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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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开展群众大讨论活动是增强法官队伍素质的着力点。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政治敏锐性与业务技能要求严格,学习不仅关系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也关系到审判艺术审判技能的高低,关系到审执案件的质量与效果,是系关全局的大事情。
只有不断剖析自身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干好法院工作。
只有熟练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廉洁意识,才能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其次,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找宗旨意识、群众感情、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着重讨论“司法便民的举措究竟落实多少”,坚持学以致用,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按照客观法律办事的能力。
有针对性,要针对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针对工作中能力、素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学习和提高,结合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加以运用,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
形成一种重学习、重知识、重技能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
再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锤炼法官队伍作风的突破点。
要想做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就必须培养务实的作风,注重围绕“认真”做文章。
认真既是一种作风,又是一种价值观。
我们要落实好“认真”二字,关键是围绕“实”、“细”、“勤”字做文章。
在“实”字上求突破。
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建设一支崇尚实干的法官队伍。
二、大讨论活动重在落实在本职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好群众观点大学习大讨论,重在落实。
结合法院实际,学以致用,促进法院全面建设是大讨论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广大干警要结合本职工作,着眼于履行好司法职责,强化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工作作风,形成说实话、干实事、出实绩、求实效的良好风气,要引导干警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要在“细”字上下功夫。
俗话说得好:
“于细微处见精神”。
审判工作看似繁琐、平常,但如果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精雕细琢。
要在“勤”字上显责任。
国家赋予我们司法的权力,岗位要求我们秉公执法,人民期盼我们伸张正义。
责任这两个字中的沉沉份量和丰富内涵,其实都是需要通过我们的勤勉敬业实现的。
要以对得起民心、对得起良心,要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输赢,都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和信赖。
二是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点。
通过学习讨论,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官队伍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解决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在实际工作中细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
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实行巡回立案,方便群众诉讼;
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没有经济能力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结合下乡办案,积极普法送法;
在院机关与人民法庭驻地开辟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审务信息公开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对话渠道。
深入乡村案发现地办理案件,在调解中讲道理,在庭审中讲法理,并结合案例向群众宣传法律,讲解政策,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百人”的良好效果;
做好思想疏导,竭力息诉罢诉。
办案中力求案结事了,紧紧抓住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策略,协调各方进行说服教育和思想感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
遵守司法审判程序规则,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对当事人做到热情而不失威严,听诉而坚持原则,沟通而保持距离。
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法官清正廉洁的保证。
通过学习讨论,要大力倡导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重点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
要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在干警头脑中形成强烈的自律观念,时时处处敲响警钟,教育干警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党员法官要带头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带头做好廉政工作。
要发挥领导的廉洁导向作用。
院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点滴做起,始终做廉洁自律的倡导者与践行者。
并坚持与干警保持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注重预防。
使干警自觉形成自省、自警、自励的职业行为,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要继续完善廉洁机制。
继续推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交纳廉政保证金制度,实行院长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并建立“院长信箱”,方便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反映问题。
通过院长回访和“院长信箱”,及时检验案件承办法官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对案件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检查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有无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的违法的现象,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现象,在全院形成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公正用权,拒绝腐败、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
三、大学习大讨论是司法公正、高效的保证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
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一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
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
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
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
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
“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
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
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
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
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
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
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
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
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
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
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
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
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
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
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
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
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
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
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
“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
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
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
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
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