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三级安全交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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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交底人应为企业技术负责人
表5.2.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单位名称:
吴江市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02-001交底日期:
工程名称:
科技路西延分部(分项)工程:
管沟开挖、管基施工工种: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本分部(项)工程特点:
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沟槽一经开挖,沟的两端及两侧应设置明显标志或围栏,夜间预设照明及红灯警示。
如沟槽横穿行人过往太多的路口,沟边应设牢固便桥,桥上设栏杆及警示标牌及警示灯。
2.沟槽两侧堆土,土堆距沟边不得小于1m,高度不得大于1.5m。
3.沟槽深度超过2m时,每隔50m左右应设梯子或跳板,供操作人员上下,梯子应坚固不缺档,跳板应钉防滑条。
4.沟槽开挖前,按土质情况研究确定支撑的形式。
撑料不得有腐朽、劈裂等现象。
5.沟槽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后或泡槽后,一旦发现撑料走动或折断,边坡土方开裂等现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下槽操作。
6.卸基础材料时,不要碰撑木、撑柱,卸料前要招呼沟槽内操作人员让开,卸大石块或混凝土时,必须使用滑槽卸料,不得从地面直接倒入沟内。
7.机动翻斗车、手推车等在沟槽卸料,沟槽边缘要放挡板,防止沟槽边缘潮湿打滑而翻车坠落伤人。
8.在沟内摊铺找平夯实时,要注意操作,勿被横撑碰伤手、头等。
9.使用震动器应事先检查,震动器是否完好,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中保持导线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弛度,不使导线被拉紧,以免线头被拉断。
10.模板拆卸后,应先把钉子拔掉或将钉子打弯,模板应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1.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交底人:
专职安全员:
班组长:
交底人应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02-002交底日期:
科技路西延分部(分项)工程:
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工种:
1.管道安装铺设,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指挥。
2.管子运到沟槽边,应与槽边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离,并应用三角木塞牢。
3.溜放管子所用的索具均事先检查,确保牢固可靠。
4.吊车下管,绳索吊环、钢丝绳等用具应安全可靠,其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管下方沟槽不得有人。
5.管子就位对接时,注意勿将手脚伸入两管接口处,以免轧伤手脚。
6.管子就位后,应随即用混凝土或塞块稳住,不让滚动。
7.管道内的接口沟缝工作,应随铺管进度,分段进行,进入管内操作的部位距管口不宜超过20米,管内操作时,管外应有专人监护,互相呼应,以免发生意外。
8.向槽下递运砌井材料时,应上下照应,互相配合。
用手递砖时,每次不应超过2块,递灰浆桶必须稳提稳放,如井深超过2米时,砖必须用容器盛装后用绳索吊送,灰浆桶亦用绳索吊送。
9.在井下应将砖及灰浆桶堆齐放稳,以免倾倒砸脚。
10.砌筑的间息时,井口必须用铁和木盖板盖严,当井砌好四周回填后,应随即将井框、井盖安上,防止行人跌入,并防止闲人下井发生意外。
1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02-003交底日期:
路基工程施工工种:
1.施工前,应邀请道路施工占地范围内有关现况管线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召开施工配合会,了解各种设施的状况,核实位置,必要时应采取详探措施,并研究、确认加固或迁移方案;
详探作业中,应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线保持安全的状态。
2.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物,平整地面,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
施工中应定期检查,保持正常
3.对于路基下的坟坑和废弃的水井、人防设施、地下管道等应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术规定及时处理,确认合格。
4.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工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
5.施工中,应对道路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道路结构以下的管线应先行施工,不得互相干扰;
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使路基范围内的原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埋深较浅,作业中可能受到损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采取加固或迁移措施的要求,并办理手续。
6.路基地层中有水时,应将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
道路扩建中,挖掘现况道路边缘进行接茬处理时,不得影响现况道路的稳定。
7.路基施工中,在场地狭小、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保持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作业。
8.路基内,新建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沟槽回填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应及时进行路基施工。
9.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3)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4)操作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严格按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10.采用土坡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
(2)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土体应稳定、坚实,表层宜硬化。
(4)作业中应对坡道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维护、保持完好。
(5)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纵坡不宜陡于1:
6。
02-004交底日期:
路基工程填土工种:
1.填方前,应将原地表积水排干,淤泥、腐殖土、树根、杂物等挖除,并整平原地面;
清除淤泥前应探明淤泥性质和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填土前,应根据工程规模、填土宽度和深度、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与现场环境状况制定填土方案,确定现状建(构)筑物、管线的改移和加固方法、填土方法和程序,并选择适宜的土方整平和碾压机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填土路基为土边坡时,每侧填土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50cm;
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50cm。
4.路基填土应在影响施工的现状建(构)筑物和管线处理完毕、路基范围内新建地下管线沟槽回填完毕后进行;
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蛙式夯实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
6.路基外侧为挡土墙时,应先施工挡土墙;
混凝土或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墙后方可填土。
7.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填方破坏原排水系统时,应在填方前修筑新的排水系统,保持通畅。
8.填土地段的架空线路净高应满足施工要求。
9.路基下有管线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碾压;
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有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根据机械和车辆的质量与管道的设计承载力等情况,经计算确定。
10.使用振动压路机碾压路基前,应对附近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管线可能造成的振动影响进行分析,确认安全。
11.借土填筑路基时,取土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土场地宜选择在空旷、远离建(构)筑物、地势较高,不积水且不影响原有排水系统功能的地方。
(2)场地上有架空线时,应对线杆和拉线采取预留土台等防护措施。
土台半径应依线杆(拉线)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而定:
线杆不得小于1m;
拉线不得小于1.5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土台边坡。
土台周围应设安全标志。
(3)需在建(构)筑物附近取土时,应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取土;
挖土边坡应根据土质和挖土深度情况确定,边坡应稳定;
