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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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进行架梁辅助工程、拨道量、特殊条件下架梁等的设计或检算,提出安全质量要求。
1l立交桥的架设,提出临时封锁公、铁路的计划。
12梁车的排空和转向架的回送安排。
2.1.3铺架单位在架梁前应落实下列工作:
1架梁施工步骤和架梁时的劳力组织;
桥头线路、桥面、架梁岔线等的铺轨上碴办法;
铺轨与架梁的衔接办法。
2确定组装架桥机地点和换装龙门吊安放位置。
3复查架桥机组装和吊梁通过地段的限界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桥墩中线、支座十字线等是否已画在墩台垫石顶面上、垫石顶面是否平整;
锚栓孔位置、深度、孔眼大小等是否符合要求;
桥台挡碴前墙和墩台顶帽有无外露钢筋;
吊栏及步行板是否安装牢固。
5检查桥头填土和线路质量,确定压道加固方法和有关事项。
架桥机组装后的走行地段线路必须压道检查,线路状况不合格时,应由原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直至达到标准。
6确定架梁列车编组挂运办法和梁的供应办法。
7特殊条件下架梁的办法和步骤。
8确定桥头备碴、堆料、存放机具、卸存梁、组装轨排等的具体位置。
9架梁时的电源、照明、通讯等实施方案。
2.1.4架梁前,线下工程施工单位应测量桥梁墩台前后、左右距设计中心线的尺寸和支承石高程,复核锚栓孔尺寸,将支座十字线画在墩台垫石顶面上,作为梁就位的依据。
同时应向铺架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变更设计情况。
2施工缺陷和有关架梁的注意事项。
3桥头填土施工记录及密实度检测记录。
2.1.5修建架梁辅助工程前,应提出设计文件,经上级批准后,方可施工。
与线下工程有关的架梁辅助工程应与正式工程一起完成。
架梁辅助工程主要应包括:
l存梁场。
2岔线土石方。
3修建临时承托结构,加高隧道顶部或降低隧道底部,加宽墩台顶帽,墩台上预设千斤顶座,预埋螺栓、钢构件等。
4拆迁妨碍架梁的高压线、通讯线及其他障碍物。
2.2成品梁验收与装运
2.2.1成品梁出厂时应有金属标牌,同时应附有制造技术证明书,作为成品梁质量符合标准的依据。
无合格证或复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梁,不应架设。
由制梁单位供给的梁配件,应捆放梁顶,随同梁车发运。
垫圈及螺帽应分别拧在u形螺栓及支座螺栓上,并涂油包扎。
制梁单位应保证梁配件齐全,质量符合标准。
2.2.2成品梁应按照架梁计划,分批并成孔地组织装车发运。
梁车挂运时应有专人押运。
梁运到现场后架梁单位应及时组织卸车或架设。
2.2.3装运梁除应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和<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铁道部和有关铁路局对某些区段装运梁的特别规定。
装运梁的规定主要应包括:
1装载车型。
2梁两端允许悬出长度。
3支垫位置、梁重心与车辆纵横中心线的关系;
装载时的允许偏移量及在运输途中的允许窜动量。
4对支撑结构和运梁转向架结构的要求。
5对梁捆绑和支撑的要求。
6使用车钩缓冲停止器的规定。
7检查标志。
在未交付运营的线路上装运梁,当派人随车监护时,可适当放宽规定,但必须经负责架梁的工程局或铁路局批准。
2.2.4成品梁的装载和加固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定。
2.2.5装车后应按规定在梁两侧书写“超级超限”“超长货物”和“禁止溜放”等字样。
装运带有方向性的成品梁或一孔梁的两片分两次发运时,应在梁上标明前后端方向。
当所经线路需转头时,应派专人押送。
2.2.6跨装梁的车辆在调车作业时,严禁溜放或将溜放车辆与梁车相挂。
途中运行速度应符合规定,不应超速。
押车人员在停车时应检查梁体及支撑、运梁转向架等有无窜动、移位现象。
