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落雁中学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正式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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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落雁中学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正式版(1).doc

盐津县落雁中学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管理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工作,是推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根据《昭通市人事局对盐津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和《昭通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的通知》以及《盐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盐津县落雁中学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设领导小组。

组长:

周泽勋

成员:

杨通山李克枰樊忠均余以金欧平刘中奎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聘用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初拟方案,组织教代会审议方案,征求意见,公示聘用结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中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岗位聘用工作日常事务。

四、已审批核准岗位情况

经盐津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我单位岗位设置如下:

1、管理岗位:

九级岗位1个。

2、专业技术岗位57个:

高级11个,比率数19%其中:

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中级28个,比率数49%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9个;初级18个,比率数32%其中:

十一级岗位9个、十二级岗位8个、十三级岗位1个。

高级和中级只能按核准表人数竞聘,只有初级的十二级岗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增多,在十一级岗位聘完之后剩下的一律竞聘上岗。

五、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我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61人(含未正式录用的特岗9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

专业技术人员中:

中高4人,中一和小高12人,中二和小一34人,中三及未评职11人。

未正式录用纳入国家编制的特岗教师不在此次聘用范围内。

六、实施范围、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二)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备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管理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

(1)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3)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近两年继续教育课时达到上级规定的每年教师继续教育课时数,教育教学效果好,得到本校师生公认;(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有市级以上的研究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

(5)近年曾受县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6)近三年来目标考评成绩优异,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章处分。

2、六级岗位的具体条件(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近两年继续教育课时达到上级规定的每年教师继续教育课时数;教育教学效果好,得到本校师生公认;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有县级以上的研究成果或在县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上公开课(研究课)。

3、七级岗位的具体条件(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4、八级岗位的具体条件(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

(1)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3)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工作积极,兢兢业业;(4)近两年继续教育课时达到上级规定的每年教师继续教育课时数;教育教学成绩在年级、学校名列前茅;(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及学校大小集体活动。

⑸、九级岗位的具体条件(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近两年继续教育课时达到上级规定的每年教师继续教育课时数;教育教学效果较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

⑹、十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⑺、十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3)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并担任学校管理人员,工作积极,兢兢业业;教育教学成绩在年级、学校名列前茅;(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及学校大小集体活动。

⑻、十二级岗位的具体条件(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近两年继续教育课时达到上级规定的每年教师继续教育课时数;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或工作;认真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⑼、十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取得中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

七、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安排

(一)岗位聘用阶段

1、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2、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学校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审核。

4、组织实施

5、领导小组依据岗位总量、各等级岗位职数和竞聘积分的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各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6、在校务公开栏公示竞聘积分结果和竞争上岗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有异议的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后,将竞聘过程和结果报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批。

(二)聘用合同签证。

(三)开展认定工作。

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结,做好善后工作。

将聘用合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核认定。

(四)确定岗位等级工资。

经县教育局及人事部门核准后兑现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

八、岗位聘用办法

各岗位竞聘首先按任现职履职时间长短排序,依次优先聘用任职时间较长的,依次类推。

当等级指标出现并列时,除开借调在外部门的职工,由测评组按以下量化分值测算出每一个教职工的综合得分,然后依照分值由高到低在相应的等级岗位取出相应的名额,取满为止。

1、校龄:

每年1分

2、履职年限:

每年1分

3、学历:

专科2分本科:

3分

4、年度考核:

优秀2分,称职1.5分

5、受奖情况:

校级1分,县级2分,县以上3分

6、教学成绩:

优秀数、及格数比县平均数多一个加2分,少一个减1分,中途接班教师以上任教师与县平均数的差距和自己与县平均数的差距之间的差数核算。

7、无成绩者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业绩、考勤情况等综合打分。

8、班主任:

每年1分

9、教研组长:

每年1分

10、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每年加2分,相关管理人员每年加1分

(一)具备岗位聘用的基本任职条件者,按以下优先条件竞聘岗位:

1、现有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竞聘。

2、高级五级按任职时间长短排序,优秀聘用任职时间较长的前3位,剩下的进入高级六级岗位和七级岗位。

2、中级八级岗位竞聘首先按任现职时间长短排序,优先聘用任职时间较长的前9位;九级岗位竞聘首先按任现职时间长短排序,优先聘用任职时间较长的前10位;八、九级聘用满后,剩余人员全部聘在十级岗位。

中级十一级岗位竞聘首先按任现职时间长短排序,优先聘用任职时间较长的前9位,十一、十二级聘用满后,剩余人员全部聘在十三级岗位。

九、岗位聘用的相关要求

1、现聘职务、任现职时间、学历(以毕业证复印件为准)、教龄、测评成绩排序、目标管理综合得分以落雁中学截止2010年11月的档案资料为准。

2、长期在编不在岗或借用到外系统人员,不参与高一级别的岗位竞聘,并且竞聘入相应等级的最后级别。

3、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要求者(病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高一级别的岗位竞聘。

4、因师德问题受到警告处分以上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参与高一级别的岗位竞聘。

5、教学不负责、教学质量差,造成严重影响或不经学校许可擅离职守者,不参与高一级别的岗位竞聘。

6、对拒不参加单位竞争上岗,又不服从组织安排,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应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十、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一)制定聘用上岗方案(11月1日至11月10日)

1、召开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教师会,充分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岗位聘用上岗方案(讨论稿)》;2、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岗位聘用上岗方案》;3、公示岗位聘用方案;4、报批岗位聘用上岗方案。

(二)实施岗位聘用(11月15日至12月5日)

1、按核准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计算聘用结果;2、公示聘用结果(5天);3、上交各类表册及复印件。

(三)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2010年12月20日)

十一、管理与监督

1.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县教育局和人事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2.学校在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保障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十二、本方案报批时,上级要求做出更改的,按上级意见执行。

十三、本方案解释权归盐津县落雁中学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纪律要求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资格、鉴定资料真伪;

1、聘用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竞争择优;全程监督,不许暗箱操作,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和纪律,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

3、任何教职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情况,不得非法表达诉求,越级上访。

盐津县落雁中学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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