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开发项目合同终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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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事项
乙方为甲方企业实施企业资源规划管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ERP系统项目),以期达到为企业将来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乙方为甲方指派专人进行项目全程的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人在没有经过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的更换。
本项目乙方负责人确定为朱晏龙。
1.1本项目主要解决的需求范围包括:
1.1.1个人工作台功能
(1)将员工要处理的工作项汇总展现,以达到业务整合及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2)每个员工职能权限范围内的操作由系统管理员统一配置
(3)每个员工拥有自己的待办、流转中、已办事项功能,用于追踪工作的整体进度
(4)个人信息维护可以修改自己的信息资料及修改系统的登录密码
(5)委托授权服务可以在员工出差或休假的时候,将工作委托给其他员工进行处理
1.1.2采购管理子系统
(1)提供采购申请项管理、采购订单管理、采购订单价格确认管理,
(2)提供供应商信息维护及对账单查询管理
(3)采购物品入库前要经过QC的检测,合格入库,不合格退货
1.1.3销售管理子系统
(1)提供销售订单管理、发货单管理、提货单管理
(2)提供客户信息维护及对账单的查询、打印管理
1.1.4仓库管理子系统
(1)仓库管理子系统包括出库、入库及查库管理
(2)入库管理包括原材料入库、成品入库
(3)出库管理包括原材料出库、成品出库
(4)查库管理包括库存盘点及库存更正
1.1.5科研管理子系统
(1)科研管理子系统包括产品研发(配方)管理、技术服务(售前、售后)管理、外来样品(试验)管理
(2)外来样品(试验)管理会记录整个的试验过程及最终的试验结果分析等
(3)成品配方确认单管理可以针对用户订购的产品指定生产的配方
1.1.6生产管理子系统
(1)生产管理子系统包括生产通知单管理、生产命令单管理及生产日报维护管理
(2)生产通知单由总调度下发,经生产主管排产后,生成生产命令单
(3)系统针对每个产品的生产都生成一个对应的生产命令单,由车间主管根据生产主管的排产安排生产
1.1.7品质管理子系统
(1)品质管理子系统包括原材料品质管理、成品品质管理
(2)QC人员根据成品的检测项目和指标进行成品品质的检测,合格则入库,不合格则调整生产
(3)QC人员检测采购回来的原材料的组成及指标,合格则入库,不合格则退货
1.1.8财务管理子系统
(1)财务管理子系统包括应收帐款管理及应付帐款管理
(2)应收账款管理可以生成客户的对账单并进行打印
(3)应付账款管理可以生成供应商的对账单并进行打印
(4)应收帐款管理和应付账款管理可以进行相应的销帐处理
1.1.9辅助功能管理
(1)辅助功能管理中主要提供系统基础资料的维护和业务相关辅助资料的维护
(2)基础资料的维护权限由管理员进行授权,授予权限的人员可以对现有的基础资料进行维护
1.1.10样品跟踪管理
(1)样品跟踪管理提供对发出样品的查询,客户反馈情况维护管理
1.1.11人事管理
(1)人事管理提供员工的详细资料维护及考勤管理
1.1.12统计分析
(1)统计分析里提供了业务报表、财务报表、仓储报表及生产报表
1.1.13系统管理
(1)系统管理中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及系统权限管理
(2)组织架构管理中提供用户信息管理及部门信息管理
(3)权限管理中提供用户权限配置管理
注:
具体的合同功能事项以十二、附件中评审后文档《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主,在需求调研结束后,甲乙双方进行需求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后,双方在需求规格说明书上签字,定稿后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1.2本项目需解决的其他事项
1.2.1远程访问功能
(1)系统提供远程访问及异地访问协作功能
(2)通过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的VPN(虚拟网络)实现远程访问及异地数据交换
1.2.2提供完整的软件使用说明书
(1)项目在不同的阶段会提交相应的文档
(2)详情请参阅十二、附件
1.2.3项目组在系统上线前对甲方相关人员实施系统培训
(1)系统后期,由项目组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操作使用培训
(2)培训计划由项目组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制定,并和甲方项目负责人共同讨论通过
二、合同收费标准、支付时间
2.1项目金额共计¥
148000.00元(拾肆万捌千元整)
2.2付款方式
2.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项目已立项,乙方须于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项目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首期款,即
¥
44400.00元(肆万肆千肆佰元整)
2.2.2系统总体功能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项目总金额的50%,即¥
74000.00元(柒万肆千元整)
2.2.3系统正式上线稳定运行一个月(自然月)后,乙方支付甲方项目总金额的20%,即¥
29600.00元(贰万玖千陆佰元整)
2.3乙方帐户如下:
乙方:
【广州亚泰信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广东发展银行广州东风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10100251701001003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于提前十(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合同有效期及优惠方式
3.1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系统正式上线稳定运行一个月后终止
3.2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须对甲方系统提供为期十二个月的免费维护,维护范围限定为系统出现问题的修复工作,不包含新功能的开发
3.2.1原则上,系统维护工作已经超出免费维护期后,则乙方出于成本的考虑,需针对维护工作进行一定的收费。
收费的方式及维护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制定。
维护期后,甲方在系统使用上如果遇到在维护期内未使用和发现到的已经存在于系统中的bug等问题,乙方予以无偿的修复
3.2.2免费维护期内,如甲方提出新的功能模块或需求功能的大范围的调整等,可能会给乙方带来较大工作量内容的情况,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调整内容预估工作量及成本,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新功能或需求的展开方式及付款内容。
如果甲方提出新的功能模块或需求功能调整在乙方可以接受的工作量许可范围内,乙方予以无偿的调整
3.3乙方承诺为甲方将系统推广至乙方下属的分支机构,并负责对其相关人员的培训。
此工作不论合同是否终止都有效,此工作不另行收费。
乙方下属各分支机构的推广时间及进度的安排,由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制定,并根据制定的计划进度予以实施
四、甲方职责
5.1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指定专人或专项小组负责本合同的委托项目,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及时、准确、详细的信息资讯,以保证乙方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工作建议和成果。
5.2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5.4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对乙方工作成果的审核、修改或调整等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5.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E-mail在内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效率,方便未来查证。
