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不动产基础平台对接软件和便民服务系统采购项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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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
郝峰
联系电话:
地址:
西峡县伏牛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铭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仲景路恒方广场幢室
于航
手机
电话:
监督部门:
西峡县财政局采购办
年月日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项目说明
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份、副本份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
日历天
付款办法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其余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最高限价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计取。
说明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如果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信函,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如投标截止时无故(不可抗拒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谈判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西峡县不动产基础平台对接软件和便民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定义:
项目:
日期:
指公历日;
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
是指手写、打印或印刷,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见公告。
、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适用法律
本次谈判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参与谈判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参与谈判要求
参与谈判产品要求:
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均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谈判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部分为满足采购人所需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采购质量、档次、水平参照,评标以功能和性能为主。
允许谈判供应商以不低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工程质量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参考文本)
第四部分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谈判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谈判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谈判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为使谈判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谈判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谈判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构成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谈判函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谈判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须提供)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谈判供应商参考谈判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谈判函格式
谈判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谈判文件中的谈判承诺函格式。
、谈判响应报价
报价:
报价为项目完毕、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全部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质量要求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质量要求响应应对谈判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谈判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谈判文件中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证明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的能力。
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响应有效期
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内。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笺、传真或电报等)。
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份),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正规打印并由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其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除谈判供应商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谈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只能提交一套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应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电报、电传和传真谈判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书正本和副本用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密封袋封条要求: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正本|副本)。
于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
谈判供应商应清楚谈判文件必须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根据从其他地方获得的谈判文件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谈判响应截止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否则将不予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谈判文件购买者和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谈判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按照第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在谈判响应截止期至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程序与方法
、谈判及谈判小组组成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谈判。
谈判供应商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出具授权书)代表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按照第条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
谈判小组成员为人以上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谈判过程的保密与谈判响应的澄清
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谈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与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
谈判开始,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活动,并独立开展谈判工作。
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谈判响应。
所谓重大偏差或(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竞争地位的公正性。
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能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
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响文件应将被拒绝。
(六)谈判内容
、谈判内容
商务谈判
谈判单位基本情况;
付款方式及时间;
工期;
用户意见;
服务承诺。
技术谈判:
(七)确定成交谈判单位的原则及标准
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原则及标准如下。
第一步谈判文件的初步评审
谈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响应将在初审后,判为不响应。
()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谈判文件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谈判单位在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不满足货物基本技术指标(加部分)要求的;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初步评审不合格的谈判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无响应的投标人将不再进行进一步谈判。
谈判小组不向不合格的投标人解释不合格原因,但对其不合格原因进行记录。
第二步谈判、最终报价并进行经济评审
谈判小组和谈判供应商进行第一次谈判,此次谈判主要包括谈判供应商商务、技术等相关内容进行谈判。
对于不符合采购要求,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构成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将不再进行第二轮谈判。
对于符合谈判文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谈判人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二轮谈判主要针对报价进行谈判,谈判后要求各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该价格包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费用,以最终报价为准进行比较。
在供应商的报价次数符合上述规定后,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谈判小组可以视情况让供应商再次报价。
直到供应商的报价不超出预算价为止。
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授予合同
、合同授予标准
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结果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确定最后成交人。
、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响应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成交通知书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响应,以及宣布谈判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谈判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
在谈判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谈判供应商,并确定其谈判响应已被接受。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公布成交结果。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公告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授予合同时不得对谈判响应文件做实质性更改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幅度不超过采购总额的,但不得对谈判结果中确定的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签订合同
成交谈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谈判文件、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果成交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条的规定按时签订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谈判。
(九)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款的支付
见合同条款
(十)其它
、保密及注意事项
为加强本次谈判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谈判严肃有序地进行,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谈判小组、采购人、谈判供应商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
谈判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谈判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谈判的内容。
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谈判情况。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谈判工作结束后,所有接触谈判的人员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之外。
谈判小组不向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谈判文件。
、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谈判和合同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以及谈判供应商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为此,特定义如下词汇:
“腐败行为”是指在谈判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谈判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也包括谈判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谈判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谈判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十一)其他费用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中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厂商、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制造
厂商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交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注:
合同总价为包含运输、售后服务、培训和含税等一切费用在内的县项目区内指定地点的交货价,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
二、货物产地及标准
、货物为(制造商名称)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无任何缺陷。
、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产品所列出的配置、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及国家安全环保标准。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乙方应将所供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甲方须知的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日供货,且设备的安装、培训和调试达到使用方要求。
四、合同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止。
五、交货地点:
货物由乙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
六、验收方式、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甲方按照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准。
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包修、包换、包退。
、质量保证期内,整机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不能使用而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延长。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操作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培训。
、质量保证期:
标准要求和售后服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七、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安装完毕后,经检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款的,剩余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直接处理。
、乙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须向采购单位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
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按其售后服务承诺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政府采购办的要求办理结算手续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九、仲裁条款
如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经济纠纷,可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定。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由政府采购中心调解,也可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其鉴定为最终鉴定。
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因素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小时内做出处理并予以书面说明;
否则,即视为乙方默认了甲方提出的异议。
十一、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五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县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
1平台升级
水电气暖更名联办
系统内容概述
水电气暖更名联办以便民利民为核心,以房屋转移登记为基础构建水电气暖更名联办业务机制,让群众可以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一并申请水电气暖过户。
预期效果
实现不动产登记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存量房)业务过程中计入登记薄的同时推送数据形成水电气暖更名联办业务机制的服务。
服务流程效果
业务流程效果
2效能监控系统
效能监控系统概述
效能监控系统采用独立运行的模式,与不动产登记平台无缝衔接,根据应用系统设置的时间环节和筛选模块模板,实时接收并反馈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状态,满足业主的管理需求,及时将信息在客户端电脑上体现出结果。
效能监控服务提供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效果的综合反映。
根据管理部门的不同需求设置,反馈相应的结果。
系统根据设定好的承诺时间,自动将登记业务中正常、临期、超期不同状态的登记业务以不同颜色体现出来。
3便民服务
系统建设内容
便民服务体系提供端、移动端以及登记大厅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应用方式,包括:
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平台、自助查询终端、排队叫号系统;
并为这些前端应用提供统一的管理系统:
在线服务后台管理系统以及短信通知系统。
整个便民服务体系以不动产登记平台作为数据支撑,将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实时、高效、安全的提供给社会公众,并为公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网上预约、资料预审等多种便利手段,以及公示公
告、登记动态、办事指南等不动产相关资讯的多方位展示。
门户网站
门户网站作为一个区域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正式对外的信息发布窗口,在栏目规划、功能设计、建设模式等方面遵循以用户为中心、注重简洁实用的设计理念。
整合相关部门的在线资源,不断丰富内容、深化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等几大类通用栏目。
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办事大厅是对门户网站提供功能的补充,完善网上办事类的功能,实现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