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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流程文档格式.docx

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5) 

如申报的项目规模超过60000㎡,则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送交原件1份。

3.3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

3.4 

在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1、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申请原件1份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

4规划批文(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的文字批复)复印件1份

5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建委初设批复原件1份

3.5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规划定点、选址

4.1申办开发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初审。

4.1.1 

向市国土局大厅提交以下资料:

1地质灾害评估申请表原件2份(此表在市国土大厅领取);

2国土红线图复印件1份

3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4.1.2 

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若需作地质灾害性评估,联系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需经市地房局专家评审通过。

4.1.3审批通过,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

4.2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表由规划局提供)原件1份

2)申请报告原件1份

3)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4)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2份

5)1:

500的实测现状地形图3份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8)道路红线2份(首先持光盘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画道路红线)

9)其它。

4.3审批同意后,向区规划局交纳40%的规划证照管理费,然后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存档、提供利用,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5、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具体步骤如下。

提供修建性详规方案及设计说明2套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规划审批:

1)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由区规划提供)

2)申请原件1份

3)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4)修建性详规方案原件2套

5)设计说明书原件2套

6)彩色效果图

7)设计模型

审批过程:

详规方案报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

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划红线、盖章,领取市府批文及附图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规划方案审批

6.1 

环境保护审批[申请环评书(表)编制要求通知书]。

6.1.1 

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区环保局审核:

1规划设计条件;

2立项批文;

3规划红线图。

6.1.2 

取得“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后,联系、确定环评单位,委托其编制环评书(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6.2 

在完成消防、绿化的设计方案后,开展以下工作:

6.2.1消防方案审批。

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盖章),

2设计方案原件1套。

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6.2.2绿化方案审批。

6.2.2.1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红线图);

4设计方案原件2套;

5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以上(需在1:

500实测地形图上编制,明确范围、界限、指标,若有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需表明其范围线);

6设计方案总平面蓝图1份;

7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1份。

6.4规划方案审批。

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

6.4.1在备齐下列资料后报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3)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

3)彩色效果图

4)设计模型

5)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的方案批复,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地质灾害评估审批表)

6)拟建项目设计条件要求的其它书面意见。

7)申请原件1份

6.4.2 

审批同意后,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方案,交本部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规划初步设计审批

首先开展人防(方案)、防雷(方案)、消防、绿化、综合管网专项设计,在取得上述设计初步设计图后,在等待项目初步设计图及说明过程中,首先进行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送审,下列工作除绿化需先取得消防初设审查意见书外其余均可同时开展:

7.1人防方案审批。

5.7.1.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人防审批:

1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2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

3设计方案原件1套送市人防审核。

7.2教委批复。

向区教委提供编写的“某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报告”,要求下达该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意见。

下达意见后存档。

7.3防雷方案审批。

准备设计方案原件1套报市防雷办审批。

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

审批通过后存档。

7.4消防初设审批。

7.4.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

2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原件各1套。

7.4.2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7.4.3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

7.5绿化初设审批。

7.5.1办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可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

2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3市政府有关批文(建面10万㎡以上必备);

4初步设计原件2套(由策划部提供);

5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由策划部提供);

6初步设计总平面蓝图1份(由策划部提供);

7消防初设批复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7.5.2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

7.5.3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设计方案存档。

7.6环境保护审批[环评书(表)审核意见]。

7.6.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1环评报审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2已通过专家评审的环评书(表)原件2份;

3环评书(表)评估报告2份。

7.6.2审批通过后,领取环评书(表)审核意见及附件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7综合管网审批。

准备以下资料报市规划市政处审核:

1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2综合管网设计说明(含图)原件2份(由策划部提供)。

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附图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8拆迁许可证。

程序详见《拆迁管理流程》。

7.9规划初设审定。

7.9.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规划审核:

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原件2份

3)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

相关部门专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的初设批复,人防、防雷等部门的方案批复,区教委的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

