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剧院运营补助资金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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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出目标:
在产出数量方面2017年度至少举办演出场次140场次,其中包括A类演出不低于40场次,B类演出不低于40场次,C类演出不低于30场次;
在产出质量方面,实现全年商业演出平均票价(不含公益演出)不高于220元,演出场次的年度平均上座率不低于60%。
2.效益目标:
在时效指标方面,实现全年举办演出,在社会效益方面实现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成效显著;
在可持续影响方面实现深度培育我市文化消费市场的目的;
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实现观众满意度指标达到95%以上。
(四)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青岛市文广新局,具体实施单位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国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青岛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业主方,以下简称:
“国信大剧院公司”)和合资公司青岛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演出运营方,以下简称:
“大剧院管理公司”)等二级相关单位,各相关部门具体主要责任目标如下:
1.青岛市文广新局
(1)代表市政府对大剧院的日常运营管理进行监管,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2)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解决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在大剧院运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3)为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提供高效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如演出资质的审批及演出剧目、经营目标的审定等。
(4)负责协调大剧院运营财政补贴的申请和发放。
(5)负责安排政府免费使用青岛大剧院30场活动场地的演出日程。
对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报送的阶段性演出计划进行审核,并在15日内提出演出场次调整意见。
演出场次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协调有关方面给予场次调整的成本补偿。
(6)与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组织好青岛交响乐团和提琴博物馆入驻大剧院的相关工作。
在青岛大剧院的总体管理框架内,组织青岛交响乐团和提琴博物馆制定切实可行的办公和运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切实落实。
2.青岛国信集团(实际责任方为:
国信大剧院公司和大剧院管理公司)
(1)每年举办演出130场。
其中商业演出100场(A类30场、B类40场、C类30场),公益性演出30场,演出场次的年平均上座率不低于60%。
另外,免费承接政府主办或承办演出30场。
(2)大剧院管理有序。
各项硬件设施(如房产、演出设备设施、动力、空调、通讯等)状态良好,各项环境要求(如保安、保洁、绿化、车辆管理等)完全达标。
观众满意度较高,无严重影响大剧院对外形象的群众投诉。
(3)建立健全大剧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
考核期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制定大剧院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并予以实施。
(5)制定大剧院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大剧院管理工作台帐和档案。
(6)做好大剧院接待中心的管理工作。
在充分发挥接待中心的大剧院配套服务主功能的同时,拓展对外营业服务内容,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努力为青岛交响乐团、青岛提琴博物馆等入驻单位的办公和运营提供方便条件,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实现大剧院艺术功能的多元化。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方法
青岛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采用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抽样实地调研及现场数据复核分析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所涉及指标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关于印发<
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的通知》(财预〔2013〕53号)、等文件,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和《青岛大剧院运营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对青岛大剧院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二月)等文件,相应设计了三级指标及其权重。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
其中,投入类指标按照一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
过程类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进行了部分细化新增。
由于本项目为政府公益项目,故产出、效益类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个性化设置。
产出类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从项目时限内开展完成情况、质量目标完成等方面进行考察;
效益类则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察。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第三方机构对青岛大剧院2017年运营补助专项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1.00分,绩效评级为“优”(成效显著)。
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见表1-1。
表1-1绩效得分整体情况表
指标
权重
分值
得分率
投入
15.00
100.00%
过程
30.00
26.00
86.67%
产出
20.00
效益
35.00
85.71%
合计
100.00
91.00
91.00%
(二)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对本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分:
1.投入
项目立项规范,决策依据合理,程序正规;
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且明确;
资金到位及时。
总体得分为满分。
2.过程
