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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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博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按各年级非定向博士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在研究生院划拨名额后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公布。
2.硕士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硕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原则上先按各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在各年级内再按照各专业全日制非定向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在研究生院划拨名额后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公布。
六、公示
奖学金评选通公示以学院官网为主:
七、申述
申述:
学生在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材料进行申述,地址,沙河主楼中144,联系电话83203909,联系邮箱lijing211@,学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反馈。
八、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见附件1)
附件1:
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2)二年级博士研究生按本学年度学业成绩、论文发表、科研成果、专利、科技竞赛获奖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总分=学业成绩计分+学院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
学业成绩计分规则:
所有学位课所得相对分乘以对应课程学分后求和,再除以学位课总学分;
学位课所得相对分数为该门课所得成绩与该门课平均分做差求得,以研究生院公布成绩为准。
(3)三年级博士研究生按本学年度论文发表、科研成果、专利、科技竞赛获奖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总分=学院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
说明:
学业成绩以学院最终公布的学位课相对学分积为准,研究生必须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要求学分才能参评,其课程成绩以研究生院发布成绩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
(1)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入学初试成绩评定。
原则上奖学金评定的优先级顺序为:
推免生、第一志愿上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二次调剂;
同一录取优先级的学生,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评定。
(2)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学业成绩、论文发表、科研获奖、专利、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总分=学业成绩分×
100%+学院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
(3)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论文发表、科研获奖、专利、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及导师评测得分排名确定。
总分=学院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
三、参评材料标准
时间:
非毕业班研究生,参评材料有效期为上一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之日至本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之日前一天;
毕业班研究生,参评材料截止日期为上一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之日至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材料:
除特殊情况,所有参评成果材料只参评一次,如有发现重复使用同一参评材料的,取消本学年度评奖资格。
特殊情况为:
上学年提交的“申请专利”,下学年获得认定后,可再以“获得专利”提出申请。
四、附则
1、《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方法》见附件2。
2、本办法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发布。
自2019年1月起开始执行,由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
一.论文计分
1.期刊论文
CNS期刊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JCR分区
EI/Medline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研究生院规定的国内核心刊物(以2018年研究生手册的规定为准)
国内其他正式期刊
1区
2区
3区
4区
期刊
100分
40分
20分
15分
10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论文第一单位须为电子科技大学(或医学院)、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或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2)如发表论文为文献综述,则计算对应分值的60%。
(3)CNS期刊,SCI及EI/Medline论文,计算排名时除去本人导师。
(4)CNS期刊计算全部作者,SCI论文计算SCII区文章计前5作者,II区计前4作者,III区及以下计前3作者,其他期刊只记第一作者。
(5)CNS期刊有共同第一作者全部按第一作者计算;
SCI期刊论文有共同第一作者的,按署名顺序第一的作者加满分,之后依次按前一位的80%加分;
其他期刊论文如有共同一作,只记署名排第一的作者;
在计算共同一作的文章中,第二作者及后续作者按署名顺序前一位作者实际加分的50%计算。
(6)文章作者排序第一,记全部分数;
其他顺序作者计分按署名前一位作者实际得分的50%计算。
(7)文章计算已经发表或已经录用的文章,须提供发表或录用证明,以发表或录用证明时间为准。
(8)JCR分区以大类或者小类分区高者为准,以中科院当年或前一年(如果当年还未出来就采用前一年的)公布的SCI杂志分区表为准。
(9)CNS以上期刊,如JAMA,NEJM等高分杂志,与CNS同等加分。
2.会议论文
会议等级
在大会发表论文并做学术报告
只发表会议论文全文
只发表会议论文摘要
国际性学术会议
1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
(1)会议必须为学术会议,会议级别由主办方性质决定,省级及以下会议、企业或个人举办的会议不纳入评选范围。
(2)若会议论文全文被SCI收录后,以加分高者来计算,不重复计算。
(3)会议论文必须为已被大会收录。
(4)会议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导师计入排名。
(5)会议论文如被评为大会优秀论文或优秀摘要,额外加1分。
(6)如果仅参会或代替他人做大会报告,但本人并未发表论文,不计分。
(7)如发表会议论文为个案报告,加分按对应额度的60%。
(8)会议论文限定加分上限为10分或累计3次,个人可选择加分高的方式进行申请。
3.参评材料要求:
已发表论文:
a.刊物封面:
对发表时间进行标注;
b.刊物目录:
对论文题目及作者进行标注;
c.论文正文。
已录用(未发表)论文:
a.录用通知:
对刊物名称、论文题目、作者及录用时间进行标注;
b.论文正文;
c.费用收据:
导师签字,免费刊物请导师签字说明。
会议:
提供注册缴费和实际参会证明,作报告现场照片或新闻,会议报告通知、论文集的封面和论文复印件等。
二.科研获奖计分
国家级科研奖主研