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
在线路条件较差的区段运送梁,宜组织专人携带起重工具随车监护。
2.2.7运梁转向架及其他周转性支垫材料、加固设施等,应及时发回装车单位。
2.3存梁场设置与装卸梁
2.3.1大规模铺轨架梁前,应在施工线路上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存梁场,存放部分梁,并进行架梁前的准备工作。
2.3.2设置存梁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l宜采用移梁方式装卸梁,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大跨度吊梁龙门架装卸梁。
2布置装卸线路时,应便利取送和停放车辆以及对货位等作业,并应避免装卸时与临近线路的行车干扰。
3不应设在低洼积水处,场内应有排水设施。
4规划存梁台位宜根据曲、直线梁的跨度、孔数,结合架梁顺序、装卸方法等统筹安排。
两排梁端部宜留出2m左右的空间。
5附属设施如地垄、吊梁龙门架轨道、卷扬机房和配件放
置场等应在规划时统一布置。
6设计文件应经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2.3.3存梁场可采用吊梁龙门架或高站台低货位方式,利用原地面存梁,必要时可采用填筑土台、浆砌片石台、预制混凝土块等作承托结构。
利用车站、区间或桥头空地卸梁时,宜用枕木垛作承托结构。
承托结构的基底应有足够的承载力。
填筑土台必须分层夯实,土台顶面应铺枕木一至三层,底层应密铺。
土台两侧均应挖排水沟。
承托结构紧靠卸车线路端可用枕木垛或其他坚实结构作为过桥支垛,其最外边与卸车线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在桥头卸存梁时,上述距离应根据曲线半径、拨道量和吊梁通过时前后端的偏移量等因素加宽。
2.3.4移梁滑道应经测量设置。
滑道方向应与卸车线垂直,两股滑道之间的距离应保护一致,允许偏差为20mm。
滑道位置应根据梁跨度、允许悬出长度、运梁转向架位置和顶梁位置等因素决定。
滑道顶面宜作成水平或±
1‰的坡度。
采用移梁方式装卸梁时,平车车体的移梁侧侧梁下部必须支实。
2.3.5移梁时梁底面与滑道之间,应安放移梁托具,不应将梁
直接放在滑道顶面滑移。
移梁托具可用滑板、托盘及辊轴、移梁小车等组成。
用功率较大的卷扬机装卸梁时宜用滑移,用小功率卷扬机或人力装卸梁时宜用滚移,有特殊便利条件时可用车移。
移梁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有关墩顶移梁的规定。
2.3.6滑板移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板面积必须大于按混凝土容许压应力计算的承压面积,并应有充分的厚度。
滑板外缘与梁外缘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有关条文的规定。
2滑移T形梁(低高度、超低高度梁除外)时,两侧应有随梁移动的保护支撑。
3滑板两侧或中央宜备有导向设备。
2.3.7装卸梁时,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有关顶梁、捆梁和吊梁的规定。
在平车上支放千斤顶,必须在千斤顶下安放枕木、钢轨等传力结构。
梁水平移动可用人力或机械通过滑车牵引,拉梁千斤绳宜从梁的下部引出。
滑车、索具、卷扬机械等的选择使用,应符合国家对该类设备的规定。
2.3.8装卸梁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l所有工作人员应有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2梁在装卸和存放过程中必须防止失稳。
3移梁速度不宜过快,梁两端应保持同步前进。
滑道上部应平滑,不得卡住移梁托具。
滑移时,滑道顶面应满涂润滑油脂。
移梁托具旁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托具偏斜或脱出滑道。
4移梁时应掌握前进方向,当偏差超限,应及时调整。
梁移上平车后,应使梁重心与平车纵横向中心线相重合。
当偏离中心线的距离超出规定,应及时调整。
