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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

3.6GB/T5582—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3.7DL/T573—95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3.8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

4术语、定义及缩略语

5执行程序

5.1管理内容

5.1.1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是保证电气设备健康和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电力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5.1.2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是指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和消灭绝缘事故,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5.1.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反措开展监督工作;

通过预防性试验和在线检测等手段,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

分析绝缘事故;

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5.1.4绝缘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的专业水平。

5.1.5绝缘技术监督范围

5.1.5.1甲类电气设备

5.1.5.1.1220KV电压等级的变压器、GIS组合电器、互感器、避雷器、送电线路、接地装置和穿墙套管。

300MW发电机以及发电机出口避雷器、互感器和封闭母线。

5.1.5.2乙类电气设备

5.1.5.2.16KV电压等级的电缆、电机、PT、CT、变压器、断路器、母线等设备。

5.1.5.2.2380V电压等级的母线及PT、厂用工作变。

5.1.5.2.3500kW及以上容量的电动机。

5.1.5.3 其它设备:

除甲、乙类电气设备以外的设备。

5.2管理目标

5.2.1通过认真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电气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程与反事故措施;

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防止和消灭绝缘事故,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公司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5.2.2组织完成每一年确定的绝缘监督考核指标,即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完成率100%、设备缺陷处理率100%、消缺率100%。

绝缘监督工作的重点

5.2.3.1坚持按规定的周期、项目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交接试验和预防性试验,保证试验完成率达到100%;

对发现的缺陷、隐患及时进行消除或处理,保证消缺率和处理率达到100%,不使设备带缺陷运行。

5.2.3.2重视发电机、变压器、开关、互感器、电缆等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情况以及防污闪、防过电压、接地装置的监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除或处理。

5.2.3.3对试验中发现的缺陷或异常(指试验数据虽在合格范围,但比上次试验数据明显恶化),应报经绝缘监督专责人分析认可或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将设备投入运行。

5.2.3.4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对有关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设备运行。

5.2.3.5改善电气设备运行环境,尽可能减少电气设备受大电流、高电压冲击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的重要途径。

5.3管理流程

5.3.1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5.3.2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管理

5.3.2.1建立健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绝缘监督网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各级绝缘监督专责人均应接受上一级专责人的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3.2.2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绝缘监督分析会议,对发现的重大绝缘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负责对上报的绝缘监督报表的审批工作。

5.3.2.3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作好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绝缘工作,经常掌握主要设备绝缘状况与防污闪过电压专业工作情况,制订、督促完成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5.3.2.4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应按时完成绝缘监督报表和总结,经安全技术部主任批准后上报给国投华靖公司和贵州省电科院。

5.3.2.5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含预试计划,应列出甲、乙类各种设备的预试台数),于每年12月底上报。

5.3.2.6运行管理部电气专工应及时汇总运行人员发现的绝缘缺陷,并交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安排消缺。

5.3.2.7检修、维护单位试验专责人应按照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完成绝缘监督工作,对预试中发现的缺陷及时向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汇报,组织消缺;

并督促高压试验人员按规定出试验报告,交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存档。

5.4运行监督

5.4.1 掌握设备的绝缘运行情况,发现绝缘缺陷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消除。

重点加强监视那些存在缺陷但还来不及马上检修处理的设备,当发现缺陷发展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4.2 发电机设备的绝缘监督

5.4.2.1 发电机设备的运行应认真执行《发电机运行规程》和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5.4.2.2 发电机设备运行中,应注意监视定子线圈,定子铁芯和进出风温度,并做好记录。

监督定子及励磁回路绝缘电压表,注意定子绝缘情况。

定期对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外部检查。

5.4.2.3 运行中应采取措施,严防因误操作、自动装置误动、非同期并列,以及外物侵入、漏水等因素影响,使发电机在出口处遭受突然短路冲击。

发生较严重的外部短路以后,应对发电机进行外部检查。

5.4.2.4 运行中应加强对励磁系统的监视。

5.4.2.5 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工作。

5.4.2.6 发电机运行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加强监视。

对于危及运行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严重故障或缺陷,应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4.2.7 备用中的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监视和维护,长期处于备用状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线圈受潮,起动前应检验其绝缘状况。

