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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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相对湿度71%
年平均风速1.9m/s
最大风速20.7m/s
全年主导风向E
最大积雪深度11cm
最大冻土深度12cm
平均雷暴日数20.5d
最多雷暴日数25d
平均雾日数11.5d
最多雾日数27d
1.3.2.2厂/场区地震
地震烈度:
7度
50年超越概率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75G
1.4技术条件
1.4.1设备的主要参数
1.4.1.1额定容量:
常用功率640千瓦。
1.4.1.2最大连续运行容量:
由投标方填写。
1.4.2柴油机
1.4.2.1型号:
由投标方填写
1.4.2.2型式:
空气冷却器、涡轮增压
1.4.2.2额定功率:
1.4.2.3额定转速:
1500转/分
1.4.2.4冷却方式:
闭式循环带水-空气热交换器(自冷却)
1.4.2.5起动方式:
24V直流电起动
1.4.2.6噪音水平:
≤95分贝(距离设备1米远处)
1.4.2.7燃油消耗:
L/H(投标商填)
1.4.3发电机
1.4.3.1型号:
1.4.3.2型式:
无刷、自励磁、自散热、有屏蔽保护
1.4.3.3额定功率:
640kW
1.4.3.4额定电压:
400/230V
1.4.3.5额定电流:
1155A
1.4.3.6额定频率:
50Hz
1.4.3.7额定转速:
1.4.3.8功率因数:
0.8(滞后)
1.4.3.9定子线圈相数及接线:
三相四线,中性点直接接地
1.4.3.10效率:
>97%
1.4.3.11励磁方式:
无刷自励磁
1.4.3.12绝缘等级:
H级
1.4.3.13防护等级:
不低于IP32
1.4.3.14短路能力:
(3-5)倍额定电流持续5秒
1.4.4机组电气性能
1.4.4.1稳态电压调整率:
≤±
0.5%
1.4.4.2瞬态电压调整率:
20%~-15%
1.4.4.3电压稳定时间:
<1S
1.4.4.4电压波动率:
≤0.5%
1.4.4.5稳态频率调整率:
<±
1%
1.4.4.6瞬态频率调整率:
5%(电子调整器)
1.4.4.7频率稳定时间:
<5S
1.4.4.8频率波动率:
1.4.5.技术要求
1.4.5.1自启动功能
机组应保证在火电厂全厂停电事故中,快速自启动带载运行,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接到启动指令后在5~8秒内一次启动成功,在60秒内实现一个自启动的循环(即三次试启动),机组自启动成功率不小于99%。
若自起动连续三次失败,则发出停机信号,并闭锁自起动回路。
机组自启动成功的定义是:
机组在额定转速,发电机在额定电压下稳定运行2-3秒,并具备首次加载条件。
1.4.5.2带负载稳定运行功能
a.机组自启动成功后,保安负荷采用分级投入的方式,允许首次加载的负荷应不小于50%额定负载,在首次加载后的15秒内带满负载运行。
机组可带不低于20%额定负载长期稳定运行。
b.机组应能在功率因数为0.8的额定负载下,稳定运行12小时中,应允许有一小时1.1倍的过载运行,并在24小时内,允许出现上述过载运行二次。
发电机尚应具有允许20秒的2倍额定容量的过载运行能力。
c.整套机组允许全电压直接启动的空载四极速鼠笼式异步电动机的容量不小于0.2倍的机组额定容量,下称(Pe)。
1.4.5.3自动调节功能
a.机组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为95-105%额定电压,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不大于5%。
b机组在带功率因数为0.8-1.0的负载,负载功率在0-100%内渐变时应能达到:
1)稳态电压调整率≤0.5%(单机运行时)
2)稳态频率调整率0-1%可调(电子调整器)
3)电压、频率波动率
≤0.5%(负载功率在25-100%内渐变时)
≤1.0%(负载功率在0-25%内渐变时)
c.机组在空载状态,突加功率因数<0.4(滞后)额定容量为0.2Pe的三相对称负载或在已在带80%Pe的稳定负载再突加上述负载时,发电机的母线电压0.2秒后应不低于75%Ue,发电机瞬态电压调整率δu≤+20~-15%,电压恢复到最后稳定电压的±
3%以内所需时间不超过1秒,瞬态频率调整率≤5%(电子调整器),频率稳定时间<3秒,突减额定功率容量为0.2Pe的负载时,机组升速不超过额定转速的10%。
d.机组在功率因数为0.8-1.0三相对称负载下,功率在0-75%范围内,然后在其中任意一相上加上不大于25%额定相功率的电阻性负载,但该相的总负载电流不超过额定值时,应能正常工作,发电机线电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相差不超过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的5%,机组各部分温升不超过额定运行工况的水平。
1.4.5.4自动控制功能
机组属无人值守电站,应具有下列功能;
保安段母线电压自动连续监测;
自动程序启动,远方启动,就地手动启动;
运行状态的机组自动检测、监视、报警、保护;
