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评价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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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港区13#、14#泊位长度557m,码头宽度50m。
上、下游码头与新建大堤之间分别布置3座引桥。
本工程港池疏浚量为28.5万m3,采用抓扬式挖泥船作业,疏浚泥沙抛放在本工程下游港区后方陆域,用于地基堆高。
陆域总面积为107.66万m2,上游港区陆域总面积570284m2,后方陆域纵深1052.1-1125.2m。
下游港区陆域港区总面积506290m2,后方陆域纵深770.46-957.44m。
本工程陆域属于苏州港太仓港区二期围滩吹填工程,吹填工程环评报告书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管[2003]203号”文批复,并已吹填完毕,陆域范围内无征地、拆迁内容。
本工程结构采用高桩板梁式结构,基桩采用PHC管桩、预应力砼空心方桩及钻孔灌注桩三种桩型,PHC管桩和预应力砼空心方桩采用水上打桩。
工程绿化总面积为18.3万m2,绿化系数为17%。
工程施工期约24个月。
本工程总投资28.3773亿元(推荐方案),环保措施总投资为102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36%。
项目主要组成见表1。
表1工程组成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码头
码头岸线总长度1107m,其中9#和14#泊位可分别停靠1个5万吨级集装箱船型,10#和13#泊位可分别停靠1个2万吨级集装箱船型。
引桥
上游港区(9#、10#泊位)建有引桥三座,尺度分别为204.35mx20m、206.65mx20m、208.98mx20m;
下游港区(13#、14#泊位)建引桥三座,尺度均为167.179mx20m。
集装箱堆场
上游港区(9#、10#泊位)堆场面积约29万m2,下游港区(13#、14#泊位)堆场面积约27万m2。
港池疏浚
码头前沿水深按5~7万吨级船舶设计,前沿泥面设计标高为-15.0m,按此测算,9#、10#泊位疏浚量为5万m3,13#、14#泊位疏浚量为23.5m3,本工程港池疏浚挖方量共计28.5万m3。
辅助工程
生产生活辅助区
主要的建筑物有综合楼、维修车间、海关查验库、进出口检查桥、闸口办公楼、变电所、加油站、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食堂浴室等。
供电照明系统
港区内新建三座10kV变电所。
供油
9#、10#泊位和13#、14#泊位港区两侧分别设加油站一座。
每个加油站内设2个30m3地下卧式柴油罐和1个20m3地下卧式汽油罐。
控制系统
港区设置工业电视监控系统、集装箱信息处理系统、无线数据传输系统、智能化道口系统、照明控制系统、冷藏集装箱监控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等。
通信系统
港区内设置程控电话交换机站,交换机初装容量为500门,同时配置部分无线通讯设备。
给排水系统
给水:
市政自来水供给、设计能力2000m3/d。
排水:
雨、污水分流排水系统。
供热
主要是生活用热,食堂蒸饭及洗涤热水、浴室淋浴热水均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加热及太阳能等设备,采暖用电空调。
消防
一次消防水量为1080m3。
环保工程
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补偿措施、管理措施等。
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处理站:
设计处理能力50m3/d。
二、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1、水环境
⑴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评(2006年4月)和11#、12#泊位项目环评(2006年2月)对工程所在江段长江近岸带水质监测的结果均表明,pH、DO、COD、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评价地表水环境保护的目标分别为港区10#泊位上游约1.1公里处的太仓市二水厂取水口和下游约10.5公里处的浏河口规划取水口。
太仓市第二取水厂为太仓市的主供水水源,规划取水总规模为30万m3/d,目前已建成10万m3/d的一期工程,在岸边建有蓄咸避淡水库,设计最大库容420万m3(有效库容300万m3),取水头部距避咸蓄淡水库堤岸约50m。
本工程9#、10#泊位位于二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⑵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按照有关规定,将其收集起来,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陆域施工污水收集后用槽车拉走,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施工江段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码头桩基施工等会导致局部水域SS增加,由于工程量不大,施工时间较短,其产生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污染程度较轻,施工结束后影响将很快消除。
报告书对疏浚产生的SS预测结果表明,SS浓度大于1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800m,浓度大于10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200m,浓度大于15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120m,由于迳流影响,落潮期各级浓度影响距离略大一些,但涨落潮相差不明显。
在涨潮期施工时,尽管在9#、10#泊位前悬浮物扩散方向趋向于第二水厂取水口,但高浓度悬浮物不会对取水口产生直接影响;
随着疏浚工程完成,疏浚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也将结束。
报告书对吹填区溢流口排放的SS预测分析表明,浓度大于1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350m,并且影响区域仅限于14#泊位东侧岸线与原有江堤之间的掩护区域内,对水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随着工程完成,溢流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
●营运期
工程营运期产生的机修等含油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送太仓市江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由于处理量较小,水质简单,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对长江水质影响很小。
