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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IEC、ITU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

3,绿色贸易壁垒特点及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也叫环境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绿色壁垒”有一定的合理性

近几年,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关心生活质量,对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商品和服务表现出强烈的排斥性。

绿色壁垒正是符合公众这一环保消费心理而变换手法以保护本国工业与市场。

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保护世界资源和人类健康,使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合理性。

2、“绿色壁垒”具有形式上的合法化

因环境保护而导致的各式各样的绿色壁垒都是在合法的外衣下进行的。

绿色壁垒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通过公开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的,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为依据和基础,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

目前国际上已签订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更是大力推行环保立法,为绿色壁垒提供法律支持。

但这种形式上的合法性并不能掩盖其不合法的本质,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3、“绿色壁垒”具有内容上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其保护内容十分广泛。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国际社会组织颁布了很多保护性公约,保护的内容涉及从陆地到海洋,从人类到动物,从动物到植物,从固体到流体,从流体到大气。

这些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工业制成品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也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这些绿色保护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4、“绿色壁垒”具有实施的强制性

绿色壁垒以一系列国际国内立法为依据,因此在实施时具有强制性。

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环保运动开展较早,已经从行政、立法、经济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环保规范。

在从事国际贸易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国法律、条例和法规,这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实施时往往能很快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5、“绿色壁垒”具有隐藏性

绿色壁垒借助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尚方宝剑”。

绿色壁垒和其他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相比,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不易产生摩擦。

它把贸易保护的视线转移到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上,加之各种检验标准和检测技术较为复杂,出口国不易发现其贸易保护本质,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具有更大的隐蔽性[3]。

6、“绿色壁垒”具有贸易上的歧视性

许多由绿色壁垒而引起的贸易争端,都是因为设置这类壁垒的进口国实行歧视性贸易政策而引起的。

更为重要的是,人们通常认为尽管绿色壁垒属于贸易保护措施,但由于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因而,只要在对国内外同种产品都实施同一环保标准的限制时,就视为做到了贸易政策的“公正、公平”。

然而,在现阶段以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去要求发展中国家,显然是极端不合理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落后国家贸易上的歧视。

7、“绿色壁垒”具有存在的动态性

绿色壁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停的在变化着。

随着进口国家的技术进步、居民对于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标准不断向越来越高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出口商应该不断绝进行技术改革,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还要及时掌握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以便及早做出反应。

8、“绿色壁垒”具有时效性

绿色壁垒只能在某一定时间内有效,实施者不可能永久性地把某一特定出口商的产品挡在国门之外。

如果出口商的产品达不到进口国关于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其产品被拒之门外,当出口商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改造和采取一系列的绿色措施,其产品的环境标准和其他技术一旦达到进口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时,进口国原来对该产品的绿色壁垒就不复存在了,所以针对某一产品所实施的绿色壁垒有一定的时效性。

1.3绿色壁垒成因分折

“绿色壁垒”是上个世纪环保浪潮的产物。

在初期,绿色壁垒的形成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的需要,消费者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进一步促进了绿色壁垒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关税壁垒和各种传统非关税壁垒有越来越减弱或消除的可能,绿色壁垒逐渐取代关税和出口配额、许可证制等非关税壁垒,成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壁垒。

由于绿色壁垒独特的双重作用:

既可保护环境,也可保护国内产品和市场,所以他已经成为在国际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并且竞相被发达国家采用。

二,我国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现状及原因分析

2.1我国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现状

3.1.1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总体状况

随着关税降低,我国农产品进口有所增加,由于多种国际贸易壁垒的存在,优势产品花卉、蔬菜、茶叶、水稻、水产品及部分畜产品因外观、包装、质量、农药残留等问题,出口受阻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出口在短期内难以扩大,农业生产两头受挤,将导致个别行业萎缩。

我国农产品贸易由多出少进转为少出多进,其直接后果是农民收入减少,农村隐性失业增加。

3.1.2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种类和来源地区

在出口农产品中,主要有粮食、罐头、食用油、肉食类、水产品、蔬菜、干果及制品几大项,属于大宗出口商品。

其中粮食中玉米、大豆、大米出口占主要部分,而小麦出口则很少,主要以水产品、蔬莱、肉类产品和加工品出口为主。

我国是世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大国,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来源地区集中在东部,山东、广东、浙江、福建、辽宁、北京、江苏、上海等省市的出口额占全国的80%。

我国东、中、西部具有各自的农业资源优势,但由于人才、资金、地理条件的差异,各地农业开放程度存在差距。

随着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农产品出口在外贸出口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8.2%降至2005年的3.6%。

3.1.3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

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

2006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亚洲1910020.7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1.56%;

