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地铁施工项目审计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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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阶段主要完成各项具体的审计工作,落实审计方案。

(三)审计报告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完成审计报告的初稿,与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沟通,审计报告定稿后,报送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四)审计报告反馈。

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意见反馈,并跟踪整改。

第四章审计准备阶段的工作容

第七条地铁施工项目审计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容:

(一)成立审计组。

根据审计预计达到的目的和预计审计工作量,成立审计组。

集团公司关注的地铁施工项目,由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组成审计组,必要时,可与其他部门或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

其他地铁施工项目,由各单位审计部门负责。

(二)审前沟通。

根据全年审计工作计划,或接受有关部门、单位的委托,对地铁工程开展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应做以下工作:

1、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单位经理、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等领导对审计工作事宜进行沟通,商定审计基准日,初步了解被审计地铁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涉及该地铁工程的外部审计结果,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确定是否对被审计地铁项目进行审前调查;

2、审计组应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了解相关部门对该地铁工程的关注点及难点,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必要时请其直接参与组成联合审计组;

3、审计组应就地铁施工项目审计准备情况向集团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和沟通。

(三)制订审计方案。

根据地铁施工项目的审计目的和审前沟通结果,确定审计围和审计重点,拟定地铁施工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方案应包含的主要容:

1、审计依据;

2、审计目的及意义;

3、审计基准日;

4、审计的围;

5、审计的主要容;

6、审计的主要方法;

7、审计时间安排;

8、审计组成员及分工。

(四)下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工作方案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提前5天向被审计地铁施工项目的主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应包含的主要容:

1、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目的、审计围及审计基准日;

3、审计时间;

4、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

5、审计组;

6、审计机构的签章和签发日期。

(五)制订被审计单位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调查表。

审计组根据审计方案,对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租赁业务、资产管理、经营与结算、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管理流程进行调查,以了解被审计单位管理现状。

第八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根据审计通知容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审计准备资料,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容

第九条地铁施工项目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容:

(一)召开审计组进驻见面会;

(二)组织相关人员座谈;

(三)开展对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调查;

(四)采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地铁项目的财务数据;

(五)收集和分析审计资料。

第十条召开审计组进驻见面会。

会议在审计组进驻当天进行,由审计组组长主持,被审计单位经理、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总经济师以及被审计地铁施工项目部经理、商务经理等主要有关人员参加。

审计组组长向被审计单位介绍审计组成员,说明审计目的、审计围等情况;

被审计单位介绍被审计地铁施工项目基本情况,各项审计资料准备情况,目前施工进度,项目施工的特点和难点等。

第十一条组织相关人员座谈。

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以及项目部基层管理人员进行个别座谈。

通过座谈,了解对地铁工程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开展对地铁工程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调查。

通过发放调查表形式,由被审计单位和项目部对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初步掌握被审计单位和项目部部控制制度现状,判断各项管理流程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采集被审计单位和地铁项目的财务数据。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应及时采集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账套数据,利用审计软件开展项目数据分析。

第十四条收集和分析审计资料,主要包括:

(一)对前期工程界定围及风险的审计;

(二)对前期项目策划工作完成情况的审计;

(三)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审计;

(四)对工程合同的审计;

(五)对采购合同的审计;

(六)对专业分包合同的审计;

(七)对劳务合同的审计;

(八)对地铁施工机械管理及摊销情况的审计;

(九)对工程收入、成本、利润的审计;

(十)对工程结算的审计;

(十一)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地铁施工项目的前期工程是否存在风险。

地铁施工项目的前期工程是指应由地铁建设方(业主)承担的地铁施工项目前期施工工程,包括拆迁、交通导改、管线改移等。

应重点审计以下容:

1、前期工程的围界定是否清晰;

2、拆迁、交通导改、管线改移等前期工程是否完成,如部分容包含在施工合同中,费用是否被包死,将会出现的主要风险;

3、工程现场踏勘与甲方交底情况是否一致。

第十六条审计地铁施工项目的前期项目策划工作完成情况。

工程合同签定以后,应由被审计单位主管项目管理的领导组织施工管理、市场经营、法律合约、财务、物资、技术质量、人力资源以及项目经理部等有关部门进行施工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1、项目经济目标策划情况;

2、工期保证策划情况;

3、工程主要风险点管理策划情况;

4、企业资源保障策划情况。

第十七条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审计。

(一)应收集的资料:

1、目标管理责任书;

2、项目经济测算资料;

3、项目经济交底资料;

4、项目部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考核的文件资料;

5、项目经理上交风险抵押金证明。

(二)应重点审计以下容:

1、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分析;

2、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考核容实际考核情况,是否存在考核不及时的情况;

3、是否上交抵押金,不上交抵押金的原因;

4、经济指标分解情况。

第十八条对工程合同的审计。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地铁施工建设合同;

3、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履约保函;

5、集团公司和被审计单位对该地铁工程施工合同的评审资料。

1、工程价款确定方面。

(1)合同价款是暂定价、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

(2)工程价款计量的方式、程序是否合规;

(3)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分段结算、一次性结算)中相关依据是否科学、可行,具有操作性;

(4)拖延支付惩罚措施是否明确,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有批准、前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弹性条款存在;

(5)审查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

如结算的条件、依据、结算的期限、程序、审核,逾期审核的责任等;

(6)审查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等履行情况;

