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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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有违法所得的
对该机构处5000元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立案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提出处罚建议,报局案审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至2万元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至1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至2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至2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至3万元罚款;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安
全生
产法
八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10人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一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一般事故的
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的
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4
二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00人规模以下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处以1万元罚款;
300人规模以上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本法第36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50%以内的从业人员未按照本法第21、22条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处1万元罚款;
有50%以上的从业人员未按照本法第21、22条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0%以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件的
处1万元罚款
50%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件的
5
三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有1/3以上从业人员或其中发现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2/3以上从业人员或其中发现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部从业人员或其中发现3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到期复查,安全警示标志整改的不明显、不全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到期复查,安全警示标志完全没有整改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五)、(九)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
违法行为(五)、(九)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五)、(九)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六)项的,未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六)项的,两个周期内未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
四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并处2万元的处罚;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单处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单处或者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处罚;
违法所得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单处或者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
五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建立的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安全措施不可靠的或者不情愿接受监督管理的
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建立专门安全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发现3处以下未按规定办理的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发现3处以上未按规定办理的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8
六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9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在协议中减轻对其依法承担责任的
处2万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在协议中减轻对其依法承担责任的
处4万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在协议中免除对其依法承担责任的
处6万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在协议中免除对其依法承担责任的
处8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
生产
违法
行为
行政
处罚
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末按规定提供三项中的一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的罚款;
末按规定提供三项中的二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8千元的罚款;
末按规定提供全部三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1万元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规定的十项违法行为之一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三千元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规定的十项违法行为中两项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五千元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规定的十项违法行为中三项以上(含三项)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一万元的罚款。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违法单位有二项违法行为中一项的
违法单位违反了规定中的两项违法行为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个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处15万元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处30万元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受伤,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
处35万元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含3人)以上受伤,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
处40万元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的
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含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的
处45万元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不含30人)以下死亡的
处48万元的罚款;
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的
处50万元的罚款。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的罚款;
违法所得5千元至1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倍的罚款;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撤销许可及批准文件,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虽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但在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的
处1万元的罚款;
对有关人员处3千元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且在责令改正限期内未改正的
处3万元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5千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