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格式文本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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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管企业为甲方服务的全部企业。
.乙方授权协调小组代表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
第四条污水接收标准
.乙方排放水质标准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排入指定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下表中的规定,若乙方排放水质指标高于表中的限值,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污水。
乙方类别
CODcr(mg/l)
BOD5(mg/l)
SS(mg/l)
TN
其他水质指标
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
≤2000
≤1500
≤1000
≤10
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
≤500
.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的停运
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乙方)可以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停运的书面申请,甲方根据自身处理能力和排污量分配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同意。
若甲方书面同意后,则自申请同意之日起,乙方按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执行排水水质标准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五条污水处理服务费定价
.服务费定价原则
全成本核算、保本微利、设最低收费、按污水排放浓度的高低实行阶梯价格收费;
将造纸企业按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和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两种类型区别定价收费。
.服务费价格确定
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阶梯价格见附件一中的表1;
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阶梯价格见附件一中的表2;
上述表1、表2中的价格为刷卡排污试运行期暂定价,试运行期暂定为6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双方同意由见证方指定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对甲方的运行成本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及不低于10%的投资收益率,调整附件一表1、表2中的阶梯价格,并确定为正式运行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阶梯价格。
.服务费价格调整
甲方和协调小组有权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指定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于次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甲方上年度运行成本的审计,费用由甲方计入运行成本;
甲方与协调小组根据审计结果及不低于10%的投资收益率调整附件一表1、表2中的阶梯价格,新年度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六条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办法
.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
乙方承诺正常运行日(停产期间除外)COD排放量在~(kg/天)范围,其中X的确定方法见附件二;
(1)正常运行日服务费计算办法
污水处理服务费F=当日累计流量Q×
当日平均CODcr浓度在附件一表1中所对应的价格P;
(2)最低服务费计算办法
当日COD排放量低于kg时(核算办法见附件三),则该日收费计算方法如下:
Fa=Ta×
Pa;
其中:
Ta=不同品种纸产品对应的最低排污收费价格(瓦楞纸75元/吨纸、白板纸65元、其它参考上述价格);
Pa=当日造纸产量(吨);
(按不同品种纸产品造纸吨纸耗电确定、耗蒸汽核对,具体见附件四)
.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
乙方承诺正常运行日(停产期间除外),吨纸排水量不低于水/吨纸;
当日平均CODcr浓度在附件一表2中所对应的价格P;
①当日吨纸排水量低于水/吨纸时(核算办法见附件三),则污水处理服务费Fa计算方法如下:
Ta=不同品种纸产品对应的最低排污收费价格(瓦楞纸60元/吨纸、白板纸55元、其它参考上述价格);
.事故期间服务费计算办法
因突发停电、自动采样及化验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行实时扣费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期间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Fb=Qb×
Pb;
Qb=不可抗力发生前10天的日平均累计流量;
Pb=不可抗力发生前10天的日平均CODcr浓度在附件一中所对应的价格;
.擅自启运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期间的服务费计算办法
如果乙方(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已申请停运二级生化预处理系统,在停运期间不经甲方允许擅自启动二级生化系统,经判定属实(判定办法见附件三),则按如下办法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1)当日平均CODcr浓度小于1000mg/L时,按对应的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阶梯价格(附件一表2)的倍进行计算;
(2)当日平均CODcr浓度大于1000mg/L时,按对应的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阶梯价格(附件一表1)的倍进行计算;
当日累计流量按当日排水的实际累计流量。
计费持续期间为从最后一次申请停运生化系统日至改正之日。
第七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试运行期间的支付流程
(1)支付流程和方式
试运行期间的支付流程为:
开户→预缴费→系统扣费→对账结算→开票。
支付方式为“先预缴费后服务”,按月结算。
即乙方开户后首先预缴一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
系统根据第六条的计费办法按日实时扣费,甲乙双方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服务费的结算确认工作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
(2)预缴费额度的确定及调整
预缴费额度按照
(2)条、
(2)条计算的最低服务费的倍×
30天确定。
当月内扣费额度达到预缴费额度的90%时,刷卡排污系统将自动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三日内续交足够本月剩余日的预缴费额度;
并将次月的预缴费额度按本月内日平均扣费额×