取土场周围应设护栏。
12.地下行人通道、涵洞和管道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行人通道和涵洞的砌体砂浆强度达到5MPa、现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预制顶板安装后,方可填土。
(2)管座混凝土、管道接口结构、井墙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填土。
(3)通道、涵洞和管顶5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压路机碾压;
通道、涵洞和管顶两侧填土应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13.轻型桥台背后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土前,盖板和支撑梁必须安装完毕并达设计规定强度。
(2)两侧台背填土应按技术规定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3)台身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填土。
02-005交底日期:
路基工程排水工种:
1.路基土层中需排水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附近建(构)筑物、地下现状管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排水方案。
排水方案必须满足路基施工安全和路基附近建(构)筑物与现状地下管线的安全要求。
2.安装水泵时,电气接线、检查、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
作业中必须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损坏、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并由电工处理;
潜水泵运行时,其周围30m水域内人、畜不得入内。
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确认畅通;
施工范围内有地表水应及时排除,施工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泵体、管路应安装牢固,进入水深超过1.2m水域内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施工中遇河流、沟渠、农田、池塘等,需筑围堰时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围堰顶面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
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
围堰外形应根据水深、水速和河床断面变化所引起水流对围堰、河床冲刷等因素确定;
围堰必须竖固、防水严密;
堰内面积应满足作业安全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
筑堰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2)在水深大于1.2m水域筑围堰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发生溺水的措施。
(3)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0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1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
堰外边坡宜为1:
1~1:
0.5;
堰内边坡宜为1:
0.5~1:
0.2;
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4)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5)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或砾石。
6)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
(4)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堰顶宽度宜为1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和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
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护。
(5)采用明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井应设置在低洼处;
水泵抽水时,排水井水深应符合水泵运行要求。
2)设在排水沟侧面的排水井与排水沟的最小距离,应根据排水井深度与土质确定,其净距不得小于1m,保持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稳定。
3)排水沟土质透水性较强,且排水有可能回渗时,应对排水沟采取防渗漏措施。
4)排除水应引至距离路基较远的地方,不得漫流。
02-006交底日期:
道路基层工程工种:
1.一般要求
(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
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应事先踏勘行驶道路,确认道路平坦、坚实、畅通;
沿途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机械通行的安全要求;
架空线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地面无障碍物。
(3)材料运输应符合路基工程土方运输相关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方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
(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6)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
②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
③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④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⑤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
(3)现场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
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
4)五级以上(含)风力不得施工;
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4)使用机械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拌和现场。
2)拌和过程中,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
3)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检修。
4)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5)集中拌和基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场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模、工艺要求和现场状况进行专项设计,合理布置;
各机具设备之间应设安全通道。
机具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机具运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其一侧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拌和场周围应设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3)拌和机具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并必须固锁电源闸箱,设专人监护。
4)拌和机应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安装牢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拌和机运转时,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拌和场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空气中粉尘等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6)拌和场地应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
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
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
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
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摊铺时不得扬撒。
(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
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
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3)沥青碎石基层施工时,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4)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
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
5)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02-009交底日期:
桥梁钢筋工程施工工种:
6.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