测厚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等检验资料。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法规、标准和产品类别、品种及图样技术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材料复验:

a)设计图样、技术条件或使用单位有材料复验要求的;

b)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牌号材料(含国内生产制造);

c)不能确定材质证书的真实性或对其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

d)对第Ⅲ类压力容器用Ⅳ级锻件(目前质量不稳定);

e)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不锈钢开平板;

f)用于尿素级设备(00Cr17Ni14Mo2或022Cr17Ni12Mo2、316L材料Ni含量要求在12以上);

g)供应商首次提供的材料(抽查);

h)对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壳体,当钢厂未提供钢板超声波检测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逐张进行超声波复验检测:

①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

②在湿H2S应力腐蚀环境中使用的;

③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

④执行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要求逐张进行超声检测的。

4.3.2材料复验的内容包括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

按炉号复验钢板的化学成分;

按批次复验钢板的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及抗腐蚀性能。

4.4材料复验程序要求

4.4.1材料检验员根据材料责任师指令开具复验委托单,监督取样责任人在规定部位截取试样,做好标识后送理化检测中心。

4.4.2理化检测中心根据委托项目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理化检测试验,出具检验报告。

4.5审核

4.5.1材料责任师根据检验员提供的检验记录、复验报告及质量证明书,按相应法规、规范和标准审核,判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5.2判定合格的材料应及时按Q/YHHJ-YRCX604《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

4.6不合格品的处理

4.6.1判定不合格的材料作好不合格标识,转到不合格区,不得发放班组使用。

4.6.2判定不合格的材料,按程序文件Q/YHHJ-YRCX1401《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实施处理。

Q/YHHJ-YRSC-2015《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Q/YHHJ-YRCX601-2015《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程序》。

Q/YHHJ-YRCX1401-2015《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

6本制度涉及的质量记录

Q/YHHJZLJL08-2015《钢材报检单》

Q/YHHJZLJL09-2015《封头报检单》

Q/YHHJZLJL10-2015《法兰报检单》

Q/YHHJZLJL11-2015《管板报检单》

Q/YHHJZLJL12-2015《其他材料报验单》

材料保管及领用管理制度

Q/YHHJ-YRCX601.2-2015

规范压力容器材料、零部件(以下简称材料)保管和领用,确保仓储活动符合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用材料、零部件的保管及领用。

3.1材料保管仓库:

负责采购材料的仓储管理。

3.2材料责任师:

监督、检查采购材料的仓储管理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4.1仓储基本条件

4.1.1材料仓库必须保持干燥、清洁。

4.1.2应设立待检区、不合格品区以及合格品区,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还应设立碳钢区和不锈钢区。

4.1.3板材、型材、管件、标准件应该分区堆放,不得混放。

4.1.4易生锈的材料必须有防腐措施。

4.1.5钢材堆放必须垫枕木,防止钢材表面划伤。

4.2焊材一级库的要求

4.2.1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60%,库房内温度应不低于5℃。

4.2.2焊材类材料必须上架摆放,距离墙壁和地面均不得小于300毫米。

4.2.3库房应干燥且通风良好,并应配置除湿器、温度计及湿度计。

4.3不锈钢材料存放要求

4.3.1地面必须铺设橡胶板。

4.3.2必须保持不锈钢材料表面清洁、无灰尘,应使用油布覆盖。

4.4工作要求

4.4.1仓库材料必须按Q/YHHJYRCX601《材料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过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

4.4.2未经验收的材料应堆放在待检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堆放在不合格品区。

4.4.3验收合格的材料必须按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分类整齐摆放。

焊条应按种类、牌号、批次、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

4.4.4入库材料必须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必须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到货日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用途、材料标记等。

4.4.5入库材料必须挂材料卡片,卡片标明的数量必须和实物、台帐相符。

4.5闲置材料的处理

4.5.1钢材类及外购件材料如库存时间超过一年且表面已生锈或存在其他缺陷的,应按Q/YHHJYRCX601《材料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重新报验,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5.2焊材类材料如库存时间超过6个月,应按Q/YHHJCX601《材料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重新报验,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5.3经再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并存放于不合格区。

4.6材料领用

4.6.1材料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单由材料使用单位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确认。

4.6.2领料单位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和申请数量(大写、严禁涂改)、用途(产品名称)。

4.7材料发放

4.7.1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填写的内容发放相应材料,发放的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经验收合格的材料;

b)领用材料的用途和计划用途相符,若用途不符需经材料责任师批准同意;

c)未经验收的材料不得领用,生产急需领用未验收材料的属于特殊放行,应当填写“特殊放行申请单”经质保工程师签字审批后,方可领用。

4.7.2材料发放后,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材料发放台帐。

4.38标记确认

材料在切割(使用)前,必须进行标记移植(标记确认),标记移植(标记确认)需经检验员确认,标记及标记移植按按Q/YHHJYRCX604《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Q/YHHJ-YRCX601-2015《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程序》;

Q/YHHJ-YRCX601.1-2015《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Q/YHHJZLJL15-2015《领料单》

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Q/YHHJ-YRCX601.3-2015

规范压力容器材料代用程序,确保代用材料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用材料的代用。

3.1使用单位:

填写《材料代用申请单》。

3.2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材料代用的审批。

4.1材料代用分类

材料代用分为一般元件代用和主要受压元件代用。

4.2材料代用原则

4.2.1代用材料必须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4.2.2代用材料必须满足工艺要求。

4.2.3主要受压元件代用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4.3材料代用审批程序

4.3.1材料代用由使用单位规范填写材料代用单(附录A),代用单在产品制造完成后随产品资料归档。

4.3.2一般元件代用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材料责任师审核、工艺责任师、焊接责任师共同会签后,由质保工程师审批。