在主管部门管理方面,青岛市文广新局对政府文件规定的责任履行不够全面,存在年度考核责任缺失、扶持本土演出缺乏力度等问题。
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方面,业主方和演出运营方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演出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等,各项制度较为健全;
资金支出符合政府核算的支出方向,所抽查项目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所抽查资产管理良好,未发现设备设施损毁的情况;
抽查结果显示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所提供的信息质量准确;
演出运营方每年按照业主方的要求制定演出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完成演出;
2017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产出
在产出数量和质量方面,2017年度剧院共组织自营商业演出171场,完成考核目标的155%,演出A类场次57场,完成考核目标的143%,社会公益演出场次、政府场次、全年演出票价、年度平均上座率等指标均达到政府目标管理的考核要求。
4.效益
从项目效益来分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但社会效益方面仍存在宣传途径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益性得不到社会群众认可等问题,所以有适当扣分。
(三)项目主要成效
1.全面完成了政府目标管理要求的核心考核指标
2017年度,青岛大剧院在演出组织、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大剧院共组织自营商业演出171场,完成考核目标的155%;
开展公益演出30场,完成考核目标的100%;
演出A类场次57场,完成考核目标的143%,成功引进了中国国家交响乐团、美国费城节日交响乐团、俄罗斯明星芭蕾舞团等38个国际声誉良好、演出历史悠久的国内外演出团体。
2017年大剧院共接待观众近26万人次,年平均上座率60%;
设施设备管控、维护较好,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每月维护均有登记,所抽查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2.积极与青岛市本土演艺企业合作,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形象
为了进一步推动青岛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大剧院的文化平台作用,2017年度,青岛大剧院共组织本土演艺节目20场(青岛交响乐团演出14场,其他单位和个人演出6场)占总演出场次的11.7%。
为提升市民群众的艺术兴趣和文化品位,让更多的人走近艺术、热爱艺术,充分利用好大剧院的地域优势,青岛大剧院与青岛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共同打造了“青岛大剧院艺术节”这一群众文化活动;
与青岛市崂山区政府策划创立了“崂山艺术讲堂”项目,2017年总共开展14场“崂山艺术讲堂”公益讲座活动,为众多知名音乐剧、歌剧、舞蹈、话剧等不同艺术门类的演出专门开设了欣赏讲座,普惠民众,为城市文化建设和今后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3.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管理水平全国领先。
青岛大剧院的演出经营、人员调配、内部分配和剧院设施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由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负责。
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采取北京保利公司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坚持“科学管理、专业运作、高效运行”的理念,对行政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策划管理、票务销售管理等形成了统一、规范、严格的体系,各方面管理制度健全,从行政财务、安保服务到设备管理等,都有详细的制度要求。
同时,注重制度的落实执行,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财务报销与审核,确保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按照计划落实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代管资产的保值增值、高效运行等。
四、存在的问题
(一)在项目过程-政府文件管理要求方面,市文广新局未完全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考核。
2010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青岛大剧院运营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对青岛大剧院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规定,大剧院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由青岛大剧院运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市政府督查室委托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等次评价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在执行过程中,市文广新局以对青岛大剧院年度演出项目进行类别定级评审替代目标考核,没有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实行年度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二)在项目效益-经济效益方面,演出收入较少,运营成本压力较大,且高端演出收入与成本矛盾突出
目前青岛大剧院的演出收入较少,2017年仅975.60万元,不到演出成本(2,072.30万元)的50%,不到总运营成本(5,783.34万元)的20%。
仅就目前的演出收入规模,很难维持剧院的正常运转,剧院的运营压力较大。
目前,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承担大部分费用,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获取全部演出收入,收入费用不配比,仅凭自身运营盈利困难。
青岛大剧院为提升青岛市城市文化底蕴,积极引进国际声誉良好、演出历史悠久的高端演出团体,涵盖了音乐剧、歌剧、话剧、合唱、交响乐、戏曲、芭蕾舞剧等多种演出形式,为青岛市民提供高雅的艺术作品,但受部分场次政府限制定价影响,高端演出收入增速远低于成本增速,引进高端顶级演出所需演出成本较高,票房收入增长乏力,产生了引进高端演出越多,亏损越严重的现象,高端演出收入与成本矛盾突出。
(三)在项目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影响对潜在观众市场的开发
根据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提供的资料显示,青岛大剧院的主要通过宣传品、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方式宣传,2017年度对自营演出组织宣传推广总计121次。
其中104次宣传推广仅以制作宣传品为主,宣传途径较为单一;
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多种途径宣传推广的活动仅有17次,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对潜在受众覆盖程度不够。