2.3.9装卸梁时,不应损坏车上设备。
运梁转向架或其他装梁用的附属设备不应损坏或丢失。
2.3.10在存梁场应进行下列架梁前的准备工作:
l修补梁体缺陷,除去联结角钢上的混凝土。
2配齐梁配件。
3检查及整修支座螺栓。
4预上支座、预上桥面道碴等。
2.4架桥机选用
2.4.1架桥机可根据梁自身质量和外廓尺寸选用。
2.4.2各型架桥机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隧道口架梁宜选用单梁式架桥机或双梁式架桥机。
2架超长、超宽、超高的梁宜选用悬臂式架桥机。
3架整孔梁宜选用宽式双梁式架桥机。
4在不允许拨道或只准少量拨道的梁上、在多风多雨地区和在高墩上架梁时,宜选用有横移梁功能的架桥机。
5在梁跨均在16m及以下的线路铺架时,宜选用铺架机架梁。
2.5机具材料配备
2.5.1架梁、铺轨、铺碴用机车、车辆应统一调用,减少总的占用量。
2.5.2架梁用的机具材料应配备齐全,并应在架梁前送到桥头。
所有材料、工具、机械等应经检查、试用后方可发运,到达桥头后应再度检查。
电焊机应配备三台以上。
电焊用脚手板的厚度必须在6cm以上,并应有80cm以上的搭接长度。
2.5.3桥头应备有应急的材料机具。
2.5.4成品梁桥面上的预铺道碴应铺于两个吊点之间,厚度不宜小于10cm。
2.5.5同一孔两片梁的制成日期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成日期距架设日期超过30d不足90d时,不得大于10d;
超过90d不足180d时不得大于20d;
超过180d时可适当放宽;
超过三年时可不限。
2.5.6橡胶支座储存温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及雨雪浸淋,并应距热源1m以上。
此外尚应保持清洁,并不应与酸、碱、油类和有机溶剂等相接触。
3架桥机解体运输
3.0.1架桥机解体运输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0.2各型架桥机解体运输应按该机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3.0.3悬臂式架桥机必须执行挂在列车尾部的规定。
在挂运前和挂运途中,特别是在受冲撞后应检查钩销是否折断、转向心盘螺栓是否损伤和主机两端牵引梁是否有较大变形等情况。
3.0.4具有自力走行能力的架桥机、铺架机挂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主机和机动平车的万向联轴节,并安上直流电机齿轮端盖防止滑落。
离合器拨到空档,同时将离合器手柄固定。
2牵引减速箱及时补油,并检查牵引走行系统各处走行螺栓是否松动,走行电机加装防止脱落装置。
3架桥机、铺架机编入列车后,将大、小闸放在运转位,关闭重联塞门,开启无火回送装置。
4一号车上的拖梁钢丝绳适当放松。
5在挂运时仔细检查各部紧固状况,拧紧螺栓。
6通行的线路无死弯、反超高和三角坑等病害。
7在施工线路挂运时,除不应有障碍物侵入按实际轨面高程计算的建筑限界“建限一1”外,在距线路中心两侧各1.8m、轨面以上150mm范围内的障碍物必须排除。
3.0.5双梁式架桥机挂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l缩窄左右两臂梁间的间距,将前后臂与主机完全脱开。
另行装车运行的宽式架桥机,其左右两臂梁之间应有联结设备;
大臂底面与转向架之间应有防止大臂向左右移动的措施;
主梁与平车间应安装联结设备。
2窄式架桥机或能缩窄左右两臂梁间距、前后大臂与主机能保持联结状态、大臂前端收拢后能托在车上运行的宽式架桥机,其支托大臂的转向架必须保持规定的高度,并应保持大臂左右两臂梁可分别自由转动和窜动,不受任何阻碍。
转向架与大臂之间的卡顶螺栓(压靴)必须顶紧,严禁大臂脱出转向架外。
其中,宽式架桥机上应以活动连杆将两片大梁联结成为一个能够适当错动的整体,并应将一辆主车的活动横梁塞死。
3双梁式架桥机的行车从大臂取下后无论放置在何处,均应有防止晃动、滚动和移动的措施。
吊挂在大臂或平车下部的附属设备,在挂运时应检查其紧固状况,拧紧螺栓。
3.0.6各型架桥机解体运输时的速度限制及允许通过的最小曲线半径应符合本规程附录G的规定。
除长征(改)160(广)架桥机允许限速25km/h侧向通过9号道岔外,其他架桥机允许限速15km/h侧向通过9号道岔。