4.3.3主要受压元件材料代用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材料责任师审核,工艺责任师、焊接责任师、质保工程师共同会签后,由技术部门联系原设计单位批准。

Q/YHHJZLJL07-2015《材料代用申请单》

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管理制度

Q/YHHJ-YRCX601.4-2015

规范压力容器材料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确保压力容器材料的可追溯性。

本程序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用材料的标记及标记移植。

3.1材料责任师:

a)压力容器材料经检验合格后,确定该批材料的材料标记;

b)对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的符合性负责。

3.2材料保管仓库:

负责采购材料的材料标记制作。

3.3使用单位:

负责材料使用过程的材料标记的确认、保护及标记移植。

3.4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的检验确认。

4.1编制材料标记

材料标记的编制规则由材料责任师负责制定,编制方法如下:

材料类别码+年份+批次,如:

B11-1,代表2015年第一批购买的同规格、同炉批号的钢板。

炉批号不同的材料必须编制不同的材料标记加以区分。

各种材料类别码见表1《各类材料类别码表》(如出现新类别则由材料责任师新增类别码)。

4.2材料标记

4.2.1材料标记采用油漆书写的形式,对于不锈钢等不能使用油漆书写的,采用记号笔书写的形式。

材料标记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制作在材料的指定部位。

4.2.2管材标记书写在距管端100mm处,钢板标记书写在距钢板边缘100mm处,并且不能覆盖原有材料标识。

4.2.3法兰、法兰盖等圆形材料,材料标记应沿圆周方向书写在圆柱面上。

4.2.4封头的材料标记应沿圆周方向书写在直边部位。

表1各种材料类别码表

材料种类

材料代码

手孔

SK

人孔

RK

视镜

SJ

管板

GB

法兰(盲板)

L

封头(膨胀节)

F

弯头

W

钢板

B

焊条

HT

焊丝

HS

焊剂

HJ

锻件

D

三通

ST

接管、异径管、加强管

J

钢管

G

4.2.5有包装物的材料,材料标记应书写在包装物的正面。

4.3标记移植

必须坚持先移植标记,再分割材料的原则。

在下料切割前由使用单位将原有材料标记进行标记移植,标记移植的要求与材料标记制作的要求相同。

4.4标记确认

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必须经过检验员确认,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在相应的报验单上签字表示确认;

对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材料标记及其移植,检验员在相应的记录卡(如制作工序卡)上签字表示确认。

4.5标记恢复

4.5.1仓库保管员负责检查所保管材料的材料标记,当发现材料标记不便于辨认时,应及时进行恢复,标记恢复的要求与材料标记制作的要求相同。

4.5.2无材料标记的材料严禁进入仓库保管。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Q/YHHJ-YRCX701.1-2015

为了不断完善企业的工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凡在生产线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检验的有关部门、人员,均应受工艺纪律的约束,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的有关规定。

3.1工艺纪律的全面贯彻执行由总工程师负责。

3.2工艺责任师负责组织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3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的制定,并对工艺文件完整性、可行性、正确性和统一性负责。

3.4检验员为监督工艺纪律的贯彻执行,负责生产现场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记录和反馈工作,检验中有权制止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并向工艺责任师报告。

3.5生产部门各班组应坚决执行工艺纪律,对检验人员的监督和工艺责任师组织的专项检查予以大力配合和支持。

4.1产品的制造与检验必须坚持“三按”(按产品图样、按工艺文件、按技术标准)的原则,严禁为单纯追求生产进度或其它任何原因违背这一原则,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2关键工序和环节的操作工人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工种),并加强技术培训,直接从事压力容器生产的焊工以及其他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持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有效操作许可证,方能上机(岗)操作,无证操作按违纪处理。

从事的工作与所持资格证书上的许可项目和有效期限不符的,视为无证。

4.3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的要求,为生产做好准备和服务工作,为工人遵照“三按”“三定”生产提供保证条件,并负担相应的责任。

4.4生产中使用的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必须遵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由相应责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方为有效,未经审核签字的文件不得在生产中使用,工作人员也可以拒绝执行。

4.5因工装或材料的变更及其他原因需要改变工艺时,应事先由有关部门用文字形式直接反馈到技术部门,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后方能更改工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改变工艺参数及其他有关内容,否则以违犯工艺纪律论处。

4.6生产过程中如发生技术文件丢失,应追查丢失者的责任,并及时向技术部门反映,然后由

资料室负责补齐丢失的文件。

没有技术文件不得继续生产,否则,将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4.7工艺纪律检查办法

4.7.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

4.7.2检查结束后,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出具工艺纪律执行情况通知单,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责令班组整改。

4.8对违反工艺纪律的,由技术部门负责考核。

1)Q/YHHJ-YRSC-2015《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2)Q/YHHJ-YRCX701-2015《工艺控制程序》。

Q/YHHJZLJL17-2015《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检查通知单》由技术质量部门保存4年。

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Q/YHHJ-YRCX701.2-2015

贯彻设计意图,了解设计要求,明确制作顺序和各专业间关系,避免因图纸问题造成返工,从而保证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的审核。

3.1工艺责任师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设计责任师协助,主要负责审查图纸工艺符合性方面的内容。

3.2材料责任师主要负责审查图纸材料方面的内容。

3.3无损检测责任师主要负责审查图纸无损检测方面的内容。

3.4焊接责任师主要负责审查图纸焊接方面的内容。

3.5 热处理、理化、压力试验责任师分别负责热处理、理化、压力试验方面的内容。

3.6质保工程师对压力容器图纸会审情况进行审批。

4.1工艺性审查

4.1.1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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