船舶舱底油污水及生活污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⑶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物的发生量;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船舶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应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并附有环保要求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禁止船舶压仓含油污水在码头附近水域排放。
船舶废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港区机修、设备冲洗等少量含油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专家评估认为:
报告书水环境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水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可行。
但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1)9#、10#泊位及后方堆场的雨水排放口不得设置在第二水厂保护区范围内,同时要求对停车场、维修场、加油站等的初期雨污水进行收集,并进入港口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输送至江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由于第二水厂取水口的位置实际离10#泊位约1100米,故施工期涨潮状态下的悬浮物将对取水口产生一定的影响,故要求在太仓市第二水厂取水口没搬迁的情况下,9#、10#泊位港池疏浚作业应尽量避开大潮涨潮期。
3)核实港池疏浚排泥场溢流口位置,为避免施工期疏浚物吹填溢流对第二水厂的影响,不得在9#、10#泊位后方的吹填区设溢流口。
4)同意报告书对港区集装箱清箱、洗箱业务统一集中交专业清洁厂承担的措施,但应提供有关证明。
2、生态环境
①陆域生态环境现状
本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和农田占补问题。
本工程是在原太仓港二期、三期吹填工程形成的陆域的基础上建设的。
该吹填工程已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复。
由陆域生态调查可知,因吹填工程作业完成至今已近三年,该区域经历了自然的植被演替过程,但现靠近长江沿岸仍有各约15hm2的裸沙地。
调查区植物种类有20科,41余种,均为常见种,无珍贵稀有物种及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
②水生生态环境
本工程所在区域浮游植物(藻类)群主要有鱼腥藻、硅藻、蓝藻、小环藻等。
底栖动物群落主要有河蚬、日本沙蚕、剑状予蚌、方格短沟蜷、背角无齿蚌和铜锈环棱螺等。
本区长江江段干流的经济鱼类和珍稀水生动物有26种,该江段的主要鱼类多样性组成明显,洄游性鱼类、定居性鱼类及河口性鱼类都占有一定比例,且鱼类组成比较稳定。
在本工程影响江段有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白鲟、白鳍豚,II级保护野生动物江豚、胭脂鱼、松江鲈、花鳗鲡等,但近年来很少发现。
本工程是利用已吹填工程形成的陆域进行建设的。
工程实施后,本工程占地陆生植被将被清除,生物量将有一定损失。
水上施工可能造成近岸局部水域SS浓度增加,但本工程施工面较小,施工活动对长江浮游生物的影响总体较小。
本工程对底栖动物影响不大。
该江段珍稀水生动物中华鲟、白鲟在该江段近年基本未发现,拟建工程建设对白暨豚、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水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施工期船舶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会对本江段水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不直接向码头水域排放任何形式的废水。
穿越太仓港江段的鱼类洄游路线主要分布在崇明岛南北两支江段,来往船只的增多会致使鱼类偏离项目区向崇明岛南侧附近靠近,或选择北支回游、产卵,工程营运期对鱼类洄游影响较小。
船舶来往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扰动,但不会根本改变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也不会使生物种类、数量明显减少。
⑶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珍稀水生生物的保护;
优化施工管理和施工工艺;
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不在码头水域排放船舶废水;
避开洄游鱼类的洄游期。
到港船舶不得在本码头水域内排放污水;
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
考虑到保持和恢复水生生态环境,本工程拟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影响范围水域主要鱼种进行跟踪监测,由当地环保部门和渔业部门负责监督。
报告书水生生态现状描述清楚,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所提环保措施总体可行,但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1)本工程疏浚、打桩等施工可能对鱼类产卵和洄游性鱼类的洄游产生影响,因此,水上施工应尽量避开4月~7月鱼类等水生生物的产卵与洄游高峰期,以减小施工对鱼类产卵、洄游等活动的影响。
2)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措施。
增殖放流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增殖放流的品种和数量要进一步复核。
3)生态补偿的措施应考虑本工程码头至栈桥前沿水域的底栖生境修复,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和完成。
4)监测计划应增加生态监测的内容。
3、大气环境
根据本评价2006年4月对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和11#、12#泊位环评的监测结果,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TSP、PM10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主要保护目标为港区东南800米处的鸦江村(约70户待拆迁居民)、西南100米光明村(约70户待拆迁居民)及1.5公里处的浮桥镇。
⑵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在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粉尘。
主要通过围挡和洒水进行抑尘。
本工程船舶、汽车、装卸机械等尾气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对陆域场外的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主要采取加强车辆管理、绿化及洒水控制道路扬尘等方式减轻对环境影响。
报告书大气环境评价结论可信,环保措施总体可行。
4、声环境
本项目附近无声环境敏感点。
