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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法律制度

流转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

掌握征收范围、纳税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专用发票;

 消费税:

掌握纳税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

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

熟悉纳税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各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了解各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了解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本章课程讲解  

第一节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熟悉)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计税原理

 

  

(二)增值税的三种类型

  【提示】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

特点

适用范围

消费型增值税

(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2)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利于技术进步

国外普遍采用

我国:

2009年1月1日起

收入型增值税

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折旧部分

生产型增值税

(1)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2)存在重复征税,抑制固定资产投资

我国:

1994-2008年

  【新增】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538号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掌握) 

 征收范围划分

 征收范围涉及内容

 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8项)

 

(2)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混合)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兼营)

 (4)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8项)

 (5)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5项)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提供通信服务  B.提供金融服务  C.提供加工劳务  D.提供旅游服务

  【答案】C

  (三)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

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特殊行为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提示1】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销售额为:

(1)同类货物售价;

(2)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1+10%)

  【提示2】对外购货物的区别对待:

如果是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要计算销项税。

如果是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这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情形,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自产的货物无论用于(4)-(8),都是视同销售,要计算销项税额的。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有( )。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ABCD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投资【答案】ABC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外购的各项货物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

A.用于个人消费 B.用于投资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建造厂房  【答案】ACD

【判断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征收增值税。

(×)

  (五)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两种特殊情况:

  

(1)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2)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又称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兼有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并且这种经营业务并不发生在同一项业务中。

 【判断题】汽车制造厂既销售自产汽车、又提供汽车修理修配服务,这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业务。

( )

【答案】×  【解析】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混合销售。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兼营行为的有( )。

  A.汽车制造厂销售自产汽车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B.饭店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并设立独立的柜台外销自制的食品

  C.空调厂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

  D.电脑公司销售自产电脑,并提供运输劳务    【答案】A

  (七)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8)税法规定的其他项目。

  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如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融资租赁业务;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等。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规定,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三、增值税纳税人(掌握)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例题·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成品油加油站

  [答疑编号911020303]

  【答案】C

  

  二、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三个层次: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行辅导期。

  3.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

四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按纳税人划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七类货物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2009-1-1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6%

【2009-1-1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

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3: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009-1-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例题·多选题】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答疑编号911020401]

  【答案】AD

  (三)征收率其他情况(新增)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

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增值税=售价÷(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2%)×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3%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2月将已使用三年的小轿车(原值

  16万元)以18万元价格售出。

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答疑编号911020402]

  【答案】应纳增值税=180000÷(1+2%)×2%=3529.41(元)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举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

  (4)一般纳税人销售列举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税款抵扣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

  

  

(一)销项税额

  1.销售额的一般确定  

  

(1)销售额的范围:

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

  价外费用不包括: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价外费用应视同含税,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计入到销售额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一定为“不含税销售额”,直接计税;下列情况一定为“含税销售额”,需换算计税:

  ①商场的“零售额”;②普通发票中的“销售额”;③价外费用;④逾期包装物押金。

  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3)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

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4.特殊业务的销售额

  

(1)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逾期(一般以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到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特殊: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折扣销售。

  纳税人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分为两种:

  

  一种是商业折扣,又称价格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买者多买而给予的价格折让,即购买越多,价格折扣越多。

对于商业折扣应作如下处理:

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②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会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另一种是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让优惠。

现金折扣额是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也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①一般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②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10台,同时回收10台旧冰箱,每台收购金额为100元,取得现金净收入为22400元。

已知每台冰箱市场零售价格为2340元。

计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

  

  【解析】此项业务属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除税法对金银首饰等有特殊规定外,其增值税销售额应按照该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即应按销售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也就是新冰箱市场零售价格2340元为基础换算增值税销售额。

  本例中,对收购旧冰箱业务活动,尽管收购旧冰箱与卖出新冰箱联系在一起,同时收购旧冰箱业务中也有资金抵减,但从税收角度来说,此项收购业务活动不能抵减增值税销售额,即不能按取得的现金净收入确定或换算销售额。

另外,市场零售价格2340元是价款和增值税合并定价,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此项业务增值税销售额为:

[含税销售额÷(1+税率)]×10=[2340÷(1+17%)]×10=20000(元)或(22400+100×10)÷(1+17%)=20000(元)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业务的处理方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采用价税合并定价并合并收取的,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B.纳税人以价格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不论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均以扣除折扣额以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C.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以扣除旧货物折价款以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D.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购销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计税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特殊的计税方法。

根据规定,纳税人以价格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扣除折扣额以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不得扣除折扣额,因此选项B错误;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5.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抵扣方法

具体内容

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税

(1)外购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13%

外购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

进项税额=收购凭证(或销售发票)金额×13%

(2)外购运输劳务: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3)生产企业收购废旧物资: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提示1】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提示2】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法定扣税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提示3】免税农产品计算抵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提示4】运费计算抵税:

  

(1)抵扣范围:

外购货物、销售货物  

  

(2)抵扣基数:

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入。

  进项税=(运输费+建设基金)×7%

  (3)抵扣条件:

伴随着货物进行抵扣。

  

  【举例】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格是2000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费100元,取得运费发票。

那么,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000×13%;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7%;收购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3000元,发生运费200元,废

  旧物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00×10%,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00×7%。

 

  【提示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进废旧物质,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项目:

10项,已经抵扣的作进项转出处理。

  

(1)凭证不合格。

  

(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新增】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原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10)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如不按规定扣减,造成进项税额虚增,不纳或少纳增值税的,属偷税行为,按偷税予以处罚。

  【提示1】

(1)理解增值税原理:

将来会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将来不可能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提示2】购进的货物用于(3)非应税项目、(5)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是视同销售,不产生销项税额,其购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在此应区别于自产的货物用于(3)、(5)属于视同销售。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进项税额不得从纳税人应纳税额中抵扣的有( )。

  A.用于生产了不合格产品的购进货物

  B.发生意外事故的半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C.用于对外捐赠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D.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答案】BD

  【提示3】购进的货物用于(6)、(7),最易出题,会计上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支出”→影响会计利润和企业所得税。

  【提示4】购进的货物用于(3)—(7),原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两种方法计算进项税转出:

  ①现在成本×税率;

  ②分不清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与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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