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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自然”对我们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有时往往都是不可估量的,而我们人类的力量却仅仅能够有限度地克服自然灾害,而且我们的力量往往又都是局部的,相对于整个自然灾害来讲,我们人类的力量终究是微乎其微的,人类最终难以摆脱自然的限制,这就是强大的自然规律。

人类与自然的互动,最强大的仍然是“自然”。

面对每一个自然规律,我们人类最应该做的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那就是适应自然,同时适应和遵守自然规律;

爱护自然,同时更要爱护和珍惜我们的共同家园。

如果我们人类不爱护自然,那么按照自然规律的正常发展,人类必然受到灾害的惩罚,这种惩罚在严重的时候,很可能是灭绝性的。

到那时假如我们才回头,才后悔,那就完全是千古遗憾了。

人类与自然互动关系,与佛家、儒家学术所讲的因果关系逻辑其实很一致,因此,本学术的自然而然规律理论可与佛家、儒家以及基督教的有关因果关系的学术交流共享。

第二章生活中的自然规律

本学术意在对人进行思想的规范和转化,但笔者认为却需要先从“物”和“事”说起。

比如我们种地,庄稼人都知道种地的最关键环节至少有六个,一是健康的种子和种苗;

二是翻耕充足的合理土壤;

三是及时准确的播种季节;

四是及时、定期、保量的水源和肥料;

五是精心间作或修剪的养护措施;

六是充分必要的防灾手段。

而对这六个环节,我们如果不予遵守,就会造成庄稼的减收甚至颗粒无收。

比如我选错了种子,一旦到了出苗的季节出不了苗,那我们再补种的话就会在本年收获的季节等不到成熟,待到成熟时也就遭受霜冻无法收获到成熟的果实;

比如我们不翻耕土地,或供水、供肥不足,或间作、修剪不到位,或没有防灾手段,那我们自然不会得到所期望的果实,这就是人们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基本规律。

依照这个规律,我们可能引伸到人的发展上。

一个孩子从小到大,同样也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

一是必要的孕产保健措施;

二是科学的育儿过程;

三是系统、全面的教育和熏陶;

四是必要的约束和管理;

五是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和氛围。

一个人的成长所遵循的规律也与自然规律相同,我们不尊重他、重视他,他自然也不会尊重和重视我们。

如果任其放任自流,他很可能直接或间接地给我们带来伤痛、危害甚至危险。

生活中的自然规律有很多,其实有相当多的规律都是古人总结出来的,只不过大都已经上升为人生哲理了。

但是,笔者认为,针对最需要教育、感化、挽救的人们来说,与其以哲理的名义对他说教,倒不如我们用最基本的规律给他清醒的认识。

针对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一代甚至是青少年一代,笔者认为他们受到的外界腐蚀更多,受到的不良影响更大。

结合这一代人十分容易出现的反叛思想特征,更需要避开哲理性说教,借助比较适宜的交流方式,运用最自然的生活规律给予适中、恰当、以理服人的提醒和感化。

这里,我们所要讲的生活中的自然规律主要在六方面的规律,即苦乐平衡规律、地位平衡规律、忠孝平衡规律、美丑平衡规律、强弱平衡规律、得失平衡规律。

第三章苦乐平衡规律

笔者认为,人的一生,所受到的苦,和得到的乐是平衡的,也就是说,吃够多少苦,就能享受多少乐;

反之,享过多少乐,必然会吃到多少苦。

任何人对一个人的关爱或付出都是会受到能力、舆论、环境、年龄限制,都是十分有限的,我们每一个人一旦有朝一日失去这种关爱和付出,就只能自己关爱自己,自己想办法谋生,自己为自己付出。

反过来讲,我们人类不同于动物,总不能只顾自己生存吧,我们受到国家的保护,应该为国家出一份力吧;

我们受到父母的养育,至少应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让父母欣慰吧;

我们得到过朋友、老师、长辈的关爱、帮助和鼓励,至少应该对他们有所回报吧!

那么我们所需要的这种回报应该靠什么来实现呢?

那就需要我们为他们做出有价值的事,或者用我们光荣的劳动成果去回报。

那么,假如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曾经因为不想吃苦而荒废学业的人,找不到理想或合适的工作、没有个报答的渠道怎么办?

做不出有价值的事怎么办?

没有劳动成果怎么办?

连生存也保障不了怎么办?

我们是不是就得吃苦,或者遭遇精神上的痛苦了?

是不是只能用很勉强的笑容或者甜言蜜语来回报呢?

那么如果我们只用笑容和语言回报人家的话,我们是不是笑得很难堪、说得很没有底气呢?