自动远方、就地手动、机房紧急手动停机;
蓄电池自动充电,应具有自动内外部切换功能及蓄电池电压监测;
预润滑、润滑油预热,冷却水预热。
(5)模拟试验功能
机组处在备用状态下,应模拟保安段母线电压降低至25%UH或失去电压状态,使机组能够快速自起动运行,并带交流事故保安负荷运行。
1.4.6机组的性能及结构要求
1.4.6.1运行要求
机组应能在12小时内连续满容量运行,机组应能通过运行方式选择开关,选择机组所处状态,运行方式选择开关至少有下列四个位置即“自动”、“手动”、“试验”、“检修”,机组正常处于准启动状态即“自动”状态。
1.4.6.2启动要求
保证机组自启动快速性和成功率,务必使机组正常处于热态,即采取对机组冷却水、润滑油的预热、预供手段。
机组的启动方式为电启动,电启动方式的电源,采用冲击放电倍率高,自放电率小,维护工作量小的蓄电池,蓄电池的浮充装置应具备在线式小电源浮充恒流型自动充电功能。
蓄电池容量应满足连续启动九次的用电量。
每次持续时间不小于6秒。
1.4.6.3电气接线要求
a.一次接线:
电气一次接线参见附图。
b.二次接线
机组的控制启动、保护、测量、信号系统采用直流24V电压(厂家自行解决),控制,操作及其联络信号由投标方负责。
发电机馈线断路器的控制、操作及机组与外界的联络信号等均采用直流110伏电压。
机组应能实现数据采集,与电厂DCS系统(或其它控制系统)通信,可在DCS操作站监控机组的运行。
接口应具备标准RS485通信接口和硬接线两种方式,并且提供通讯规约。
1)控制
除自动控制的要求外,机组还有就地控制屏控制和单元控制室远方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柴油机旁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
当保安段母线电压降低到一定值时,经1-10秒(可调)延时,确认母线失电后,通过保安段母线电压监视继电器及辅助继电器联动机组自动起动,机组自起动成功后,同时联锁保安段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跳闸和机组馈线断路器合闸、保安段上的机组断路器合闸,闭锁机组的自动起动功能,机组开始向保安段供电。
此时,机组自控装置应分两次(级)按顺序发出允许保安段负荷分级投入的指令信号。
当保安段正常工作电源恢复后,机组的停机可在远方(集控台)按程序控制自动停机或就地手动操作停机。
停机时,首先跳开保安段上的机组断路器及机组馈线断路器,再合保安段上的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
同时,解除机组自动起动功能的闭锁。
控制逻辑要求最终通过设计联络会确定。
2)保护
(1)发电机及其引出线保护
发电机绕组内部相间短路保护采用两段过电流保护,第一段为不带时限的过流速断保护,第二段为带时限的过流保护:
保护装置装设在发电机中性点的分相引出线上,动作于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跳闸并灭磁。
发电机总馈线应装设相间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总馈线开关选用框架式断路器。
应装设三相三继电器式接线的反时限保护装置。
发电机及其总馈线的短路保护应考虑与分支馈线的短路保护的动作选择性相配合。
单相接地保护:
为保护发电机及馈线单相接地短路故障,应装设零序过流保护,采用零序电流互感器和动作灵敏的电流继电器构成,保护动作于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跳闸。
无刷励磁方式应装设整流二极管故障保护。
发电机励磁系统应装设自动电压调整器故障保护。
(2)柴油机保护
柴油机装设水温过高、机油油压过低、超速保护,保护动作于停机;
装设水温高、机油压低、水位低、润滑油温高、机头燃油箱油位低等保护,保护动作于信号。
重要热工保护测量仪表应满足三重冗余配置。
3)信号
信号系统按装设地点可分为就地盘上信号(采用声光报警)和主机组单元控制室信号(按故障性质分为预告信号和事故信号,预告信号用信号灯,电铃,事故信号用信号灯和蜂鸣器)。
远方预告信号、机组运行信号、控制电源故障信号等分别各用两付无源常开接点通过硬接线送集控室,其它事故信号信号均应通过通信方式送入招标方监控系统。
厂家提供预告信号参考值,事故信号跳闸值,用于跳闸回路的发讯器(压力开关、温度开关)与测量一次元件分开。
机组必须装设下列信号:
机组运行信号;
机组三次启动失败信号*;
机组超速运行信号
运行方式选择开关位置信号(就地控制屏可不设)*
机油油压低和过低信号;
冷却水温高和水温过高信号;
燃油箱油位低信号;
控制电源故障信号;
保安段电源自投回路熔断器熔断信号;
启动电源电压消失信号;
AVR故障信号。
旋转整流二极管故障信号
机组故障总信号*;
机组运行异常信号*;
出口断路器位置信号*;
出口断路器事故跳闸信号*;
*:
表示该信号除就地安装外,尚需引至主机组的单元控制室(空接点输出)
机组必须具有下列开关量接点输出信号,并引至控制柜端子排:
允许保安段负荷顺序合闸指令信号(每个指令采用两付无源常开接点,闭合表示允许合闸的指令,此合闸指令信号的持续时间为1~3秒可调)
馈线断路器开合状态信号(提供此断路器的两付常开、两付常闭辅助接点)
发电机出口电流、电压。
要求输出4~20mA的信号。
4)测量
(1)电气回路应装设下列测量表计:
