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殡葬管理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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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⑼《工业与民用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95);

⑽《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⑾《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建设监理规定及《湖北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⒀《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

⒁《殡葬管理条例》

⒂《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⒃《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GB13801)

⒄项目编制单位调查和收集的其它基础资料;

⒅钟祥市殡葬管理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7、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我市是省政府划定的火葬区,1976年开始推行殡葬改革。

市宾馆所于1974年动工新建,地址为钟祥市县城东郊荒芜区,于1976年完工投入使用,属我市较早建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之一,下辖两个殡仪馆。

即:

将要搬迁的市殡仪馆和位于207国道双河与胡集交界处的第二殡仪馆,市殡仪馆现在年火化遗体3500余具,以后将达到年火化遗体5000余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该馆所在地已作为发展新区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由于城市总规划将城东地区规划为行政办公、科研教育、商贸金融、生活居住及对外交通枢纽等综合功能的城市新区。

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殡仪馆进行整体搬迁,并纳入了市政府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

第二节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设地点为钟祥市双桥原种场平桥4组。

2、建设规模

该项目征地70亩,新建殡仪服务区、火化区、骨灰存放及悼念区、综合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建筑面积1036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基础服务设施。

3、主要建设条件

由于该项目选址位于钟祥市双桥原种场平桥4组,该项目建设场址为山冲地,植被较好,周边无农户,空气扩散条件好,大气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根据调查结果表明:

项目建设区域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类标准。

该地符合钟祥市城区总体发展规划,地质情况良好,不受洪水、潮湿的影响,周围无各种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噪音、高压电线。

且交通便利,是项目建设的理想场所。

4、项目投入总资金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74.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钟祥市财政专项拨款。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划用地面积

46690

2

总建筑面积

10367

2.1

殡葬服务中心

4091.16

2.2

火化区

3007.3

2.3

办公楼

1118.56

2.4

服务楼

1096.92

2.5

骨灰楼、车库

464.64

2.6

辅助用房

588.42

3

容积率

22.2%

4

建筑系数

32.1%

5

绿化率

38.6%

6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174.7

第三节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它的建成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丧葬需求,促进我国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建设条件好,有利节省投资。

项目无论在经济、技术、社会及环境保护上都具有可行性,建议项目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十分注意环境保护,同时,要积极做好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受益。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殡葬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服务事业,殡仪服务是社区服务的组成部分,殡葬事业单位是地方人民政府为群众办丧事设置的公益服务场所。

从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火葬、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国的殡葬事业单位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长期以来受经济、科技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在殡仪馆建设的指导方针上采用的是因陋就简的原则,在殡仪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又缺乏科学的指导,致使很大一部分殡仪馆规划不够合理,建筑简陋,设备陈旧,设施落后,管理不善,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建起来的一批“三五场”和“三八馆”,实在是太差,有的殡仪馆只有一座火化间,连告别厅也没有,造成环境面貌是杂草丛生,设施设备是破烂不堪,火化时是黑烟滚滚,气味熏人,使殡仪馆给人一种凄凉和恐怖之感。

这样的殡仪馆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满足不了人们丧葬的需求,与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差距太大,必须彻底改变这种落后面貌。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一个部门,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发展的。

殡仪馆在我国又是殡葬改革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阵地,它的功能应该是通过人们在殡仪馆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使人们的悲伤得到慰藉,哀思有所寄托,生者得到安慰,逝者得到安息,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使整个丧葬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

殡仪馆的改造和建设都要按着这个要求,使其达到应有的功能。

地方政府应深刻地认识到改造殡仪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更加重视见殡仪馆的建设,并把殡仪馆的建设纳入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尽可能地增加投入,尽快地改变殡仪馆的落后面貌。

推进和加快殡仪馆正规化建设也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殡葬事业是独家经营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局面必然会被平等竞争、共同拥有的市场所打破,我们想占领和巩固这个市场就必须向人们提供满意的殡葬服务,而搞好殡仪馆的建设是做好服务的前提。

加快殡仪馆的更新改造和正规化建设,是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是殡仪馆自我生存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

钟祥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向是近期向东(以显陵路为界)发展,远期向南(南湖)发展。

根据这个发展方向,到2020年,城市建设的重点向东转移,城东新区的规划主要是集行政、商贸、教育科研、交通枢纽、居住、旅游等六大行业,殡葬行业不在规划之内。

而现殡仪馆区位优势突出。

现在的殡仪馆正处在南、北湖中间,随着城市的发展及旅游资源的开发,现殡仪馆周边地区已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及境内外游客观光旅游的重点。