5)拟建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它书面批文。

6)地质勘察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若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时,应提供复印件1份

8)申请原件1份

7.9.2审批同意后,领取初设批复及初步设计,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8、建委、人防初设审定

8.1建委初设审批

8.1.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区)建委勘设处审核(除特殊说明外其余资料统一用A4版面装订,建面2.5万㎡以上应报市建委审批),:

1) 

申请表原件1份[由市(区)建委提供];

申请表原件1份;

初步设计文件原件3份(图纸、说明书、概算、渲染图,统一装订为A3版面);

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综合管网意见及附图);

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6) 

国土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国土使用证、国土红线);

7) 

消防方案设计审查及附图复印件1份;

8) 

工程勘察质量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

9) 

勘察合同复印件1份;

10) 

设计委托书及合同复印件各1份。

11) 

若有以下资料应同时报送复印件各1份:

1可研批准文件;

2联建协议;

3项目转让批复;

4市政府规划方案批复;

5经济适用房批复。

8.1.2市(区)建委检查资料无异议后,确定初设审查会的时间、地点和通知参会人员(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公司相关技术人员、领导及设计院设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议。

8.1.3初设会议中的技术疑问,由设计院人员出面解释和答疑。

审批通过后,领取初设批复及附图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8.2人防初设审批

8.2.1完成人防专项设计后,准备以下资料报市人防审核:

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

初设人防专项设计原件1套(由策划部提供);

8.2.2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本部存档。

若有设计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

5.8.2.3若项目无法修建人防工事,经市人防批准同意交纳易地人防建设费的,需送以下资料到市人防审批:

3设计方案原件1套;

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1份。

9、规划施工图审批

9.1在取得建委初设审查意见书,完成人防、消防、防雷施工图设计后,在等待项目施工图设计中,首先完成(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9.2人防施工图审批。

准备人防施工设计图原件3套(由工程部提供)报市人防审批。

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存档。

若有技术疑问,需派员解释和答疑。

9.3消防施工图审批。

2施工设计图原件2套(其中1套应存于建设工程档案盒内)。

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存档若有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

9.4防雷施工图审批。

准备防雷施工设计图原件1套、总平图4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报市防雷办审批。

若有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

审批通过后,缴费后领取批文资存档。

9.5环境保护审批[“三同时”审核意见]。

9.5.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1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总平面图、管网总图1份;

3环保设计图说及排污口座标、编号1份;

4生化池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5生化池工艺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

9.5.2审批通过后,缴纳建筑施工燥音排污费,然后领取“三同时”审核意见书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9.6市政手续。

准备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综合管网设计图原件1份送区市政委审批,审批同意后领取批文存档。

9.7规划许可证。

9.7.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规划审核: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2)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原件2份(由工程部提供)

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人防、防雷等部门的施工图批复,环保“三同时”批复,区教委的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区市政委管家网方案审查意见,拆迁许可证,国土用地许可证及附图,投资许可证,年度投资计划通知)

拟建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它书面批文。

5)地质勘查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申请原件1份

9.7.2审批同意后,领取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并持以下资料到市地形勘测院申请放线:

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原件各1份,施工图建筑部分原件1套,规划红线图复印件1份。

放线完成,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3份交存档。

9.7.3在获知规划许可证证号、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光盘后,可申报制作拟建项目的公示牌,具体步骤如下:

将勘测院回单、光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等资料送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制作公示牌,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

公示牌制作完成后,由市规划“信息中心”送到区规划。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制作三类公示牌,并收取不同的费用,类型主要有:

1)5万㎡以上收取4453元;

2)2-5万㎡收取3047元;

3)2万㎡以下收取2612元。

9.7.4缴纳剩余60%的规划证照费,然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公示牌,交本部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10、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做以下工作:

10.1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建筑面积4万㎡以上须报市建委审查)。

1)到市或区建委开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委托书。

将该委托书交工程部(工程部派人持委托书及须审查的施工图到建委指定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院出具该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提供经审查并盖上设计院审查章的施工图原件1套及审查报告原件1套

送审查报告原件1套送市或区建委备案,领取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2份存档。

10.2申办招投标手续。

10.2.1将以下资料送建委审批:

立项批文(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监理合同原件1份;

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复印件1份;

根据项目招标方式而报送的其他资料(须到建委购买相关报表并填写、盖章),其中前4项为必报资料。

10.2.2经审批同意,向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缴费用后领取招投标备案意见书存档。

10.3打印施工许可证。

10.3.1送以下资料到市配套办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总平面图(看后即还)1份,拆迁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旧房产权证(复印件)1份,招投标备案意见书原件(看后返还)。

审批同意后领取配套费交款通知书,根据通知书金额缴纳配套费,并出具已交配套费的通知

10.3.2持配套办交费通知原件及招投标手续时缴费发票原件到市交易中心打印施工许可证正、副本,施工许可证暂存开发主办处。

10.4施工许可证盖章

10.4.1准备以下质监资料送建委审批:

A、由建设单位提供:

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质量监督申报书原件3份,施工图审查备案书复印件1份,经审查单位盖章的全套施工图1套,项目负责人责任书原件1份,现场代表责任书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档案登记联系卡。

B、由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经理责任书原件1份,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书原件1份,施工管理负责人责任书(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原件各1份,商品砼供应合同原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各施工管理负责人岗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C、由监理单位提供:

总监理工程师责任书原件1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书原件1份,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监理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1份,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D、由设计单位提供:

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结构负责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E、由勘察单位提供:

地质勘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10.4.2通知中标单位携相关资料送建委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待建委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具备开工条件后,即可领取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详建委相关规定)。

11、开工前手续准备

在办施工许可证期间,可同时做以下工作:

11.1市政手续。

到区市政委办市政排水接沟、道路挖掘手续。

审批同意后,缴费后领取接沟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存档。

11.2卫生许可证。

到卫生防疫部门办防疫手续,缴费后领取卫生许可证。

11.3若项目地块内涉及树木移栽、砍伐,应根据地块大小到市或区园林局办相关手续。

11.4办施工用水、用电手续。

11.4.1到自来水公司申请项目的施工供水设计及施工,并交纳设计费及工程费(也适用永久性用水办程序)。

11.4.1.1自来水公司工程师现场查勘时,项目部工作人员应陪同。

11.4.2申请二次供水系统安装许可(若为高层则须办)。

开发主办准备以下资料送二次供水办公室审批:

申请表原件1份(由审批单位提供),二次供水施工设计图原件1份。

审批同意后,领取二次加压供水设计图审核意见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

11.4.3开发主办联系电业局进行施工用电的接洽、设计、审批及施工(也适用永久性用电程序)参与申报全程。

电业局设计师到项目现场查勘时,项目部工作人员应陪同。

12、预售许可证

12.1当在建工程达到预售要求时,开发主办准备以下资料送市国土局审批:

申请表(由市国土局提供)原件1份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由销售部提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立项批文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拆迁许可证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涉及联建的,应提交《联建合同》及分房楼层、面积部位清单复印件各1份

施工阶段建筑剖面图、总平面图、规划红线图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各1份(看原件,留复印件)

预售方案原件1份

12) 

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已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原件各1份

13) 

已制定的房屋使用公约及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并经登记备案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原件各1份

14) 

涉及拆迁的,应提交原地安置房位置复印件1份

15) 

拆迁主管部门同意预售的证明原件1份

5.12.2审批同意后,领取预售许可证,领取预售许可证副本送房屋交易中心备案,正本存档。

13、天然气安装申请

13.1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用气的接洽、设计、缴费及施工。

13.2燃气公司设计师到项目现场查勘时,工作人员应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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