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砖铺贴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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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乙方自行复印之图纸)退还给甲方。
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
分项工程的施工内容,以及国家建筑规范、标准要求、外墙砖铺贴工程的有关规定,包括外墙湿水、拉毛、挂网、放线、外墙泥底批荡、窗边线条打底、防漏、压光、贴纸皮砖和条形砖、勾缝、填缝、打角、补缺、外墙砖面清洁及养护等工序,安全文明施工(含:
二次修补工程、安全防护、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场地排水、清理、清洁等)、施工场内包括所在施工建筑物边线外(100米)范围内的材料搬运(含:
水平搬运、垂直搬运)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序进行工程承包。
本工程除施工用水、电资源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由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详见工程报价清单(附件二)和设计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
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合同规定及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满足甲方、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检测单位的相应验收、检测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
合同预算金额(小写):
¥元,大写:
(按合同单价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
注:
1、本合同价款为预算价款,工程结算总价按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
合同价款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赶工费、人员进退场费、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运输费、施工设备机械、工具、安全、文明施工、检验费、工伤意外(医疗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全部负责,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金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和各种补贴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2、上述价款不含税金,如需含税,上浮不高于3﹪。
五、合同附件
1、附件一:
专用条款;
2、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廉洁合作条款(附件二);
3、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清单报价表》或《工程预算书》(附件三);
4、施工图纸(附件四);
5、施工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五)。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1年月日
附件
(一):
专用条款
本专用条款适用于:
工程
一、工程承包方式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由乙方承包施工:
本工程除施工用水、电资源【临电接驳点(即‘三级配电箱’)、临水接驳点】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由乙方包工、包机械设备(包括照明所用电器设备及损耗材料、斗车、砂浆机等一切自用工具及电动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二次修补工程(含没贴砖前的门窗和栏杆安装后的修补、人货梯和塔吊拆出及各种施工机械拆除后等等的二次修补)、安全防护、场地排水)、包施工场内包括所在施工建筑物边线外(100米)范围内的材料二次运输(含:
水平搬运、垂直搬运),包施工现场保洁,包余泥垃圾清运、措施费(含:
照明措施、赶工措施等,甲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外墙排架),包综合单价(已考虑市场材料价格浮动及一切材料差价补贴在内),并按上述条款确认的工程造价的“包工”形式进行工程的承包。
水使用量约定M3,电约定KWH,材料损耗控制在5%;
超出部分按(水:
元/立方;
电:
元/度;
损耗材料总额2倍)支付给甲方。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定为个日历天,以双方签定的开工日为起始时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方已考虑天气影响等因素)。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A、甲方变更设计图纸而增加工程量;
B、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C、非正常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或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
D、不可抗力原因。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乙方在发生延误工期情况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经甲方批准后可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三、工程合同价款
按合同单价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
¥元,大写:
(人民币),计价清单如下:
序号
子目名称
工程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承包范围
备注
1
2
3
合计
上述价款□包含住宿及生活水电费,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不含住宿及生活水电费,该住宿由甲方提供,生活水电费按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上述价款不含税金,如需含税,上浮不高于3﹪。
2、本合同价款为预算价款,经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等可变更工程价款,并对合同价款作调整,工程结算总价按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
3、合同价款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赶工费、人员进退场费、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运输费、施工设备机械、工具、安全、文明施工、检验费、工伤意外(医疗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全部负责,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金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和各种补贴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4、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按下表: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款额(元)
合同签订后
月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计算
工程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工程结算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工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工程结算款
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结算总价的5%的质保金无息付清
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为(壹年)
2、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逾期提交结算资料,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出具的结算书结算该工程;
乙方验收合格后提交至甲方的结算资料,视为乙方所提供的结算资料已完整,至此甲方不再接收乙方所提供的有关任何经济性的结算资料;
甲方应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45个日历天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申请工程款项时,必须同时递交相关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资料和相应的工程进度图纸或进度工程量。
4、所有变更增减工程在发生后3天内,以施工现场签证或工程变更单并经甲方指定的有权人员进行签认,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施工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安全标准,满足甲方、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检测单位的检测、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其他的连带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乙方包干的材料应按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并提供样板给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由于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而导致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6、乙方所铺贴外墙砖需保证能通过相关检测部门的抗拔检测试验,否则乙方无条件承担其所产生的检测及返工的费用。