所以说,为了我们能做出有价值的事,能靠自己的真才实学创造出劳动果实,为了不用难堪的笑容来回报帮助过我们的人和自己的良知,那么我们就应该为自己负责,让自己拥有必要的赖以生存的学识和技能,这也就需要我们去学习,去锻炼,敢于事先接受学习和锻炼中必然要面对的“苦”了。

假如我们敢于先吃苦,那我们将来就自然能够堂堂正正地做人,胸有成竹地做事,理直气壮地生存,问无心愧地生活,满怀信心地发展,毫不吝啬地回报了。

其实,我们讲的苦乐平衡规律,自古以来已经有相当多的先例,比如成功企业家必然经过超人的磨难,知名的科学家都经历过相当艰苦的勤奋;

而所有犯罪入狱或饿死、困死的人,几乎都是因为没有吃过苦,反而是一度享乐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的结果。

在这里笔者主要强调的,就是这种苦乐平衡规律。

第四章地位平衡规律。

除去人的职位、荣誉之外,我们每个人如果没有媚上欺下或自负、或自卑的心态,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实际上是平衡、对等的。

你对人尊重,别人自然尊重你,你对人没有礼节,别人自然没有必要对你有任何敬重。

当你把别人当作一个十分尊重、十分可亲的人的时候,别人自然也会用同等或加倍的尊重回报你。

如果我们每个人因为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而痛苦,那么我们首先应该反思的是自己,而不是要求别人去反思。

当然,一个不懂得回报别人的尊重的人,也的确是个没有必要尊重的人。

在这里我还要着重强调“尊重”的内涵,我所认为的尊重绝不仅仅是礼貌而已,我们更需要尊重别人的喜好和正常的个人隐私,只要是对方不乐意接受或不便触动的事,我们都不能用任何理由去勉强他、为难他,甚至埋怨他,这才是真正的尊重。

有时候,我们为了一份真正的尊重,甚至暂时都不能去接近对方。

假如我们真的有一份尊重的诚意,那么我们就应该经得起考验,只要我们坚持优良的诚信本色,等到一定的时间,我们最终会获得别人的尊重。

更进一步讲,我们但凡是经过考验而最终获得了这份理解和尊重,那么这份尊重一定是加倍的,是更有价值的,更会令我们感觉到赢得这份尊重的快乐,这个规律同时也顺应了我们前面所讲的苦乐平衡规律,因为我们在接受考验这一段时间里,一定吃过不少的苦,也就是精神上的煎熬,而我们赢得的“乐”也是非同寻常的。

实际生活中,但凡是经受过长期考验的尊重或感情,都是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这个世界上,越是感到孤独的人,我认为越是不尊重别人的人。

一个有礼节、有良知、有志向、有恒心、有爱心的人,往往都是充分认识到这种平衡原理的人,自己尊重人,自己便有地位,因而他们的一生有苦有乐,先苦后乐,乐得顺理成章、天经地义,更富有人生意义。

 

第五章忠孝平衡规律

自古以来,多有“忠孝不能两全”之说。

以我看来,忠与孝其实更应该保持平衡规律。

比如一个身处公门的人,如果从来都不顾自己的父母,那么他再有多大的功劳,他也是人们谴责的对象。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都在国家健全的法律体系规范下,都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条件和氛围。

国家尊重我们的人权,我们为何不尊重自己的良知和义务呢?

试想,我们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对身边的人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我们以尽忠为由而不尽孝,那么我们身边的人又会不会受到自己的影响,也会以尽忠为由而弃长辈于不顾呢?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大国,假如我们都以尽忠为由而不尽孝,是不是会影响国人的形象和国家的声誉呢?

如果我们真的忠于国家,那么就自然也需要为国家的形象和声誉负责,不要让国家或集体去为我们承担不义的罪名。

反之,如果我们一味地为了尽孝而耽误自己的工作,甚至造成失职、渎职,那我们也就会因为忠孝这个天平的失衡,使自己的“孝”成为使长辈不仁不义的话柄,或者使自己成为沽名钓誉的人,因而也就不是真正的孝,也就使“忠”不能实现,“孝”不能自圆其说。

很显然,如果我们只顾尽孝不能尽忠,那么我们的“孝”便充满明显的功利色彩,轻者是形成以“孝”来沽名钓誉的嫌疑,重者很可能让父母背上“自私”的罪名。

试想,假如我们因为盲目的“孝”而坏了父母的声誉,那我们的行为还能算是尽“孝”吗?

