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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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招标文件.docx

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防火门、

单元门制作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青岛青特华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

2015年11月

15

第一章 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1、注意

1.1如出现对本招标文件中产品参数和商务条款的疑问,请联络采购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部联系人:

蒯刘军

电子邮件:

qtzyzb@

联系电话:

18661708479,0532-66794676-827传 真:

0532-87966866

通信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青威路617号上豪广场12F

1、投标单位须知

1.1赫山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青岛青特华盛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青特华盛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制作安装工程的招标,青岛青特华盛置业有限公司将与中标单位签署本工程的制作安装合同。

1.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对本项采购的有关技术说明、质量要求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1.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已充分考虑现场要求、材料供应、运输故障、气候影响、分批加工、为保证工程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取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费用和工期。

1.4投标单位须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附件变更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等均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亦为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6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联系人参加,在回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

1.7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招标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者按中途退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1.8投标单位按照本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所供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调整报价、延续工期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并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投标单位同意招标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

1.10投标单位完全明白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修改产品规格尺寸、颜色、数量、功能等要求的权利。

1.11本招标文件中的《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将作为日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文本,其中相关表格或空格在投标时不需填写。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1.12投标文件及投标相关资料在本次招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1.13其它

(1)中标单位不得有任何超出本标书中条款的要求。

(2)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次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样本、产品加工制作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证书、施

工方案等均为投标书的一部分,招标方有权将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本标书解释权在招标方。

2、评、定标原则

2.1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如下:

(依重要性排序)

(1)在满足投标书所有要求、按规定方式报价的前提下,合理低价者中标。

(2)投标产品质量优良(检测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寿命长、维护率低、技术先进者中标。

(3)切实保证该项目工程进度要求者中标。

(4)公司信誉好,与招标方有良好的合作经历并有再合作愿望者中标。

(5)产品保修期超过最低要求者中标。

(6)第一轮报价最高者无约谈及二次报价机会。

3、废标条件

3.1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能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3.2收到的投标文件有明显的串标现象,即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3.3招标产品出现大的设计变更,使投标报价无效。

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制作要求送达样品。

4、投标文件组成

4.1资质标书,根据《资质标书编制要求》制作。

4.2技术标书,根据《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制作。

4.3经济标书,根据《经济标书编制要求》制作。

4.4投标样板详见附加样品照片。

5、回标方式

5.1赫山项目1期项目的入户门、防火门及单元门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分为密封正本一份及密封副本一份,每份密封标书中含分别装订成册的资质标、技术标、经济标三本,正本加盖正本章,副本加盖副本章,并密封包装于开标前递交至采购联系人处。

若外埠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为邮寄则送达时间以投标方邮件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但不得迟于开标后两天。

5.2包装封面须做如下标识:

投标文件名称:

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制作安装工程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时间:

5.3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投标保证金

下账户:

6.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应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须投标单位直接汇入以

开户单位:

青岛青特华盛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城阳支行

账号:

37101988227051061314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方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密封在标书中一同交至招标方,若标书中无相关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在截标前投标方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标书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个人缴纳,否则将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特别注意。

6.3如中标后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与投标承诺一致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若投标单位没有中标,则招标单位在30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赫山项目1期

2、项目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秋阳路与荟城路交界处

3、总建筑面积:

赫山项目约18万平方米

4、本次招标范围:

赫山项目1期

5、施工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0日

第三部分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赫山项目1期的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表详细计算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报价包括:

产品的深化设计、材料供应、加工制作、包装运输、安装、门体进场前及安装后按照国家和招标人的要求的一切必须的检测费用、特别是消防检测的费用,以及与其它专业承包商的交叉配合费用以及售后保修费用等一切招标范围内在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工程移交招标人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免于计量支付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费用;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认为需要投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以及其它措施项目费用,包括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保险费;

(3)安装验收完成前的一切垂直及水平运输费用;

(4)临电、临水的接驳及使用费用;

(5)对招标人的其它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照管费用;

(6)消防检测费用;

(7)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用;

(8)其它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投标人认为承担本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而需要发生的其它成本支出。

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等物价的涨跌风险。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招标人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以及非标零件的明细,同时还需提供易损、易消耗的备品、备件(含非标件)的采购价格表,以便保修期结束后招标人采购。

招标人对其所有原材料的型号、品牌、产地和价格等有最终决定权。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范围、格式和报价明细认真填报承包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招标、投标数量

(1)具体的招标数量见附表,此数量为暂定,待投标单位中标后,双方再根据图纸及深化图纸进行核对,计算规则为按照入户门、防火门、单元门的实际加工尺寸进行计算,此数量核对后双方按此数量签订合同。

第四部分招标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

2015年11月11日

2、截标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下午15:

00

3、答疑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4日中午12:

00

4、答疑回复时间:

2015年11月16日下午17:

00

5、开标时间:

招标方自行安排;

6、现场勘查时间:

不安排统一时间,请务必自行勘察。

现场勘查联系人:

赵永涛,联系电话:

18763003120

招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根据踏勘的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进行报价。

一旦投标人中标,不得再以现场条件复杂、不清楚、报价时未考虑等各种理由要求调整。

第五部分支付条款

详见《赫山项目1期入户门制作安装工程安装合同》(范本)相应条款。

第六部分责任条款

1、投标单位须保证其参与本次采购应用的投标产品及工艺做法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上述行为,均由投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并由投标单位赔偿由此给招标单位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招标单位保留向投标单位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2、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及答复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单位不得因此提出更改投标报价、投标产品等实质性内容。

第七部分附加条款

投标有效期为截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

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在招标单位。

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以下目录顺序将投标文件编制成册:

第一部分资质标书编制要求

1、投标承诺函

按照附件一填写完毕并盖章;

2、授权委托书

按照附件二填写完毕并盖章;

3、投标单位情况采集表

按照附件四填写完毕并盖章;

4、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贵公司近三年青岛地区业绩,必须按照附表填写完整,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按照附件四填写完毕并盖章;

6、获奖情况

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第二部分技术标书编制要求

1、本分包工程分别的全套投标方案。

2、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应包括综合说明、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初步计划表、拟使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临时用水及用电量计划、劳动力计划、施工方案(内含关于工程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专利技术及建议、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及工序协调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竣工后保修期管理措施及承诺,以及投标人认为应属于本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范畴的其他内容。

3、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承诺。

投标人应按网络图方式编制其中的施工进度初步计划表,并须在其中反映出对本分包工程的工期安排。

除需提交本分包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初步计划表、拟使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临时用水及用电量计划、劳动力计划外,投标人仅需编制可同时适用于其他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即可。

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仅供反映投标人/分包人按合同执行及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达到的基本标准要求,并

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分包人须在定标后合同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再次提交以分包人而非投标人身份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予招标人、承包人及工程监理审批,和按审批后的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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