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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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协助队长对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制度、职责、贯彻
(2)负责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审核及考核工作;
3、黄才博(采煤副队长):
(1)负责采煤技术管理。
(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中工程质量的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工作;
(4)负责区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审核工作;
4、李勇超(机电副队长):
(1)负责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负责对机电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及检修质量验收。
(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机电检修包机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5、王涛、石鑫、陶余宝(采煤技术员、机电技术员):
(1)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台账记录的建立。
(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和审批、贯彻、学习。
(3)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
6、王月元、郑向虎、张代强、乔福林(跟班队长):
(1)负责生产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隐患排查。
(2)负责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负责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4)负责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
7、穆维陆、罗小均、毛国斌、符美松(验收员):
(1)负责工作面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工程质量的验收。
(2)负责重大危险源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
(3)负责重大危险源管各岗位记录台账填写情况的检查。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标准
1、井下动火预控目标及标准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编制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2)严格执行神新发【2014】417号文件《关于印发<
神新能源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
的通知》。
3)严格执行按照宽沟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中各项条例和管理办法。
2、瓦斯超限预控目标及标准
利用好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端头高位孔抽放、端头隅角抽放、采空区插管抽放及采前预抽工作。
加强日常工作面气体管理及检查,杜绝I01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
3、采空区自然发火预控目标及标准
加强日常工作面两端头尾巷管理,减少采空区漏风量,确保I010203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4、冲击地压预控目标及标准
工作面在回采期间不发生因冲击地压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的事故。
5、火工品管理预控目标及标准
严格执行火工品使用及清退管理制度,加强工作面火工品使用管理及日常放炮作业管理、检查,杜绝I010203综放工作面发生火工品丢失及放炮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
1、每月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控月度PDCA监督审核表》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审核、评价,每月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预控专项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持续改进。
2、根据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重大危险源预控未达到月度预控目标、预控责任未落实到位、预控措施未执行到位、预控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
3、对已销号的重大危险源总结分析评价,并完善固化预控方案及措施;
对仍处于预控状态的重大危险源持续改进、优化预控方案及措施。
4、根据工作面现场实际情况,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发生变化后,区队及时进行危险源再辨识和再风险评估,补充完善预控方案及措施。
5、结合重大危险源PDCA预控环节要点,制定区队重大危险源考核管理办法,确保重大危险源预控各环节执行落实到位、有效。
6、重大危险源年度、月度预控计划中量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随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同步下达。
7、对重大危险源预控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予以保留。
8、实施过程中监督把关到位,确保方案、措施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不打折扣。
9、对重大危险源预控方案及措施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动态检查,对于问题和差距及时进行改进。
10、当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发生变化,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修改、完善预控方案及措施。
11、按照《重大危险源预控PDCA月度管理审核表》对重大危险源预控计划、方案、措施、状态、目标、效果审核评价。
审核评价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12、针对重大危险源月度管理审核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整改,并补充完善预控方案和措施。
13.验收、销号。
重大危险源按照计划预控完成,经本单位安全评估后向矿安全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方可销号。
14.收集、整理、存档重大危险源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
年度预控方案计划、月度预控计划(含持续改进计划)措施、月度预控PDCA过程、月度管理审核记录、验收销号记录。
四、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考核办法
(一)瓦斯超限预控考核办法
1、上下端头顶板的托盘一次未拆除,罚款100元每个。
2、凡因巷道断面不畅、风量不足、通风设施管理不到位、违反作业规程爆破、违规排放气体等原因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对班组罚款5000元/次;
3、机电班加强工作面内电气和设备的检查,严格按照检查流程进行电气设备失爆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若工作面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的,检查维护人员停工学习,并罚款1000每处。
4、瓦斯超限仍安排作业的,对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理,瓦斯超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开除矿籍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跟班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按规定携带报警仪的每人罚款200元/次。
6、I010203综放工作面上、下两端头尾巷用编织袋装煤后进行码放,并用编织袋对缝隙充填,未按规定进行封堵的,每次罚款500元,并停产进行整改。
7、回风隅角埋设管路对采空区进行抽放,当回风隅角瓦斯积聚浓度超过1%时,采用挂挡风障、安设瓦斯稀释器等方式吹散隅角瓦斯,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
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井下动火预控考核办法
1.在严禁动火区域私自动火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进行调查,从严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取得电焊、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焊、气焊作业,一律按“三违”处理,并上追两级。
3.动火单位未执行“宽沟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制度”、超范围和超时间进行电气焊作业,对动火班组罚款5000元,现场跟班队长罚款500元。