出口欧洲552498.7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7.81%;

出口北美洲422717.9万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62%。

日本、欧盟是我国农产品的最主要出口市场,约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3.3%,仅日本就占约1/3。

由于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于2006年正式实施,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从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的市场结构看,畜产品和水产品,大多对日本、香港、韩国和美国出口;

花卉、蔬菜、干鲜水果和水果加工品等园艺产品,主要对日本、欧盟、韩国和香港出口;

玉米、大米等谷物,主要对韩国、日本、香港、印度尼西亚、朝鲜、马来西亚和美国出口。

3.1.4绿色贸易壁垒下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状况

加入WTO以来,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

我国农产品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产品出口额由2001年的159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310亿美元,但这些数据丝毫不能掩盖我国农产品遭“壁”的严重性。

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

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不断因为农药含量超标或包装材料中含有有害病虫卵而被许多国家拒绝入境,绿色贸易壁垒逐步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的非关税壁垒。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

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

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

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

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

根据历年的资料显示,我国农产品受“壁”的范围越来越广,已从蔬菜、水果、茶叶、蜂蜜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其中欧盟对我国出口冻虾、水产品、茶叶、禽肉、果汁等产品设限,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等产品设限。

3.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

目前,发达国家在市场准入上都非常重视进口食品的安全性。

对药残等检测指标的限制十分严格,检验手段已经从单纯检测产品发展到验收生产基地。

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及苛刻的环境、品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使我国许多农产品难以进入到国际市场参加公平竞争,降低了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信任度。

我国每年出口农产品因绿色壁垒屡屡遭禁、退货和索赔,损失惨重,而且大大削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一,名目繁多的国际认证影响了农产品的出口。

中国农产品标准的落后使得进口方往往要求产品进行多种国际认证。

国外不同国家或地区不仅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证,更有对企业管理、环境影响、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认证要求,且认证程序不透明、手续烦琐、认证费用高,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除了一般验厂,很多国家2008年还新增了反恐验厂,增加了企业负担。

国外客商大多不承认中国国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常常指定验证机构进行产品或企业的资格认证,通过后方肯签约。

很多企业只好舍近求远地到其他国家进行相关认证,不仅延长了认证时间而且给企业增加了额外费用,削减了利润。

同时,特殊检验、标签标志、出口厂商注册、检验检疫处理、风险分析、病虫害、细菌等指标的要求都给相关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第二,以技术性措施和动植物检疫措施为主的绿色壁垒是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是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也是产品技术标准和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最高的地区,并且技术标准越来越严苛。

以欧盟为例,自2000年7月开始,欧盟要求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量检测的标准经过了十多次修改,仅2008年就修改了两次,要求越来越严格。

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也随之效仿,纷纷提高茶叶农药残留的控制标准,增加对进口茶叶中非茶类杂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黄曲霉素和微生物等项目的检验。

由于中国现行的农业标准在数量和技术水平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致使中国农产品质量难以达到发达国家要求。

同时,由于环保工作的滞后,农产品还受到大气、河水中有害物质的再度污染。

3.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和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

绿色贸易壁垒降低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严重萎缩。

第一,绿色贸易壁垒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发达国家通过绿色技术标准的设置,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标志,一方面要负担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另一方面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

在成本内部化及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的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也使我国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从而制约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第二,降低了农产品出口经营的经济效益。

在绿色浪潮的冲击下,非绿色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小,利润率越来越低。

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增加了对农产品的环保以及质量安全性的检测标准和检测程序,从而发生了一些额外的交易费用,导致出口成本增加。

我国出口农产品绝大多数为非绿色产品,出口靠的是价格低廉及国内各种资源丰富的优势,但在国外的绿色壁垒的阻挠下,竞争优势荡然无存。

在目前我国科技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促使产品绿色化,就要对众多产品从设计、生产、运输、营销、服务等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绿色化管理,从而增加更多的检验、测算、认证、包装、广告等费用,使出口成本大幅度上升,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实际竞争力,降低出口经营的经济效益。

第三,绿色贸易壁垒恶化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环境,加大了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发达国家凭借发达的经济水平,先进的技术优势,雄厚的资金实力,较高的环境意识,优良的硬件设施,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标准,使我国处在被动适应的地位,极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而且农产品贸易环境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不断强化而不断恶化。

另外,发达国家实行严格而又烦琐的认证、检疫制度,设置了层层障碍,提高了出口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门槛。

这种技术和制度的双重约束下的绿色贸易壁垒政策,加大了我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1,我国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原因分析

2,1)我国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国际原因分析

第一,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

发达国家的消费者收入稳定、生活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消费者对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十分关注,选购畜产品、蔬菜、水果时,首选无污染的绿色(有机)食品。

