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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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述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
5、简述经营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由项目管理内容和项目管理程序可知,项目投标、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和管理等这些项目经营管理活动是项目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指为实现一定得经济目的而进行的筹划活动。
施工项目经营管理是建筑企业经营的具体表现,是建筑企业获取任务的基础。
6、为什么要学习招投标和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7、建筑市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建筑市场的主体、建筑市场的客体、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
8、与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9、施工目标控制的内容(重点)
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
10、施工项目经营管理的内容(重点)
主要工作包括:
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寻找市场、承揽任务、投标、合同管理
11、建筑市场市场运行机制构成(重点)
价格机制、供求机制、风险机制、竞争机制
12、市场规则有哪些(重点)
市场进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
1、简述推行招标投标制度的意思
1、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
2、推行招投投标制度有利于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
3、有利于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4、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5、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
2、法律规定哪些项目发包必须进行招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资金方面:
总工程3千万以上,单项合同200万以上,设备100万以上,设计勘察50万
3、项目进行招标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落实;
5、有招标所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4、简单介绍招标代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中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的一种制度。
5、简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职责
1、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
2、审查发放招标组织资质证书、招标代理人及标底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
3、接受招标人申报的招标申请书,对招标工程应当具备的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招标资质或招标代理人的招标代理资质、采用的招标方式进行审查认定;
4、接受招标人申报的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对招标人要求变更发出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批;
5、对投标人的投标资质进行复查;
6、对评标定标办法进行审查认定,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7、核发或者与招标人联合发出中标通知书;
8、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受委托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6、哪些项目可以实行邀请招标需履行什么手续
邀请招标有:
A、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C、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D、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手续:
A、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
B、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7、简述公开招标的程序
六个基本环节:
建设项目报建;
编制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发放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与定标;
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要什么规定
依法必须招标为发布公告的:
不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公告中招标时间和办法不合理的;
公告中以不合理条件现在投标人;
提供虚假招标公告的;
有两个以上媒介发布内容不一致的。
以上行为之一,需依据《招投标法》规定处罚。
9、投标资格审查的目的是什么有哪几个方式
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履行合同的能力;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取消的状态;
三年内无骗取中标行为;
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可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方式:
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
10、对投标联合体的资格审查应满足哪些要求
A、每个成员需要单独参加资格预审;
B、在提交资格审查有关资料时,需要附上联合体协议规定各自承担的责任;
C、每个成员都必须具备执行它所承担工程充足的经验和能力;
D、制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指念,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11、简述现场踏勘的意义
目的在于了解工程现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12、简述开标程序
参加开标人签到——主持人宣布开始,宣读招标人授权书——招标代表宣布评标办法——核查招标人的资料和文件——当众拆开密封文件唱标——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标底——法定代表人签字核对开标会议和开标结果
13、开标过程中应确认的废标有哪些
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标志的,无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的;
2、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或资格后审不合格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5、逾期送达的;
6、招标文件规定应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4、投标中的重大偏差有哪些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5、简述常见的标底确定办法(重点)
A、单系数法
A=M*招标人下浮率(M——施工预算价)
复合标底=A*Y%+B*(1-Y%)(B——平均报价;
Y%——30%-60%)
B、双系数法
复合标底=M*(1-X%)*Y%+B*(1-Y%)
16、简述常见的评标方法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就是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质量和进度目标、技术标以及资信情况等进行评审以后,然后对其中评审合格者的投标报价进行比较,将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者的评标办法)
B、综合评估法(通过技术标20%、商务标70%、资信标10%的权重比例得出综合分数)
C、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17、简述招标文件的内容
A、前附表;
B、投标须知;
C、合同主要条款;
D、合同格式;
E、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F、技术规范;
G、设计图纸;
H、评标标准和方法;
I、投标文件的格式。
18、招标的形式(重点)
A、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招标);
B、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
C、议标(非竞争性招标或称指标性招标);
D、两阶段招标(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
第三章施工项目投标
1、简述投标活动的一般程序。
(1)成立投标组织;
(2)投标初步决策;
(3)参加资格预审,并购买标书;
(4)参加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
(5)进行技术环境和市场环境调查;
(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7)编制并审核施工图预算;
(8)投标最终决策;
(9)标书成稿;
(10)标书装订和封包;
(11)投递标书参加开标会议;
(1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投标文件一般应由哪几部分组成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保证金;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7)辅助资料表;
8)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9)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10)施工组织设计;
1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3、简述投标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
1)必须使用投标文件规定的表格格式;
2)有正本和副本,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必须有法人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有修改处需要由投标人签字证明并加盖个人章;
5)必须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加封封条;
6)投标文件必须用不可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7)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百分比时候,开投标保函不要太早,以防泄露己方报价;
8)文件打印整洁。
4、简述技术标编制的要求。
技术标与施工组织设计虽然在内容上是一致的,但在编制要求上却有一定差别的。
1)针对性;
2)全面性;
3)先进性;
4)可行性;
5)经济性
5、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和撤回的操作程序。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签章、标识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6、工程估价的依据有哪些(投标估价的主要依据)
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方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有条件的企业应尽量采用企业施工定额;
3)劳动力、材料价格信息,包括由地方造价管理部门编制的造价信息;
4)地质报告、施工图,包括施工图指明的标准图;
5)施工规范、标准;
6)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7)现场踏勘和环境调查所获得的信息;
8)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
7、简述投标报价的程序。
研究招标文件——现场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或复核工程量——确定工、料、机单价——计算工程直接费——计算间接费——估算上级企业管理费、预计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计算工程总估价——审核工程估计——确定报价策略和投标技巧——最终确定投标报价
8、简述工程估价的审核的意义和方法。
在确定最终的投标报价前,还需进行报价的宏观审核。
宏观审核的目的在于通过变换角度的方式对报价进行审查,以提高报价的准确性,提高竞争能力。