(7)工程预付款数目是否合理,施工进度款支付数额、日期是否合理;

(8)维修保证金规定是否合规。

2、合同价款调整方面。

(1)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对合同价的调整围、容、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明确提出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单价,与投标预算不一致时允许调整的围。

3、执行计价规定方面。

(1)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提出工程结算编制的计价规定;

(2)是否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和造价文件中未包含项目的计价规则。

4、经济责任追偿限制方面。

审查合同追责条款是否公平、对等,责任是否设有限度等。

5、合同效力方面。

合同签订的容是否依据招标文件,如果效力发生改变是适用合同条款还是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对采购合同的审计。

1、采购、租赁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

2、采购、租赁合同台账;

3、所有钢筋、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及招投标资料;

4、模板租赁合同。

1、物资采购审计的主要容包括审计物资采购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用料计划控制流程;

采购计划审批流程、采购合同会签流程、采购招标过程、供货商是否是合格供方名录、采购数量与计划用量的关系、采购价格的确认标准、采购质量、物资验收、物资保管、结算付款以及物资采购期后事项等;

2、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及结果;

3、租赁模板合同损坏赔偿规定及实际赔偿金额,是否存在丢失模板的情况;

4、各类材料采购、模板租赁,根据金额从大到小或重要性原则,每项抽查两至三家,根据审计软件分析提供的资料,复核合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采购执行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是否足额扣留质保金,付款是否按合同规定执行等;

5、甲供材料类型及定价政策。

审计实际执行情况与合同规定是否一致,价格变动处置依据及处置结果。

第二十条对专业分包合同的审计。

1、与专业分包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

2、专业分包合同台账;

3、主要专业分包合同及招投标资料;

4、分包单位结算资料。

1、专业分包项目是否经过招标,选择分包商的原则,分包商的资质,付款情况;

2、专业分包工程款结算情况,款项支付情况,是否预扣质保金,与分包合同规定是否一致;

3、甲方指定分包收取管理费情况;

4、分包纳税情况。

第二十一条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计。

1、与劳务分包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

2、分包合同台账;

3、主要分包合同及招投标资料;

1、劳务分包合同包含的容;

2、劳务分包方选择是否经过招投标;

3、劳务结算情况;

4、拖欠劳务费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地铁施工机械管理及摊销情况的审计。

1、盾构机及后配套设备管理制度;

2、盾构机及后配套设备折旧管理制度;

3、盾构机及其他大型施工机械摊销情况。

1、设备使用率、完好率及维修费用;

2、折旧、摊销与收入配比情况,是否足额计提折旧和摊销;

3、是否存在现有折旧、摊销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第二十三条对工程收入、成本、利润的审计。

1、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2、单位工程成本表;

3、成本分析;

4、未完施工分析;

5、统计报量;

6、材料移动报告。

1、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合同收入;

收入和成本是否匹配;

同时是否考虑到谨慎原则;

是否存在虚列收入情况;

各项奖励是否及时确认收入;

2、各项成本是否足额计账;

3、是否存在长期不结转的施工成本;

4、重点分析盈亏原因;

5、充分利用审计软件分析功能。

通过科目分析,审核被审计单位各项收入、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通过综合预警分析模型,对大额支出进行抽查,评价被审计单位资金使用的规性;

通过分录预警分析模型,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等进行分析审核,评价被审计单位账务处置的规性。

第二十四条对地铁工程结算情况的审计。

1、地铁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2、结算依据;

3、截止到审计基准日地铁施工项目部报监理的累计工程量及监理累计审批额;

4、截止到审计基准日地铁项目部增减项目情况统计;

5、截止到审计基准日地铁项目部洽商项目情况统计表;

6、结算书。

1、结算进度情况;

已完成结算的容;

2、增减、洽商项目监理、甲方确认情况;

3、结算争议情况及项目部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1、截止到审计基准日最近一期工程款申请支付文件;

2、回收工程款台账;

3、项目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项目外部借款情况。

1、收款进度与合同规定是否存在差异,分析主要原因;

2、是否存在工程款拖欠,分析拖欠的原因;

3、甲供材料抵扣工程款情况;

4、是否存在甲指分包直接抵扣工程款情况。

第六章审计报告阶段的工作容

第二十六条审计组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经过集中讨论,汇总分析所有审计意见,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通过审计软件分析复核,形成审计结论与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七条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一)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实事、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

(二)审计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容编制,作到要素齐全、格式规,不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三)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易于理解;

要体现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及追责要求;

(四)审计报告应及时编制,以便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五)审计报告应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部控制的缺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六)审计报告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标题、收件人、正文、附件、签章、报告日期。

第二十九条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容:

(一)审计概况:

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容;

(二)审计过程:

说明审计主要经历的阶段,所采取的主要审计形式和审计方法,以及被审计单位在工作中的配合情况;

(三)审计发现:

根据重要性和相关性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披露;

(四)审计结论和评价: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部控制所作的评价;

(五)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部控制的建议。

第七章审计意见反馈及后续审计

第三十条地铁工程审计意见反馈,是指根据对该地铁施工项目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和地铁施工项目部反馈,并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十一条审计意见反馈采取书面形式,向被审计单位、施工项目部反馈。

第三十二条后续审计,是指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而实施的审计。

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

第三十三条被审计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措施及效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

对于已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必要时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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