五、乙方职责
6.1乙方应严格依据甲方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展工作。
6.2甲方决定修改项目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修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需求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并将反馈及结果报甲乙双方的负责人,以保证项目的进度。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其采用的所有服务手段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社会基本道德风尚的要求。
6.4乙方应遵守服务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5乙方应保证其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不得有任何欺骗行为。
6.6乙方承接甲方项目,应以极大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投入全项工作之中,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并为甲方的商业资料保密。
6.7乙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可采用传真、E-mail在内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效率,方便未来查证。
6.8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评估及选择一切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合作公司或其他的第三方
6.9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文件,甲方应及时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因甲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保密条款
7.1内容:
实施系统时涉及到的所有与甲方相关的商业信息,包括甲方的运作内容、政策和策略。
7.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严格保密,并且不得用于其它商业运作。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4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同样生效。
七、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八、知识产权
9.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九、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10.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10.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10.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10.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2.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A)将该争议提交至大连市仲裁委员会。
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当地进行仲裁。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B)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4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2.5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
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12.6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章依然有效。
十一、文本和效力、变更、解除及其他
13.1新闻发布及公告。
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由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应无理拒绝或拖延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本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发布或公告。
13.2第三方不受益。
除各自的继任人和允许的受让人以外,本合同不应向任何个人或实体赋予权利或救济。
13.3整体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商、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
13.4转让。
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
13.5语言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标题。
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13.7弃权。
一方未强制执行本合同的一条或若干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选择权或其他权利,或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均不应被理解为该方放弃上述有关条款,或者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或该方强制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权利,也不应阻止该方在任何时候采取其原本有权采取的其他任何行动。
13.8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3.9费用。
本合同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3.10合同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
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11合同效力。
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十二、附件
●项目交付物
⏹程序:
本项目需交付的程序为最终可运行的系统模块最终release版本。
⏹文档
项目在各个阶段需交付的文档如下:
●项目前期规划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项目规划书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项目研制报告
●项目需求调研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项目总体/详细设计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概要设计)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技术报告
●项目开发/测试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项目开发计划及重要里程碑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测试报告
●项目试运行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安装手册
●正式上线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裕祥化工ERP系统验收报告
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大连裕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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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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