30天进行调整。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交预缴费,否则甲方有权自自动通知第四日起关闭阀门、停止接纳污水并上报见证方。
.正式运行期间的支付流程
正式运行期间的支付流程为:
预缴费→系统扣费→对账结算→开票。
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预缴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系统根据第六条的计费办法按日实时扣费,甲乙双方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结算确认工作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
预缴费最低额度为试运行期间乙方每月缴纳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平均值。
.事故期间服务费的支付
因突发停电、自动采样及化验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行实时扣费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后5日内,按第条的计费办法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八条监测及刷卡排污系统
.系统建设及验收
自动监控站房设在乙方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控站房和站房内安装的流量计、自动水质分析仪和自动取样仪以及刷卡排污系统均由甲方投资建设,由见证方通过验收。
.系统自动扣费及水样复验
乙方排放水量、水质根据条约定的自动监控站房流量计、自动水质分析仪的检测结果,按系统程序从乙方预缴费额度中自动扣除应支付的服务费。
自动取样仪自动取样并备份,由甲方化验室分析核定。
若乙方对化验结果数据提出异议,双方同意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备份水样进行复验,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排污量分配办法
(1)排污量分配原则
甲方为保证污水厂正常运行,保护所有纳管企业共同利益,有权根据见证方2提供的甲方服务范围内纳管企业年度生产计划、CODcr排放总量、乙方提供的本企业生产和排污信息、甲方处理能力等因素,分配服务范围内各纳管企业的年度CODcr排放总量并按月进行分配。
(2)排污总量的确定及分配
甲方根据附件二表3中的核定年产量,结合产品类型、预处理设施情况,与协调小组及乙方共同确定乙方年度CODcr排放总量。
于每年12月20日前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下一年度CODcr排放总量及月度分配量计划,同时上报见证方;
每月26日前见证方2提供下月甲方服务范围内纳管企业月度生产计划,如生产计划与年度计划出现较大变化,甲方在当月最后2天与协调小组具体调整分配各纳管企业下月的排污分配量。
若乙方超过年度排污总量和月度分配量计划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污水服务,并同时上报见证方及其它政府相关单位。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派出代表进入乙方厂内核实乙方的生产情况;
(2)甲方有权根据条分配纳管企业的排污量;
(3)甲方有权根据第七条预缴费额度不足和第八条超过排污量的规定,刷卡排污系统自动启动关阀程序,停止接收乙方污水,同时上报见证方。
(4)由于乙方违背“一厂一管”排放原则,不通过指定接口排放污水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对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并按条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上报见证方和其它相关主管部门。
(5)除第(6)条约定情形外,非甲方原因导致自动监控站房内仪表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关闭阀门并上报见证方。
阀门关闭后,乙方仍继续生产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7)甲方有权核查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企业的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核查表明乙方擅自启动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按本协议的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若甲方处理后排放的水质不符合规定的标准系因乙方排放的污水超标所致,则甲方申请见证方不对甲方予以处罚。
.甲方义务
(1)在乙方满足本协议规定的水质标准及月度排污分配量要求,及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预缴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止污水的接纳。
甲方因改造工程施工、设备检修或按年度计划等需停止进水,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因突发性停电、设备故障、管道抢修、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确需抢修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上报见证方,上述停止进水不视为甲方违约。
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
(a)停止进水的理由;
(b)停止进水的时间;
(c)恢复正常污水处理服务的预计时间。
(2)甲方自动监控站房正常运行所需用水、用电均由乙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根据计量表读数(自来水价元/吨、电价元/度并按照相关部门调整比例调价)支付乙方水、电费,每年12月31日前结清当年费用。
(3)如任何一次检测的乙方所排放污水水质任何指标超标,尤其是影响甲方处理工艺有毒有害指标,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上报见证方。
上述通知应包括所有有关测试结果以及就此等超标情况所作的其他有关调查结果的详情,还应包括甲方对此等情况导致甲方出水超标情况可能持续的期限所作的最佳预测,以及引起此等情况的原因。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满足本协议要求的排放水质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月度排污分配量的条件下,向甲方排放污水;
(2)乙方有权知悉自动水质分析仪及甲方化验室分析数据并提出异议,有权提请对备份水样进行复验。
(3)乙方有权对甲方认定的私排事宜及私自排污量提出书面异议,有权提请见证方予以最终核定。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其户内排水管网、污水预处理设施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2)乙方承诺按第四条的水质标准和分配的排污量来排放污水,并按时足额预缴、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乙方承诺其生产排放的污水只经过指定的管道排入污水总干管,排放管道位置详见“附件四排放口位置图”。
若乙方未经上述管道排污的,视为乙方私排,乙方应按照甲方认定的私自排污量(认定方法按附件三1条的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按条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对统计结果有异议的,由见证方最终核定。