所以说,忠孝之间是十分平衡的,没有真正的忠,就没有真正的“孝”,而没有真正的“孝”,也就没有真正的忠。

我们效忠于国家,其实同时也是在为替父母完成对国家、对集体感恩的心愿,而我们孝敬于父母,同时也是替国家弘扬一个文明古国对人民的爱戴。

工作的人是这样,学习的人也是这样。

如果因为所谓的“孝”而耽误了学习,那么这种“孝”就是愚蠢的,或者说是虚伪的,因为真正的“孝”应该是珍惜仅有的学习机会和条件,把学习当作自己的第一任务,以备使自己能成为真正的、更有能力的忠诚之士。

反之,如果因为过度学习,过度忠于书本,而不勤于思考,不留出一点空间与父母交流思想,或为父母分一点体力或精神上的负担,那么这种“忠”也不是真正的“忠”,而是另一种自私或无知的体现,轻者会发展成“书呆子”,不懂世事,不近人情,重者会成为人们所说的“白眼狼”,没有起码的良知,没有最基本的道义,因而也就不能真正地“忠”于知识,使自己的知识为国家所用,甚至可能要为反动者服务了。

第六章美丑平衡规律

人间万象,芸芸众生,此消彼长,美丑同存。

我们每一个国家、每个历史阶段、每一个群体或者区域,无不在美与丑的对立统一中存在和发展。

不仅如此,笔者认为在每一个范围内,美与丑同样也存在相互平衡的关系。

这里我并不是说我们的国家也是喜忧参半,而是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去看待和区分美与丑的存在。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对“真、善、美”、“假、丑、恶”做了较为详尽的区分,而在这里,我们暂把“真善美”统称为“美”,把“假丑恶”统称为“丑”,来和大家朋友们共享“美与丑”的平衡关系。

比如,我们所在的一个群体存在两个队伍,一边是“美”的队伍,一边是“丑”的队伍,那么大家愿意站到哪一边呢?

勿庸置疑,在口头上说,大家为了自己的“脸面”,都会异口同声地表示要站到美的队伍那边去,但事实上如何呢?

我们所在的群体时刻都是美与丑同在,小到每一个机关,或每一个村落,就是美和丑并存的现象,有廉洁的,就有自私的,有吃苦耐劳的,就有投机钻营的,有精干的,就有邋遢的。

站在真正文明的高度,我们的美是一种良好的修养,高尚的情操,健康的爱好,阳光的心志,磊落的胸怀,无悔的付出,光彩的成果,崇高的荣誉,无私的境界,真实的情感,朴实的交往,忠垦的语言,客观的评价,现实的眼光,正常的隐私,包括无需掩饰的缺点、包括善意的谎言;

而我们所认为的丑就是不良的习气,龌龊的思想,低俗的爱好,灰暗的心志,狭隘的胸怀,虚假的情感,见不得人的隐私,包括虚伪的“优点”、包括恶意的“实话”。

这些正反两面的现象,无不在我们身边同时存在。

美与丑的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才是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现象。

如果一个社会只有“美”的成份,而没有了“丑”的迹象,那么这可能是我们所幻想的“天堂”,或者说是相当遥远的共产主义社会。

我们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建设和国民教育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由国外侵蚀和古代遗留的丑恶现象还不可能禁绝,公民道德和国家法制还不断遇到丑恶现象的挑战,因此,“丑”与“美”的同时存在就成为一个十分客观、现实的规律,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能认识这个规律和问题的人,或者说每个能接触到或理解美丑平衡规律的人,兴许都会认识到什么是美与丑,并且自觉地站到“美”的一边,但是那些所有认识不到美丑之分,心里只有自己享乐而不为国家、别人着想的人,没有重视或理解这个平衡规律的人,又怎么能够站在我们这边呢?

他们怎么能够理解进步的思想和理论,禁绝一切不健康、不道德、不文明的现象呢?

这就是任何一个社会客观存在的落后一面。

一个真正“美”的人死后,总会有相当多的人为他送行,不断地宣传他,歌颂他,怀念他,学习他,而一个站到“丑”的队伍的人,往往在死后没有人为其痛心,甚至会有人拍手称快,进而很快被人民和历史遗忘,或者说成为千古罪人,遗臭万年,被人永远地批判。

如果我们有一份基本的良知,那就应该自然会站在美的一边。

遗憾的是我们由于一些制度的缺陷,教育的缺失,总会不断有缺少良知和道德的人存在,因此,“丑”的现象还是要长期存在的。

对于美丑同在的客观现象,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在管好自己的前提下,尽可能用自己“真、美、美”的举动影响身边的人,使他们尽可能站到“美”的这边来,这才是我们人类进步、社会进步的基础。

