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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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塔吊位于现场的分布情况见附图,1#塔吊基础上口标高为-8.800M,2#塔吊基础上口标高为-8.800M,1#与2#塔吊相距72.7M,前臂活动范围重叠量为——33.3M。
两台塔吊的后臂长都是11.8M,所以前臂与相邻塔吊的后臂不会发生碰撞。
3#塔吊基础上口标高为-8.800M,2#与3#塔吊相距81.79M,前臂活动范围重叠量为——39.21M。
1#与3#塔吊相距119.62M,前壁活动范围还有4.62M,所以1#与3#塔吊不会发生碰撞。
四、安装加节过程注意事项:
根据现场情况及建筑物高度,1#塔吊需安装的最大高度为130M,该塔吊独立高度为40.5M,由于受基础的限制降低为35M,附墙后自由高度是40.5M,2#塔吊需安装137.5M,该塔吊可以安装的独立高度22.5M,附墙后的自由高度是40.5M。
3#塔吊需安装42.5M,该塔吊可以安装的独立高度52M,附墙后的自由高度是52M。
为了保证塔吊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安全落差(至少6M)故1#塔吊在第一次附墙前只安装35M,2#塔吊在第一次附墙前安装22.5M,这样1#塔吊比2#塔吊高12.5M。
3#塔吊在第一次附墙前安装42.5M,3#塔吊比2#塔吊高19.5M。
这样2#塔1#塔吊在28.95M处进行第一次附墙,以后往上每30M附墙一次,共需附墙3次;
每台塔吊附墙后分2次顶升安装,每次5节(15M),直至达到各自所需的最大安装高度。
(具体附墙要求见塔吊专项安装方案)。
安装加节过程是使塔吊结构升高的重要过程。
所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塔吊起重机顶升、附墙加节指导书》的规定,每次加节完成后,应按规定认真细致地检查、调试、验收,并填写好相关的资料备案。
在安装加节时,必须通知对方塔吊注意运转范围,以防操作不慎引起碰撞,造成事故。
因为两台塔吊的前臂安装方向处于相对的方向(1#塔吊朝南,2#塔吊朝东,3#塔吊朝东),所以塔吊在各自顶升加节安装时应严格限制对方塔吊的运转范围,以防不测。
当某一台塔吊需安装加节并低于另一台塔吊高度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塔吊注意,并严格限制对方塔吊的旋转范围,具体运转范围如下:
直至顶升安装的塔吊前臂高于另一台塔吊时,另一台塔吊才可3600自由旋转。
五、塔吊运转作业注意事项:
1、严禁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和吊物司索人员酒后上班。
2、塔吊司机在每班试机结束后,正式开始起吊前,要鸣笛通知指挥及现场所有人员注意。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时刻警惕,在与相邻塔吊臂架处于同一方向或相对方向时,相互之间必须保持间距不少于5M,并相互鸣号通知,引起对方注意;
若在指挥能与对方指挥联系时,应通知对方重视。
3、指挥人员之间必须有良好的配合,特别是在塔吊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员时,相互交接的指挥人员必须事先联系好后方能交接,指挥人员上班时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4、运转作业时,当一方塔吊需旋转至对方塔吊作业半径内时,鸣号或通过相应楼层面的指挥通知对方塔吊,操作时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
5、在操作过程中,除了执行以上要求外,还必须严格执行
吊正常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6、2#塔吊由于现场条件限制,西面有海天一色花园住宅楼,高度超过了2#塔吊安装的自由高度,影响塔吊无法3600旋转,在基坑边西南角处各设置一个地锚,2#塔吊不作业时,必须将吊勾挂在基坑边西南角处地锚上,防止塔吊转动碰撞到西面建筑物。
塔吊安装时(独立安装高度),相邻交叉作业塔吊安装高度按塔吊安全距离要求进行控制。
7、塔吊顶升应遵循安全距离要求,竖向错开,错开距离按相邻的塔吊安全距离要求进行控制。
8、塔吊在群塔作业时要求起重臂前端和平衡臂后端顶部安装信号灯和信号旗,以示警告。
9、塔机使用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
动塔让静塔、低塔让高塔、空载让重载。
10、塔吊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职信号工负责塔吊邻近作业时安全警戒和指挥工作,信号工指挥必须准确,且与塔司密切配合。
各塔应分别设置不同信号指挥频道,严禁使用相同频道或串频信号指挥作业。
11、交叉作业塔吊调运物品旋转作业时,要求塔吊按相反方向旋转。
信号工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
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
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12、当塔吊发生停电或有其它机械故障时塔司或信号工,应及时通知相临塔司做好避让,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识别制度
6.1危险源辨识评价台帐
作业活动
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判别依据(Ⅰ-Ⅴ)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危险等级
现有监测措施及有效性
备注
L
E
C
D
构件安装倒运
吊具、索具有缺陷
物体打击
Ⅳ
有
构件翻倒
Ⅴ
6
3
72
吊装设备有缺陷
Ⅱ
违章指挥、作业
108
构件捆扎及装运
安全教育不到位
机械伤害
构件拆除
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违章作业
临时
用电
油抹布的堆放
火灾伤人
1
0.5
1.5
电线破皮、老化及外电线路防护不严
触电
灯泡的使用
15
45
2
灯泡的废弃
爆破伤人
7
3.5
灯管的使用
灯管的废弃
闸刀漏电
270
4
七、吊装前技术控制措施
7.1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2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距离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距离
2.0
7.3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7.4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7.5小件物品必须利用吊筐或吊篮吊运。
7.6穿绳:
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7.7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