各型架桥机侧向通过8号道岔时应限速5km/h,并必须有人监护。
4桥头作业
4.1架梁岔线
4.1.1架梁岔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臂式架桥机架梁时,除有较近的站线、岔线可资利用或采用桥头卸梁方式喂梁外,应设置架梁岔线。
2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可不设架梁岔线。
3铺轨架梁工程量很大或桥群地段铺轨架梁机械交替作业频繁时,宜在适当地点设置交会铺轨架梁列车的临时岔线。
4.1.2架梁岔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出岔地点应靠近桥头,距桥台尾的距离应大于喂梁列车长度与拨道架梁时的拨移长度。
受地形条件限制需要后移时,不宜超过300m。
2岔线有效长度不应小于装一片成品梁的平车总长,另加机车或轨道车的长度。
3岔线与正线的线间距不得小于4.5m;
困难情况下可减至4.2m,小于4.2m时必须设人防护。
4在曲线上出岔时,应设在曲线外侧,线间距应保持5m以上。
当设在曲线内侧时,曲线半径应在500m以上,道岔前后应适当取直。
5岔线坡度宜在6‰及以下,最大不得大于10‰。
特殊情况应以计算确定,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6架梁岔线宜选用向桥头出岔的顺开岔,但也可视地形条件选用逆桥头方向出岔的倒开岔。
当梁孔数较多,桥头距车站较远时,宜选用两端与正线接通的贯通式岔线。
4.1.3架梁岔线的修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l可利用桥头附近的平地或平缓坡地修建,有困难时,也可采用加宽正线路基的办法解决。
2需在路堑内修建岔线时,可临时利用侧沟、土台等空地,并适当拨移正线线路以满足线间距需要。
3岔线土方应与正线路基一同施工。
4岔线应有排水设施。
4.1.4岔线道岔不得小于9号。
扳动道岔宜用转辙器。
4.1.5架梁岔线的轨道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梁岔线:
钢轨不得小于38kg/m,配件齐全;
枕木每千米不得少于1440根;
枕下至少应有10cm厚的道碴。
2需要吊梁通过的岔线:
钢轨不得小于43kg/m;
配件齐全;
枕木每千米不得少于l600根;
枕下至少应有20cm厚的道碴。
3岔线经过压道加固后,方可通行。
4道岔下部的道碴应充分捣固。
5其他岔线应达到Ⅲ级铁路标准。
4.2压道
4.2.1架梁使用的压道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机压道时,其轴重应不小于190kN的机车。
超重车压道时,其轴重不应小于架梁时计算最大轴重的1.1倍。
2当采用悬臂式架桥机架梁时,必须使用超重车压道。
3当采用其他类型架桥机架梁时,可用单机压道。
当路基质量严重不良,宜用超重车压道。
4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
5超重车宜使用E轴普通平车作为承载车辆。
4.2.2压道前应详细了解路基的施工资料、填筑情况和填筑后的沉落情况。
4.2.3压道范围、速度和次数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l压道范围:
前方压上桥台1m,后方压到大轴重最远停留处以远50m。
采取拨道架梁时,除正线外应拨到计算拨道量宽。
2曲线地段不应设超高。
3轨距、水平、方向等应符合线路养护作业标准。
4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3桥头线路加固
4.3.1架桥机的大轴重作用地段和桥头正线的轨道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床厚不得小于25cm(枕下至少应有巧15cm厚的道碴)。
2道床顶面宽不得小于350cm,并应在拨道范围内适当加宽。
3曲线地段不应设超高。
4轨距、水平、方向等应符合线路养护作业标准。
5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3.2线路加固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l轨道加固:
临时增加铁垫板、轨撑、轨距拉杆、道钉和护轨等。
2单穿加固:
每个枕木空加穿枕木1根。
3对穿加固:
每个枕木空对穿枕木2根。
4特别加固:
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方式,但所用人字枕木或扣轨等均应与桥台尾搭接。
1)路基面密排人字枕木一层;
2)密排人字枕木后再加扣轨束3~5组;
3)在路基面或枕木垛上支托扣轨梁;
4)专门设计的承托结构。
4.3.3选择线路加固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类型为轻型或旧杂轨铺设的次要线路时,当架桥机轴重在400kN以上,应在全部走行地段采取单穿加固;
未铺设垫板或道钉数量较少的线路应采取轨道加固;
曲线半径在300m以下的线路尚应加钉下股护轨防止脱轨。
2大轴重停留地段应采取对穿加固。
3大轴重非停留地段的重型或次重型线路,经过压道已稳定时,道床厚在30cm以上可免予加固,否则应采取单穿加固。
4经压道后尚不能达到完全稳定的路基,当使用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时,可采取单穿加固,当使用悬臂式架桥机时应采取特别加固。
5跨过有水流浸润或其他有可能塌陷的地段以及在桥台尾与路基衔接地段,当施工时未分层夯实,又未砌筑锥体护坡时,应采取特别加固。
6为减少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运行和起动时的线路阻力,避免自行式架桥机的走行机械受到损伤,可在个别地段采取单穿或对穿加固。
7半填半挖地段路基软硬不匀,便用悬臂式架桥机时应采用特别加固。
4.3.4线路加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固枕木应在线路轨枕捣实后方可加穿。
2所有加固枕木应保持水平,与钢轨间的间隙应用小手锤轻敲木垫片填实。
3拨道时,应将木垫片暂时退出后再行拨动。
5架梁基本作业
5.1顶梁
5.1.1顶梁过程中严禁发生下列事故:
1起顶过程中梁偏歪或翻倒。
2梁在千斤顶或砂箱顶面突然滑动。
3混凝土梁被顶裂,钢梁被顶出凹痕。
4千斤顶底部的支托结构受压损坏。
5.1.2成品梁的施顶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梁梗纵向:
施顶中心至梁端的距离不得小于支座中心至梁端的距离,并不应大于设计允许的悬出长度。
2梁梗横向:
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应在梁重心线两边等距离支放,千斤顶头部外缘距离梁梗混凝土外缘应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
3低高度梁如顶道碴槽板,应按设计支顶位置和应力分布长度加以控制,距梁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4除设计允许者外,横隔板处不应施顶。
5.1.3钢梁施顶位置应在支座处、钢板梁加劲角钢下的翼缘盖板中心处、桁梁主节点下面或专门设置的施顶横梁或牛腿处。
不应直接顶在薄钢板板面、盖板边缘和角钢边缘等薄弱处所。
5.1.4选用顶梁千斤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液压千斤顶。
当起落量较大时,也可用螺旋千斤顶。
2标记载质量宜选在实际受载量的1.5倍以上。
3梁每端应选用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同步起顶。
4千斤顶应经过检查。
5液压千斤顶使用的油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保持清洁。
6落梁砂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所用砂子应筛去石子并烘干,砂子不应装得过多过满,铁芯应放正、校平,不可偏斜,并严禁压在砂箱边缘上。
5.1.5千斤顶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l头部应垫有扩大传力面积的支垫(如硬木块、钢板等)。
