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情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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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领导责任。
明确了政府党组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坚持在重大会议上、重要节日前强调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经常有针对性地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
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狠抓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呈现出齐抓共管、系统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是狠抓部门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是本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各自区域、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并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按照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任清楚、措施得力的要求,认真分解落实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标准及责任追究,形成了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听取县直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特别是xx日,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重要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推进。
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
制定颁布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民主、科学原则,全面规范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班子成员能充分履行职责,有效制约和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行为。
县政府主要领导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定期、不定期地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
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例如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始终坚持不酝酿充分不上会,不形成统一意见不拍板,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是强化权力监督。
按照“决策程序依法规范、决策过程民主公开、决策结果科学公正”的要求,重点对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畅通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加大行政监察力度,重点针对政府执行力、项目建设、政务环境开展行政监察,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审计监督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
重点针对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财政和相关部门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今年上半年,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x个,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xx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xx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xx万元,审减工程造价xx万元。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今年上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xx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x条,公开政府公文x件,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类文件x条,招投标公告、公示类x条,其它类信息x条。
四是编制权责清单。
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编制部门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确保部门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今年上半年,对全县xx个县直单位xx项行政职权进行了梳理,经县政府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及各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严格按照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保证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有效落实、见到实效。
(三)切实改进作风,打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狠抓不正之风治理整治,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持续强化“四风”整治。
深入开展全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着力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问题。
成立x个检查组,对xx个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个,党政纪处分x人;
对存在问题的xx个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并限期整改完成。
大力推进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的专项治理,敢于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下大力,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案件x件,党政纪处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
二是全力抓好巡视整改。
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事项,逐项建立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签订责任书,采取定期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限期完成。
省委巡视组交办的x件整改事项中,已完成x项,正在整改xx项。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
坚持把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班子成员能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遵法、守法、用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大力改进作风、坚决整顿“四风”,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政府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受固有思维的影响,一些班子成员仍然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存在一定偏差,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对待政府系统存在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正面教育多,铁腕治理、动真碰硬少,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追责失之于软。
今年以来,政府系统违法违纪行为仍有发生,这与县政府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二是个别“四风”问题出现反弹。
通过连续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县政府党组在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新闻报道等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文件精简成效反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比如,通过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查处为官不为案例xx起,党政纪处分xx人。
三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有力。
有时对一些重大问题决策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不充分,造成一些决策缺乏严谨论证和科学评估。
召开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时,参会成员主动参与的意识有时不强,讨论氛围不够,围绕自己有关的工作发表意见的多,跟自己无关的发表意见少,会议讨论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是敢于担当精神不足。
在工作中,一些班子成员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对分管工作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重视程度不够。
比如,在重大项目推进中担当不足、履职不力,工作畏首畏尾,决断该断不断,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无法落地等问题。
三、下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源头防腐的重要抓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和从政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x县作出新的贡献。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省市政府“主体责任深化年”有关要求,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着力建设廉洁政府。
(二)全面强化制度保障。
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定程序,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媒体监督。
深入推进法制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打造法治政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权责清单,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督促引导政府系统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懒政怠政,提高执行力和行政效能。
完善督促检查、纠错问责机制,努力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四)持续加强廉政建设。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正风肃纪,严肃执纪问责。
加强党规政纪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坚持从严从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以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