六、工程变更
1、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⑵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⑶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⑷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和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代表同意。
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擅自变更,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变更合同价款按以下方法调整: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商适当的变更价格,双方代表签名确认后执行。
七、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2、隐蔽工程由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前2天书面通知书甲方到现场检查,若甲方3天内不派人到现场检查时,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甲方应予承认。
若隐蔽后甲方提出检查时,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3、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修缮、维修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修缮,费用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而且甲方有权提前使用。
八、工程质量保修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保修,质保期为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属人为的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保修。
除此外乙方应承担保修的一切材料费及人工费用及设备工具费用。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天内派员维修。
乙方不按约定期限内派员修理或修理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其费用从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质保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15天内,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经济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材料设备的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约定由甲方提供的部分(纸皮砖、条形砖、水泥、砂)外,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提供样板给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因材料设备的质量问题引起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者,而导致乙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顺延。
2、由甲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乙方必须提前10~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用料申请计划,双方签名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到达现场时双方签名确认,办理进出仓手续,材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材料负有全部保管的责任,遗失及损坏均由乙方如数赔偿给甲方。
4、甲供材料货到现场后,由乙方指定人员签收,作为结算材料损耗的依据。
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数量作为合同的附件。
所有甲供材料乙方需指定人员领用。
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的施工现场代表
1、甲方代表
姓名:
职务:
甲方代表电话:
职权:
代表甲方行使权利和义务,主要是:
负责合同履行;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签收文件和其他事宜。
2、乙方项目代表
电话:
职责:
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替换现场代表;
若替换现场代表,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做好一切的交接手续。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乙方自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进场时,甲方必须派员到场作书面记录签认,并形成汇总表,作为对乙方工程付款审核资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含设计说明)和做法说明,并组织设计单位会同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开工前1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交付施工场地给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及时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及时进行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2、乙方责任:
(1)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同时对现场踏勘,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在开工前3天交送甲方和现场监理备案;
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竣工资料在验收合格10天内送达甲方。
(2)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相应的材料品质要求及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精心施工,否则因验收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管理,执行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各种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管理好自身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能违规施工、野蛮施工,每天做好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交底工作,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工程款。
(5)遵守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除等工作;
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以及法律责任。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工程未验收或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所需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8)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按要求堆放;
工程竣工后,必须把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9)乙方自购材料应按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不能影响车辆通行,所有材料工具乙方自行保管;
乙方办理竣工结算前应先交还借用甲方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若造成借用物损坏则按价赔偿,否则在工程款中抵扣并不予结算工程款。
(10)工人进场必须参加安全知识教育,按规定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学习,由各班组长负责汇报给甲方,甲方有权派员参加。
(1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准爬栏栅上落,禁止光身、赤膊、穿拖鞋进入现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部用相机照相片作罚款证据,每张相片罚款50元,如果领班的违反则罚款100元。
(12)乙方施工工人进入现场,必须要带好发给乙方的上岗证(工卡);
禁止在工地范围内到处大便,如有发现每次罚款500元,提供者奖300元。
(13)在工地范围内不准赌博、盗窃及不轨行为,如发现则当即罚款5000元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国家治安条例》执行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工人必须持三证:
计划生育证、身份证和户口暂住证。
如有违反上述要求,一切罚款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力不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请生产工人,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16)工地内每次打架者罚款5000元正,打架者不得再进入本工程工作,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
(1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平安卡及有责任购买人身保险;
乙方负责施工劳保用品,并须按国家规范要求配带。
(18)一切施工人员不准在现场留宿,材料及机具乙方自行采取措施保管,严禁在施工现场生火煮食。
十二、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拖延开工时间的,工期顺延。