当前社会情况下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已大不如前,传统的宣传方式已难以吸引更多的群众了解和参与青岛大剧院的演出活动,甚至已经影响对潜在群众市场的挖掘和开发。
通过社会及观众满意度调查对比,结果表明普通群众中对青岛大剧院公益演出了解程度较低,很多群众对青岛大剧院的总体印象还停留在“票价贵”的阶段,青岛大剧院的公益性质尚未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认可,这与社会群众整体文化素质和经济能力有关,也与青岛大剧院的宣传推广存在关系。
。
五、意见建议
(一)建议青岛市文广新局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积极协调其他宣传媒体协助剧院展开宣传。
建议青岛市文广新局组织主流媒体定期进行宣传报道,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促进媒体宣传的联动作用。
在文化市场发展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安排上可适当向剧院倾斜,在青岛市特色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可充分利用“青岛大剧院”这一品牌,切实打造“青岛大剧院”的文化地标影响。
(二)建议由青岛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青岛大剧院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青岛大剧院责任目标考核细则》,确定每年的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出具考核意见
按照《青岛大剧院运营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对青岛大剧院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建议由青岛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青岛大剧院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青岛大剧院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在考核中,应当严格落实文件要求:
“对全部经营管理目标进行分解,量化为考核分值,据此作为考核的依据。
考核组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日常考核管理记录、审计台账等方式,对责任单位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打分;
再根据分值统计情况,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形成年度考核报告。
”另外,针对ABC类演出目标在实际执行中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在制定目标时可酌情考虑一定的弹性以应对执行中发生的变化。
(三)建议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和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做好绩效目标调整申报工作。
因《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刚下发,相关措施尚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
建议在下一步项目执行过程中,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和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应当按照文件第二十一条的要求:
“批复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按规定程序做好绩效目标调整申报工作。
(四)建议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和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展开市场调研,了解观众需求,以青岛市“时尚之都”“帆船之都”等城市形象为切入点,提高群众欣赏水平和剧院知名度
青岛大剧院应对近几年演出受众群体进行针对性分析,积极开展市场调研,采取现场问卷调查、开展最受欢迎节目评选活动等,深入了解青岛人民的观演需求,在保证演出质量的前提下,适量引入青岛人民所喜闻乐见的演出节目;
以青岛市“时尚之都”“帆船之都”等城市形象为切入点,打造剧院的青岛特色,以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欣赏水平和剧院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走进大剧院,了解大剧院。
青岛大剧院应加强观众市场的培训,让观众从多角度认识青岛大剧院的特色,加强对观众的吸引力。
如目前运营比较出色的国家大剧院、上海大剧院等,都创办了一系列公共普及教育课程,如名作导赏、大师班、少儿班、休息空间演出等,青岛大剧院也可以探讨效仿的可行性。
(五)建议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和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渠道,开展针对性营销,增加推广活动,补充完善票务制度,提高售票灵活性
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应发挥本土企业的优势,利用自己对青岛本土演艺企业和消费市场的了解,协助合资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可借助国信其他载体,例如体育场等,张贴宣传标语推广青岛大剧院,创新宣传方式,借助网络平台推出一系列有关大剧院的微信公众号,让更多市民能够实时关注演出的最新动态。
在宣传渠道上,除通过传统媒体宣传以外,应拓展思路,借助各类现场活动、新兴宣传媒介等增加宣传的渗透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同时也可考虑与大型企业合作等发挥联动效应。
同时,可根据演出剧目的不同,充分分析受众群体的特性,对潜在受众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营销。
对于一些上座率不高的演出节目,例如《王纪宴-如何欣赏古典音乐》讲座上座率15%,金鸡报喜音乐会上座率21%等可灵活处理开场前大量剩余演出门票,针对特定群体,例如学生,老人等,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五折等优惠制度。
一方面能刺激群众对高雅艺术的需求,培育青少年的艺术修养,另一方面可以相对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剧院运营效率。
(六)建议国信大剧院公司(业主方)和大剧院管理公司(演出运营方)采取差异化发展战略,拓展新的资金来源
针对目前“演出收入较少、成本压力大”的问题,青岛大剧院应考虑在传统演出之外开拓新的增长点。
结合青岛市当前文化创意、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蓬勃发展的实际和青岛市海洋文化产业的潜力,应进一步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积极与新产业展开合作联动,如:
利用文艺演出的影响力宣传青岛本土文化;
以资本、股份、品牌等形式与新产业联姻以吸引企业赞助,拓宽资金来源;
鼓励企业以品牌命名等方式参与并提供资金支撑等。
通过有效经营演出和剧场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从市场上获取相应报酬。
剧院应打造有青岛特色的演艺品牌,以青岛“海洋文化”“里院文化”为侧重点,采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管理优势,增强对本土市场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