(本人有证书)
(一/二/三等奖)
省部级科研奖(一/二/三等)
学生排名第一、本人有证书(一/二/三等)
60/40/20分
40/20/10分
(1)科研获奖提供奖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上述排名以除去电子科技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科研团队所有老师后的作者排名为准,只计算前三作者。
(3)获奖单位须为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或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4)若学生非第一作者,积分依次递减50%。
若团队获奖,无署名顺序,由指导老师按照贡献度对学生进行排序。
三.学生申请科研课题计分
若研究生在校期间,学生申请到校内科研课题,并作为第一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进行分,5000元以上加2分,5000元以下加1分。
四.专利计分
1.发明专利
(1)获得专利: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或或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为第一单位时,第一作者10分,后续依次递减50%计分。
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二单位时,以对应分值项的50%计分。
(2)申请专利: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或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为第一单位时,第一作者5分,后续依次递减50%计分。
2.实用新型专利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或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为第一单位时,第一作者5分,后续依次递减50%计分;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或电子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为第一单位时,第一作者3分,后续依次递减50%计分;
3.专利证明材料要求:
已获得专利:
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申请专利:
提供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等材料复印件。
上学年度以“申请专利”项完成计分的专利,在本学年度再次以“获得专利”项计分时,需扣除上学年度已计分值。
4.其他说明:
上述排名以除去导师后的作者排名为准,只计前3位。
五.科技竞赛获奖计分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15~20分
10/8/5分
5/4/3分
3/2/1分
科技类竞赛应为所属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组织机构负责发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比赛,如遇新设竞赛,须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做出决议。
科技竞赛获奖提供奖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国际级科技竞赛获奖,具体分值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赛事的影响力及竞赛的名次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讨论决定。
六.出版专著或教材计分
出版与本人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性专著、译著、编著以及教材,其主要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依著作者排名依次加分。
定稿且即将出版者也遵循以下标准,需提供有关部门证明。
分类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专著
25分
12分
8分
译著
编著
国家级规划教材
普通教材
其他参考书
0编考书吧以2.20、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挂职锻炼及社会实践加分
1.挂职锻炼
研究生到基层挂职锻炼必须是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或者校内其他部门派出,以书面文件为认定依据,加1分;
若学生在挂职期间担任干部,需由挂职单位出具其干部证明,计分翻倍。
2.社会实践
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须由政府、事业单位、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或高校组织,以相关文件、通知和新闻报道证明为准,在奖学金评定中加1分,作为实践小组负责人的同学加2分。
3.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加分
在由政府、事业单位、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和高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学术会议中担任志愿者的同学,每次加0.5分,可加2次,获优秀志愿者的不再额外加分。
4.挂职锻炼及社会实践部分加分上限为4分。
八.学生职务担任
职位
分值
校级研究生会主席
校级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
6分
校级研究生会部长、院级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
院级研究生会部长、支部委员
校、院级研究生会副部长
研会普通成员
(1)在同一组织内担任不同职务,按加分高者计算;
在不同组织内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可以累积。
(2)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计算全部分值,一学期分值减半,少于三个月不纳入计算。
(3)研会主席、研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及班长由学院考核评价;
其他成员由所在学生组织进行考核评价;
获得优秀及良好的计算满分,获得合格的,计算满分的60%,获得不合格的,不计分,并在下一年不得继续担任原职务。
(4)学生职务担任累计加分上限为8分。
九.文体竞赛类加分
8/6/4分
6/4/3分
1、学生参加文体竞赛,须由政府、事业单位、具有一定影响力专业组织机构或高校发起,经正式报名参赛,以获奖证书为凭证。
2、对于不分一二三等奖的比赛,可按照排名对应加分等级:
前两名等于一等奖、三四名等于二等奖,五到八名等于三等奖。
3、对于有些比赛设置优胜奖(或等同于优胜奖的其他奖项),按照对应等级三等奖的一半加分。
4、同一个比赛如果有多级别参赛获奖,只计算最高的级别获奖。
5、文体竞赛加分上限为8分。
十.个人获奖加分(非科研类)
1、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加30分,省部级优秀共产党员加20分,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加10分,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加5分,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加3分。
2、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加5分。
3、获得校内各类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同学,以证书为准,加1分。
4、除各级别优秀共产党员外,其他加分累计上限为5分。
十一.其他
以上加分细则,如遇到超出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由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在下一年的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进行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