2、如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进度款的2‰作为违约金,同时工期也相应顺延。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如发现,甲方将扣减合同价款的30%作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清算离场处理。
4、如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履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违约金。
如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期限15天,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乙方还须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拒不返工或拖延超过7天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缮,其费用从未结工程款或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乙方另再向甲方赔偿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6、若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经甲方通知但仍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出现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并且乙方应当在5日内清理退场,否则,视乙方同意甲方对其遗留在现场的所有物品可以自行处理。
7、若发现乙方的结算资料、数据反映不实,存在有意欺骗甲方的结算行为,则按甲方查核不实的工程量,由甲方对乙方处以有意增加工程量结算额的10倍的处罚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对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中承包工程的资格。
如对结算工程量有异议,可通过中间机构进行核算评定。
8、如施工中发生一切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应完成退场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派人清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向乙方收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争议
合同履行过程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1年月日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保证我公司各项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制定本规定。
1.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我司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项目部核发的施工人员工作证,否则不能上岗工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非现场管理人员和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项目部或装修部许可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下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工人进场的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工作;
未经教育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
3.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在指定通道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在工地上乱走乱窜,未经项目部允许到处乱窜者,罚款100元/人/次。
4.施工人员必须做好施工区域现场环境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器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现场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有效合格上岗证。
电焊工如在现场施工时,必须向我司申办动火作业证及自行配备灭火器。
7.对违反我司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将按下述规定进行处罚: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进入高空作业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
高空危险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随意损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者按照价格赔偿外罚款100元/人/次。
8.施工单位必须将材料按类别堆放,并于每天收工前收整归类入库。
同时每天工作完毕,必须负责将所属项目的施工废品和垃圾清理干净用麻袋并堆放到指定位置,如不按规定堆放垃圾,违者罚款300元/次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生火,赌博、打架、斗殴、骂人等违法活动,违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严禁赤脚、穿拖鞋及打赤膀,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1.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违者除需自行清扫干净外并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12.各施工单位必须自行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用带、工程鞋等个人安全劳保用品,时刻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现场用电、用火安全。
13.工程现场必须做好防火工作:
13.1.明确防火责任,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建立有关消防制度,明确消防的责任与义务。
13.2.施工临时用水每层至少设一个供水点,每个供水点设置一个贮水桶作消防用水。
13.3.楼内焊接施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种的操作,必须事先做好防火措施,如淋水湿润四周环境,或用铁板防护,准备灭火器等。
操作完后必须熄灭火种,并仔细检查确认操作地点和四周环境的火种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
14.工地用电接线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使用接头多、接头绝缘不好以及破损的电线;
严禁使用裸露的闸刀开关;
使用“小太阳”等灯具一定要按有关安全规定操作;
每层施工点的配电板,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
机械设备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措施;
严禁非电工或无执照合格上岗证的“电工”进行电气操作;
各施工队临时地拖用电不得从地面行走,必须架空行走。
15.凡未经许可及不属于该施工单位的场内物件,严禁私自拿出工地。
若发现偷窃现象,即由该施工单位负责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将偷窃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6.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装修部的统一指挥,听从装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与调配。
按国家法规及我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如有违反,依实际情况结合事情发展的后果,对承包人处以警告、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7.各施工班组根据规范自行配备灭火器,并放置于现场各规范位置。
如安全检查发现该班组没有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罚款200元/次。
上述相关罚款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划扣。
本《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梧州丽港华府工程项目部。
本规定自年月起执行
声明及签署
本人为责任人,已认真细阅、充分理解及自愿接受梧州丽港华府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所列的全部条款,本人及属下所有施工人员将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承包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班组()承接工程项目的工程。
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特承诺以下责任:
1、本班组()承接该工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规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分项的相关守则对该工程进行施工。
2、加强施工安全意识,对所属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紧,层层负责;
3、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各工种安全管理细节,将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本班组的个人。
4、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作业,野蛮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知贵司,按贵司所规定的条例严肃查处,绝不放过;
5整个施工期间,实现“无倒塌、无触电、无机械伤害、无火灾,无偷盗事件”,做到无人员伤亡,无质量事故,无安全事故,无器材、物资丢失;
6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