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7.8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7.9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7.10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7.1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7.12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13吊运集装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7.14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7.1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锁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7.16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
37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7.1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18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八、群塔安全作业技术措施
8.1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后可能相交的各塔应留有与相邻各塔均不小于5米的安全高差。
8.2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应全员重视塔吊作业的安全工作。
8.3塔机的使用由总工或由工长授权的管理人员统一调度。
8.4各塔信号工采用不同的频段的对讲机,且固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
8.5每天上班前,塔机班组长必须对各塔塔吊司机及信号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签字保证。
8.6各塔的信号人员和塔司应固定,每塔只接受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各塔塔司有权拒绝来自非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
8.7各塔信号人员在进行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信号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8.8各塔塔司在进行转臂动作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动作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8.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台塔吊旋转半径有一部分在同一个范围内,在转臂吊装时切记钢丝绳要避开临近塔身,如必须从邻近塔身处转臂时,塔吊现场信号工一定要观察临近塔吊塔身的动态方向,必须注意小车的位置,以防吊线碰撞邻近塔身,(按此方案塔吊平面布置图所示塔吊吊装方向施工就可避免出现塔吊碰状现象发生)。
8.10下班时,各塔应将小车收至塔身部位。
8.11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一定要持证上岗,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8.12其它安全措施
8.12.1塔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12.2进行塔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到动作前,应鸣号示意。
8.12.3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
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塔机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8.12.4严禁用塔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物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8.14.5作业后,塔机吊钩升至上限位,小车收进,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
塔机应开至轨道中部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
8.14.6动塔让静塔,塔吊下有高压线,已作防护但操作时仍应注意吊物与高压线之间保持5米以上距离。
九、施工防护措施
9.1为满足本工程吊装及安全需要,塔吊应比建筑物高出4~5m,同时,相领两台塔吊之间相对高差不得小于5m。
9.2科学管理,正确使用
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疏忽。
因此,为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9.3加强对现场特种工作人员的管理
信号指挥员采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指挥,每台塔吊专设频道,严禁串台互相干扰。
司机应定人定机,严禁私自调整岗位。
因本工程的特殊性,管理人员设定人定点指挥与协调,现场人员,各就各位,随时可取得联系。
9.4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现场专人用对讲机指挥,塔吊司机必须确认信号正确后方可进行操作。
(2)吊物时应先观察周边塔吊运行情况。
(3)运行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事故时,应立即将吊臂转至无人安全部位,同时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
如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现场人员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
通过人工盘动回转电动机使吊臂转至无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开机构制动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绪后立即作出处理措施。
(4)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塔吊严禁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业,服从统一指挥,防止忙中出乱。
(6)严格按照方案预定的标高进行预埋、锚固、顶升。
(7)塔吊上从事顶升、维修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严禁高空坠物伤人。
(8)做好防雷接地,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保证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9)每台塔吊定时进行沉降观测和垂直度测量。
(10)及时整理内业资料,各类记录归类存档。
(11)编制切实可靠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6、下班后:
司机人员必须松开旋转抱闸,小车回到前臂根部位置;
并在卸除捆缚钢丝绳后,将钩头收敛到上限位要求的高度(距离吊臂2.5米)。
各控制器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并加锁,夜间应打开红色障碍指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