绝缘状况良好后方可投入运行。

5.4.3 变压器类设备运行绝缘监督

5.4.3.1 变压器设备的运行应认真执行变压器类设备的有关运行规程。

5.4.3.2 变压器类设备运行中,应根据控制盘上的仪表监视设备的运行,并定期对变压器的外部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应根据现场规程执行。

5.4.3.3 对于充油的变压器类设备,应协同油务监督人员,加强设备油质的监测,定期进行油质检验和色谱分析,有异常情况,应加强监视和分析。

5.4.3.4 注意对充油变压器类设备油位的监视,防止设备漏油。

5.4.3.5 变压器类设备在运行中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尽快消除。

对危及设备安全或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停下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5.4.3.6 备用中的变压器类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绝缘监测,长期处于备用状态时,应定期充电。

投运前应检查其绝缘状况。

8检修监督

5.5.1 按有关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绝缘缺陷或薄弱环节改进绝缘状况,保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

必须保证检修质量,修必修好防止发生因检修质量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5.5.2 发电机设备检修的绝缘监督

5.5.2.1 发电机设备在检修前应制定设备试验计划和方案,试验项目、标准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有关厂家标准执行。

5.5.2.2 发电机大修前的定子交流、直流耐压试验应在清除污秽前热状态下进行。

5.5.2.3 设备解体时,绝缘监督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发电机设备内部及附属设备的情况。

5.5.2.4 检查发电机定子槽楔,端部绑环、各种垫块、机械紧固件是否固定,有无松动磨损现象。

5.5.2.5 检查定子线圈接头附近有无过热现象。

检查定子铁芯压紧情况以及有无压偏情况,检查转子各种紧固件螺丝、平衡块的固定情况。

检查转子有无裂纹、腐蚀情况。

5.5.2.6 检查#5、#6轴承绝缘和油管路绝缘。

5.5.2.7 检查定转子脏污程度。

5.5.2.8 检查发电机冷却系统、出口母线的情况。

5.5.2.9 根据试验、检查和运行的情况,制定发电机设备大修和消缺计划,对于运行、试验和检修中暴露的设备绝缘缺陷,应由总工程师组织试验、检修人员查找缺陷部位,并彻底消除。

5.5.2.10 发电机设备的检修严格按有关设备检修工艺规程、导则和制造厂家的工艺要求执行,检修中逐条落实发电机反事故措施的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5.5.2.11 发电机设备检修中,加强对备品、备件。

使用材料的质量监督,防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5.5.2.12 发电机大修穿入转子和扣盖前均应仔细检查,彻底消除金属碎块、断头和其它一切杂物、污垢,防止定子膛内和端部各部件缝隙内遗留异物。

5.5.2.13 发电机大修中,应对各种试验、存在缺陷、缺陷消除以及大修情况作好记录、大修后提出总结报告。

5.5.3 变压器类设备检修的绝缘监督

5.5.3.1 变压器类设备在检修前制定检修计划和试验计划,检修计划包括检修项目和检修工艺要求等,参照有关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试验计划、试验项目和标准,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有关厂家标准执行。

5.5.3.2 设备解体时,绝缘监督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变压器类设备内部及附属设备的情况。

5.5.3.3 检查变压器绕组、引线、铁芯绝缘及固定情况、检查油箱、冷却装置、套管、有载分接开关的状况,检查后做好详细记录。

检查充油互感器外部情况。

5.5.3.4 根据运行、试验和检查的情况,确定变压器类设备检修和消缺计划和重点。

对于暴露的问题和缺陷、应由总工程师组织试验、检修人员彻底消除。

5.5.3.5 变压器类设备检修严格按有关设备检修的规程和工艺导则以及厂家工艺要求执行,检修中逐条落实变压器类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

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5.5.3.6 变压器类设备检修中,加强对备品、备件使用材料的质量监督,防止不合格产品使用。

5.5.3.7 在大修前后,变压器类设备的油必须进行强度试验和介质损失角tgδ的测量。

5.5.3.8 变压器类设备注油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真空处理和注油,真空度、抽空时间和注油速度均按要求进行。

5.5.3.9 变压器类设备大修中,应对各试验、存在缺陷、缺陷消除以及大修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大修后提交总结报告。

6职责

6.1各级绝缘监督人员的管理职责

6.1.1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

6.1.1.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指示与规定,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6.1.1.2定期(每年两次)组织绝缘监督分析会议,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检修、预试和消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