发电机:
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24V直流电压表、计时表、转子电流表及起动电源的直流电压表。
指针式交流仪表准确等级不低于1.5级,指针式直流仪表准确等级不低于1.5级,数字式仪表准确等级不低于0.5级,频率表准确等级不低于0.2级。
。
(2)机械系统至少应装设下列表计:
电动转速表、机油压力表、机油温度表(就地,远方发高温报警,干接点输出)、冷却水温度表等。
1.4.6.4发电机励磁
发电机励磁系统应装有快速自动电压调整装置,励磁系统应具备有自动调压和强行励磁性能,对于自动励磁调整装置,满足以下条件:
---静态电压调整率:
0.5%
---暂态电压调整率:
2%
---稳定时间:
小于1.0s
---电压波动率:
---强励倍数:
>
2
---励磁回路的反应速度不大于0.05秒
---可调电压满足±
5%Ue
---励磁调节装置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调节方式。
1.4.6.5通风冷却方式
机组的通风方式以轴向通风方式为主,柴油机冷却方式应采用闭式循环水冷却,一次水冷,二次采用散热器风冷,冷却水的水质为除盐水。
补水箱和冷却水管中应加防冻液,发电机的冷却方式采用自然冷却。
1.4.6.6柴油机的燃油润滑油
燃油牌号:
国产柴油
润滑油牌号:
(投标商填)
燃油消耗率:
≤g/kW.h(投标商填)
润滑油消耗率:
1.4.6.7容量标定
机组容量的标定应按用户提供的使用地点的环境条件下的12小时持续输出的有效功率表示,超出12小时持续运行的,其输出功率应为按GB1105规定的方法修正柴油机功率,并提供修正系数。
1.4.6.8噪声
柴油机在排气管路上装设消音器,装设消音器后距离柴油机1.5米,高度为1米处的噪音不大于95分贝(A声级)。
1.4.6.9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的结构特点:
机组为单元性成套设备,机组及底座应根据地震裂度及机组正常运行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抗震及减震措施,(机组振动值在额定负载下单振幅值不大于0.5毫米)。
电气屏包括控制屏和馈线屏,机组的电气采用单独的箱式落地结构,应能靠墙布置,便于前门检修,电缆应能通过底部引线,屏体应满足IP32的防护等级要求,仪表、信号,检测装置采用全屏蔽防护结构,屏内移动部位的连线应采用带阻燃护层的软导线,与测量表计配套的分流器,变送器的准确等级不低于0.5级,电流互感器准确等级不低于0.5级;
保护用的电流互感器应满足保护装置的要求,至少不低于5P20,馈线屏应符合有关低压开关柜的行业标准。
所有连接线应采用绝缘铜质导线。
馈线柜应能承受短路热稳定/动稳定电流值为50/105kA。
机组采用电热暖机方式。
柴油机配置可安装于室内的容量不小于机组连续满载运行8小时用油量的日用燃油箱。
整套机组应无漏水、漏油等现象。
1.4.7标准
1.4.7.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GB2819-90《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2820-90《150至3200kW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GB4712-84《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及IEC标准和原生产国的国家标准。
GB156《标准电压》
GB2900《电工名词术语》
GB2900《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
DL/T744《微机型电动机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539《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试验技术条件》
GB/T13540《抗地震性能试验》
GBN193《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GB—191《包装贮运标志》
JB—1580《铝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
DL/T671-2010《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电安[1994]191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设备制造应遵守国标GB2819-90《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GB4712-2008《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DL/T5153-2002《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及IEC标准和原生产国的国家标准。