同时殡仪馆附近设有国家重点职业高中及大型公共设施火车站。

整体搬迁殡仪馆已迫在眉睫。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第一节项目选址

1、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钟祥市双桥原种场平桥4组,距钟祥市区十公里左右。

2、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70亩,由政府无偿划拨,属国家所有。

第二节项目建设条件

1、地点及地理位置

钟祥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汉水的中游,汉江自北向南穿境而过,东与京山交界,西与荆门接壤,南与天门为邻,北与随州、宜城毗连,交通便利,通讯发达,电力充沛。

距荆门市区45公里,东南至武汉235公里,处襄樊、荆州、武汉、宜昌之中心地带,全市版土面积4488平方公里,是汉江平原重要的物质集散地和湖北中西部经济发展的桥梁与纽带。

2、选址土地权属类别

本项目选址位于钟祥市双桥原种场4组,其土地属国家所有。

第三节选址条件

1、环境条件

钟祥市地处东经约120-113度,北纬约30-31度之间,位于汉江之滨,属汉江河谷地带,东北为大洪山,西部为鄂西的荆山支脉,中部沿汉江为汉江河谷平原的一部分,境内东部和西部是山丘地区,中部沿汉江两岸自北向南缓缓降低,是典型的河谷平原。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钟祥地处大洪山南麓,地质特征为褶皱断块山地,由古生界、中生界碳酸盐岩、碎屑岩以及元古界变质岩构成,形成低山或丘陵,发育着残积坡积物、洪积冲积物、河流阶地等地貌景观。

钟祥区域内地层出露较全,从元古界到第四系均有分布。

主要为第四系堆积物所覆盖,其成因类型主要为冲积、湖积、冲湖积,厚度大于16.Om,常具二元结构或多元结构,下伏基岩为白垩系(K)长石砂岩。

从地形特点看,上端汉江故道与直河连接,地面高程46.9m(黄海高程,下同),城区中心地面高程45.04m,下端护城河汇入南湖,地面高程39.11m,地势东北高,西南低。

在汉江纵贯全市134公里的河段上,呈叶状分布着蛮河、利河、扭头港、竹皮河、丰乐河、直河、南北湖河、长滩河等8条水系。

这些河流,每年都有大量客水过境。

据皇庄水文站多年观测资料计算,汉江年均过境客水量为482.25亿立方米,8条支流年过境客水量为4.49亿立方米,客水的分布具有面广线长的特点。

3、地震裂度

钟祥震属浅震,震源深度一般在8千米左右,震级亦不大,地震烈度为6度。

据《中国地震目录》记载,钟祥于1407年、1469年和1603年共发生过三次较大地震,其烈度为6—7度,震级5—5.5级。

地震发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三个时段,即1月1日至2月10日,3月10日至6月28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上述三次大震即发生在此时期内。

4、交通条件

钟祥市属国务院第一批列入对外开放县市之一,市内交通发达,207国道、襄荆高速、焦枝铁路、长荆铁路、汉江黄金水道及武荆高速公路纵贯东西南北,交通十分便利。

5、社会经济条件

2007年钟祥市辖17个乡镇、3个国营农场、3个大型水库,总人口1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7万人,占总人口的31.2%。

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79.8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30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624元,全市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县(市)前茅。

6、政策支持

该项目是特殊的社会公益性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政府应重点支持的项目。

因而,该项目的建设将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有利该项目尽快建成。

7、原材料供应

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可立足本市及周边市供应,以本市供应为主。

砖材可由本市环保砖厂及周边县市等众多生产厂家供应,产品强度高,质量有保障;

荆门三三○水泥厂和钟祥市的钟厦集团生产的425#、525#等各种品质和型号的水泥常年供应,生产能力有保障;

块石、碎石、木材等均可在本地采购;

石灰可由荆门、五三农场等地石灰厂供应,钟祥市个体小石灰窑厂也可适当供应补充;

黄砂可由黄金水道汉江从襄樊、当阳等地购进。

8、施工条件

钟祥市有多家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公司,他们有较强的房地产建设与开发能力和十分丰富的开发和建设房地产经验;

同时为了便于项目的快速建设,该项目将采取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项目的建设,可充分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

该项目所有建设地点目前均通路、通水、电力电讯也均十分畅通,施工条件完全具备,项目施工建设条件优越。

第四章建筑方案及建设内容

第一节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1、设计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方针,立足基本市情,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节约土地与森林资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及生存环境为目的,加快殡葬改革步伐,积极推行火葬,加强殡葬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推动我省殡葬事业的全面发展。

2、设计原则

⑴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布局。

根据不同的地理、人口、交通、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统筹、合理规划殡葬设施。

⑵新建殡葬设施选址要尽可能在城镇规划区外,作为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不占或少占耕(林)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⑷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倡导实行火葬,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殡仪馆(火葬场)。