组织研究公司重大绝缘事故(含污闪与过电压)和重大设备绝缘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6.1.1.3负责组织公司新建、扩建工程中电气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质量监督等项工作,做好新建、扩建工程中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的工作准备。

6.1.2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工程师职责

6.1.2.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作好组织协调本公司的绝缘工作,经常掌握主要设备绝缘状况与防污闪过电压专业工作情况。

6.1.2.2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的年度绝缘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及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执行规程、全面完成绝缘监督工作计划、组织编写本单位年度绝缘监督工作总结。

6.1.2.3进行日常的生产和建设的绝缘监督,严格贯彻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及制度;

督促和做好绝缘监督各项技术管理工作、了解绝缘运行状况,指导解决有关绝缘技术问题。

6.1.2.4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网公司、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标准、导则和技术措施。

6.1.2.5参加和组织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制订本厂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6.1.2.6组织交流绝缘监督的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6.1.2.7参加绝缘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工作。

6.1.2.8监督建立健全本专业技术台帐和档案,并按规定向上级监督部门报送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度计划与总结以及大修监督检查总结与事故分析报告。

6.1.2.9掌握全厂高压电气设备绝缘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设备缺陷,督促按时完成预防性试验和搞好有关设备技改和大修工作,协调和指导解决生产中有关管理和技术问题。

6.1.2.10参加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与绝缘有关的设计审查,新设备的验收、试验、签定和投运工作。

6.1.2.11掌握国内外高电压绝缘监督专业先进技术信息和发展趋势,推广先进技术。

6.1.2.12组织开展绝缘监督专业技术培训。

6.1.3运行管理部电气专工的职责

6.1.3.1及时汇总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问题,定期分析研究电气设备绝缘状况,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6.1.3.2参加公司的绝缘监督会议、检修质量验收会和绝缘事故分析会,参与提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防止绝缘事故的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

6.1.3.3建立健全与绝缘有关的运行记录和电气设备运行技术档案。

6.1.4设备管理部点检员的绝缘监督职责

6.1.4.1认真执行有关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条例,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组织和监督本部门做好绝缘监督工作。

6.1.4.2建立、健全本部门技术监督档案和主设备技术档案,搞好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绝缘监督方面的技术资料。

6.1.4.3按照点检标准,定期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电气设备绝缘状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6.1.4.4在巡视和检点中发现的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按规程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必要时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6.1.4.5按时按质完成设备预防性试验和其它试验工作,及时检出设备绝缘缺陷并向有关部门和绝缘监督工程师反映,跟踪监督缺陷的管理,掌握设备绝缘变化的趋势,提出薄弱环节的改进措施。

6.1.5运行人员的职责

6.1.5.1运行人员应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电气设备绝缘状况,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6.1.5.2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按规程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必要时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6.1.5.3及时填报电气设备运行记录。

6.1.6检修、维护单位试验专责人的职责

6.1.6.1组织、督促、检查设备管理部高压试验人员对所维护的设备按绝缘监督计划和《电气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绝缘监督工作,编写工作总结。

6.1.6.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按规定做好试验工作,努力提高试验质量,写好试验报告,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并且结论明确。

6.1.6.3在试验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应向本单位(或本部门)领导与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做出书面汇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

6.1.6.4掌握电气设备绝缘状况,参加绝缘监督、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意见和防止措施,并配合运行、检修人员消除缺陷。

6.1.6.5建立健全绝缘监督技术档案,不断总结电气设备绝缘变化规律,探索新的试验方法与手段。

6.1.6.6积极开展技术练兵、技术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6.2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6.2.1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设备管理部经理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绝缘技术监督工作。

6.2.2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由安全技术部绝缘监督专责人主要负责。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由运行管理部电气专工、设备管理部电气专工协助完成。

7评价与检查

8附录

8.1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缺陷、绝缘损坏与事故月、季报表见表1。

8.2绝缘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图见附录B。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绝缘监督管理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绝缘技术监督网络图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表1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缺陷、绝缘损坏与事故月、季报表

填报单位:

月、季报时限:

年月至年月第页

甲类

分类

单位、设备运行编号与规范

绝缘缺陷、损坏及处理情况

备注

发电机

1)

2)

变压器

1——

2——

断路器

6.3

CT

(1)

CVT

避雷器

电容器

线路

 

其它

4.1

乙类

2

3

表1 

表2 

1.

