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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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培训目的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与关系。
•2、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熟悉、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培训课程内容
课题
任务
相关知识
课时
课题1
安全生产方针
任务1任务2任务3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生产方针的关系
(1)安全第一的含义
(2)预防为主的含义
(3)综合治理的含义
(4)三者的关系
1
课题2
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任务1任务2任务3任务4
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其他法律法规
(1)法律法规体系
(2)安全生产法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3)矿山安全法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4)其他法律法规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1.5
课题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与义务
任务1任务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0.5
课题1安全生产方针
概述:
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
长期以来,全国煤矿通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安全综合治理、重视安全思想教育、强化安
全技术培训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等,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统计表明:
煤矿事故在工矿商贸企业中最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
课题1安全生产方针
课题1安全生产方针
与世界主要采煤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相比差距大。
“十五”时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1年的5.07下降到2005年的2.81,下降了45%,但与先进采煤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
2005年,中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7%,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约为美国的70倍、南非的17倍、波兰的10倍、俄罗斯和印度的7倍。
严峻的安全生产状况不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也影响到社会和谐及国际形象。
任务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
是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所以,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是什么
任务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安全是一种意识;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是一种关爱;安全是一种习惯;安全是一种效益;安全是一种制度。
一、含义
1.安全第一的含义
安全第一说明的是安全与生产、效益及其他活动的关系,强调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突出抓好安全,始终不忘把安全工作与其他经济活动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一、含义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当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时
,安全则变得更为重要,和平安宁的生活需要安全,经济的腾飞需要安全,时代的发展更需安全。
所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将安全工作进行到底,真正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勇于向各种危害安全
的行为作斗争,确实做到“安全第一”,让安全的警钟时常激荡在我们耳畔。
一、含义
2.预防为主的含义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式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本质安全为目标
,实现事故的预先防范体制,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
预防为主
一、含义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
”
——出自清代朱用纯《治家格言》
大意是说:
天还未下雨前,应先修补好屋舍门窗,喻凡事要预先作好准备。
不要渴了才想起挖井。
与“迨(音:
代)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音:
有,窗户的意思)户”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强调预先防范的重要性。
居安思危——出自《左传·襄公十一年》防微杜渐——出自《元史·张桢传》
曲突徙薪——出自《汉书·霍洌传》亡羊补牢——出自《战国策·楚策四》长治久安——出自《汉书·贾谊传》
···
一、含义
3.综合治理的含义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人管、法管
、技防等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从责任、制度、培训等多方面着力,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格局。
经济行政人管法管技管
法综合治理.社
律会
培训制度责任舆论职工
二、关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综合治理是方法。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
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保障,只有采取综合治理,才能实现人、机、物、环的统一,实现本质安全,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别躺在“极低概率”上睡大觉
任务2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组成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矿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1、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
法律.
安矿矿
刑全山产煤生安资炭
法产全源法法法法
任务2法律法规
任务2法律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有《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
4.国务院所属部委颁布的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等。
任务2法律法规
5.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性规章。
地方性规章有《河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河北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
6.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有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14161-2008《矿山安全标志》等。
行业标准有《AQ1025-2006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l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17-2005《煤矿井下安全标志
》等。
7.规范性文件有《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任务2法律法规
任务2法律法规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任务2法律法规
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予以公布,并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任务2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这就确定了《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基本法的地位,也说明了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涵义,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企业类型,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这就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共同原则。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关键是主要负责人。
任务2法律法规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法》用了28条款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作出了基本规定:
首次明确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问题;首次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关职工安全培训以及有关人员资质认证问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以及安全设备的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的规定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的8项权利,同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几种义务。
《安全生产法》特别强调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在第五十二条中做了明确规定。
任务2法律法规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也明确了社会公众以及新闻机构的监督职能。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以及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做了相应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对象包括政府、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等机构。
第七章附则
对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含义做了进一步解释。
任务2法律法规
任务2法律法规
任务2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是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法律,是法制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安全生产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安全生产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在了第一位,并全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明确了各种安全生产责任
,加大了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将对保障安全生产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任务2法律法规
(二)《矿山安全法》1.立法的目的
目的:
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
修订情况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任务2法律法规
2.《矿山安产法》的主要内容:
(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3)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缺德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任务2法律法规
(5)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险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6)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7)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任务2法律法规
(三)《煤炭法》1.立法的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立法目的:
一是规范煤矿安全监察行为,依法建立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确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二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煤矿事故。
三是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煤矿安全规程》
立法目的: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任务2法律法规
三、矿纪矿规
(一)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要求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指劳动者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也是一种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煤炭企业劳动纪律的基本内容如下:
1.遵守劳动时间和单位的作息制度,禁止旷工和无故迟到、早退。
2.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和管理,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3.努力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证生产质量。
4.在工作时间内,遵守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做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东走西窜、嬉戏打闹及斗殴等。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及作业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6.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7.遵守本单位其他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
任务2法律法规
(二)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它与奖惩制度结合
,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是各岗位职工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是实施奖惩的具体依据。
课题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1.劳动保护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2.安全生产知情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3.安全生产监督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情况
、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人员指挥行为、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职健业康防治权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或可能导致职业病作业的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
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接受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从业人员离开企业时,有权索取本
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必须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5.拒绝违章指挥权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停止作业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
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7.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结束语
做为煤矿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杜绝三违,做到懂法、知规、维权、尽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清
晰安全、生产、效益、其他之间的关系,从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学习可以知道自己的不足。
“学然后知不足”。
学习如登山。
登小山,飘飘然,登大山,茫茫然,登深山,惶惶然,知然也。
“知然也”就是才知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
平常我们说的“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意思就是越是有学问的人,越是觉得自己知道的少。
读书是一种精神跋涉,是一种生活方式。
一个人的心灵若能得到知识的浸润,就会发生出许多灵气和色彩。
学习使人变得重要。
有的人生得重要,是祖上福荫:
阿斗无能,先主有德。
有的人变得重要,变得重要的途径很多,但读书是一个使绝大多数人变得重要的途径。
正如古人所讲,“读书使庶人变成贵人,不读书使贵人变成庶人”,“寒门出贵子,白屋出公卿”。
做一个好官,当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不加强学习,不认真读书,就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工作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
但愿你,首先学会勤奋。
你想拥有勤奋吗?
但愿你,请别浪费时间。
因为,时间是幸福的链条,一生为你滚出无限的幸福。
世界上最宝贵的除了良好的心里素质,还有一个东西,就是勤奋。
最宝贵的勤奋,不光是身体上的勤奋,而是精神上的勤
奋。
我们绝不鄙视勤奋。
只有勤奋,你才可以采摘到收获。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扛着一把采摘丰收的阶梯,那就是勤奋。
手懒的,要受穷;手勤的,得以富足。
要想拥有富足,就必须无畏的攀登,像登山运动员攀登珠穆朗玛峰一样,要克服无数前进中的艰难与险阻。
懦夫和懒汉,是不可能享受到丰收果实的喜悦和拥抱富足而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