⑸坚持抓好现有殡葬设施的更新改造,提高殡葬事业单位设备设施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节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1、总平面布置

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总平面布局应结合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

本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以殡仪区为中心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规划,做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⑵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车辆和人员的分流有序。

⑶殡仪区与火化区相邻设置,并设廊道连通。

⑷骨灰寄存区内宜设置祭悼场所。

⑸行政办公用房朝向良好。

⑹有改扩建余地和绿化用地,绿化率不应小于35%。

⑺有集中处理垃圾的场地。

⑻应设置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

室外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⑼殡仪馆不应少于2个出入通道,其中1个专供殡仪车通行。

⑽停车场设计除宜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做好交通组织。

②在停车场出入最方便的地段,应设残疾人的停车车位,并设醒目的“无障碍标志”。

③内部车辆应单独设置停车场。

⑾殡仪馆入口附近宜设馆前广场。

2、室外环境设计

⑴室外环境设计应包括公共活动场地、道路和绿化等设计。

⑵室外环境设计宜根据用地的自然条件,结合各功能区的特点,对景观、植物配置及山石水面等做出综合设计。

⑶道路设计应根据建筑布局和周围环境条件,选择方便、安全的方案,并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⑷各功能区均应设置醒目标志。

3、建筑设计

⑴一般标准

①殡仪馆建筑设计应根据规模和功能,配置业务、殡仪、火化、骨灰寄存、办公和辅助用房。

②各类用房应按殡仪流程布局,做到功能明确、流程便捷。

③有供暖和中央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

④殡仪馆建筑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

各用房的采光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用房采光标准

房间名称

窗地面积比Aw/Af

骨灰寄存用房

1/6

火化间

1/7

 悼念厅

遗体处置用房

注:

Aw为直接采光的侧窗采光口面积,Af为地板面积。

⑤殡仪馆内各用房应有自然通风,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各用房地面面积的1/20。

⑥遗体处置用房、火化间和骨灰寄存用房等宜分别设置竖向通风道及与其配套的排风装置。

⑵业务用房标准

①殡仪区用房应根据殡仪馆的使用要求和丧葬习俗设置,并包括悼念厅、音响室、休息室、遗体接收间、遗体处置用房、更衣室、殡仪车库和洗手间等。

②悼念厅的出入口应设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且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③遗体接收间的最小边长不应小于4.0m,其入口处应设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和雨棚,遗体运送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0m。

④遗体处置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各功能用房内应设通风口;

二是各功能用房的门宽度不应小于1.4m,且不应设门槛;

三是各功能用房宜设准备间;

四是冷藏室应根据冷藏设备的规格、冷藏量和操作空间进行设计;

五是消毒室、防腐室和整容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宜小于18㎡;

六是防腐室、整容室与冷藏室宜设内门相通。

⑤殡仪馆的解剖室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

⑥汽车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有关规定,殡仪车库与其他车库应分开设置。

⑦火化间的平面布置应按火化设备的数量和规格分前后厅设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前厅净宽不宜小于8.0m;

二是后厅净宽不宜小于7.0m;

  三是火化机与侧墙净距不宜小于1.5m;

四火化间净高不应低于7.0m;

五是烟道应按照火化设备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六是烟囱的断面内壁应保证排烟通畅,并应防止产生阻滞、涡流、串烟、漏气和倒灌现象。

⑧遗体停放间使用面积应按每具遗体占地2.5㎡确定。

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骨灰整理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

⑨骨灰寄存用房应根据骨灰寄存容量、骨灰寄存架的材质及排列方式等确定。

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骨灰寄存室的净高不宜低于3.3m。

骨灰寄存用房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应设在骨灰寄存区的入口处,并为自动化办公提供条件。

⑩防护要求:

一是遗体处置用房、火化间与其他建筑之间应设卫生防护带,防护带内宜绿化;

二是消毒室、防腐室、整容室和解剖室应单独为工作人员设自动消毒装置;

三是遗体消毒、防腐、整容、解剖各用房内的洗池和操作台应阻燃、耐腐蚀、易冲洗;

四是遗体处置用房、火化间的内墙面、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洗。

第三节公用设施方案

1、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

⑴殡仪馆建筑应设给水、排水及消防给水系统。

殡仪馆的生活用水量参照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确定。

给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考虑殡仪馆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用水量取用规范中同类建筑物用水量的上限。

热水供应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比如业务后勤用房是以办公为主,但考虑工作性质,也增加了热水供应。

⑵遗体处置用房应设给水、排水设施。

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的洗涤池均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