电动机

8

1、

设备管理部经理:

绝缘监督人:

试验班:

填报日期:

填写报表说明

1按甲、乙类设备分别填写

2设备型号必须按铭牌填写。

3设备规范应包括电压等级、额定容量、制造厂家、出厂年月、出厂编号。

4经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写出具体数据(含油色谱分析结果)。

5缺陷、损坏、事故的概况,必须写的明确具体,如具体过程、情况、部位、数据、尺寸、时间、产生的原因,若是事故应写明性质(考核事故、非考核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励磁系统的运行可靠性,保证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编制此细则。

做好励磁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励磁技术监督工作应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并贯穿于励磁系统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

励磁技术监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励磁系统的设备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维护,加强运行管理和定期检验,使其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

同时根据电网发展的要求,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日益完善。

本细则是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工作的准则,各部门可根据本细则开展励磁技术监督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与公司各台机组励磁系统、设备有关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检验、检修维护等工作。

2.2励磁技术监督范围包括励磁系统的全部设备:

励磁变压器、励磁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自动励磁调节器(AVR)、励磁功率整流器、转子过电压保护及灭磁装置、工频手动柜以及相关的二次回路。

3.1《贵州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3.2《贵州电力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5执行程序

5.1监督内容

5.1.1励磁设备新建、技改工程设计及选型阶段监督

新建、技改工程的励磁系统设计、选型应统筹考虑,本着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服从于电力系统的运行需要。

5.1.1.1对励磁系统设备配置、选型方案及有关技术协议进行审查。

5.1.1.2对励磁系统设备配置、选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方案。

5.1.1.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励磁设备,不得选用:

5.1.1.3.1不满足国家、行业颁布的励磁系统技术规程、标准的;

5.1.1.3.2监督部门明令停止定货或停止使用的;

5.1.1.3.3根据运行统计分析及质量评议,认为事故率高且无解决措施的;

5.1.1.3.4不满足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的;

5.1.1.3.5经具有相应资质部门的测试,性能指标不合格的。

5.1.2励磁系统工程施工、调试阶段监督

5.1.2.1工程施工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规程及标准,应严格施工设计审查;

5.1.2.2工程施工调试符合相关规定、规程及标准,调试、试验内容不得脱漏项,验收手续及项目应完全,并提交相关资料、调试报告。

5.1.3励磁系统运行监督

5.1.3.1对励磁系统调节器自动投入率及因励磁系统故障引起的机组强迫停运次数进行统计,应采取措施及时消除装置存在的缺陷;

5.1.3.2对励磁系统事故及障碍组织运行、制造等单位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1.3.3建立健全励磁系统管理制度。

建立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档案,包括图纸(励磁系统图,励磁变压器一次图,整流器主回路图及控制回路图,自动电压调节器原理图,手动控制单元原理图,灭磁回路图,监视装置及仪表接线图等)、资料、调试及检验报告、运行维护记录、事故及动作统计、设备缺陷情况等;

5.1.3.4运行单位应对励磁系统运行、检修情况及重要工作应按季度进行分析、总结。

5.1.4励磁系统检验监督

5.1.4.1励磁系统相关设备应制定相应的检验计划,随机组检修进行检验;

5.1.4.2检验中应按励磁检验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标准进行试验,其中调节器;

检验必须包含装置及相关二次回路的绝缘性能、静态特性、动态特性,不得有漏项;

5.1.4.3试验后应有包括试验、编写、审核、批准相应人员签字的正规试验报告。

5.1.5励磁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5.1.5.1对于励磁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事故等重大事件,应写出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归口负责部门;

5.1.5.2当励磁设备出现异常或重大缺陷,运行单位应于缺陷处理完毕三日内填写“发电机励磁设备缺陷及故障情况报表”并上报;

5.1.5.4编写年度监督工作总结,填写年度励磁监督指标统计表,并于每年1月5日前上报。

5.2监督指标

励磁技术监督考核指标:

励磁系统自动投入率100%;

因励磁系统故障引起的机组强迫停运次数不大于0.25次/年。

6.1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对励磁系统、设备新建、技术改造工程中设备选型、重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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