混凝土与钢板、钢板与钢板之间以及砂箱顶面均应放置木片或麻袋片。
2千斤顶底座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
当为土质地面时应整平夯实,上面密排枕木,并加垫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板。
3千斤顶安放在平车上时,应放在平车纵向中心线附近,用短轨或枕木垫底,上加钢板分布荷载,并应将侧梁下部垫实。
4安放在有斜坡的混凝土表面上时,应用硬质木板或钢板将斜坡垫平垫实,再安放千斤顶。
5当梁底与墩台顶帽间的净空较小,不便安放千斤顶或砂箱,设计图又未提出顶梁方法时,可在墩台上预留放顶凹槽或托架,架梁后再恢复原设计式样。
5.1.6千斤顶或砂箱顶落梁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顶落梁必须两端交替进行,严禁同时起落。
两端高差不宜过大、未施顶一端的全部重量应落在稳固的支垫结构上。
砂箱落梁应两端同时均匀下落,梁不应出现倾斜。
同端两千斤顶下落应同步,严禁用交替下落的方法调整横向位置。
2顶落梁时应设置保险枕木垛,紧随梁起落加高或降低,并用木板,木楔等调整间隙,梁底与垛顶间应保持不超过50mm距离。
中途停止工作时,应将空隙用木楔打紧。
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顶起后应立即塞入支座。
严禁长期用千斤顶支承梁体。
3T形成品梁或其他梁底窄、重心高的梁,应在不施顶的一端用木撑支护或有其他防护措施。
4如发现起顶困难,应查找原因,不应接长手把或增加人力强压。
5安全栓外露的千斤顶的前面,不应站人或抛掷工具。
5.2捆梁
5.2.1捆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捆梁位置和方式不符合要求,起吊时使梁体受损或产生裂纹;
卷扬机受力不正常,部分卷扬机超载。
2梁受挤压发生局部破损或变形;
千斤绳突然滑动、部分钢丝被轧断。
3抛落千斤绳或工具材料滑落时,打伤梁下工作人员。
5.2.2捆梁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1.2条中对纵向限制的规定。
5.2.3捆梁千斤绳应采用6X(37)型、6×
37型或6×
61型交互捻制的钢丝绳。
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为适应各种类型的梁,应备有几种不同的千斤绳供选用。
捆梁时应保持千斤绳每次均向同一方向弯折,避免受反复应力。
千斤绳与梁底面转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
千斤绳与混凝土面接触处应垫木板防护。
5.2.4捆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l千斤绳不应误用。
各股千斤绳应受力均匀,不应有绞花和两股互压现象。
2护梁铁瓦及其他支垫物应在受力时进行调整,使其支垫牢实,不致中途脱落。
3千斤绳必须可靠地悬挂在吊钩或铁扁担上,有保险销时应插好。
4当发现千斤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折减使用或报废。
其折减率或报废标准见本规程附录H。
5受过超载的钢丝绳,应通过破断拉力试验鉴定后方可降级使用,否则不应再度使用。
5.2.5捆梁时,不应强力推动铁扁担就位挂千斤绳。
5.2.6吊梁应采用与梁型配套的专用吊具。
5.3吊梁
5.3.1吊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卷扬系统制动失灵,梁向一端或一侧不停下落或向下坡方向不停溜动。
2滑轮无防止跳槽装置,钢丝绳发生跳槽后梁仍继续下落或提升;
滑车组上升超过最大限度,导致部件被轧伤或钢丝绳被绞断。
3起落梁时左右侧或前后端高差过大,造成梁体混凝土应力过大而出现裂缝;
梁上配件或道碴下落;
吊具或铁扁担被扭坏,并使各台卷扬机受力不正常。
4钢丝绳在卷筒上混缠,或钢丝绳固定端突然松脱。
5第二片梁下落时撞伤或碰动第一片梁。
6两端交替起吊时,梁的一端起落过猛引起另一端支垫失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