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刑事诉讼学》在线考试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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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刑事诉讼学》在线考试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甲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李某贪污一案时,原已被逮捕的李某脱逃而需要采取通缉措施,该市检察机关可以依照下列哪一程序在甲市辖区内通缉李某?

要求甲市公安机关颁布通缉令予以通缉

甲市检察院检察长决定通缉,自行发布通缉令

由甲市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由甲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由甲市上级检察机关决定通缉

5(1.0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时,应当就()。

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第一审判决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进行审查

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

A

6(1.0分)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作了具体的规定,下述各项中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必须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7(1.0分)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侦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能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

8(1.0分)

下列各项措施,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强制措施性质的有:

传唤

拘传

公民扭送

9(1.0分)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郑某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郑某提出反诉,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应当是:

宋某和郑某

宋某

郑某

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

10(1.0分)

某人民法院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起,工作人员听到对方急促的话语:

“我要报案,我的5岁的儿子几分钟前被几个人用车拉走了,希望你们能够出动车辆进行追赶和拦截。

”人民法院对于这个报案应当()。

决定立即立案

马上采取紧急措施去营救被绑架人

告知报案人员,此类案件应去找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不管辖

将报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执关,让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11(1.0分)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可以由下列哪些人员组成?

审判员3—5人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5人

审判员3人

审判员5人

审判员3—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7人

D

12(1.0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如何处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可以直接执行死刑,不必核准

13(1.0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对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只能适用于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可以适用于自诉人

可以适用于证人

14(1.0分)

某市政府的数位主要领导涉嫌参与保险诈骗犯罪,案情重大,该市检察院认为此案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市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应报由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应由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

报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报由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

15(1.0分)

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抢劫一案审查起诉时,认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那么检察机关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什么?

中止诉讼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暂缓起诉

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16(1.0分)

张三是某城市的一名个体户,为了在经营上谋取更多的不正当利益,张三多次给予某集体企业厂长以财物,数额较大。

对张三行为的管辖,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因张三是个体户,故不应对其立案侦查

因张三并不是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故不应对张三立案侦查

17(1.0分)

熊某今年15岁,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公安机关在讯问他时,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应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讯问时应由2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

第一次讯问应于刘某被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

刘某应如实陈述

18(1.0分)

天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在抗诉期限内提出了抗诉。

天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时候,人民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由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庭

由天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庭

由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天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

19(1.0分)

刘某是一起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刘某拘传至人民检察院接受了2日的讯问。

刘某对此提出了申诉,认为人民检察院违法。

对此,他提出的申诉理由哪一项是有根据的?

未经传唤,直接拘传

应由公安机关决定

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时间长至2日

20(1.0分)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正确的做法是()。

二、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

21(2.0分)

下列证据中既是传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的是()。

被告人供认实施犯罪的陈述

证人关于被告人是谁的证言

鉴定结论的抄件

勘查笔录的复印件

CD

22(2.0分)

周某向公安机关控告陈某强奸了自己。

公安机关准备对周某和陈某进行人身检查,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陈某拒绝进行人身检查,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进行

检查周某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如果周某拒绝人身检查,则公安机关不可以强制进行

ABCD

23(2.0分)

胡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取保候审;

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人民检察院还需要对胡某采取取保候审,则人民检察院正确的做法是()。

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

不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取保候审期限重新计算

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重新计算取保候审期限

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胡某的取保候审

24(2.0分)

下列哪些情形不由军事法院管辖?

现役军人王某的儿子在部队营区将被害人汪某打成重伤

军人赵某在服役期间被发现入伍前曾经有过严重的持械抢劫致人重伤

赵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间犯盗窃罪的

赵某在办理退役手续后非法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25(2.0分)

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机关有()。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26(2.0分)

曹正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本案确有错误,本案不正确的抗诉程序是()。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向本案的一审法院提起抗诉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意见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映,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直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27(2.0分)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做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某甲盗窃一案过程中,发现某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从而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对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以前经过的诉讼过程仍然有效,应接着审理

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三日内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AD

28(2.0分)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某甲盗窃案中,发现某甲的行为不是盗窃,而应是抢劫,并且数额巨大,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某县人民法院应当()。

继续审理,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派员参加

请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应当由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

直接退回人民检察院

BC

29(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侵占罪但自诉人撤回自诉的

犯罪嫌疑人突发心脏病死亡的

30(2.0分)

被告人刘某,1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下列哪些人员有权对本案提出申诉?

()

被害人温某

刘某的父亲

刘某的哥哥

刘某的辩护人史某

ABC

三、简答题

简答题

31(5.0)

题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答案: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2(5.0)

简述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范围和回避的法定理由。

刑事诉讼中回避人员范围: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必要时院长、检察长和负责人。

民事诉讼中回避人员范围: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必要时院长、审判人员

回避的法定情形: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售货员(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而且还适用于参与案件审理与案件审理的书记员、翻译售货员、鉴定人、勘验人等。

当事人申请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实行独任制的,由审判员决定。

对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后,人民法院应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决定之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应当暂停参与西安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申请人对人民法院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的工作。

33(5.0)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

这类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称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这一规定清楚地表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只限于自诉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个类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指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解决的案件;

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根据我国刑罚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

即刑罚分则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公然侮辱、诽谤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他人财物案。

这四种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案情都比较简单,不需要侦查即可查清案件事实,所以适宜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需特别说明的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不需要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即可查清案件事实的案件。

这是对原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所谓:

“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的修改,有利于防止公检法三机关在试试诉讼中相互推诿而使被害人告状无门的现象发生。

这类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罚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等。

这类案件不仅案情比较轻微,而且事实明显,被告人明确,被害人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不需要动用侦察机关的力量去侦查,只需要采用一般的调查方法就可以查明案件事实,所以也适宜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被害人无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这两种案件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款的规定,这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原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被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

二是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三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经作出书面决定的。

这类刑事案件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立案侦查或撤销的案件,也包括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安、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工作的制约,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司法时间中存在的“告状难”的问题。

上述由被害人起诉的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有无证据证明,是否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案标准予以确认,并可以进行调解(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款规定的案件除外),这样既可以简化诉讼程序,避免诉讼的拖延,减轻群众的诉累,又有利于案件的解决和处理。

34(5.0)

简易程序可以适用哪些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四)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35(5.0)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法律规定: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和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36(5.0)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1、有关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除外。

37(5.0)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8(5.0)

对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39(10.0)

盛某,女,与李某通奸并一再唆使李某谋杀其夫。

某晚,盛某带李某至家中,要李某用铁棍将熟睡中的丈夫打死,李某不敢,盛某便持铁棍将自己的丈夫打死,公安机关逮捕盛某后,发现其己怀孕。

因属超计划生育指标,本人同意做了人工流产。

问:

对盛某能否适用死刑或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但盛某在侦查阶段即同意流产了,不属于这一条件。

故可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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