(4)乙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设施的基本信息,有义务提供日常生产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当日产量、电耗、蒸汽耗量及主要原料耗量)由于乙方提供信息不符导致的管道及监控改造费用和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有关信息甲方将及时通知见证方、协调小组及其他政府主管机关。
(6)乙方应负责保证对“刷卡排污”系统的正常供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装、拆卸和损坏自动控制系统,不得更改系统的相关设置,不得私自改变阀门状态。
乙方确因生产调整确需关闭水电的,原则上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水电关闭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7)根据见证方要求,乙方应在厂内建设满足自身5小时流量的的污水储存池,当突发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接收污水时投入使用,杜绝污水外溢。
(8)乙方应于每月26日前向甲方通报下月生产计划、以便甲方根据运营能力及时调整分配乙方的排污量。
(9)乙方承诺,若其产品、生产工艺或重要原材料发生变化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告之甲方。
第十一条见证方责任和义务
见证方1作为政府代表指定专门机构主导刷卡排污有序实施并日常协调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之间关系、解决矛盾;
见证方2作为政府代表监督本协议甲、乙方按相关规定排放污水,并根据甲方日常在线上传数据和现场检查分析核对其可靠性。
各纳管排污企业按总量控制原则,在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基础上见证方2等职能部门根据省市环保要求会同污水处理厂合理确定各纳管企业排污量分配方案,分配各排污企业的排污指标。
督促排污企业有序、合理的排放废水,必要时授权见证方1等安排限产,避免污水溢流污染环境。
见证方1在当月30日前需提供各造纸企业当月电耗、蒸汽耗量。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在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接收乙方所排放污水,若有违反,应赔偿乙方损失,赔偿总额以最近2个月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限。
乙方违反本协议“一厂一管”及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将污水排入甲方服务区域内污水管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违约金额为乙方前6个月平均月缴费额的2倍。
.因乙方原因终止本合同时,若甲方在乙方建立的“刷卡排污”系统投资款尚未摊销完,乙方需补交剩余金额。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发生移交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移交、转让等情况时,交接双方须向甲方办理污水排放变更手续。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或将其他单位污水接入者,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单方解除条件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纳污企业协调小组协调解决,若协调未果,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富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经见证方见证,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未涉及事宜仍按照本协议执行。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协议壹式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和见证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以下各方所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各方所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
浙江春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盖章)
开户行:
联系人:
见证方1:
富阳市环境保护局(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见证方2:
富阳市春江街道办事处(签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按照造纸企业排水经过污水厂处理后出水达到COD≤60mg/L确定不同COD浓度进水阶梯价格。
1.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
2.
表1具有一级物化预处理的企业执行的阶梯价格表
排水浓度阶梯区间(CODcr均值mg/L)
价格(元/吨)
CODcr≤800
800<CODcr≤1000
CODcr每增加100mg/L,收费标准增加元/吨
1000<CODcr≤1200
1200<CODcr≤1500
1500<CODcr≤2000
2000<CODcr
关闭阀门,停止进水
3.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
4.
表2具有二级生化预处理的企业执行的阶梯价格表
阶梯浓度区间(CODcr均值mg/L)
CODcr≤300
300<CODcr≤500
500<CODcr≤700
1000<CODcr
附件二乙方基本信息及排污基本情况
表3乙方排污信息情况表
主要产品类型
(白板纸/瓦楞纸/其他)
*年平均生产天数
生产机型
*核定年产量
额定年产量(万吨纸)
*核定平均日产量
企业内预处理设施
(一级物化/二级生化)
年最低生产天数
天
排放量限值
(kgCODcr/吨纸)
白板纸
25
*平均日CODcr排放量
X
瓦楞纸
30
*其他
(m3水/吨纸)
注:
(1)打*为需要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计算确定的项;
(2)表中主要产品类型和排放量限值按各企业不同进行选择填报。
附件三排污量核算办法
1.排污量核算
(1)具有一级物化处理的企业
吨纸CODcr排放量(kgCODcr/吨纸)Cz=当日累计流量Q×
当日平均CODcr浓度/核定平均日产量;
当产品类型为白板纸的企业,Cz小于吨纸;
当产品类型为瓦楞纸的企业,Cz小于27kgCODcr/吨纸;
则认定为排污量不足,应按
(2)条的计费办法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2)具有二级生化处理的企业
吨纸排水量(m3水/吨纸)Sz=当日累计流量Q/核定平均日产量;
当Sz小于m3水/吨纸时,则认定为排污量不足,应按
(2)条的计费办法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3.是否运行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判定
吨纸CODcr排放量(kgCOD/吨纸)Cz=当日累计流量Q×
当产品类型为白板纸的企业,Cz小于22kgCODcr/吨纸;
当产品类型为瓦楞纸的企业,Cz小于27kgCODcr/吨纸;
则可判定该企业内二级生化预处理设施部分或全部运行;
应按条的计费办法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附件四不同纸产品吨纸耗电、耗蒸汽量参考指标
纸产品名称
吨纸耗电参考指标
(元/吨纸产品)
吨纸耗蒸汽参考指标
(吨蒸汽/吨纸产品)
白板纸(圆网)
白板纸(网)
牛皮纸
箱板纸
特种纸
附件五排放口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