9、投标报价的方式有哪几种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
10、按概、预算方法编制的投标报价由哪几大部分费用组成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1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单价由哪几大部分费用组成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2、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有哪些
A、内部因素
包括:
1)技术实力;
2)经济实力;
3)管理实力;
4)信誉实力)
B、外部因素
1)招标人情况;
2)竞争对手情况;
3)监理工程师情况;
4)法制环境情况;
5)地理环境情况;
6)市场环境情况;
7)项目自身情况
13、什么时候投标人应考虑低于成本价报价我国为什么要限制这种做法
1)招标项目的强劲竞争对手众多,但投标人出于发展的目的志在必得的;
2)招标人企业已出现大量窝工,严重亏损,急需寻求支撑的;
3)招标项目属于投标人的新市场领域,本承包商渴望打入的;
4)招标工程属于投标人垄断的领域,而其他竞争对手强烈希望插足的。
但必须注意,我国的有关建设法规都对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争进行了限制,因此对于国内工程来说,目前阶段是不能报亏损价的。
14、简述不平衡报价的意义和具体做法。
不平衡报价的意义在于:
在不影响报价的竞争力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但各项目调整需要掌握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免引起招标人反感,确定为废标,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具体做法:
将来增加的分项工程;
能获得预付款的项目;
说法明确的分项工程;
没有工程量的;
暂定施工内容的
以上内容单价适当报告一些。
第四章合同法原理
1、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1)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各种经济法律规范,是由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按一定得特征构成的一个整体,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
2)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经济法所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综上所述,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3、什么是代理
答:
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在代理关系中,代替他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的人成为代理人;
由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律行为的人成为被代理人;
与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人成为第三人。
4、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起算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多长的时间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以保护其权利的时间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5、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的合同法。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哪些方面体现了合同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7、合同订立一般要经过哪几个程序
合同订立一般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必经的程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指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
8、简述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什么是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10、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1、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条件:
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有时会产生某些特定情况,应当允许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有两种情况:
协议解除,法定解除。
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于某种原因不复存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消灭。
《合同法》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合同终止:
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12、简述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也可约定为其他财产。
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方法。
13、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处理方法: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什么是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者关系如何
通用条款是一般建设工程所共同具备的共性条款,具有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和适用性等特点,是合同文本的基本及指导性部分,并作为指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而予以直接采用。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规定内容的确认与具体化,它的大小条目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是合同双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
两者关系:
在通用条款中讲得笼统的、普遍的或者不够明确的问题在专用条款中要作补充和修改。
2、施工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善、合同纠纷多等问题。
3、为什么施工合同要采用示范文本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与复杂程度差异悬殊、施工安装企业国有、民营多种体制以及几乎所有的现场工人都是农民工等特点,配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操作运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施工示范合同。
4、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哪些保修内容保修期如何
保修内容:
1)主体结构工程,以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工程,墙面防渗漏,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
4)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5、发包人、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是什么
发包人的义务:
土地征用拆迁;
市政水电气介入土地;
开通施工道路;
地质勘测;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证件;
确定水准点和控制点;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设计交底;
协调地下管线和文物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的义务:
完成施工图配套设计;
提供进度表;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场所;
遵守环境安全卫生要求;
对已完成工程实施保护;
对地下管线和文物保护,其他有关规定。
6、发包人、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7、工程可以延期的情况有哪些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不能进行;
4)设计变更使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工程款支付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支付包括4种形式: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金。
9、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有哪些
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工程,并与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建筑法》明确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他人;
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禁止发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0、不可抗力包括哪些内容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分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1、简述专业分包的主要内容。
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
12、专业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怎么称呼
将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改为承包人,将承包人改为分包人。
所以称呼即为,承包人和分包人。
13、简述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将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为一体。
具体为:
1)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劳务分包人义务;
3)材料设备供应;
4)劳务报酬;
5)工时和工程量的确认;
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和最终支付;
7)禁止转和再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中最常用的23个词语:
1、通用条款是一般建设工程所共同具备的共性条款,具有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和适用性等特点,是合同文本的基本及指导性部分,并作为指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而予以直接采用。
2、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规定内容的确认与具体化,它的大小条目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是合同双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
3、发包人:
指在协议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可以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投资者。
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上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当事人一般为建筑施工企业。
5、项目经理(ProjectManager),从职业角度,是指企业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
项目经理是为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负总责的人。
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领导者,项目经理首要职责是在预算范围内按时优质地领导项目小组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并使客户满意。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
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理的具有经营性质的独立的企业单位。
它以专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