⑶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应采用防腐蚀排水管道,排水管内径不应小于75mm。

上述用房内均应设置地漏。

⑷殡仪馆绿地应设洒水栓。

⑸殡葬管理所馆内各区日用水量为60吨,年用水量为21600吨。

2、采暖、通风、空调

⑴殡葬管理所业务区、殡仪区、火化区和行政办公区宜设置可单独调控的供暖系统。

骨灰寄存用房不应设采暖装置。

⑶殡仪馆各区用房可根据需要,按不同功能分系统设置空调,而不同功能区的空调可按需集中设置。

⑷遗体处置用房和火化间应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排风应经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⑸空调房间的夏季室内计算温度宜为25~26℃,相对湿度宜为60%~65%。

骨灰寄存室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3、电气、照明

⑴殡仪馆电气负荷不宜低于二级。

⑵本工程工作电源由供电局提供的电源进线点,沿干管路线直埋引来,电源电压等级为~lOKV。

以YJV22—lOKV型电力电缆埋地引入地下室,高压室中高压开关柜作为工作电源。

动力及照明为380V/220V供电,其殡仪区用房和火化间设备用电源。

⑶殡仪馆内应按不同用电场所划分回路。

悼念厅应配置告别棺专用局部定向照明;

业务办公台、收款台以及骨灰整理室、遗体处置用房的操作台应设局部照明设备,其照度值不应低于150lx;

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应设紧急疏散照明,其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重要地段宜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应少于20min;

消防控制室、空调机房,殡仪区、火化区和骨灰寄存区用房等均应设置应急照明。

⑷骨灰寄存室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穿金属管或采用护套为阻燃材料的铜芯电缆配线,并单独设置回路控制开关。

⑸殡仪馆内应配备通讯设施;

殡仪馆内宜对计算机系统、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综合布线,暗管敷设。

4、弱电系统

弱电系统包括有线电视、电话、数据网络等。

其室外线路均采用电缆直埋的方式,电话进户线及有线电视进户线方位由当地主管部门确定。

5、消防

⑴耐火等级和消防要求

①殡仪馆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②消防要求

殡仪馆建筑的防火分区应依据建筑功能合理划分;

悼念用房应设消防水龙、水喉等设施;

殡仪馆内建筑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殡仪区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应按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设置,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最大距离不宜超过20.0m;

悼念厅楼梯和走道的疏散总宽度应分别按每百人不少于0.65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8m;

悼念厅的疏散内门和疏散外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并不应设置门槛和踏步;

室外应设消火栓灭火系统;

殡仪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⑵具体消防措施

①骨灰寄存用房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储存物品类型丙类第2项划分;

骨灰寄存用房不得采用水灭火设施,应按规模在明显位置设气体或干粉灭火设施,并设火灾探测器;

骨灰寄存用房的防火分区隔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每层不应大于500㎡,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出口应直通室外;

骨灰寄存室与毗邻的其他用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骨灰寄存用房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骨灰寄存室防火门应向外开启,其净宽不应小于1.4m,且不应设置门槛;

骨灰寄存室内通道不应设置踏步,骨灰寄存楼垂直连通的条形窗不应跨越上下防火隔层,水平连通的带形窗不应跨越相邻防火分区;

骨灰寄存室内的寄存架应采用阻燃材料,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骨灰寄存用房与祭悼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5.0m。

②火化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丁类设防的规定。

火化间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火化间内储油箱与火化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采用燃气式火化设备的火化间在建筑物外应设置气源紧急切断阀。

③油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节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投资2174.7万元,新建集办公、生活、殡仪服务、火化为一体的殡仪馆,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66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67平方米。

并完成其水、电、路面硬化、停车场、绿化等辅助工程建设,另购置火化设备。

其主要建设内容为:

⑴殡仪服务中心4091.16平方米,主要包括值班室、总控室、接待室、仓库、休息室及大、中、小灵堂等。

⑵火化区3007.3平方米,主要包括火化车间、预备间,进尸间、停尸房、永别厅、休息室、值班室及殡葬用品商店等。

⑶三层的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118.56平方米。

⑷二层的服务楼一栋,建筑面积1096.92平方米。

⑸二层的骨灰楼大车库一栋,建筑面积384.64平方米。

⑹其它辅助用房668.42平方米,包括小车库,配电室、门房、温室等。

⑺馆内道路、场地硬化及停车场12200平方米。

⑻绿化18000平方米。

⑼设备购置:

拣灰炉(高档炉)2台;

平板炉(普通炉)2台;

烟囱、烟道4套;

进尸设备2套;

监控设备1套;

电子显示屏8套;

音响设备5套;

骨灰陈列架(3000格);

发电机组1台;

尸体冷冻设备1套。

⑽完成水、电、停车场等其它配套辅助设施。

第五章节能节水措施

第一节编制依据

节约能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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