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北厂界能达到GB3096—93标准4类标准,其余厂界能达到3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施工期噪声除打桩机外,对施工区域以外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因此在施工期应禁止夜间打桩作业。
本工程营运后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场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的Ⅲ、Ⅳ类标准;
与本底值叠加后,12#、4#、7#、13#测点由于夜间噪声本底值较高,叠加影响后夜间噪声存在少量超标。
由于厂界外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故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对于个别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在平面布置时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报告书声环境评价结论可信。
光明村受影响的居民(距港界100m范围内,约70户待拆迁居民)应在本工程施工前予以搬迁。
5、固体废物
施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建筑垃圾部分回填,不能回填的应由施工单位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陆域生活垃圾和船舶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对于疫情港口垃圾应申请卫生检疫部门处理。
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处理方式总体可行。
施工期零星建材收集后可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随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一起由太仓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环境风险分析
(1)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报告书预测事故溢油时,油膜主要是沿河岸往复漂移,在涨潮期发生溢油时,油膜最大漂移距离约为4.5km;
在落潮期发生溢油时,油膜最大漂移距离约为1.38km,在迳流作用下油膜总体上是向下游漂移。
报告书预测计算还表明,涨潮期油膜漂移至第二水厂取水口位置只需1.3~1.5小时,溢油事故对对岸崇明岛无影响。
因此,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1小时)内采取严格积极的措施。
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主要为一旦发生此类风险事故,应及时向太仓海事部门报告,配合整体救援行动,并通知二水厂取水口停止取水。
尽快实施二水厂取水口向江心延伸工程。
同时企业应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制定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根据本码头可能出现的事故与太仓港实际情况编制码头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软件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确保应急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
建议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污染程度分类与预警;
应急组织系统及职责;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保障;
善后处置;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1)根据长江口地区的水文特征,在不利水文气象条件下事故溢油油膜漂移至现状第二水厂取水口位置只需约30分钟,因此,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通知第二水厂关闭进水闸门和停止抽水,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根据“太政发[2005]23号《关于切实做好太仓市第二水厂取水口迁移工作的通知》”,该取水口将向江心延伸2.3km,以避开太仓港区的影响。
报告书应给出本工程对新取水口的影响结论。
7、其它
(1)公众参与
被调查的对象为项目所在地周边的部分人群。
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
从环保的角度出发,100%的公众表示坚决支持或有条件赞成建设该项目,无人表示反对。
同时,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于2006年6月10日和7月10日在以下网址: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的码头属于公用码头性质,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原则,符合《太仓市沿江地区规划》,符合《太仓港总体规划》。
太仓市二水厂取水口为区域供水水源取水口,按《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本工程9#、10#泊位在二水厂取水口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本工程为集装箱码头,不涉及装卸垃圾、油类及有毒有害危险品,工程不设置废水排放口,因而不违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
按照《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太仓二水厂取水口的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上、下游各一千米,本工程均不在该条例规定的二级保护区范围。
报告评估认为,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因而选址可行。
专家同意上述评价内容。
三、评价结论
1、报告书编制质量
报告书编制较为规范,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所提环保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2、工程的环境可行性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太仓港总体规划、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太仓市城市发展规划。
工程主要不利影响是太仓第二水厂现状取水头距离10#泊位约1100米,在发生燃油泄漏事故时将对水源地水质产生影响,码头营运期地面径流和船舶污水对长江水质的影响。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环境风险可以得到预防,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