当我们“美”的队伍越来越大,原先“丑”的队伍越来越小,我们就必须重新界定“美”和“丑”的标准,到那时,最初的“美”已经达不到现在的“美”的条件,因而也就不再称得上“美”,充其量只能说是“正常”而已,新的“美”的标准已经上升到人类高度文明的水平;

同样,原先的“丑”的现象也逐渐消失,而新的“丑”自然又会暴露出来——那就是那些仅仅可以美一时,而做不到美一世、或者说只舍得做一点点好事,而不舍得一辈子做好事的人了。

因此,站在发展的角度,笔者认为“美”与“丑”永远是平衡的。

第七章强弱平衡规律

任何一个社会,都同时存在“强”与“弱”之分,而“强”与“弱”同样也是对等的。

这个规律如同“穷”与“富”同时存在一样,国家和人民财富毕竟是有限的,我们的智商、体力、社会关系都有所区别,因而也就存在我们劳动能力的大小和成果多与少的之分。

在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想做一个强者,但谁又能真正理解“强者”的内涵呢?

笔者虽然不敢自恃清高,但至少能够有一个基本到位的理解。

我认为,真正的强者,不是靠阴谋诡计玩弄别人,不是靠以强凌弱压制别人,不是靠投机钻营窃取别人的技术和财富,不是靠移花接木占用别人的发展机会,更不是靠非法手段夺取别人的劳动果实,而是靠诚信做人,以理服人,勤劳致富、光明做事、公平竞争而发展。

否则,所谓的强者,也便成为道德、灵魂、品行的“弱者”了。

我们每一个不想做“弱”者的人,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弱往往是因为不善于培育和运用我们的智商,不善于接受艰苦的劳动条件或强度,不善于创造和运用客观、合理的社会关系,因而我们便缺少了创造劳动成果的根本要件,自然很难走进强者之列。

因此,我认为从本质上讲,弱者之所以成为弱者,归根结底是因为偷懒的结果,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都需要勤奋学习、增长才智,虽然我们不可能与别人有同样优秀的成绩,但至少我们的行动不能次于别人,我们还应该学会避实就虚,在难以在部分功课的考试成绩上超过别人的情况下,去学习别人忽视的、薄弱的一些同样有用的、健康的知识或技能,最终靠自己独有的特色与别人媲美和较量。

以上对“强”与“弱”的理解,其实是我打算用来教育孩子的一部分,但我认为同样可以教育更多的人。

第八章得失的平衡规律

人的一生,无不与“得”和“失”紧密相关。

有的人也把得和失看得很重,而有的人却能淡定处理,泰然处之。

其实。

越是计较得失的人,在费尽心机得到一种东西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失去一种东西,得到的往往是有价的物质财富,而失去的往往是无价的精神财富。

比如偷窃的人、诈骗的人、钻营的人,在他们得到财富的同时,他们失去了良知和信誉;

而我们每个正常人通过合法劳动得到物质的时候,我们同样有失去的东西,那就是智力、体力、青春和享乐的机会。

反之,越是不计较得失的人,其实他每当舍去一种有价的东西,往往会得到一种无价的东西,前者往往是物质的,后者往往是精神的。

同样,从来舍不得“失”的人,往往失去的最多,包括良知、道义、信誉、甚至名誉和地位。

而从来不计较得失的人,却往往会成为伟人、名人。

最成功的人。

现实生活中,因得而失或者因失而得的事例举不胜举。

秦始皇得到了天下,却最终失去了民心,贪官们得到了财富,却失去了品德、声誉,甚至自由和生命;

病人们得到了健康,却失去了钱财;

庸人们得到了低级趣味,却失去了高尚风格;

有人靠阴谋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却又会失去最不想丢的东西(那就是名誉)。

反之,伟人们付出了牺牲,却得到了万世拥戴;

清官们失去了发财的机会,却得到了流芳千古的英名;

英雄们失去了生命,却得到了世代称颂;

女人们失去了自由,却赢得了整个家庭,学者们失去了玩乐的机会,却换来渊博的知识,获得了全体人民的尊重和拥戴。

因此,人世间的得与失,切不可深究其中,只要我们保持一个很平常的心态,坚持一个很本份的本色,保持一份最起码的良知,那么我们就会看淡得与失,从而最终按照得失平衡的自然规律,很坦然的失去那些可以失去的东西,很自然地得到那些更加珍贵、能够告慰我们终生、甚至是润泽后世的东西。

得失平衡的自然规律,足可以指导我们淡泊名利,洒脱做人,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愿天下人都能认识这些规律,并能够遵守和运用这些规律,让我们都能为国出力、为民办事、为使家庭和睦、子女成才、社会进步、国家强盛而成为最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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