1.4.7.3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招标方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1.4.7.4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方将矛盾情况提交招标方,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1.4.7.5所有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4.7.6合同签订1个月之后,按本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4.7.7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
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
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技术规范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
1.4.7.8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1.4.7.9投标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
1.4.7.10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应采用国外有关标准。
但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
1.4.8性能保证值
机组应能保证在12小时内带满载持续运行,并保证在12小时内满载持续运行后允许带不小于0.9倍标称容量的负载继续运行。
机组一次自启动的时间不大于5~8秒,自启动的成功率不低99%。
发电机在其出口发生三相短路时持续3秒而不发生绕组,铁芯等附属部件的有害变形。
柴油机在承受1.2倍的超速运行时不发生有害变形。
整套机组保证下列平均故障间隔期:
转速:
1500转/分,平均故障间隔期不小于15000小时。
整套柴油发电机组质保期为初步验收合格后1年,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
在质保期内柴油发电机组(包括外协件)在规范书允许运行条件下发生损坏,投标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大修期间隔不小于20000小时。
机组在运行中稳态和暂态电压频率调整精度保证值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供货范围
2.1一般要求
2.1.1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2.1.4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分别给出具体清单。
2.2供货范围
2.2.1数量:
640kW应急柴油发电机组1台
2.2.2每台供货范围:
投标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整套设备。
按系统配套范围划分为:
柴油机及其燃油、润滑油、冷却、调速、启动、排气、预热、预供、增压系统设备及其附件。
发电机及其励磁系统、励磁调节、保护、控制、信号、测量、接地、馈线装置及其成套电气屏柜。
每台柴油发电机组供货范围如下(不限于此):
1、柴油发电机组1套
2、发电机组保护控制屏1套
3、日用油箱(满足满负荷8小时工作燃油)1只
4、蓄电池组1套(DC24V)
5、消声器1只
6、排气管联接法兰1套
7、油机壳一次所需润滑油和240小时的用油量。
8、出厂文件资料
9、自动充电器1套
10、波纹管1套
11、减振器1套
12、水加热器1套
13、蓄电池连接导线1套
14、二次控制电缆连接导线及插座1套
15、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屏1套
16、柴油发电机组馈线柜1台(外形尺寸为800X600X2200mm(宽X深X高))
17、柴油发电机组至出口断路器屏、馈线柜的动力及控制电缆
18、热工仪表1套.)
2.2.3供货清单(不限于此)
投标方按系统详细填写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材料清单。
上表未列入或数量不足,由投标方补充。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柴油发电机组
台
1)
柴油机
套
2)
发电机
控制屏
3
日用油油箱
个
4
输出主配电柜
5
就地电源箱
6
消音器
7
波纹管
8
电瓶
9
浮充充电器
10
冷却水加热器
11
电缆(动力及控制电缆)
12
支吊架弹网
13
柴油发电机组用地脚螺栓及其附件
14
辅助控制屏
15
热工仪表
2.2.4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备注
柴油滤清器
与机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