如美国消费者甚至对食品中的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也十分关注。

随着各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呼声的高涨,特别是由于世界各地频频发生的疯牛病、口蹄疫等动物性传染疾病以及大肠杆菌、二恶英污染,各国消费者对肉制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欧洲、北美、日本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以及兽药残留均高度重视。

第二,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世界,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食品卫生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愈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

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第三,发达国家农业贸易保护主义的需要。

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生产成本相比,而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一直具有比较优势,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有明显的价格空间。

以大葱、香菇为例,日本生产的大葱是我国同类产品价格的两倍以上,香菇是我国同类产品价格的三倍以上。

由于日本自身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很弱,导致日本的许多农户经营渐入困难,强烈要求政府对农产品进口进行限制。

因此,日本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利用严格的绿色贸易壁垒,阻碍中国农产品进入其市场。

2)我国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国内原因分析

第一,生态标准较落后。

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也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

尽管我国已经提出并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但长期以来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生态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

农业生态环境与农民的生态意识是长期影响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最终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就总体水平而言,在这些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落后。

第二,农药及有毒物质残留超标。

由于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仍然沿用传统生产方式,农民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生产缺乏质量规范和安全约束,在许多蔬菜和其他产品的种植中大量使用禁用农药和化肥,在畜、禽和水产养殖中饲喂或使用激素和多种药物,致使出口产品的农药、化肥、抗生素及其他药物残留量超标。

例如,日本以农药残留超标为由,开始对我国出口的每批大蒜等植物源性产品,都加验农药残留相关指标。

第三,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不符合国际标准。

我国许多农产品无法进入国际市场,是由于生产和加工技术方面的原因。

因为生产和加工技术不符合国际标准,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

例如,我国牛肉不能进入欧盟市场,猪肉和牛肉几乎不能进入美国市场,龙眼、柑橘、苹果和香梨均不能进入美国市场。

第四,包装技术落后,包装质量较低。

包装材料和技术也是影响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加工和包装技术落后。

例如,我国1998年出口到美国的农产品,采用了木质包装,由于包装材料中含有天牛而受到限制;

随后加拿大、英国也迅速对我国的木质包装进行了限制。

第五,卫生检疫标准低。

我国多种出口农产品达不到国际通用或进口国的卫生检疫标准,而近年来国际上农产品的卫生检验标准却有升级的趋势。

例如,我国冻鸡因不符合欧盟卫生检疫标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

当然这其中不乏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但其更多是借助绿色壁垒手段,最终达到限制中国商品进口的目的。

第六,中国农产品生产分散,无法形成规模生产。

我国的农产品仍然是传统生产方式,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过分分散、标准化生产差、信息反应迟钝、规模小和应对能力弱的特点。

如在全国1600万亩茶园中,有70%是分散农户经营的,难以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

水产养殖业生产过于分散,使得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难以落实。

中国农产品生产分散导致质量不高,标准不严,加上一些生产者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使得农产品的质量难以得到根本保证。

第七,农产品出口市场高度集中。

我国农产品出口高度集中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市场正是绿色贸易壁垒实施的主要地区,我国出口的优势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极易遭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三,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并不是专门对中国产品的歧视性政策,但对中国产生的直接影响很大。

近年来因绿色壁垒的阻挡使我国出口商品遭退的现象屡有发生,服装和纺织品、油漆、涂料、建筑材料等出口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绿色壁垒的打击,而农产品出口贸易所受影响则首当其冲。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绿色壁垒,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5.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第一,加大政府宣传环保的力度。

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强化对农民和农村基层工作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农产品生产中加强环保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第二,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

我们应根据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

强化环保执法,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惩;

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同时加强对各国环保法规、环境标志制度的研究和信息搜集,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为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提供及时、充分的信息咨询,促进企业按照环保标准进行生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5.2建立健全农产品制度保障,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指导

第一,积极推行并实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加快与国际接轨。

质量认证是农产品内在品质的有力证明,该制度不但可以有效保护国内市场,而且可以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因此,我国应尽快形成统一的质量认证体系。

同时,应积极推行ISO9000和ISO14000等国际质量标准体系及美国的HACCP认证。

第二,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

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第三,积极鼓励涉农出口企业的发展,加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龙头企业不但能联合分散的农户,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和农产品标准,并且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因此,应该在资金、技术、人员以及政策上给予支持。

第四,加大对检疫检测部门的投资,加快其设备更新,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

第五,积极引导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及贮运、包装等产业。

5.3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第一,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

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

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

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

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

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第二,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

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

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

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

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第三,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

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5.4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农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

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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