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长批准。
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款1000元。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管路,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必须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且在前后10m范围之内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在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经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电焊、气焊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运至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5.工作面使用的灭火器必须保证完好,实现挂牌管理,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6.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否则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三)自然发火预控考核办法
1、各种探头未按要求悬挂,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责任人:
端头工)
2、锚索托盘未按要求拆卸罚款500元每个,锚杆托盘未按要求拆卸罚款100元一个。
3、未及时移探头造成探头损坏罚款500元。
4、未及时对瓦斯抽放管进行拆卸罚款200元。
5、未对注氮管进行保护,造成注氮管损坏罚款200元。
6、注氮管路损坏未及时处理罚款200元。
(责任部门:
端头工、跟班队长)
7、工作面上、下端头未及时堵漏、堵漏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考核500元。
8、工作面未探顶煤,罚款200元。
煤机司机)
9、工作面回采率未达到80%,罚款500元。
放煤工、班长、跟班队长)
(四)冲击地压预控考核办法
1、采高要求:
最低采高2.8米,最高不得超过3.3米,一架不合格罚款50元;
2、工作面不留伞檐,否则一处罚款50元。
3、煤机速度过快,罚款100元每次。
4、端头留三角煤,罚款100元每次。
5、损坏巷道锚网,罚款100元每次。
6、支架初撑力不足,罚款20元每架,护帮板未贴紧煤壁罚款20元每架。
未追机移架罚款100元每次。
支架工)
7、单体初撑力不足罚款20元每根,单体防到措施不全罚款20元每根。
单体未穿柱鞋罚款20元每个。
8、托盘未及时拆卸罚款100元一个。
9、进入工作面未穿防冲服罚款100元每次。
全员)
10、取钻屑未对煤壁进行防护,罚款200元每次。
11、取钻屑未对前溜停电闭锁,罚款500元每次。
12、采用钻屑法监测预警冲击地压危害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方位、倾角、深度、称重方法认真执行,不得弄虚作假,钻屑原始记录单必须交至防冲办公室,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综采区必须建立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未建立的罚款200元;
操作规程不全面的罚款100元。
技术员)
14、综采区必选按照经营办的统一安排,参加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学习、考试。
否则罚款100元。
15、工作面150m以内的巷道中所有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固定;
综采工作面架间小型电气设备也必须固定或捆绑。
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标准化班)
(五)火工品管理预控考核办法
1、火工品未入箱上锁管理,罚款500元/次。
2、火工品使用记录未填写,罚款200元/次;
3、未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连锁制度,罚款1000元/次,并停工学习;
4、放炮警戒距离未达到要求,罚款500元/次。
5、跟班队长、班组长、放炮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按规定携带报警仪的每人罚款200元/次。
6、未按设计使用火工品,罚款500元/次。
7、火工品未按要求分装,罚款500元/次。
8、未按要求使用爆破器材,罚款500元/次。
9、违规处理瞎跑、残跑,罚款1000元。
10、不办理火工品清退,私藏火工品,罚款2000元/次,并停工学习;
11、火工品箱防止位置不合理,罚款200元/次。
12、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罚款200元/次。
13、放炮作业前未对设施防护,罚款200元/次。
(六)重大危险源业务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工作未开展,出现管理混乱,考核队长、书记各500元,未按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预控检查,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
未按月组织区队人员召开重大危险源预控开展情况专项会议,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
未按照专项预控措施逐级落实管控责任,考核队长、书记各100元/项;
未按月对重大危险源再辨识、评估,考核队长、书记各100元/次;
月度管控的重大危险源未达到月度预控目标的,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次;
重大危险源预控制度及职责贯彻不到位,未参与重大危险源管控审核及考核工作,考核队长、书记各400元;
未按月落实重大危险源预控考核制度,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未与责任人收入挂钩兑现,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
2、采煤工作面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考核技术副队长300元/次;
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顶板支护不到位,考核技术副队长200元/次;
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未按要求编制、审批并落实,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项;
未执行区队重大危险源月度审核,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项,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措施的执行落实未监督落实,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次。
未制定重大危险源月度滚动整改计划,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次;
有计划不全面,缺管控标准和措施,管控未随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同步下发,考核技术副队长50元/项。
未根据实际持续补充完善预控措施,考核技术副队长200元/次;
未对预定措施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评价,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次;
未对已整改销号的重大危险源所采取的预控措施进行总结、固化、存档,考核技术副队长200元。
未对继续管控的重大危险源补充、优化预控措施,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
3、井下动火作业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次;
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次;
重大危险源预控机电检修包机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未落实,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次;
电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及检修质量验收不到位,机电副队长100元/次。
4、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台账记录未建立,考核技术员100元/项;
重大危险源预控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审批、贯彻、学习不到位,考核技术员100元/项。
编制预控专项措施前未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预控措施未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措施未审批,考核技术员100元/项。
5、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隐患排查未开展、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工程质量未按要求管理、当班工作任务未完成,考核跟班队长200元/次。
6、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工程质量未进行严格验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按要求落实;
各岗位记录台账填写情况未按要求检查,考核验收员200元/次。
宽沟煤矿综采区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